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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陆令 第86节

  幸好女儿省心……
  ……
  时间很快来到了周三,没有递交申请表的,居然有七人之多,包括王福才。
  王福才在周二就和陆令等人说了此事。他家庭压力还是比较大,到了该娶妻生子的年龄,这样一去三年,父母还是不同意,商议了半天,选择了退出。
  这次的申请表,确实很给人压力,很多人抱着试试的态度来,在这里直接就停住了。
  可以这么说,市局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不要在省里的培训主动退出太多人,不然市局脸上不好看。这次的退出,倒是可以找很多理由,比如说家里不同意之类的,总之不是什么大问题。
  县里面对这方面也没太大追求,一般也不抱有多大的期待。全省最终选拔18人,辽省14个市,其中还有俩副省级城市,辽东能有一人录取就不错了,县里能有什么期待呢?所以,现在退出是最好的时刻,以后再退出,就不合适了。
  游少华没走,倒是让陆令有些不解。
  “嫂子该不会同意了你去三年?”陆令和游队关系也是真好,说话毫不顾忌:“游队,咱俩偷着说,您是不是和嫂子感情有了点小问题?”
  “扯什么,我和你嫂子感情好得很。”
  “三年啊……”陆令叹了口气。这明显是叹气给游少华看的。
  说实话,这次的选拔,确实不适合已婚人士参加。实际上,一些四十多岁的已婚人士倒是不在意,孩子都上大学了,无所谓了,但本次年龄限制是30多岁。
  “你会明白的。”游少华给陆令卖了个关子。
  “哦?”陆令好像听出了些什么,但他没有说。
  这样一来,市里的考核人数,瞬间变成了15+1。燕雨虽然也在这个队伍里学习,但是人家是省厅的人,不在这里占用名额。
  但是,周三这一天,同时又公布了这次市里的名额,12人。
  之前说了是十几个名额,很显然,怕大家没有竞争,倒数三位还是会被淘汰。
  而周四的课,突然就正经了起来。
  授课老师直接变成了燕达先这样的人,讲的内容也非常深入。
  ……
  “大家看这个案例,颅骨骨折的表现是头颅畸形凹陷、眼部瘀斑、鼻腔外耳道有血性流体,而且伴有颞部肿胀,通过头颅msct检验,可以判断出……”
  燕达先刚说了一半,电话响了。
  “嗯,我是……嗯……好……我知道了……”
  电话很快就挂了,燕达先直接去找了一下负责培训的领导,说明了一下情况,自己要处理一个比较急的现场。
  培训领导一听:“燕主任,您这个现场方便带着我们的这些培训学员去吗?”
  “一个工地高坠的现场,倒是没什么不方便的。”
  “那太好了。”
  案子本来就不多,遇到案子就是考核,虽然说现在还没到实战的时候,但就这么十几个人,不必这么死板。
  有案子,大家自然都是激动的,毕竟燕达先的课有点过于硬核,对非法医专业,真的不够友好。而且,需要法医的案子,肯定是死人了,现场学习总归是更加直观一些。
  这里面的考核成员,有六七个都是陆令这样的新警,有的还没有见过死人呢。只是能来这里的新警,估计都是两大警校毕业的。
  这边有大车,考核领导直接带着燕达先和学员们一起去了现场。
  事故的起因,是外挂电梯出了问题。可能也跟过年期间的大雪有关,也可能就是质量严重不过关,两个工人运输一些多余的钢筋的时候,电梯发生了严重的脱落事故,从大约25米的高空直接滑落下去。
  其中一个工人被压在了下面,现在已经诊断死亡,另一位因为有这位工人作为缓冲,多处骨折,目前在抢救中,生死不明。而且腹部插入了一根钢筋,非常麻烦。
  现在需要法医和刑警勘查现场,一方面判断有没有人给电梯做了手脚,另一方面判断死者的其他情况,到底是本身就在下面,还是被另一个人直接按在身下的。
  现场已经被围了起来,工地也暂时停工了,所有的警察都穿好了必要的鞋套等装备,进入了现场。
  这种工地现场,本身就极其乱,且一楼这里也没什么担心被破坏的现场,大家都靠的比较近,有几位看着都有些受不了。
  尸体已经被人搬出来了,身上插了好几根钢筋,全是血,此时已经死了20分钟以上了。
  但凡有一丝丝救援可能的,医生都会拉走,很显然这个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第157章 《刑法》
  出现这样的事故,是很离谱的。
  施工电梯看着危险,其实安全系数非常高,这玩意有专门的防坠安全器,当吊笼下坠速度超过额定值时,防坠安全器发挥作用,吊笼就停住了。
  这玩意就好像汽车的安全带,如果慢慢拉,是能拉出来的,如果瞬间速度过快,比如说用力拉,就会卡住。而且,防坠安全器这玩意都是定期检修的。
  工地的施工现场负责人脑袋都大了,这会儿该来的头头都来了,目前什么都不想,就一个目的,这个事赔钱,别闹大了。在医院的那个,多少钱都行,一定不能死,死两个人还是压力有点大!
