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呸!你当老娘没使唤过下人是吧?就那两个破相的,宅子里丢出去,二两银子一个都没人收,你两个还算我十八两银子?做梦去吧!”花娘子呸了一口,甩了甩帕子,“三十五两银子,卖还是不卖?”
  “这,这,您总得让小的们赚点饭钱吧?”那把头一看遇到了内行,顿时有些头疼。
  “三十五两你不卖,四十两我又觉着亏,要不这样,我给你四十两,除了这四个,那旁边小的,你再给我搭上三个,痛快点,卖就卖,不卖我们去下一家。”
  “三个?两个行不行?小的一定给您挑两个好的!”
  顺着那把头手指的方向,姚亦昕看到被捆住手关在栅栏里的十几个孩子,顿时难受的转过头去。
  作者有话要说:  收到本文的第一个长评,老实说有点感动,这个忙碌的时代,并不是谁都有耐心打那么多字的,谢谢读者“啰嗦几句”的长评。
  看得出来很讨厌国师这样的天然渣,没错我也很讨厌,虽然不想剧透太多,但是,有一点可以说的是,我构思这本书的时候,其实就是想diss国师和小皇帝这样的天然渣,这些男人怎么说呢,在社会上可能是成功人士,别人仰望的存在,对家里人也是足够负责,衣食无忧,甚至于评价还很好。
  可是,只有真正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你才知道有多绝望,因为这种人不会让你对他的决定有任何的质疑,他说的都是对的,他做的都是为你好的,哪怕你并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总之,国师还是会和小刺猬在一起的,小皇帝也会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只不过,中间的过程可能会很漫长,小刺猬其实并不喜欢国师给予的那种生活,所以,本文还是以种田、美食为主吧,感情细水长流,顺其自然,其他的就不剧透啦,喜欢的亲们希望继续支持兰拓哦,么么哒!
  第9章 和离第9天
  姚亦昕终于知道,为什么在这里住了十几年,爹爹们从来都没有带自己路过这条路的原因了。
  买卖人口,尤其是其中还有一些小孩子的场景,确实不适合让一个小孩子看到,即便他这个成年人,看了都忍不住有些难受。
  那些被捆起来跟牲口一般关在栅栏里的小奴隶,大的才七八岁,小的约莫只有三四岁,衣衫褴褛,骨瘦如柴,长得也不算可爱,有的腿脚还带着伤,大概都是被那些权贵人家挑剩下的,这才被拉到集市上贱卖。
  这些孩子的父母若是看到了孩子这般模样,还不知道有多心疼呢。
  看到那把头跟饿虎扑羊一般打开栅栏去挑人,动作粗暴地随意拎着两个被挑中的大孩子走出来,姚亦昕忍不住拽了拽花娘子的袖子。
  “姑姑,我突然想起来,我们家还有一百多亩良田呢,我早想造一个庄子了,我们,我们不如把这些孩子都买回去吧?养个几年,也能做活了呢。”
  这里的仆人们,一般十来岁就能做活了,姚亦昕这么说倒也没错。
  只是,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要养着这些正在长身体的娃娃们长大到能做活,也不知道姚亦昕愿不愿意负担?虽然姚家二老留了一百多亩良田给他,可说到底,去掉赋税,能赚到的也没有多少。
  担心姚亦昕年纪小,想不通这里面的利害关系,花娘子背过身去,悄悄将自己的想法和担心和他简单解释了一下。
  “姑姑,您放心好了,我心里已经有打算了,别看这些孩子还小,不能做重活,若是按照我的法子,说不定比码头那些壮劳力还能帮我赚钱呢。”姚亦昕抿抿嘴,脸上的表情却异常坚定,就算花娘子不同意,他今天也想把这些孩子都带回去。
  他算是看出来了,那个把头根本就没把这些孩子当人看,几乎是当成赠品一样的随意送了出去,如果他今天不把这些孩子都带走的话,谁知道这些孩子会沦落到什么地方去呢?前世他生活的那个时空,不就是有很多地下黑乞丐团伙,专门拐了小孩弄残疾了丢出去乞讨赚钱的吗?
