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

  趁着安妮还没有来得及到好莱坞开疆拓土,曾颖必须要抢先一步,华纳的这部电影,她死也不会放弃!
  曾颖咬着牙,开始了补拍工作。
  因为她的身体原因,大部分镜头都需要替身完成,阿兰导演不太满意,细细算起来,替身演的戏倒比曾颖本人还多——好莱坞的动作明星也不敢这么做,要想在好莱坞立足,难道只靠满身肌肉和脸蛋就行了?不,动作明星也是拿汗水拼出来的,爆破的戏,危险的动作戏,他们依旧会有受伤的风险。
  是剧组的失误。
  至少有一半的失误。
  该死的,如果马没有忽然受惊,哪有现在的麻烦?
  “曾,刚才那场戏,我们需要再拍一次,镜头太近了,又是正面特写,没办法用替身演员拍摄,你能完成吗?如果不能,我可以减去这段戏,这几个镜头,和剧情大局没有影响……”
  阿兰态度尚好,和曾颖商量。
  曾颖却觉得这位好莱坞名导像个恶魔,消减女二号的镜头,对电影的剧情大局当然没有影响,但对她却是个大影响!在这种大制作里,每一秒的镜头都极为珍贵,那些华语女星,不仅不要片酬,还会自贴腰包,只求在好莱坞大制作里打个酱油。
  “我能,您放心。”
  曾颖脸上挂着笑意,阿兰·勒孔特将信将疑。
  但曾颖很快向大导演展现了什么是华语影后的敬业精神,她真的咬着牙,完成了这组镜头……尽快拍摄暂停时,曾颖整个人都被汗水泡着,虚弱到无法站立,她到底是坚持拍了下来。
  “你让我刮目相看,曾,你是个专业的演员!很抱歉,剧组的拍摄时期没办法再拖,否则应该等你身体再好点……”
  曾颖的辛苦,换来阿兰导演的赞赏。
  她认为一切都值得。
  只要戏份不消减,一切都值得不是吗?
  结束了一天的拍摄后,carol搂着曾颖直哭,医生也强烈要求曾颖停止如此高强度的工作:
  “这对复健很不利,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
  曾颖不为所动。
  等电影上映的那天,就是她扬眉吐气的一日,好莱坞的电影,才是属于全世界的电影。她37岁了,如果再不走向世界,被更多的观众熟知,难道真的要熬到60岁,变成所谓的老戏骨?
  曾颖不愿意听到“老”字。
  受伤和情绪的激烈动荡,让她这几个月来状况很不好,以至于恢复拍摄前,她不得不接受了医学美容。除皱针抚平了眼角的皱纹,玻尿酸填充了干瘪的脸颊……全世界的女星,到了一定年纪后,或多或少都会选择医学美容。医美的手段很成熟了,却依然有着后遗症,女星们谨慎选择注射的剂量,过多的肉毒杆菌会毁掉面部神经的敏感。
  僵硬的面皮,是没办法做出细微表情的,她们的笑或者哭都会变得怪异,是留住岁月和美貌,还是留住演技,本来就是件难以抉择的事。
  曾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大价钱的保养可以延缓衰老,但无法抵抗自然的威力,仅仅是延缓,毕竟有老的一天。曾颖从未感受到时间如此紧迫,看着安妮那张年轻漂亮到过分的脸蛋,更叫她嫉妒:
  如果她长着安妮的脸,又是安妮的年龄,想要谋求任何人的爱情,都不会是难事!
  沈铭也是男人,和世上所有男人一样,是个肤浅的视觉动物!
  “你会后悔的。”
  曾颖喃喃道。
  她已经将叶萱的消息,送到了沈二夫人手上。当年的一幕,曾颖记忆犹新,她不信沈二夫人会轻易放过叶萱……既然沈铭因为一张年轻漂亮的脸蛋抛弃她,她就要让沈铭尝尝,痛苦是什么滋味。
  ……
  曾颖想让沈铭尝到痛苦的滋味,可沈铭随便动了动嘴,拖着半残身躯拍戏吃苦的那人,却是曾颖。
  安妮在《斩魔》的戏份基本结束,在她将要奔赴好莱坞的前夕,沈二夫人的闺中密友,付柔在国外留学的独生子,发生了意外。
  “他在学校太高调了,开豪车住别墅,黑人们将有钱的华人视为抢劫目标,他被两个持枪黑人袭击,抢走了身上的现金,身中数枪…幸亏及时送到医院,还有生命特征。”
  付柔几欲昏厥。
  她和丈夫立刻办理出国手续,家庭都陷入了混乱中。警方将案件定性成了黑帮抢劫,面对付柔的质问,半点没有自责,话里话外,还说是付柔儿子太高调的炫富,才引来祸事。
  看着重症监护室里,插着满身仪器和管子,仍然在昏迷中的独子,付柔觉得浑身发冷。怎么会这样巧,她刚刚给王娴珍建议,利用国外黑帮除掉叶萱,没两天,她的儿子就遭遇了同样的事。
  没有死,真的是祖宗保佑,这样重的伤势,十个有九个都是保不住性命的。
  ——真的和之前的事没有关系吗?
