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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迷人爱娇气的转世老祖 第104节

  刘司晨:……
  他的妈呀,他这是招谁惹谁了啊?
  不是,殿下啊,你怎么还拿我跟元樱那傻子比?还有,我就说这些是我送的,也得有人信呐?
  他全身的身家,都不够这箱子里一个零头,没错,就是一个零头,能买几颗宝石就不错了。
  那小祖宗,那么聪明一人,她可能相信吗?她就是用小手指去想,都知道,这绝对不可能是他刘司晨送的。
  殿下,你这分明是掩耳盗铃,多此一举啊。
  刘司晨没办法地甩了下头,把箱子收拾好,迈步跟着出去了。
  怎么搞得,现在送个东西还得遮遮掩掩的呢?
  ……
  阙氏族地并不在皇城外侧的内城,而是在皇城外,西面依山而建,族人代代围着祖宅建宅。
  靠山这一片,就是阙氏的族地,族里的祖宅已经翻新了,高高的院墙,建得颇为气派,乃是京城外有名的阙氏一族的族地。
  阙清月一行人回到族里时,门口本来聚了许多人,被族人亲自给撵了回去。
  这么大的雪,小祖宗赶路回来,一下马车,还要应付族里这一大帮人,也不怕把祖宗累死。
  族长一顿撅,挨个将人骂回去。
  “以后有是时间看,平时让你们干活没那么积极,不是病了就是怕冷,倒是大雪天,也不怕寒,又不怕病,回去回去!都回去!”
  族长眯着小眼睛,盯着他们。
  “……待明日族里安排族会,肯定会让你们见一见,回去!”说完一脚踹走一个。
  族人哈哈哈的都跑开了。
  赶走了人,他自己冒雪,胖胖的身体,亲自站在门口,来回地走动,待见到马车到了,乐得合不了口,像个老父亲一般,跑到了马车前。
  袖子急得挥啊挥,亲眼看见那车帘,轻掀起来,露出了一张又熟悉,又有点陌生的鹅蛋小脸。
  也不笑,只眼神微微一抬,看向他。
  就这么一掀一抬,马车里的人,那张脸一露出来,哎哟,美得惊天动地。
  是祖宗,啊,是他那白衣小祖宗,回来了!
  族长见到人,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在马车下望着她,搓着手笑呵呵道:“哎哎白衣,是白衣回来了?”
  见到熟悉的族长,阙清月终于露出一丝笑意,她还记得十岁时,自己还是个孩童,族长对她的照顾无微不至,她病了,族长跑前跑后,吐口血,族长吓得能跳起来。
  想到这些,她低头笑了下,目光无意间,落到他搓着的手上,手腕露出的地方,有一浅浅的月牙形胎记。
  阙清月微微一愣,收起笑意,她看向族长,打量一番,才轻笑道:“嗯,回来了。”
  第50章 翻云覆雨 祖宗,快收了神通吧
  祖宗千辛万苦接回来, 一群人围着。
  阙清月走下马车,立即有人撑伞,她拽着衣摆, 低头快步走进族门, 一堆人跟在后面。
  待到阙清月与族长进了客屋,几十人才在外面叽叽喳喳地开口了。
  “这就是咱祖宗?哇,花容月貌!”
  “那太俗了,应该是超凡脱俗。”
  “是的是的,真好看!”
