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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招娣的重生 第36节

  三姐妹商量一下,出价13万5千。
  刘阿姨在心里算一下,一平方差不多两千两百五,也不少了。
  再这么拖着,房价越来越低,万一老公耳朵又软了,又答应他的穷亲戚来租房——不行!必须卖了!
  想到这儿,刘阿姨又把老家的亲戚痛骂一顿。
  她揉揉眉心,“好吧,我回去和老公商量一下,尽快给你们回信。”
  宋秋凤大喜,急忙把传呼号写给刘阿姨。
  宋招娣看刘阿姨的表情,猜她多半会答应的,最多再稍微抬一点价。
  果然。
  隔天下午六点多,刘阿姨发来传呼简讯,她老公也同意了,13万6千就卖。
  宋秋凤看到刘阿姨的讯息时正跟徐山平在食堂吃饭,她激动得险些要叫出来,扔下未婚夫跑去找小妹,“咱们怎么回复呀?”
  宋招娣当机立断,“加一千就加一千,答应她!也别等到下次休息日了,夜长梦多。我们明天请假,叫二姐也请假,先签个协议。”有了房子,四个人在g市就不再是无根浮萍,不会一见到穿制服的就紧张害怕、就下意识去摸身份证了。
  宋秋凤立刻同意。
  她们当然是想越快越好,可刘阿姨那边不着急,说他们连着几天都有事,只能星期天再见面。
  她们也不敢表现得太急切,万一人家一看她们急着买,再趁机涨价呢?
  只能压抑着狂喜答应了。
  秋凤又给改凤传呼留言,她很快回了电话,三姐妹握着电话,压抑住快乐兴奋小声笑。
  徐山平全程晕乎乎。
  他这才知道,秋凤她们竟然定下了一个房子。不是租,是买。
  买房子!
  在g市!
  他看着未婚妻,既惊讶又迷惑:从什么时候开始,连买房这种大主意,她不用跟他商量就做了?
  以前他看秋凤总是又爱又怜,这么笨,离开他可怎么办?事实证明,不管有没有他,她都能过得好好的。
  秋凤还以为他是高兴傻了,“我当时也是你这样子!像是在做梦。”
  她拉着他手笑,“这下好了,咱们住的地儿有了,开店的地方也有了!”
  徐山平百感交集,只傻呵呵笑。
  这天晚上四个人做梦都在笑。
  第二天中午放工,宋秋凤又拿着传呼机急冲冲跑来找小妹,“快!快!派出所叫你去取新身份证!”
  宋招娣激动懵了,饭也不吃了,跟大姐跑到厂门口。
  传呼机上的消息是两个多小时前发的,不知道二姐现在知道了么?
  出厂大门还要先找组长拿批条,在厂门口还要填出入表,她越是着急,越填错,手颤得连笔也拿不稳了,大姐推她,“我来填!你赶紧去,我再给改凤打个传呼。”
  宋招娣顶着大太阳一路小跑到了派出所,顾不上搭理刘警员阴阳怪气的腔调,拿到新身份证后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心里一遍一遍默念自己的新名字——我再也不是招娣了!不是了!
  她跑来时出了一头一身热汗,这时不管怎么擦都像擦不净,还流到眼睛里了。
  李所长端着茶杯笑,“妹妹头,你哭什么啊?该笑啊!”
  她这才知道,自己是在流泪。
  宋改凤来了以后也是这反应,一边笑一边抹泪,“我以后是宋诗远了。”小妹说忘了是在哪儿看过的这句话了,可她听到了就像头顶打下一个炸雷,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针车、机器、杂乱的宿舍和室友的排挤嘲讽,还有诗与远方。她以后不再是要被“改”掉被消除的人了,她有诗,还有远方。
  “你现在就是宋诗远。”
  “哈哈,对!你,是余自新,哈哈哈!”
  宋招娣抹掉眼泪,对,从现在开始,她是余自新了——我,新的我!
  王警官和李所长说,“祝你们以后万事胜意。”
  “谢谢!谢谢!”
  两姐妹出了派出所,买了几瓶汽水又跑回来,把冯阿姨也拉来,“当是庆祝吧!”
  想正式庆祝也不行,她们还得赶快跑回厂子做工呢。
  每次上工都要打卡,晚了五分钟,一小时的工时就扣掉了,敢晚一小时?直接去拿请假条子吧,这一天只给按半天算。
  在厂门口填出入表时,宋招娣发现大姐在她出门去派出所时帮填的名字原先是“宋招娣”,后来又划掉,方方正正写了三个字:余自新。
  大姐一定是问过二姐了。她知道她的新名字,知道她不再姓“宋”了,可她没反对。
  守门的保安好奇:“写错名了?”
  “没写错!我就是余自新。我改名字了。”
  现在还有最后一步。
  宋招娣拿着新身份证去找田小冰,“主任,我改好名字了,想更换工牌。”
  田小冰放下手里的本子,“啊?真改了?”
  工休时她带着宋小妹去了趟李经理办公室。
  李经理听说她新身份证办好了,接过来看看,“余自新?好名字。”
  当晚回到宿舍,宋招娣向室友们宣布:“我改好名字了,从现在开始,我叫余自新!”