  付柔深知,世上的大部分巧合都是人为。她不敢闹,不敢吵,只能将所有的猜测咽下,如果被夫家知道,儿子这次出事可能是沈华林的警告,付柔再高的情商手段,在夫家也没办法立足了。
  她甚至不敢再联系王娴珍,那么机密的谈话,都能被沈华林察觉,王娴珍到底生活在怎样可怕的环境中?
  沈华林简直不是人!
  ……
  华国,王娴珍的代理人又购入了星伦1。7%的股份,她和沈锐手里的股份持有量,达到了3。2%,和沈铭的8%暂时不能相比,却也在缩减着距离。
  她和沈锐来不及庆祝,却得知付柔家的祸事。
  王娴珍听说付柔儿子在国外被黑帮枪击,连开数枪打成重伤至今昏迷,她心中狂跳。
  特别是付柔的电话联系不上,王娴珍想问下情况都办不到,她的内心越发忐忑。
  难道是她的打算,被沈华林知道了,这就是给她的警告?不可能,她和付柔谈话时,再无第三人在场!甚至连叶萱的消息,她都死死瞒着沈华林。
  王娴珍努力说服着自己,内心依然升起恐惧。
  付柔嫁的人,虽然不如沈华林,却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小人物。她和付柔能成为闺蜜,是因为付柔家不如王家,也不至于是个普通家庭。
  付柔的丈夫,也颇有来历。
  就是这样的背景,付柔的独子,说出事就出事,时间那么巧,就在她和付柔密谋之后两天。
  王娴珍不寒而栗。
  沈华林怎么敢?
  他真的是个疯子!
  叶萱就真的有这么重要,能叫沈华林做出这种事?!
  王娴珍想要当面和沈华林对峙,看着沈锐年轻的脸庞,她浑身力气都像被抽走了……沈华林怎么会承认,就算是付柔本人,也不敢吐露一点怀疑。
  ……
  沈铭不知道,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狗咬狗一嘴毛在相互伤害。他所知道的,就是曾颖的状况很糟糕,但安妮,却要光鲜奔赴好莱坞,去参加《梦中婚礼》的新闻发布会。
  ——这是一个大消息,必将让华语娱乐圈再一次动荡!
  ------题外话------
  好险,刚才又把传旧书去了,幸好及时发现了……儿童节的乌龙 !
  第261章 消息公布!
  安妮结束了《斩魔》第二季的拍摄,剧组还未杀青,只是她的戏份都提前拍摄完毕,可以离组了。
  她和沈铭没有直飞洛杉矶,而是先到了纽约。
  叶萱通过了fox的试镜,获得了新筹剧集《贵妇》的角色,她还是演试镜的那个角色,布鲁克林的亚裔主妇,绝无那种选角时惊为天人,捧着剧本请她由配角变主角的情况出现……哪怕叶萱比这剧集的女主角,更像是“贵妇”。
  但她在国外没有名气,没有演出经历,在fox内部没有人脉,只能从小角色演起。《贵妇》讲述的是几个女人之间的故事,她们在中学时就是朋友,人到中年,有的人成了女强人,有的人嫁了有钱老公,有的人成了中产阶级的主妇,看似光鲜的生活背后,都各有各的中年危机。
  叶萱饰演的,不是几个女主角之一,但也是个常驻角色,每隔一两集就要出现她的戏份,这是个常驻角色,起码在第一季从头到尾,都有“戴娜”的戏份。
  比只会在一两集戏份中出现的龙套强,又不及和剧情密切相关的重要配角,第二季可以随意切掉的角色,片酬当然不是论集算,而是一个打包价,4。5万美元——哦,着数字,对沈铭来说可能就是住一晚上酒店。但对那些靠演员公会接戏,常年在美剧中演各种配角的,观众看着眼神可能又叫不出名字的小演员来说,他们全年的收入大概就在10万美元左右。
  要保证年收入稳定在8—15万美元,就是观众们有点眼熟的小演员了,这样的小演员可以靠拍戏养活自己和家人。好多在演员公会登记注册的演员,甚至要靠兼职才能保障基本生活。叶萱拿到的角色,足以让许多底层演员打破头争抢。
  但这不是钱的事。