  这是个比较专业的工地,单从围挡就能看出来,围挡做得足够高。虽然说存在道路没有完全硬化、土方施工也没有做到全部湿作业,但车辆会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工地物料也做了覆盖,总的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这样的工地出现这种事故,概率真的太低了。
  工人全都从楼上往下撤走了,撤走的时候,领导挨个检查手机,不允许拍照,也不允许发出去。
  这类新闻确实不多,并不是完全没有此类事情……
  对于工地的做法,警方这边是见怪不怪了,因为死了人,现在警察的第一要务就是分析事故原因,救人那是医院的事情。
  因为今天还在授课,燕达先话也多了一些,开始给大家讲高坠现场的一些情况。
  “我研究过高坠现场的统计,基本上75%的高坠现场是自杀,20%左右是意外事故,意外事故中,男性占比超过95%,这一起案件目前推测是意外,但是不排除有人恶意搞破坏,我在辽东这么多年,工地意外事故遇到很多,但大多数是直接从脚手架摔下来,整个电梯出故障的,确实很少。”
  “你们看,死者身穿黑色羽绒服,这里有明显的抓扯痕迹,力道非常大,这显然不是高坠引起的,应该是另外一人在最后时刻使用蛮力对死者进行了压迫”,燕达先皱了皱眉:“但是这个又很难认定,因为尸体衣物被人动过了,医生来还对尸体进行了简单地检查,而衣物上的指纹又比较难提取。”
  燕达先讲了一些之后,就开始了勘查,大家也就站在两米开外,看着燕达先操作。一部分人有点受不了这种现场,就站在了大家后面。
  ……
  “这情况能够算紧急避险吗?”陆令小声地问向游少华。虽然衣服被动过了,但是大家也能看出来,活的那个人,肯定是把死者当肉垫了。在下坠的那一瞬间,本能让他做出了这样的反应,而死去的这个人可能没反应过来。
  游少华摇了摇头。
  “不能算吗?也对,紧急避险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人命是平等的,这种情况下是故意杀人。”陆令还是记下了一些法条的。
  游少华接着摇了摇头:“不好说,这情况下,要么俩人都死,要么活一个,还是活一个更好一些。我估计,避险过当可能性比较大。”
  “避险过当?”陆令问道。
  “可能是吧,定罪这种事交给法院。”游少华并不太在意这个。
  看游少华不太想继续解释,也可能是压根就不求甚解,陆令环顾四周,看到了燕雨,就过去又问了一遍。
  “避险过当?”燕雨听到陆令的问题,轻轻摇了摇头:“避险过当这个词我们用的比较少。我们以正当防卫举例,有个词叫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前提,一定是行为本身属于正当防卫。同理,避险过当,前提也是行为属于紧急避险。那你说,眼前的这个案子,属于紧急避险吗?”
  “不属于……吧……”陆令摇了摇头。
  “对,不属于。既然不属于,那怎么可能构成避险过当呢?”燕雨反问道。
  “额……燕雨,是这样,你还是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不属于紧急避险吧……”陆令理解的也不够透彻。
  “紧急避险,简单地来说,是为了保护高位阶的权利,而不得不去损害第三人的低位阶权利。人命和人命,是一样的,平等的,都是最高位阶的权利,不能因为保护你自己,就去侵害另一个人的生命权。这种情况下,当然不构成紧急避险,自然就无法认定为避险过当。”燕雨轻声解释道。
  燕雨聊着这些,周围的人都在听。这个现场,大部分人不太感兴趣,血呼啦的,谁爱看啊!
