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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第106节

  萧绰慢慢剥开一个橘子:“不可惜,很值得。”
  她送了一瓣进嘴,目光微冷:“卖房要趁早,等陆离声名狼藉的时候,想卖怕也得折折价儿。”
  ……
  陆离作为声名远播的法学界新秀,以第一助手的身份参与了新政府第一部 法律文书的编纂,这是他履历中耀眼的一笔,也是他十分重要的政治资本。
  报纸因此对他大加褒赞,总统的嘉奖令上他的名字赫然在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新政府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直到明记的老板娘薛梅领着一众伙计浩浩荡荡的杀到司法部门口,提着一桶不知是鸡血还是狗血的不明液体,光天化日之下泼了陆离满身。
  据现场人员反馈,当时的场面一度非常惊悚,惊悚之余又有些滑稽,而事件的中心人物陆离在错愕震惊之后终于回过神来,哆嗦着抖落衣兜里积蓄下的不知种类的血液,却因为脚下湿滑,当着满街路人和诸多司法部同事的面摔了个狗吃屎。
  明记是赫赫有名的点心牌子,全国都能排得上号,薛梅作为明记的第七代当家,甚至曾经是经济司司长的座上客。
  可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带着人公然在司法部的门口撒泼,甚至于给司法部的人来了个x血淋头。
  当然有人打电话给警察局,只是薛梅半点不怵,杀气腾腾的泼完x血之后,领着十几个老妈子,堵在司法部的门口破口大骂。
  “天杀的姓陆的,你怎么有脸说什么西式思想、自由民主?西方来的玩意儿就一定是对的吗?放你娘的屁!”
  又对着路人科普今天的来意。
  薛梅是明记第六代当家的独女,她成年后,薛老板为女儿招赘了女婿上门,薛梅的丈夫丁阜安原以为自己会以女婿的身份成为明记的第七代当家,没成想到了薛老板还是把当家之位传给了女儿薛梅。
  丁阜安为此颇觉愤愤,就此跟薛梅离心,在外边儿偷着养了个小的,还生了儿子,又因为薛梅生的是个女儿,所以格外稀罕这个儿子。
  后来这事儿被薛梅知道了,马上就点人杀上门去,丁阜安被堵了个正着,匆匆忙忙跳墙逃走,没成想就这么摔死了。
  薛梅虽觉晦气,但想着人都死了,好歹也是自己女儿的爹,就吩咐人带回去好好埋了——事情发展到这儿,只是一出喜闻乐见的渣男作死记,事情坏就坏在陆离参与编纂的那部分法律条文上。
  说的更具体一点,就是继承法。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继承权。
  丁阜安那个外宅把持着丁阜安的儿子,在明记对头的撺掇下跟薛梅打官司——遵从新政府的法律条例,她的儿子可以继承丁阜安的部分财产,狮子大开口,就要吞掉明记的一半!
  这事儿搁谁身上不觉得晦气?
  丁阜安晦气,他那个小老婆晦气,私生子晦气,这倒霉的法律条令更晦气!
  薛梅专程翻出来看了,是,原文讲得是挺条理,说私生子只能分到血缘方父母辈的财产份额——可夫妻俩过日子,怎么可能分得清清楚楚?!
  薛梅原先还在法院捏着鼻子跟那母子俩打官司,昨个儿才得了人提醒,回过味儿来。
  人家给你画了一个明显不利于你的圈子把你困住,你还傻愣愣的待在里边儿,按照这个明显不利于你的规则办事,这是不是傻?
  她现在要做的不是想方设法在圈子里艰难取胜,而是跳出这个圈子,把画圈的人干掉,重新设定规则!
  画圈的人是谁?
  陆离。
  那就把陆离干掉!
  第94章 姐妹,你清醒一点17
  为着这场关系重大的官司,薛梅将那几条法律条文仔仔细细的读了数十遍,越读越觉得心头激愤,火星子蹭蹭蹭往外冒。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我娘家亲爹传给我的家业,凭什么就要分给私生子?!
  明记跟那个小杂种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聚在司法部门口看热闹的路人渐多,又因为正值下班的时间,其中更不乏有在司法部当差的官员,陆离满身血污,狼狈至极,只恨不能找个地缝钻下去才好,挣扎着想要脱身,袖子却被薛梅带来的人死死拉住。
  薛梅面笼寒霜,言辞如刀:“陆先生,大清朝再怎么腐朽,赘婿也分不到岳家的财产,怎么到了民国之后,随随便便冒出来一个小杂种,就敢狮子大开口,索要我明记的一半家业?!”