  不过,他也不是那种不懂买卖的冤大头,看到那把头粗暴地将那两个稍大一些的孩子拎过来塞到那四个选好的一堆里,姚亦昕看了看花娘子,咳嗽一声,假装无意地指了指那脏兮兮的栅栏道——
  “姑姑,咱们家后院不是养了许多小兽吗?我看这边买壮劳力很贵,不如把这些小孩儿买回去,替我养着那些小兽,岂不便宜?”
  “这位公子真是好眼光啊!”那把头闻言却是眼前一亮,急忙颠颠地跑过来努力推销,这些小孩子其实都是他沿路捡回来的流浪小乞丐,假装收留他们,花费几个馒头骗上船,转手起码也能卖个几两银子,也算是一笔外快了,现在看到有人想买,自然卖力推销起来。
  “您别看他们还小,小孩子都长得快,养个两三年就能干活了,况且这位公子说得对,只是看管小兽,买那些成年的倒是吃亏了呢。”
  花娘子当然知道方才姚亦昕那一眼是什么意思,当下也不甚在意地甩了甩帕子道:“先问问价钱好了,若是太高了也不划算,倒不如从庄子上雇几个孩子帮忙看着,左右你那些小兽也不值钱,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养死了呢?若是小兽死光了,这些孩子就只能在家里吃白饭啦。”
  一唱一和地压价,配合默契,姚亦昕忍不住在心里暗暗给花娘子点了个赞。
  “看您说的,小的看这位公子也是身份极为尊贵的,就算不养小兽,这几个孩子养着,平日里陪着玩耍也是极好的啊。”
  “呸!你倒是打的好主意!我这位侄儿岂是一般人伺候得了的?近身的那都得是知根知底的才行,废话少说,痛快给个价儿,合适我们就带走,这天热的。”花娘子不耐烦地掏出一枚精致的香包捂住鼻子。
  “就是!痛快点,一个爷们磨磨唧唧的,人家小娘子难得肯停下来与你做笔买卖,这位娘子,若是银子不凑手,鄙人这里倒是还有些。”旁边有人凑过来献殷勤,花娘子的颜值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唉~这样好了,小的也不敢赚那黑心钱,这里一共七个,我也不论大小了,笼统算你一两银子一个,保本罢了。”
  “五两银子,我全部带走,病死了也不来找你麻烦,还一两银子一个?你看角落那两个,病的都快站不起来了,怎么,你还想趁机赖上我们不成?”花娘子从袖中摸出一个五两银子的小银锭子丢到那把头怀里,“老规矩,将人送到牙行去登记,再让他们洗个澡,换身干净的布衣,给吃两顿饱饭,明日我命人来接,饭钱和买衣服的银子我单独算给牙行,让他们好好照看一夜。”
  那把头接住银子,面上苦笑,心里却喜笑颜开,这几个小乞丐都是他路上骗来的,根本没花费几文钱,这一转手就净赚五两银子,简直是白捡的!
