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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七零嫁厨子 第39节

  一想到张得男和田大丽以后再也不能在厂里兴风作浪狗仗人势了,宋燕兰心里就无比舒坦!
  第二天晚上,家属院不少人都看见了,那个传言中是纺织厂新厂长的男人,真的去宋燕兰他们家去接他们一家老小吃饭去了,而且一路上都在跟宋燕兰那个妹子和妹婿说话,笑的还可开心了。
  张得男一听也放了心,说什么霍茸跟邓厂长没关系,谁信嘛!
  只有霍茸他们自己清楚,邓向文到底是在开心什么。
  “什么?你在淮州当过兵?”
  党成钧点点头,邓向文立马开心起来。
  “我以前在那里上过学,不过后来走了就没再去过。”
  跟霍茸想的一样,邓向文还没到四十岁能爬到厂长这个位置,本身确实是有很大本事的,年纪小的时候应该也吃过不少苦,所以提到往昔时,一边留恋一边又忍不住叹息。
  “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去,那时候我有个老师,是淮州人,对我挺好的,师娘会做羊肉汤,每次买点儿羊肉做了就叫我去吃,可惜后来没逢上好时候,被下放到什么地方去了也不知道,再也没联系过,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怎么样了。”
  邓向文长叹一声,语气有些难受。
  除了霍茸,剩下的人多少对最混乱的那几年有些经历,虽然现在已经好多了,但提起来大家心里也都不太好过。
  党成钧不会安慰人,看邓向文神情落寞想到什么:“淮州羊肉汤我倒是会做,要是邓大哥有时间,我给你做了你尝尝是不是那个味。”
  邓向文一听,也顾不上伤感了,“你还会做菜?”
  霍一明和宋燕兰都尝过党成钧做的菜,对自家妹婿的手艺十分有信心,纷纷夸奖道:“邓厂长,这你没看出来吧,成钧不但会做,而且还做的好得很呢!”
  邓向文高兴极了,他离开淮州很多年了,再也没见过老师和师娘,更没吃过师娘亲手煮的羊肉汤,哪怕是一碗替代的都没吃到,听到党成钧居然会做,他顿时兴奋的不行。
  “那感情好,也别看我什么时候有空了,老弟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你做了我厚着脸皮来要一碗就行!”
  第41章
  听说党成钧在淮州当过兵,邓向文立马就跟他聊上了,加上霍一明三个人边走边聊一直到了他家都没停下来。
  老太太一看到霍茸,就赶紧把人拉到一边说话去了,宋燕兰见邓向文媳妇一个人在厨房忙活,就也凑上去边给她帮忙边跟她说话,霍家然带着霍家鑫跟着邓向文十来岁的儿子在客厅自己玩儿,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宾主尽欢。
  霍茸等到走的时候才把张得男找她的事情跟邓向文说了一下,她也不需要加油添醋,只把张得男来找她的事情一说,邓向文就明白了。
  “这是张得男带给我的东西,我也不敢收,就给邓大哥你提过来了,你看看怎么处置。”霍茸昨天没拒绝张得男送来的东西,等的就是这个时候,现在往邓向文面前一放,那袋子里面装的是个漂亮的大铁盒子,上面还有印花,一看就值不少钱。
  邓向文往那袋子里看了两眼,神情有点儿难看。
  “我是真得好好查查他了。”
  一个组长,不但能第一时间得到厂里要换人的消息,还能顺藤摸瓜的找到他面前说要请他吃饭,没等他赴宴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就又看到他媳妇儿在家属院里仗着自己男人的身份欺负人。
  这一桩桩一项项的,哪儿是个正经员工能干出来的事儿。本来昨天看到他们两个人去找霍茸还以为两人是诚心悔过想道歉,结果好嘛,还是去行贿让人帮他说好话去了!