  几个室友神色各异,震惊了一会儿恭喜她。
  “大家多叫叫我的新名字吧!”她忍不住哈哈笑了,“我还有点不习惯呢!”
  芳芳怔了一下,笑着喊了一声,“余自新!”
  “哎!”她大声答应。
  娟子和丽婵对视一下,也大声喊:“余自新!”
  “哎!”
  “余自新!”
  “哎!”
  “余自新!”
  “我就是,什么事?”
  这天晚上,她躺在床上,默默在心里反复念,“大家好,我叫余自新。”
  从今以后,她是余自新了。
  刚开始的时候,肯定还会有人叫她的旧名字,肯定会有人叫了几声“余自新”她却没意识到是在叫她,说不定,有人喊“招娣”“小妹”,她还是会习惯性地回头——但她一定会习惯的,她是余自新。
  大家好,我是余自新。
  第41章 买房 从此就站住脚了
  名字改好了, 房子也有着落了,这可真是双喜临门。
  但是四个人得憋住这股高兴劲儿不让人看出来。
  宋改凤——不,现在是宋诗远了!
  宋诗远和余自新一商量, 买房这种大事, 一定得稳妥, 最好是能找个律师帮帮眼。这十几万可是他们全部的积蓄。
  这个时候, 就得站在巨人肩头啦!
  宋诗远给丧彪打电话, 问候了几句后说自己姐妹几个打算买个二手房,看他能不能指指路,怎么办手续能顺利些, 有没有律师朋友啊?。
  丧彪先恭喜她们,“有了恒产, 就在g市真正立住脚了。办房产手续你不用问我,到了办事大厅,外面守着好多‘领路’的,有人专门领着你们去盖章,花上几百块钱,走运的话一天之内全部章都搞掂!”
  90年代政府机关有三难是出名的, 话难听, 脸难看,事难办。这时商品房交易刚刚兴起,各项规章制度并不完善,买卖房屋手续相当繁琐,要盖很多章不说,有的章还不在一个地方盖!有时甚至工作人员自己都搞不清楚一些手续需要什么材料,要盖哪个章。
  所以千万别小看那些“领路人”,那么多章子, 每一个在哪儿盖?办公室在几楼?找谁盖?几点到几点能守到人?你知道么?人家可都清楚。
  要是你蒙着头自己去摸索,管保你跑上跑下,一天下来腿都要断了,政府大楼要关门了你还差着好几个章,第二天还得来。
  没准人家再来个学习、开会,那就白来一趟,第二天再来吧。
  宋诗远一听,好险!他们几个打工仔可别房本还没跑下来,因为请假太多被厂子开除了,万一再倒霉点,就被当三无了!
  丧彪讲了领路人的事,再说律师的事,“律师朋友我也有啊,购房合同是格式合同,不要很多钱的。”
  宋诗远看到旁边宋招娣在做手势——不,现在是余自新了!连忙把电话递给她。
  余自新问,“林先生,麻烦你再问问你朋友,我们想加一份购房的出资份额证明该怎么办?房产证上可以写四个人名字么?”
  丧彪立即明白了,“你们买房的钱是几个人凑的?”
  宋诗远插口,“那当然呀,不然我们哪来那么多钱?”
  丧彪又过了十几分钟打过来,江律师说了,她们问的这种情况在g市房产市场并不少见。
  g市有不少来做生意的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常年在g市,谁喜欢天天住酒店呢?但他们只能花美元买外销房,虽然这种房有24小时保安巡逻,浴室有浴缸,可是价格奇高,最便宜的现在也要一万一平方。谁没事喜欢当冤大头啊?于是有人想到和本地亲戚“合资”买商品房,附上出资份额。
  至于房产证的名字问题,法律并没有规定产权证上加名字的限额,也就是说,加多少名字都行。但是,加的名字越多,办理起来越复杂。
  房屋所有权证上只能填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必须和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一致,然后,其他出资人可以申请房屋共有权证,每个出资人一本。
  房屋共有分为两种,一种是所有人共有,也就是四个人每人拥有一份;另一种是份额共有,也就是她们想问的那一种,四个人各自拥有出资比例的份额。
  如果牵涉到贷款,那就更麻烦了,但她们是用现金买房,所以问题不大。
  江律师说可以拟定一份出资份额购房的协议,和购房合同一起,要500元。记住,购房合同上也要写明四个人的名字。
  宋诗远听完有些犹豫,她嫌贵,而且好像很麻烦,但余自新非常坚定,“办!”这钱绝对不能省。
  挂了电话,宋诗远问,“小妹,为什么要写出资份额啊?”她们本来商量了,房子写大姐名字。
  余自新解释:“不是我要防着徐大哥,而是这世道就是这样,女人办事不多想几分,出事的时候就只能哭。二姐你知道吗,房子哪怕只写大姐的名字,要是将来出点什么事,大头还得给徐家。”
  宋诗远惊讶:“啊?凭什么呀?”
  “因为他俩以后结婚了,法律上,配偶是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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