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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霍绥背着光,脸上的深情晦涩难当,这一次,他又向命运妥协。
  “好。”说出口的瞬间,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嗓音,已经哑到这种程度。口腔里有浓厚的铁锈味,他压抑着自己,将那味道饮下。
  他转身离开病房,脚步匆忙,慌张失措
  一步未停的跑到了医院外,室外天寒地冻,冷风呼啸。
  他迎着雪色,心里一阵哀凉。
  或许,他始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爱她。
  隋老爷子喜出望外的看着他:“是哪家的姑娘?”
  他没有回答,只说:“您一定会喜欢的。”
  一大家子人接着吃饭。
  共结连理枝,孔雀东南飞。
  爱的太深的人,一定是爱的最痛的人。无论是哪个结局,都是。
  “这么自信?”
  霍绥:“她有自信。”
  晚宴的结束方式,是一个电话。
  隋老爷子接到了疗养院的电话,电话那端的人说,“隋女士突然晕倒了,现在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疗养院本就有一批专业医生在,但现在竟然送到了医院,说明情况并不好。
  苏花朝看着幢幢灯光之中的霍绥,烟雾弥漫,人声嘈杂,他坐在一侧,静静的回望着她,眼眸幽深,里面的万千情绪凝结成丝,如春雨过境,如情雨绵绵。她瞬间失了理智,手脚全乱,收回视线,低头看向餐盘。
  手心里的手机在响,她打开。
  她垂眸,看不清神情,只是安安静静的低着头,一个字一个字读他的话。
  短信里说,
  “苏花朝,爱得太深,未尝见得是一件好事。”
  打破一室寂静的是一声嗤笑。
  霍绥扭头,看向隋老爷子:“过段时间,我带个人过来给您看看。”
  言辞里能听出,霍绥对她是宠溺有加的。
  隋老爷子乐呵了,一开心,也就不计较隋禹方才的无礼语气和态度。
  第24章 第二十四只猫
  再也说不出口了。剩下的所有,千万倍的心酸都已戛然而止与唇齿之间。
  霍绥无力的平躺在床上,满脸的失意与怅然,向来无往不胜的霍绥,脸上哪有出现过这般的神色啊。
  但到了这般田地,他是再也支撑不下去了。
  在如水的暗夜中,他的双眼紧紧的盯着她,从她的眉发到她的唇角,丝丝点点,细碎所有。
  他在外面疯狂的喊,却被保镖压制住。到最后,他跪下身来,眼里满是血丝,哭着求隋佳蓉:“我不娶她了,我真的,不娶她……”
  隋佳蓉笑着让保镖把霍绥带进屋里,她问:“真的不娶她?阿绥,你不能骗我。”
  霍绥看着在病床上的苏花朝,长长的嘶吼了一声,之后,是对命运对时光的妥协:“不娶……我不会娶她……”
  任何时候都意气风发、飞扬跋扈的霍绥啊,未曾为任何人低头流泪,这一次,竟失意到这种程度。
  霍绥:“我不会娶她了。”
  隋佳蓉蹲下身,说:“戒指呢?把戒指给我。”
  他不说话。
  隋佳蓉命令保镖,“给我搜!”
  三位保镖把霍绥的外衣脱下,在心口处的口袋里找到了那枚素戒。真的是一枚很简单的戒指,简单到……甚至连花纹都没有,只有几个英文字母。sh。
  隋佳蓉直直的走到窗边,往下随手一扔。
  霍绥看着她一系列的动作,呼地仰天大笑。
  笑完之后,他问她,“能把她还给我了吗?”
  隋佳蓉说:“当然可以了。”
  她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离开。
  霍绥连忙起身想要跑到苏花朝身边,却不知是因为什么,双腿发软,等到了她的床边,他整个人无力的跪倒在地,“花朝!苏花朝,你给我醒醒啊!”
