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穿越重生>非典型救赎[快穿]> 非典型救赎[快穿] 第61节

非典型救赎[快穿] 第61节

  在狐族的启示中,只要有紫狐降生,狐族必然有大难。
  这个灾难并不是紫狐本身所致,这只是一个警醒。
  原主降生,狐族陷入了惶恐中,狐族长老立刻决定召回全族,率领族人搬迁避难。
  此时,大越皇室的杀狐令颁发,凡人只要凭狐尸便可领赏,术士可凭狐妖领丹符金银之赏,不仅仅是妖狐,连普通狐狸都被赶尽杀绝。
  狐族朝着大越境外奔逃,原主作为灾祸的警醒,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不是他的错,可难免还是对他抱有愤恨之心,尤其是那些失去亲人的狐,更是怨恨他为何要降生。
  原主的父母也在这场杀狐令中丧生,原主被同族抛弃,未能一同迁徙,只能躲进深山不敢出现,比起一般狐狸,他的紫色皮毛更加显眼。
  原主这次重伤,说起来也和杀狐令有渊源,这一切还要从百年前说起。
  那时候的大越君主被一狐族女妖魅惑,昏君导致许多地方民不聊生,百姓揭竿起义。
  其中有一个名为乌琰的人率领着部将,收拢了几座城池自立为王。
  大越君主亲自率兵出征,却死在了帐中,大越将士人数众多,却人心涣散,竟然大败。
  这时候镇妖司的主司才发现原来皇帝身边有个功力强大的狐妖,这狐妖的能力在他们之上,又身怀秘宝,所以他们才为发现。
  镇妖司死了数十人,包括当时的主司也一并陨落,那狐妖才被捕杀。
  新皇即位忙着处理各种乱子,但敌人可不会趁乱安分,乌琰盘踞了以承河为分割线的五座城池,建立了自己的乌城。
  等新皇把一切事情安定好,乌城早已稳定。
  乌城的面积不大,但环山临水,宽阔的风浪大的承河有效的抵挡了越国士兵的脚步,新皇几次派兵,都以失败告终。
  要不是承河的风浪诡谲,乌城的水兵鬼魅,便是险山上的毒雾虫蚁让士兵不好行兵,几次之后,大越便作罢了。
  因为乌城占据的山内有大量的精铁矿,加上乌城在大越的境内,相当于国中国,它们占着承河那一截航道,让上下两边的运输极为不便,越过要花费更多的时间金钱才能连通商道。
  在这种情况下,大越只好承认了乌城的存在,和它签订了贸易协议,与此同时乌城也给出了相应的诚意,会缴纳岁贡,将自己当成附属国,可岁贡的数量不多。
  乌城是那时新皇的心病,不仅是因为它如同肉中刺,更因为狐妖祸乱是乌城城主乌琰的手笔,因此便有了这让狐族出现巨大灾难的杀狐令。
  现在距离这一切,已经过去了百年。
  原主在山上也躲了百年,根本不敢下山。
  妖与人的寿命不同,原主修炼了百余年,也仍然只处于少年期,再加上长期未与人妖相处,性格十分单纯。
  他没有狐族长辈教习他本领,他全靠父母遗留的书册以及天赋领悟,所以当山里出现了一只愿意和他交流术法并且告诉他如何更好修炼的妖时,他立刻和他交上了朋友。
  那是一只翠鸟,名为云绿,是原主百年寂寞里唯一的好友,被原主引为知己。
  云绿告诉了他很多人间世的事情,让原主十分向往山外的世界,云绿告诉他,大越已经换了几朝君主,杀狐令也早就取消了,只要他下山小心一点,不被道士和尚发现,不随便作乱,不会出事的。
  原主很心动,可还是有顾忌。
  云绿便告诉他,可以带他去乌城,那里很适合妖怪生活,只要不做坏事就不会被抓。
  原主并不知道那些藏在历史里的弯弯绕绕,便跟着云绿出发,从大越跟着云绿去了乌城。
  可等待他的却是陷阱,乌城如今的城主乌延身体出了状况,需要一颗妖狐的心。
