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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节

  头等舱一片静悄悄。
  陶夭打着哈欠,渐渐地闭上了眼睛。
  ——
  下午四点半。
  一众人几经周转,到了栏川镇。
  r国三面环海,迦市栏川镇便是临海小镇,每年举办的金樱电影节带动了经济发展,眼下已经成为了国际上富有文化和地域特色的著名旅游景点之一,每年电影节前后,游人如织。
  陶夭在飞机上睡了一觉,坐车都没什么精神。
  这几日从早到晚拍婚纱照,她整个人有一种精力透支的感觉,尤其每次一松懈下来,会觉得非常疲惫。
  她戴着墨镜,一路打着哈欠进了酒店房间。
  剧组的化妆师王燕妮跟了来,眼见她神色倦倦,笑着问:“是不是觉得累?距离颁奖典礼还有两小时呢,要不你趁这时间小睡一会。”
  其他人都等着呢,怎么好意思?
  陶夭摇头笑笑,说:“没事儿。难得过来,一起出去走走也好。我去洗把脸,出来了上妆。”
  “那行。”
  王燕妮眼看着她进了洗手间。
  相识也有半年时间了,越是相处,越觉得这人好相处。最起码无论她的身份地位如何变来变去,这性格也一如既往。
  才十九岁的姑娘嘛,不骄不躁,难能可贵了。
  洗手间传来水声。
  王燕妮帮着陶夭取出了一会要穿的礼服。
  r国算不得幅员辽阔,境内大多数城市受到季风气候的影响,终年温润,迦市的冬天均温也在15°以上,没有香江那般寒冷。
  陶夭准备了一件长旗袍。
  她从洗手间出来,王燕妮正在看衣服,头也没抬地犹豫着问:“这是张靖宗老先生的作品?”
  张靖宗,出身旗袍世家,家里祖辈都是以手工裁制旗袍闻名于国内服装界,眼下已经销声匿迹五六年之久,圈子里有传言,说是他因为老妻去世心灰意冷,住进终南山当隐士去了。
  王燕妮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克制的激动和惊叹。
  她眼前这件旗袍是奶白色,素淡典雅,可一旦稍微偏转在灯光下,便有隐隐的波纹浮动而出,美丽至极。旗袍上唯一的点缀是一种写意枝蔓,交错在领口位置,有一股子缠绵的美。
  陶夭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那寥寥几笔的枝蔓上,笑着说:“这是连理枝,老先生手绘的。”
  “连理枝?”王燕妮又定睛看了两眼,喟叹说,“连理枝又名相思树、夫妻树、生死树,都说老先生和亡妻伉俪情深,难过呢,这寥寥几笔的图案栩栩如生不说,感觉起来都有一股子缠绵意味。”
  听她这么说,陶夭对这件旗袍也有了几分珍视。
  说起来,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穿旗袍。两个人一边说着话,她小心翼翼地将旗袍穿上。
  感觉起来,穿了件稀世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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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阿锦吓得写不出来了。
  哇一声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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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玩个游戏吧。男生突然说【二更】
  灯光下,女孩美得令人窒息。
  王燕妮在这一行也有了些资历,平时又热衷于关注化妆服饰方面的讯息,眼光算很高了。
  可这一次,完全被惊艳到。
  陶夭个子高,肩宽腰细腿长,身材匀称窈窕却没有很夸张的那种前凸后翘,一切都在刚刚好的状态上,算得上天生的衣服架子。
  这件美丽的旗袍原本是为她量身定做。
  王燕妮一时间甚至觉得恍惚,不清楚是因为旗袍所以显得女生精致的面容都充满了温柔典雅的意味,还是因为人本身比较美,让这件旗袍散发出了无与伦比的韵致风情。
  这姑娘才十九岁,却压得住这么挑人的衣服。
  “真是让人惊艳啊。”回过神的王燕妮上下打量了几眼,笑着说,“我先给你上妆吧,今晚指定艳压全场。”
  陶夭扑哧笑了:“那你还是给我弄个淡妆得了。”
  她笑起来凤眼儿轻轻挑了一下,身子轻晃,东方女子的曼妙姿态便在这一晃里显露无疑。
  一颦一笑都惹人。
  王燕妮先前看过《泱泱华夏》,惊叹于陶夭身上那股子锐利沉稳不露锋芒的男子气度,眼下对上这样一个她,突然觉得,这世上大抵就是有这样一种上天的宠儿,雌雄莫辩,活色生香。
  两个人在房里逗留了半个小时,王燕妮给陶夭上好妆。
  临近六点,一行人出了酒店,坐上了电影主办方准备的保姆车,前往颁奖会场。
  车上,凤奕难得多看了陶夭两眼。
  他一贯对女人不感冒,这多余两眼里饱含欣赏,让陶夭在忐忑之余多了两分窘迫,轻声问:“这么穿会不会太扎眼?”