  他双手撑着病床站起来,咬紧了牙根,把苏花朝从病床上抱起来。双腿像是注了铅一般沉重,他满头是汗,抱着她,跑出了那家医院。
  人生从未有过如此一刻,慌张、失措、无力,恨不得杀了自己。
  恨自己软弱无力,恨自己无法给她阴蔽。
  而今,他终于拥有一番自己的事业,却仍旧无法给她想要的生活。
  他翻身下床,离开房间,坐在客厅处的沙发上。
  手伸进口袋里,窸窸窣窣的掏出一样东西。
  借着窗外皎洁月光,他手心里的东西看的真切清晰。
  ——那枚被隋佳蓉从高楼外扔下的素戒,他用了十几个小时,仔仔细细的翻了楼下的花坛数十遍,才终于找到。
  这些年,他都带着。
  他对她,没有一刻,不是真的。
  霍绥收紧手心,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人拨了一个电话。
  没等对方开口,他便说:“对不起,打扰你休息了。”
  从霍绥那里听到这么一句抱歉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程叙之瞬间态度好转,松开怀里的爱妻,小心翼翼的出了房间,问他:“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非得大半夜给我打电话。”
  霍绥说:“我过段时间要出国,你帮我照顾好苏花朝。”
  程叙之:“什么意思?”
  沉默半晌,霍绥重重的叹了口气,他说:“我还是想娶她。”
  “你要做什么?霍绥,我问你,你要做什么!”向来淡然儒雅的程叙之忍不住加重了嗓音。
  霍绥轻声说,“我只是,想娶她。你只要帮我照顾好她,就够了。兄弟一场,算我求你。”
  良久,从听筒里传来一阵妥协的声音。
  “我会照顾好她的,你放心。”顿了顿,他说,“阿绥,你要知道分寸。”
  霍绥:“我知道,我一直知道。”
  他就是太知道分寸了,所以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
  所以才让她难过,使自己陷于两难境地。
  再没有任何时刻,会比现在更艰辛了。
  苏花朝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意外的发现霍绥睡在客厅,外套甩在茶几上,身上只有件衬衣,还松松垮垮的套着。她伸手拉他,意外的发现他身上的温度很高,用手背试了下额头的温度,得,都不用和自己的比。
  巨烫。
  她叫他:“霍大哥。”
  他没反应。
  苏花朝:“霍绥!霍绥,你醒醒!”
  霍绥歪了歪头,艰难的睁开眼,见到是她,双手立马揽在她的腰后,一个用力,把她抱在自己的怀里,“早上好。”
  苏花朝无奈,抬脚踹他:“放手。”
  霍绥说:“你让我抱一会儿,一会儿就成。”他怕是烧的迷糊了,连京腔都带了出来。
  霍绥在苏花朝面前,说话向来是不带京腔的。苏花朝觉得不好听,他便不说。仔细算算,都有十几年了。
  苏花朝伸手推搡着他:“你发烧了,起开!”
  霍绥嘤咛了一声,“难怪头有点晕。”
  苏花朝听得好气又好笑,“回房去回房去,在这儿睡算什么。”
  她半扶半架的把霍绥给搬到了床上。
  苏花朝:“你先睡会儿,我去药店买点药。”
  霍绥拉着她的手不放,“陪我睡会儿。”
  苏花朝:“别闹。”她掰开他的手,出门。
  卧室内门没关,霍绥靠着枕头,看着她离开,在玄关处换鞋的时候对自己笑了一下,“你睡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他笑着应她:“好。”
  苏花朝合上门,等电梯上来的时候,身后传来脚步声。
  她回头望去,果然是莫绍棠。这已经是第三次,看到他走楼梯了。
  苏花朝向他打了下招呼,“回来了?”
  莫绍棠怀里抱着个箱子,笑着说:“嗯,刚从外地回来。”
  接下来便没有对话。
  苏花朝抬头看了眼电梯,停在十楼许久。
  莫绍棠把箱子放在一旁,低头开门。
  “哒——”的一声,大门打开,莫绍棠弯腰抱起纸箱,往里走了几步之后,似乎是想起来什么,扭头问她:“你吃过红糖麻花吗?”
  苏花朝扭头看他,“吃过一点儿。”
  莫绍棠把纸箱放在换鞋凳上,讶异:“你竟然吃过?这不是浙江的特产吗?”
  “我是浙江人,”苏花朝说,“我小时候在锦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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