  回去的路上,花娘子才仔细将大元朝人口买卖这方面的一些事情慢慢解释给姚亦昕听,姚亦昕虽然才刚成年,但父亲和爹爹都不在了,自己也算顶门立户的当家人了,这方面的事情自然是要了解一些的。
  “方才咱们算是捡了个便宜,这些把头都是从船上下来的,从他们手里买人,要比牙行里买便宜许多。”
  “牙行是挂在每个地方官府下面的,买卖的也大多是知根知底的奴婢,比如说一些高门大户里卖出来的,又或者是抄家抄出来的,都会由牙行来买卖。”
  “这些大多都是训练有素的家生子,平日各司其职,熟悉高门大户里的各种规矩,使唤起来也比乡下买来的更顺手,等你往后有了子嗣,姑姑亲自给你到牙行挑两个大户人家的老嬷嬷,保管给你照顾得妥妥帖帖,连规矩都不必教了。”
  “就是说一个是国营,一个是民营咯~”姚亦昕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大概想明白了这其中的区别,国营的虽然品质靠谱售后有保障,但是价格肯定高,民营的薄利多销,虽然有可能捡漏,但也有可能被人坑了,又或者是买到什么有隐疾的、身份有问题的,买人不成反倒惹上麻烦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我才让他把人送到牙行去,不管在哪里买的人,都得到牙行去转奴籍,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的人家卖良为贱,也方便控制户籍。”
  “这批人若是身份上没有问题,方才那把头定然不敢将人送去牙行,否则就会被没收,自己还要惹上官司。我方才给了他五两银子是订金,其他的银子要等到明天,他将人和户籍册子带过来,再给剩下的余款。”
  姚亦昕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感情这牙行就是古代的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啊,但凡是入了贱籍的,都得在那里登记注册,不管买卖到哪里都能查到底细,这倒是不错,就跟入职档案似得。
  想到方才看到的那两个病重的小奴隶,姚亦昕忍不住问花娘子——
  “姑姑,你看我们村子里连个大夫都没有,既然我要在家里长住了,我想要不要顺便请个大夫回去啊?不然往后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还得赶马车来镇上,这也太麻烦了。”姚亦昕还是很珍惜他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条命的。
  “谁说咱们村没有大夫啊?你朱爷爷不就是大夫吗?”
  朱……朱爷爷?
  那个整天懒得动弹躺在院子里晒太阳的老头?
  他老人家什么时候给人治过病啊?
  “哈哈~你啊,从小就很少生病,当然不知道这种事情啦。”花娘子捂着帕子笑道,“朱爷爷的真身是一只野猪精,可尝百草,通晓药理,他老人家的本事厉害着呢,别说头疼脑热了,就算半只脚跨入阎王殿,他老人家也有本事把人给拉回来。”
  “这么厉害?”姚亦昕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肯花钱买下那两个病怏怏的小家伙?真要病死了,岂不是亏了你的银子?”花娘子修长的手指虚空点了点姚亦昕,“你呀,从小被你爹爹们保护得也太好了,村子里都不常来,这回住下不走了,可得跟大伙儿好好认识一番,咱们村子里的妖啊,本事都大着呢~”
  第10章 和离第10天
  一行人回到姚家村,姚亦昕他们先是顺路去黄阿婆家里把阿婆托他们买的东西放下,姚亦昕还将自己特意买的糖和点心送给黄阿婆,又将花娘子送到家门口,帮她把采买的一大堆东西搬进屋子,这才带着一车东西回了老宅。
  这时候姚亦昕才真切体会到,为什么那些住大宅子的人家都要买几个仆人在家里伺候了,不是为了摆谱,也不是为了炫耀,真的是生活必须啊!