  “在外媒之中留下个印象,挺好。”凤奕说。
  陶夭淡淡一笑。
  边上金佑安突然道:“姐姐这样子很美。”
  “是不错。”覃旭罕见地开口。
  一车人都突然夸赞起她,陶夭平素性子再稳也有些脸热,说了句谢谢便不再开口。
  酒店距离会场不算远。
  没一会儿,保姆车缓缓地停在了会场外。
  外面,长枪短炮严阵以待。
  陶夭深呼吸了一下,正要下车,车门从外面被人推开了。
  金佑安朝她伸出手心,笑道:“慢一点。”他不知何时从另一边下去了,此刻这微微躬身的模样十足绅士。
  陶夭将一只手放在他手中,抿着唇,侧身下车。
  旗袍配高跟鞋,仪态很重要。而她甚少穿这样细高跟的鞋子,心里也的确担心一不留神出丑。
  两个人站到了红毯上,跟剧组其他两人一起,保持着不紧不慢的步伐,面带微笑地往前走。
  “中间那个女孩是?”
  “这是华夏来的剧组?”
  “快拍!”
  “罗伯特导演的《求生》,有印象吗?”
  “那个华夏新人女演员?”
  “哦,人家前几天刚拿了华夏金凤奖影后和最佳新人。”
  “她身上那件衣服美得像艺术品!”
  “拍吧!”
  一路走过红毯,许多讨论声入耳,有一半陶夭基本上能听懂,余光瞅见不少人在拍照,也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由于国情等各方面影响,国内剧组在走出国门之后经常遭受冷待,相关消息屡见不鲜。
  他们这情形,算不错了。
  几个人在签名版前短暂逗留,入场后,陶夭觉得自己后背微微有些湿,手心也是,大冬天出了细汗。
  她松开挽着金佑安手臂的那只手,落座后拿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手心,听见边上金佑安说:“也给我一张。”
  陶夭递了张纸巾给他。
  金佑安拿纸巾沾了沾额头,抹去细汗。
  两个人已经搭档拍过戏,这般近在咫尺的距离也不是第一次,可,他就是没忍住紧张了。
  额头手心都是汗。
  整整十年。
  今天是一月二十八日,距离他第一次遇上这人的那个冬夜,过去了整整十个年头。
  他记得那一年,冬天很长,一月二十八日已经在年后,玉川却下着雪,那一年雪下了很久,最长的一次,一连半个月太阳公公都没露出一个笑脸,也是在那个冬天之后,他人生发生改变。
  时间久远,可总有些事,终其一生也无法忘记。
  比如她。
  比如程牧。
  比如赵威。
  比如徐东。
  他生命里四个贵人,他们在同一年出现,眼下一个死去,另外三个却无一例外,对他全无印象。
  十年呢,是很久,所以没人记得他。
  耳边主持人声音激越,金佑安却只觉得恍惚,慢慢地,他捏紧了手中那张擦了汗的纸巾,纸巾最后在他手心里变成了小小硬硬的一团。
  时间一分一秒递过去。
  莫来错失最佳导演。
  之后,陶夭错失最佳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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