  “怪不得以前族里人总说,祖宗不似人间人,真是如此,不似人间人。”
  “什么不似人间人,那叫天人之姿。”
  “对啊, 天人之姿,看她背影,就好美好美, 这就是天人之姿呜, 我想一直看着, 看不够。”
  “族里长老不是早说过了吗?咱们这位祖宗啊,有幸见过的人,无不目瞪口呆呢, 我那时还不信,什么样子会让我目瞪口呆?现在我错了,我见到了人,不但目瞪口呆, 我还心跳加速, 头晕眼花, 呜呜,她好迷人……”
  “我想去伺候祖宗,那八个人怎么就没选上我呢,可恶,都怪我没有一技之长。”
  “我也想去伺候……”
  族屋重建后,房间内设有暖墙,到了冬日族人生起炉子,整面墙都是暖的,屋子外,寒风飘雪,屋子里,温暖如春。
  阙清月进屋随手脱去披风,与族长阙金宝坐于塌上,案桌换了新茶。
  当年阙朝歌并未留下后代,但她收留了一批孤儿,有年纪稍大的,也有小的,甚至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弃婴,她为他们取名阙氏,都跟着她姓,把他们当兄弟妹姐一般照顾。
  后来阙氏便一直有这样的传统,并不只培养自己的后代,每年还会收留一些品性好天赋好的孤儿,放在族里与族人一同培养长大,这些孩子长大后,或成为族里的栋梁之材,或学成出去,闯下一番事业,所以阙氏的人才,才会层出不穷。
  就连族长也不是世袭,皆凭能力上位,由长老投票表决,行就上,不行就下来,这也使得阙氏的年轻一代,奋发图强,小目标是闯出一番事业,再大一点的目标是做长老。
  有那雄心壮志的,也敢想一想族长之位,至于国师,年轻一辈是想都不敢想的。
  阙清月一路走来,瞧着这些生面孔的族人,个个脸蛋红扑扑的,望着她,眼睛都瞪得大大的。
  倒是有几分可爱,只是,熟人少了。
  这一任的族长,阙金宝,祖上太太太太祖父,就是几百年前跟过阙朝歌的那一批孤儿中的一个,虽然阙氏不重门第,能者上,但是权衡之下,他们还是更重视第一任老祖收留的那一批孤儿的后代。
  阙清月的父亲,族谱里的先祖,就是那批后代里最年幼的那一个,他亦留下子孙。
  族谱安放在阙族,那些人的后代每一代族人的名字,上面记得清清楚楚,平日里长老们也多关注这些后代的情况,总是尽心培养他们,希望能出一个不错的人才,族长之位,也多考虑他们。
  阙金宝就是当年阙朝歌收养的孤儿中,其中一个的后代孙儿,他的能力,就是吸金,金宝金宝,此人,人如其名,是个钱串子,非常会赚钱,这二十年,阙氏到了他手里,资产翻了几番不说,产业也更多了,几乎全面开花。
  不但经营玄学类的,像天师府的教材,天师府的一应用具,卦币,木鱼卦袋,小到笔墨纸砚,大到桌椅板凳,就连发放的各种腰牌,都是阙氏专人做的。
  还有自己的书铺,印刷制字的作坊。
  卦币也都快让这阙氏族长阙金宝玩出花了,铜币,银币,金币花样繁多,摇卦币的铜盒,由木头的变成银的,再变金的,各种款式,乌龟,宝山,玉碗……
  不但做玄门生意,连道门的生意也涉及,各种符店,道器店,还经营茶馆,专门接玄门生意,当然主要的生意还是在天师府,天师府周围皆有阙氏的店铺,不但赚钱,还是阙氏重要的连络渠道,运货渠道,是阙氏遍布大聂的院线,阙氏的各类人才,也都分散各地。
  若不如此,也不可能有钱重建祖宅,他不但能赚,还能省,从不许族人铺张浪费,大概祖上都是孤儿出身,族里会经常出钱救济些城外孤寡。
  吝啬归吝啬,让他花三千金请人把祖宗接回来,他眼皮都没眨一下,刷地就把钱从钱袋子里掏出来,亲自送到别人府上,让其带给东方青枫,只求把祖宗带回来。
  到了客屋,两人坐下后。
  富态相的阙金宝,一时忙个不停,一会给阙清月端茶水,一会拿蔗糖,一会推点心,唠叨着:“白衣,吃点,饿了吧?”
  还拿她当个小孩子宠。
  阙清月抚了下袖子,低头笑了下,看向阙金宝,然后意思一下,伸手取了桌上的茶杯,“有点渴,喝口茶就行。”
  见白衣低头优雅地抿了口茶,阙金宝细细地看着,欢喜不知如何是好。
  仔细瞧着这七年未见的宝贝祖宗,他越看越激动,他本就是第一代祖宗收留的那批孤儿的子孙后代,对祖宗自有一份骨子里的忠诚与仰望,如今祖宗转世,就坐在自己面前,这般风采,他看着比他自己祖宗坐在他面前,还激动。
  可以说,遇到的人太过惊艳,真的能够记上好几百年,他那孤儿祖宗,对老祖便是如此,极为推崇,如今老祖转世投胎,他作为初代的后代,对老祖,如今亦是如此啊。
  老祖若都是这般迷人,的确能让人记上几百年,忘不了。
  阙清月喝完茶,抚了下袖子,眼尾一挑,又看向旁边的阙金宝。
  她微压眉眼,看着他,似乎在说,为何不说话?
  阙金宝这才清醒过来,“呵呵,这几年你不在,族里发生了许多事,我跟你说说……”先是唠叨了族里的发展情况,又问了阙清月在罗煞城时的事,阙清月坐在那儿,扯了下衣摆,听着。
  最后道:“白衣啊,你看我这族长也做了二十年,你既然回来,这两年就多看看族里的帐本和财务,我再带你去观望下咱族里的这些产业,还有咱阙门收养的这些孩子,等熟悉的差不多了,我就把族长之位交给你,我给你打下手……”
  阙清月听罢,动了下肩膀,手指在腿上点了下,转头看向他:“怎么就要换族长了呢。”她微挑眉道:“这件事,是不是太急了些?”