  看看!家里没有门房,出门只能上锁,万一被小蟊贼混进去了,动静不大外面都发现不了。进了家门,锅灶也是冷的,屋子里黑漆漆的,连口热水都没得喝,想吃口热饭还得现烧,不客气的说,姚亦昕在国师府的时候,即便那些下人看不起他,也不敢如此怠慢他的。
  唉,看来是得听花姑姑的,早点把家里各处的人手都给安置起来了,不然以后事情越来越多,家里就他们三个,一个人切成两半都不够他们忙的。
  白天太累了,晚饭姚亦昕也不想做太多,干脆拿出两根大骨头,洗干净汆水,去掉骨头上面的脏东西,然后丢到柴锅里满满炖着,趁着炖汤的功夫,带着牛二叔和毛毛将白天采买的东西都归置起来,又拿了一袋子黄米和一袋粗面出来,放在厨房里留着平时吃。
  等到骨头汤炖好了,姚亦昕拿出一个大汤盆来,舀了几大勺粗面进去,打了三个鸡蛋,加了点儿粗盐,加水搅拌均匀,烧开骨头汤,做了一大锅面疙瘩,快出锅的时候,撒了些切碎的香葱末和青菜叶子进去,一时间香味扑鼻,主仆三个吃得十分满足。
  吃完饭,毛毛坚持要帮忙洗碗,姚亦昕也不好让他什么都不干,不然这小子肯定觉得自己太没用了,说不定晚上还会躲起来哭鼻子,只得叮嘱他一定要注意别烫着自己,这才拖着疲惫的步伐回房间洗漱。
  他现在用的这只浴桶,据说还是百年桃木做的,是父亲亲自去山里寻了上好的桃木,爹爹亲手画的图案,请了县里有名的木匠师傅亲手做的,浴桶边沿还刻画着爹爹亲手刻上去的符咒,据说可以除邪祟、温养魂体,姚亦昕从十二岁开始就用这只浴桶了,现在想想,幸亏当年出嫁的时候没有把浴桶带过去,不然运不回来岂不是亏大了?
  泡在浴桶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姚亦昕感觉浑身都没那么酸痛了,脑子也清醒了不少,想到那几个比毛毛还小的孩子,忍不住一阵心软。
  那般小的娃娃,在他们那个时空,只怕都是家长们捧在手心的宝贝,不知道多么疼宠呢,碰破了点皮都要心疼半天,更何况这般被人当做牲口一般的关在栅栏里,肆意交易买卖?
  说起来,他那个前夫,不是万众敬仰的国师大人吗?既然那么牛叉,怎么就没有将他圣洁的光辉撒到这些无助的奴仆们头上呢?
  苏念白还真想这么干来着!
  现如今的大元朝,历经数次战乱,不但缺钱,还缺人。再要从民间征发兵役,就没有足够的人手去种地了,没人种地,就意味着没有充足的军粮和赋税,大元朝照样药丸……思来想去,国师大人决定放个大招。
  “赎买?”
  “不然呢?再抽调兵役,乡间就无人可以耕田了。”苏念白将命人整理好的统计数据丢给小皇帝,“即日起,朝野上下无论皇亲国戚,一律按人头分配服役名额,不想去的,就以家仆充抵。愿意出征的家仆,服兵役满三年,准其恢复良籍。”
  “这主意还成,左右那些人家少用几个仆役也不会累死,朕前日去皇叔家里做客,听说他们家光是养马的就有二十多个仆役,这也太浪费了,难道一个仆役管一匹马不成?”
  “嗤~哪里是看管马匹?”国师大人冷笑一声,“世人多以权贵可免除徭役兵役,自愿投身权贵世家,哪怕养马呢,也能免了服役。”
  这就是国师大人准备从权贵世家身上薅羊毛的主要原因,稍许抽调些仆役,不会影响到权贵们的生活质量,而且积少成多,粗粗算下来,全国起码能抽调出好几万闲置人口来,足够组成两支大军了。
  更何况,这些年权贵世家们豢养的闲置人口也太多了些,仗着特权,损公肥私不说,也让民间百姓养成了自卖自身的坏习惯,长此以往,这偌大的大元朝哪里还是朝廷的?都快变成世家的了!
  “小舅舅,你真不派人去接小舅妈啊?”白丰霖晃着脚丫子斜躺在御榻上,将那密密麻麻写满数字的奏折当成扇子把玩着,一脸八卦地看着认真加班的国师大人。
  “你有闲心在这里操心别人,倒不如看看这份奏折。”苏念白冷笑一声,将一本奏请皇帝陛下选聘俊秀郎君为妃的奏折丢到白丰霖怀里,“过了年陛下也有十二岁了,按照规矩,也可以相看起来了。”
  “什么啊,小舅舅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可是……”白丰霖哀嚎一声,看着幸灾乐祸的国师大人,他方才就不该嘴贱,不然小舅舅一定不会拿这种奏折来消遣他的!