  从这点来说,叶萱开始演戏,就没为钱操心过。三十年前华语影视圈的片酬当然不高,她入行时是在80年代末,内地演员出演电视剧的话,普遍片酬超不过100元,几十集的电视剧起码要拍一年,收入几千元就封顶了。当然,和普通工人比起来,演员绝对是个高收入了。
  但这套片酬计算方法对叶萱无用。
  她第一部 戏就拍电影,为了说服当时还是梨园昆旦的叶萱接戏,投资方是直接拿了钱砸的,那是电视演员两三年的总收入。
  叶萱拍最后一部电影《黄莺谷》时,片酬已经高达20万华币……这在内地影视圈来说,绝对是天价。但和叶萱当时的名气比起来又不算什么了,横比同一时期的hk电影明星,片酬高达几百万港币是显得不多,可当时整个华国的物价都低,20万华币的购买力十分惊人。
  叶萱的高收入,也是她在30年前就能有经纪人和助理的原因。
  后来嫁给沈华林,生活上再怎么压抑,沈华林绝对是在给她提供最好的物质——王娴珍将她关在精神病院,那也是只对少部分人开放的地方,叶萱这辈子,真不知道缺钱是什么滋味。
  这就让她对金钱十分不看重。
  哪怕是带着沈铭逃离沈家,在小城市租房生活,她依然能“资助”隔壁的邻居少女。4。5万美元的片酬,对普通的小演员来说也不少了,足够叶萱支付租房的费用。
  sam为叶萱找到房子是do,区别于独门独院的single—family,do是公寓大厦,更像是华国的小区式住宅,共同管理,门禁严格,陌生人很难随意靠近。sam找的这套公寓月租金不菲,地段却好,安全性强,房主大部分都有稳定的正当工作,少量租住的房客也很容易摸清身份。
  相比起沈铭投入的安保资源,租金反而是最少的费用,不过叶萱可以自己付房租,这里的环境比起寻求宁静的snow—white更让她感到舒适。
  两个房间,她和林凤都很满意,两人在生活和工作上都有照应。
  安妮就是在洛杉矶停了下,看望了一下叶萱。
  短短两个月不见,叶萱的精神完全大变样了,她焕发了生机,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安妮去时,叶萱正在和林凤对戏,两人一字一句分析着台词,因为东西方文化背景差异,叶萱更想去布鲁克林体会下当地居民的生活——沈铭认为哪里治安太差,安保工作难免顾此失彼,不同意叶萱去。
  安妮其实也不赞同。
  50岁的叶萱,看起来不过是三十多岁,白种人显老,以他们的眼光来看,叶萱还要比看起来更小几岁。像她这样极致美貌的华裔单身女人,要是住到治安稍差的地方,注定了会麻烦不断。
  “我保证,您什么生活都体验不到,只有无穷无尽的骚扰。”
  美貌是需要被珍藏的。
  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话,脑子又不够机灵不懂得赶紧跳出去,那你生的多美,就有多么麻烦。像“安妮”,如果不是原主那乱七八糟的非主流打扮,让正常男人避之不及,就这样的一张脸,又没有人可以依靠,在c城旧城区那种地方,可能早就沦为哪个大混混的玩物了。
  叶萱的悲剧,说来也是美貌惹的祸,因为自己不够强大,让权贵子弟觊觎,不顾她的意愿强娶回沈家……去布鲁克林住?没问题的,沈铭现在很有钱,可以请最好的安保公司24小时随身待命,将叶萱和危险分子隔开。
  可那样,叶萱去布鲁克林居住的意图,也同意达不到呀。
  叶萱叹气。
  她也知道,太任性的话,好像会给身边人带来麻烦。
  安妮挽着她的胳膊:
  “伯母,您不一定要去布鲁克林呀,我最近也要在国外拍戏,可以随时陪您对戏。”
  好的演员相遇,会碰撞出演技的火花。
  林凤又不是专业的演员,只能干巴巴念着台词,安妮就不同了,她已经拿过华语影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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