  邓向文气的头发都竖起来了。
  宋燕兰想接话说两句张得男的为人处世,霍茸却拉了拉她的手,啥也没说直接跟邓向文告辞了。
  “邓大哥,这饭也吃了,奶奶这事儿以后你就别放在心上了。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去了。”
  邓向文心里想着张得男的事儿,正要点头答应,老太太却上来拉住了霍茸的手,又恋恋不舍的跟霍茸说了一会儿话,才放霍茸他们走。
  宋燕兰一出门就跟霍茸说道:“邓向文不是说要查张得男吗,我们应该把他之前做的事儿都跟他说了啊。”
  霍茸挨着党成钧,有些漫不经心:“咱们跟邓厂长关系没好到那份上,他不问,咱们什么也别说,万一让人家觉得咱们故意针对,就不好了。”
  邓向文是个聪明人,说了自己要查,就肯定会查清楚,他们没必要多费口舌。
  宋燕兰一想觉得霍茸说的对,霍一明从后面揉了揉霍茸的脑袋,称赞道:“小妹长大了,想的比哥哥嫂子都多了。”
  霍茸仰头冲霍一明笑道:“那不是因为有你们护着所以才什么都不想的嘛。”
  张得男的事情告一段落,霍茸终于有时间跟党成钧一起在平城逛逛了,知道霍茸想买书,党成钧带着她一起去了平城书店,霍茸虽然知道要不了多久要高考,但现在也不知道要考什么,就只能先随便看看,看到有什么合适的再买。
  书店地方不大,里面摆着的书却不少,光看封面就充满了年代感,营业员坐在后面也拿着本书在翻看,他们进去了也没有抬头。
  霍茸跟党成钧在书店里转了两圈,挑了几本书,打算付款的时候,那营业员才抬起头来,一看竟然还是熟人。
  “是你们啊?”陈英辉一抬头就看到了霍茸,表情立马高兴起来,脸上不由得沾上了喜色。
  “你在这里上班啊?”霍茸没想到买个书也能遇到熟人,问道。
  陈英辉点了点头,看霍茸手里拿的几本书,有些激动。
  “你来买书的吗?这几本都是好书,可以多看看。”
  从在车上他就觉得霍茸跟别人不一样,现在发现霍茸跟他一样还爱看书,看的还都是他喜欢的书,就更是觉得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了,只可惜这姑娘已经结了婚,陈英辉想着,收敛了一下脸上的欣喜,又从柜台里面拿了两本书出来,递给霍茸。
  “这几本也不错,你要是需要的话,也可以看看。”
  霍茸笑着接过书看了两眼,确实都是挺好的有用的书,于是跟陈英辉道了个谢,然后拉了拉站在自己身后的党成钧,
  “快,给钱。”
  党成钧一愣,钱他早都全给了媳妇儿了,他兜里一共就两块钱,还是出门的时候霍茸给他的,买别的小东西可以,这书肯定也不够啊。
  他正想着,霍茸就扭过了头,跟他对视了一眼说道:“我忘了,在我兜里,你给一下。”
  党成钧顿时就明白她的意思了,脸上忍不住浮起笑意,从霍茸兜里掏出了钱,在陈英辉略带失落的目光里把钱付了,然后从霍茸手里接过书递给陈英辉。
  陈英辉抿着嘴,接过书找了纸和绳子,替霍茸把东西包好了。
  拿的时候也没等霍茸伸手,党成钧顺手接了,说:“重,我拿。”
  两人这笑意晏晏一唱一和的样子,陈英辉就是再迟钝也该明白了,他虽然从坐车那会儿就对霍茸有好感,但人霍茸不但嫁了人,还跟对象关系好的很呢。不管他到底有没有存着什么心思,看到这儿也该放弃了。
  霍茸跟党成钧出了书店,就揉了揉自己的肚子,仰头撒娇道:“饿了。”
  他们早上出来的早,就在家里喝了碗稀饭,逛了这么大半天,早都消化干净了。
  今天天气不好,阴着天不说,风还很大,党成钧看霍茸边说边又冷的搓了搓手,就往霍茸跟前站了站,然后将她的手塞进了自己衣兜里。
  霍茸有些狡黠的挑起眉头,小声问道:“怎么不拉我?”
  党成钧一本正经:“想来的,人太多了。”
  霍茸转过脸去看了看,街上果然人来人往的,有些无奈:“行吧,咱们去吃饭吧。”
  “好,你想吃什么?”党成钧越过霍茸看了看周围,看到一家饭店门口人还挺多的,“那里人多,要去吃吗?”
  霍茸也跟着回头,一看到外面排着的人,就立即忍不住点了点头。
  “吃,走去看看。”
  还没走到跟前,一股浓烈的香味就从那饭店里面传出来了,霍茸皱着鼻子吸了吸,是羊肉的味道。
  “闻着好香啊,就吃这个吧。”
  党成钧看着门口排起的长龙,点点头走到了队伍最后,然后跟霍茸说道:“你去那边背风的地方等着,到了我叫你。”
  天确实挺冷的,风刮过去跟刀子似的割脸,霍茸捂着脸,听话的跑党成钧说的那个地方等着去了。
  这一等足足等了二三十分钟,要不是在外面闻到那味道确实香,霍茸都想干脆走了算了。
  进了饭店里面一问,才知道这饭店里买的是羊肉夹馍和羊杂汤。
  这羊肉在冬天可是个好东西,哪怕是这个都不富裕的年代,城里人只要手里有点儿钱了,也想着吃点儿羊肉补一补,解解馋。
  这个饭店的服务员态度倒是比他们之前跟陆红兵一起去的那个饭店好得多,见霍茸冻的脸蛋儿红扑扑的,还先拿碗给她倒了碗水。
  “喝点儿吧,这天儿冷,你们吃点儿啥?”