  别人不知道,小舅舅还不知道吗?
  他要是敢纳妃,分分钟就会暴露自己的真实性别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白丰霖一骨碌从御榻上爬了起来,只见一道白光闪过,方才一脸惫懒的少年瞬间化成一只皮毛顺滑柔软、通体雪白的四尾灵狐,摇着蓬松的大尾巴,灵巧无比地几步跳到国师大人身前的一堆奏折上,可怜兮兮地趴在上面,水汪汪的黑豆眼睛祈求地看着国师大人——
  “小舅舅,你一定会帮我的,对吧?”
  “我发誓!我再也不敢拿小舅妈打趣您了,您大人大量,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四尾灵狐蹲坐在奏折上,竖起右爪发誓道。
  “最后一次!”国师大人慢条斯理地将批好的奏折合起来,拿起奏折拍了拍那小狐狸毛绒绒的小脑袋,“那小刺猬本座自有打算,不许去叨扰,知道吗?”
  “知道啦,小舅舅。”四尾灵狐蔫头蔫脑地趴在奏折上,爪子刺啦刺啦地划拉着奏折表面镶了金线的锦帛,直将那锦绣华丽的奏折划成渔网才罢。
  他真是搞不懂小舅舅,明明舅公在信里都说了,小舅舅命中注定是和小舅妈在一起的,为什么他就是不肯将人留在身边呢?难道除了小舅妈,这个世界上还有其他妖能化解得了小舅舅身上的天劫吗?
  可是,小舅舅在家里向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别说他了,就连舅公不也不敢当面反驳吗?还煞有介事地写信让他多劝劝?小舅舅要是能听得进他的劝,他都能亲政了!
  苏念白处理完那一大堆奏折,已经月上中天,四尾灵狐早就翻起肚皮躺在御榻上睡得人事不知,头上两根呆毛晃来晃去,尖尖长长的小嘴巴吧唧吧唧的,简直毫无帝王尊严。
  “唉!等你能亲政了,小舅舅我,也该去应劫了。”苏念白将小狐狸卷起来,抱在怀里,送到御床上,小心盖好被子,这才负手走出寝殿。
  大殿外,月华如水,正是他们天狐一族修炼的最佳时刻,可是,他那个天性惫懒的皇帝外甥,却早早就进入了梦乡,这性子,可真是一点也不像天狐一族,大概是遗传了他那个人族的母亲吧。
  天狐一族修炼天赋惊人,可正因如此,为天道所不容,每一代总有那么一两个天赋惊人的玄狐,会应劫而生,这是天狐一族的命数,也是他苏念白的命数。
  爹爹和娘亲,大概也是无可奈何,这才借着与姚家的故交,替他定下了和姚家独子姚亦昕的婚约吧,传闻中,姚家独子命数奇特,其命格跳出三界,不在五行,天上地下无人可勘破其来历,这样的命格,可不正是他这等命格的天赐良缘?
  只可惜,他苏念白却做不来这等以他人命格遮掩天机、苟延残喘之事!
  想到那个总是试图和他搭讪的小刺猬,苏念白微微一笑。
  若是能顺利渡劫的话,或许,他们二人,真的还有机会……
  反正,那张和离书,他还没有按爪印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爪印的问题,在这里解释一下,那啥,因为设定是一个人族和妖族和平相处的世界(好吧其实就是上一本最后大结局的世界),所以呢,这里的婚书也是分人族和妖族的,人族当然是可以签名也可以按手印的,妖族么,不用说,大伙儿应该都猜到了,动物们做记号的时候,谁不喜欢按个爪印呢?
  反正,兰拓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爪印狂魔,哼哼~等我这一本努力搜集一整本的爪印就圆满了蛤蛤蛤蛤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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