  狐族早就因为百年前的捕杀而藏匿到了没人知道的地方,所以他们对原主下手十分迫切。
  原主拼死抵抗,哪怕他没有族内传承,但也修炼了百年,更有血脉里便存在的逃命之法。
  他几乎榨干了妖丹里所有的妖力中断了自己被剖心的术法,护住了自己的命脉,逃出了乌城,一路往大越境内跑。
  他不敢回老巢,也不知道自己要逃往何处,最终力竭,在重伤状态下变回了幼年期,成了一只看起来普通的紫狐,彻底昏死过去。
  他被大越的商人捡到,立刻被贡献给了当地的州官,州官连忙把它送往京城,成为献给裴铎的礼物。
  杀狐令在大越早就过去,因为狐狸数量的减少,以至于现在一只狐狸都能卖出天价,上好的狐裘更是不必说,皇室都供应不上。
  林织蹭了蹭自己的尾巴,像是在安抚着这只可怜的小狐狸。
  这具身体现在的状态很差,妖丹近乎于无,甚至他的体内只有半颗妖心维持着他的生命,还有半颗在乌延的手中。
  不过林织却不觉得糟糕,因为面对裴铎,他的孱弱反而让他更容易靠近,裴铎必然不会让危险随意近身。
  献宝的人并不知道他是妖,也不知道裴铎是镇妖司的主司。
  镇妖司是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的存在,毕竟妖怪之事虽然时常有,但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距离仍然遥远,就连许多皇室的人都不知道有镇妖司的存在,只有掌权者和少数人才能知晓。
  镇妖司的晋升都靠捉妖平乱的功勋和实力,本质已经和俗世有了距离,他们受镇妖司的束缚,不在律法之中,和一般官府士兵并不相同,平时也不会刻意彰显身份,甚至会有意隐瞒,避免妖物听闻风声而特地躲避或寻仇。
  大多数人听怪谈志异,多数当做乐子听,并不以为所谓的画皮就在身边。
  就像小船外守着的几个人,也并不知道他们看守的狐狸其实是一只妖怪。
  连关着林织的笼子都是普通的精巧笼子,为了让他舒适底下还垫了上好的锦缎,旁边的水碗都是玉碗。
  “再有小半日,就要到京城了。”
  船外的护卫伸了一个懒腰,摸着袖刀一派悠哉,想到能见到传说中的大人物,越发心潮澎湃。
  第55章 权宦的狐狸妖宠
  在01宣布着这次的任务的声音里,林织睡了过去。
  01的救赎口号喊的还是那么不忘初心,林织在睡过去之前想的是其实治疗裴铎的不举可比头疼容易多了。
  要让这样的人感觉到生活的美好对未来有希望,需要很长的时间,见过太多险恶的人,心要比一般人冷硬。
  小船摇摇晃晃,不一会儿到了港口。
  林织的交通工具转为马车,身边坐了两个人一左一右地守着他。
  裴铎虽为宦官,但他在宫外也有宅邸。
  林织的笼子被盖上了不透光的绸布,他被人小心提着下了马车。
  林织感觉到了府邸内外环绕的淡淡灵气,好在如今妖丹近乎于无,身上也没有散发妖气,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进了府邸,内里的感觉让林织觉得有些阴冷。
  隔着绸布他看不见外边的摆设,但能感觉到在不见光的阴暗处,定然有鬼魂的存在。
  “大人,这就是我们主子给裴大人的孝敬。”
  提着笼子的人声音带着谄媚,绸布随即被揭开。
  外边正是黄昏,明暗交界时的光仍有些亮眼,林织眯了眯眼睛,看着让护卫卑躬屈膝之人。
  这是个四十多岁蓄着胡须的男人,看着穿着打扮,应该是府里的管事。
  裴文心的视线落在了笼子里,看见内里趴着的紫狐也不禁微微挑眉。