  她慢声道:“先不说,我才刚回来,只看族长你,正值壮年,族长之职可再担个几十年,况且就算要换任,也应该找些有品行,有才能的人来接任,为何一定要让我接这个族长之位?还这么早?”
  其实,她在罗煞城时,族长通过各地的天师院周转寄来的信件里,就有提到过,想让她做族长,做阙氏宗族的宗主。
  她没有回应,没有确定地答应过这件事,但她想过,自己受宗门抚养,若是宗门真有一日,必须她来做这个宗主,做这个族长,那她也有这个义务,她可以做。
  但是,如今看来,族里很好,人才济济,她做不做这个族长,做不做宗主,不是必要的,若是别人能做得更好,她其实乐得轻松,毕竟,她从来都是一个,能坐着,不愿意站着的人。
  “哎呀!不可不可。”阙金宝立即急道:“白衣,你必须做这个族长,这个族长你定要做,你要是做上两年,觉得累了,你再传给别人,但你必须要做!”
  阙清月微抬头,目光看着他,然后将手里的茶杯放到桌上,她明白阙金宝的意思。
  他这是要让自己在族里立威,一个转世老祖的头衔,并不牢靠,也并不能让族人信服,他要将自己送上族长的位置,无论她做几年,她都必须坐上去,这样,她以后才是名正言顺的阙氏老祖,而不是摆在那里的看的祖宗,是要向族里证明她有这个能力。
  想到这儿,她摇了摇头,“真是麻烦啊。”族人多,做事是方便,但有时候人多,也是一种麻烦。
  “呵呵。”族长阙金宝见阙清月只说麻烦,没说反对,知道她这算同意了,于是坐在那儿摸着肚子笑了。
  随即又关心道:“白衣是累了吧?一会我让厨房给你做点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点心,晚上好好休息,明日族里还有些人要见一见,到时你忍忍,待开完族会,我就全将他们打发走,烦人,这些人,呵呵,这次真是累到我们的小宝贝,不是,累到我们的小公主,不对不对,累到我们的小白衣了……”
  阙清月忍不住笑了,这位族长,还跟以前一模一样,私下特别爱叫她小宝贝,小公主。
  那时还好,她才几岁大点,经常被族长抱着逛街园子,可如今,她已长大成人。
  她理好衣服,站起身,回首看向他,同样戏言了句:“金宝叔叔,那我走了。”
  说完,也不等阙金宝相送,低头笑了一下,迈步离开了屋室。
  ……
  第二日一早,元樱咽了口吐沫,鹿三七不好进祖宗卧室,在外头可以不讲究这些,祖宗的房间他们三人说进就进,不拿自己当外人,但现在,是阙氏族地,规距着呢,鹿三七一早去京城逛了。
  元樱没去,她坐在阙清月不远,紧张地将手心往衣上蹭了蹭。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路上时,祖宗老说她糙。
  看着眼前的阵仗,她这一路还真委屈祖宗了,好在伺候了祖宗三个多月,妆发上祖宗从未说过啥。
  她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祖宗,八个族人围着她转啊,转了一早上。
  这八人都是族里的小姑娘,都有自己擅长的绝技,要么会搭配衣衫,要么会梳头,有的会上妆,还有专门打理衣服的,还有擅厨艺茶艺的,以及打扫房间等。
  元樱看着那个打理衣裳的,昨晚上用一种十分柔软的毛刷子,沾着水,轻轻地刷着祖宗今日一早要穿的一套衣衫,细细地将衣衫上所有褶皱的地方刷了一遍,然后放置离暖墙近的地方,一件件,搭在衣架上,一夜过去,那些褶皱的地方全开了,而且这样挂着衣衫自然,没有压痕。
  一大早几人就服侍祖宗穿上了。
  衣衫的风格与祖宗平时穿的不太一样,在路上时,祖宗多是自然穿戴,以方便为主,虽然比旁人多两件,但大多是常服。
  但在族里,常服是在室内穿的,出门,祖宗有专门的装置,里面绸缎软衫,外面那件,布料会厚实一些,尤其肩膀位置,明显几层缝制,一放到肩上,肩膀立即变得板正挺直,顺着肩处带着弯曲的弧度,看着就有架势,有一丝丝老祖的风采。
  更不提那腰带,袖子,极致优雅,袖子几乎长到拖地,坐在那里好看得紧,站起来也好看,当真是微微一动,衣衫层叠,优雅极了,这就是几百年的家族,流传下来的,优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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