  “两碗羊杂汤,两个羊肉夹馍。”这倒春寒是真厉害,霍茸喝了水才稍微暖和了点儿,叫了吃的交了钱票,就只管坐那儿等着了。
  等羊杂汤上来,霍茸顿时就被香的直了眼,这满满当当一海碗羊杂汤,羊杂都占了一多半,实诚的不得了,果然这价格虽然不便宜,量也是真实在。
  霍茸没想到这一碗有这么多,根本就吃不完,把党成钧那碗推过来,给他捞了一半,然后才热乎乎的喝了一口。
  虽然是羊杂,但一点儿也尝不到羊膻味,汤汁雪白,上面浮着一层油花,加了点儿爽口的蒜苗,一口下去顿时从嘴里暖到了胃里,羊杂爽口有嚼劲。
  霍茸喝了两口,幸福的眯起眼睛。
  “等回去的时候给嫂子和然然他们带一份回去吧。”
  宋燕兰和霍一明现在都上班了,霍家然和霍家鑫都被送到了姥姥家,要等晚上才能接回来,霍家鑫被接走的时候老大不愿意,小短腿儿不停的扑腾着想跟着霍茸走,宋燕兰却死活没同意,上次霍茸他们好歹还是去战友家玩儿的,今天两人实实在在是去办正事儿的,她肯定说什么也不能让霍家鑫跟着,要是跟着一起去书店,一个看不住把人店里的书撕了,那还得了。
  霍家鑫反抗了半天,却实在是拗不过自己亲妈,最后还是要被强行带走,顿时忍不住扯着嗓子哭了起来。
  霍茸被他哭的心疼,走的时候拉钩说回去了给他带好吃的,才总算是把人哄住了,抽抽搭搭的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霍茸,睫毛上都是泪珠子,挂在上面要滚不滚的。
  “姑姑,糖糖。”
  霍茸摇摇头:“不吃糖,姑姑给你带肉肉好不好。”
  霍家鑫最近又冒了一颗牙,宋燕兰已经把大白兔都给他收起来了,除了表现特别好的时候奖励一颗,一般都不让他吃。
  听说没有糖但是有肉,霍家鑫想了想还是挺高兴的,在姥姥怀里侧着身子往霍茸身上扑,等霍茸凑过去了,就搂住她的脖子在她脸上响亮的亲了一口,然后破涕为笑,不顾睫毛上还挂着的泪珠子,跟霍茸挥了挥手乖乖被姥姥抱走了。
  “羊杂汤不好带,而且凉了就不好吃了,带几个羊肉夹馍回去吧,让嫂子放炉子上烤一下,热了也好吃。”
  党成钧想想也行,又去要了几个羊肉夹馍。
  这羊肉夹馍跟霍茸吃过的肉夹馍不一样,羊肉是煮了以后又炒过的,羊肉剁的碎碎的加一勺红艳艳的辣椒面,炒出来油汪汪的,咬一口肉香混着白面饼子的甜味,简直馋死个人。
  吃饱喝足把服务员用油纸包好的热腾腾的羊肉夹馍拿在手上,霍茸出门的时候总算是不觉得冷了。
  两人书也买了,饭也吃了,霍茸想回去,党成钧却将人带到了平城中心的百货大楼。
  “咱们过几天就要回去了,给爹娘的东西还没买呢,今天反正没事儿,顺便买了吧。”
  霍茸想想也对,就跟着一起进去了。
  一进门就能看到里面琳琅满目的柜台,从这头一直摆到那头,卖什么的都有,虽然是工作日,里面的人却还是不少,到处都是谈笑声。
  霍茸要给霍大成和刘桂香买东西,想了想就直奔食品柜台,把城里稀罕的吃的用的挑几样给两人买了。
  霍茸手里虽然有钱,但不能乱花,在两人找到赚钱方法之前还得计划着来,所以霍茸也没打算买太多东西,倒是出门路过毛线柜台的时候,看到里面有跟她送给党成钧的围巾颜色一样的毛线,想起她答应党成钧给他再织个毛衣。
  霍茸站在毛线柜台外面看了两眼,扭头正想问党成钧怎么样的时候,人却不见了。
  她抬头往里面看了两眼,党成钧却突然从后面钻了出来。
  “你去哪儿了?看这个毛线怎么样?”
  党成钧顾不得回答,拉了霍茸一把就往后面一个柜台走。
  等霍茸走到跟前,他抬手指了指上面挂着的一件毛衣,跟售货员说道:“同志,能麻烦把那件衣服拿下来我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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