  这是只品相绝佳的狐狸,面狭吻尖,额心有着一道颜色略淡的竖痕纹路,让它的面相显得有几分纯稚。
  全身都是淡紫色的皮毛几乎没有杂质,如同极好的绸缎,眼眸是稍深一些的紫色,宛如上等的晶石,予人优雅华贵之感。
  它此刻应当是有些警惕,尖耳竖着,细密的绒毛覆盖,让那两只耳朵看起来肉感十足,尾巴蓬松柔软,尾尖的位置的紫色略深一些,瞧着便觉得好揉弄。
  不过裴文心只是心里想想,并没有上手。
  他查探了一番,对着眼前的男人颔首。
  “你主子有心了。”
  不过是一句敷衍似的夸奖,也足够让男人激动起来。
  林织没在原地旁观很久,那个管家似的男人让人提起来了他的笼子,带着他朝着更内里走。
  提着笼子的侍女容貌秀美,步伐很轻。
  林织没有感觉到她身上属于人类的生气,但也不是妖鬼,可能是一个木偶又或者傀儡。
  没多少活人,难怪这宅邸有些阴气森森。
  穿过拱桥,林织被提到了一个院落里。
  这个院子被布置的十分雅致,随处可见的摆设都能感觉到其中不菲的价值。
  让林织注意的是这里环绕的鬼气与灵气十分混杂,池子里甚至有朵佛莲,正徐徐散发着常人看不见的淡金色光辉。
  在这里,恐怕再强大的妖鬼之流,都要被压制修为。
  好在林织现在孱弱到连妖气都没有,依旧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再加上原主一直是在深山内修炼玩耍,吸取的亦是灵气,在佛莲的光辉下有几分舒畅感。
  林织连狐带笼被放在了石桌上,旁边是个棋盘,白玉雕琢的棋子在光下温润生光。
  侍女放下并没有离开,停在了角落内。
  林织来时院子里已经有人在,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穿着相同服饰的一男一女面无表情地站着,中间是个跪着的男人。
  林织从笼子的缝隙里看见了那一男一女身上挂着的玄色腰牌,以一种繁复线条绘制的“镇”字,让他看了有些晕眩。
  这应当是附加了镇妖师精血的腰牌,林织身为妖光是看着就觉得有些头疼。
  百心感觉到了狐狸的注视,只是扫了一眼,并没有因为是稀有的紫狐而多加注意,再怎么好看也不过是一只寻常的狐狸而已,她专心盯着眼前跪着的叛徒,沉声开口道:“你最好说的都是实话。”
  “玄使大人,我没有任何隐瞒,除了两份档案的遗失,绝无其他损失。”
  地上跪着的男人颤抖着说,面庞因恐惧而变得惨白。
  百心冷冷开口:“透露镇妖司机密已是万死不辞,为蛊女所惑乃是咎由自取,身为镇妖司堂主,你居然犯了许多新人都不会犯的错误,等你道出实情,主司大人自有评判。”
  听到‘主司’二字,男人紧张地连连吞唾液,连话都说不出。
  一旁的千石沉默不语,因为此人是他管辖下的堂主,他竟然没有注意到下属身边多了一个蛊女,以至于镇妖司三号资料柜失窃,一会儿他也要请罪。
  在这种格外紧绷的情绪里,时间的流速似乎都变慢了。
  约莫半个时辰后,立于庭院角落的秀侍女走到了石桌边,提起天青色的茶壶,往茶杯里倒着冷茶。
  时值七月炎夏,冷茶最为合宜。
  随着她的动作,庭院里站着的两个镇妖师脊背挺得更直,而跪着的人却忍不住打起抖来。
  门外走入了一个青年,身穿淡蓝色长袍,肤色冷白。
  他的五官单看都不是十分出彩,但组在一起便叫人有些移不开眼。
  气质平和让人想到了山野间漫步的风,而非玛瑙玉石堆砌的阴森华贵的宫殿,与之雅致院落相和,让人觉得平易近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