  游少华说的对,公安只负责侦查等步骤,如何定罪量刑交给法院,这也就导致这种案子,在这培训的新警和游少华都不是太了解。只是,遇到具体的案件,听到有专业人士解释,又都想听一下。
  “那这属于故意杀人案吗?”陆令再次问道。
  陆令问出了很多人想问的问题,如果这个情况不是避险过当,那是什么?
  “当然不是”,燕雨摇了摇头:“他并没有杀人故意,他只想活下来。”
  “啊……那究竟是啥?过失致人死亡?”
  “我个人认为,这属于本能求生反应。这种意外谁也不想发生,在那非常短暂的几秒钟内,活下来的人求生欲太强,一瞬间采取了这样的方案,不应该构成犯罪。我们按照不构成犯罪的想法去思考问题,出罪的理由自然不是紧急避险,而是不具有主观恶性,他的行为也不具备期待可能性,是本能反应”,燕雨想了想:“法不强人所难。”
  燕雨见大家在思考,和陆令接着解释道:“这就好像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突然遇到了飞来横祸,本能地就会开车去躲,这种行为可能就会害死副驾驶或者后座的人,这种情况你既不能说驾驶员是紧急避险,也不能说他是故意杀人。这就是本能反应,不应当谴责他。”
  “那,就好像洞穴案,两个濒死之人在洞穴里,都要不行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吃了,也是这种情况吗?”陆令听懂了燕雨的话,但还是感觉不是太理解。
  第158章 人性之奇
  “那不是,那是故意杀人。如果法律允许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通过杀别人来保护自己,那法律就要乱套了。这种行为不是瞬间的本能反应,而是为了保护自己,主动去杀人,行为就变质了。洞穴案和今天的案件,不是一个情境。”燕雨摇了摇头。
  “那就看着两个人都饿死?这种情况不还能活一个吗?”
  “不对”,燕雨摇了摇头:“如果一个人已经死了,那另一人可以吃他的尸体。尸体的物权和尊严权是低位阶权利,为了保护生命权,可以吃尸体。或者说有一只大熊猫在,也可以杀大熊猫吃,唯独不可以杀人吃。”
  “我彻底明白了”,陆令点了点头,法律这东西,说实话,还是很讲道理的!
  正如燕雨所说,法不强人所难!
  两个人在洞穴里,谁也没权利杀谁,但是可以比看谁能熬,熬到最后的,可以吃另一个人的尸体,但不能杀人。
  和燕雨聊完,陆令谢过燕雨,走向游少华那边,小声和游少华说道:“游队,懂法还是很牛逼的啊。”
  游少华也小声和陆令说道:“怎么样,你也打算考个法考?”
  “不不不”,陆令摇了摇头:“我是觉得,以后可以和燕雨这样的组个队友,有不懂的就问她。”
  “……”
  ……
  大家在沟通交流,燕达先却一直在认真检查尸体,不曾走神。
  在他旁边帮忙的刘俪文就做不到这一点,一边在给师父帮忙,另一边在听燕雨讲法律,一心二用,差点递错了工具。
  现场被动过,所以有些证据也难认定,难度略大一些。
  这也是现场勘查最难免遇到的事情。谁都希望遇到的是完美现场,但工地发生事故,第一批过来的肯定是工友,而且第一件事肯定是救人。
  不仅是工地的人,就连第一批到达的医生,也没考虑过保护现场,医生的第一要务是救人,若不是第一个病人也垂危,可能会把这具尸体也带走。
  一般来说,救护车里的设备只能抢救一个危重病人,第一辆救护车来的比警车还快,来现场一看,一人垂危,一人完全没有生命体征,那肯定是救垂危病人。
  第二辆救护车来的时候,警车已经到了,警察和医生一合计,这一位已经死透了,为了留下一些现场,这具尸体就没带走。
  “颈部无损伤,右前臂下段后内侧有4.0cm*3.0cm表皮剥脱伴挫裂伤,系钢筋所致;右手大鱼际有1.0*1.0挫裂伤……腹部有一处钢筋贯穿伤,面积……肋骨骨折暂时无法判断,需要带走核查……”
  简而言之,在这里能判断的还是太少,死亡原因是严重骨折、钢筋穿刺、器官碎裂使人出血和器官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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