  薛梅豁得出去,但陆离不行,他以后还要在司法部吃饭,还要在公众面前维护自己公允文明的形象。
  陆离强忍着破口大骂的冲动,尽量耐心的同她解释:“薛女士,我很同情您的遭遇,但是无能为力。明记的家业归属有争议,您该去找法院,这件事情我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就是法院裁决不了,才建议我来找你的!”
  薛梅气势汹汹道:“这条法律条文不是你拟定的吗?你不是张口妇女解放、闭口自由平等吗?你所谓的西方文明理念,就是叫一个跟人通奸的女人带着一个不知道亲爹是谁的小杂种,公然谋夺我的家产?陆先生,你不觉得这个说法太可笑了吗?!”
  陆离颤抖着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被血污染脏大半的手帕,勉强擦了把脸:“薛女士,如果你仔细研读过那几条法律的话,就会发现那其实很公平,私生子也好,私生女也好,他们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只能被动的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他们是无辜的。”
  “而且,”他深吸口气,继续道:“条文上规定的很清楚,私生子女可以继承的是属于亲缘方父母的财产,且并不是仅仅只局限于男性。换言之,丈夫的私生子可以继承生父的部分财产份额,妻子的私生子也同样可以继承生母的部分财产份额……”
  薛梅冷笑一声:“你当是我三岁小儿,随随便便就能被糊弄住吗?什么丈夫和妻子都是一样的,我看你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妇人有妊生子,十月怀胎,想瞒都瞒不住,男人呢?裤子一脱,一刻钟就能完事儿!陆先生,我听说你是牛津的高材生,连总理都高看你一眼,怎么,牛津的高材生就这么点水准?!”
  她目露讥诮,不屑一顾道:“不如您也听听我的看法。妇人若有了私生子,肚子一大,丈夫就能瞧见,而男人若有了私生子,日后还想分财产,倒是简单。不妨就在情人显怀之后、降生之前告知原配妻子知道,请其明确出具文书表态知晓此事,如果直到私生子降生,妻子都不知道私生子的存在,那以后这私生子就没理由继承生父的财产!”
  陆离顾左右而言他:“每个人的出身,都是不能选择的……”
  薛梅嗤之以鼻:“但是他的生父可以洁身自好,他的生母可以选择不与有妇之夫通奸!要怪就怪他爹娘恬不知耻,狗男女成双成对,他爹娘做下的丑事,凭什么要我这样的苦命原配买单?!”
  陆离:“薛女士……”
  他这话还没说完,薛梅便勃然变色:“我原先听人说陆先生是个正人君子,会为平头百姓排忧解难,会鼓励女子读书放足,我觉得你是个正派人,会愿意帮我,才来这里找你,哪成想你竟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辈,口口声声民主进步,实际上你也只是个独权的小人罢了!”
  她毫不客气道:“不过想想也是,当年你出国逃难,孙小姐在陆家等了你好几年,结果你刚回来就打着婚姻解放的旗号另娶新人,怎么,陈世美套上新时代的皮囊,就不是陈世美了?!你什么东西!”
  陆离身上披着的几层光环都被扯下,旁观者眼底的不屑与低声议论,还有同事们意味深长的目光,将他刺得遍体鳞伤,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一时之间竟说不出什么话来。
  陆离是法学专业出身,当然知道那几条法令存在的问题,可他又能怎么办?
  口号喊得再好,终究也不能脱离实际,这个世界,这个国家,终究还是男人占据了主流地位。
  就说上边的大总统和总理,嘴上说着民主共和,哪个不想当独裁领袖,哪个不是家里红旗不倒,外边儿彩旗飘飘?
  他是青年领袖,是革命者眼中的急先锋,可是陆离也清楚,他自己本质上也只是一个懦夫罢了。
  他只敢向旧风俗开炮,却不敢骂军阀独裁,因为他知道,骂军阀和独裁,是真的会掉脑袋的。
  他只敢主张破除腐朽陈规,公然跟新女友同居,背弃青梅竹马的原配妻子,用对自己损伤最小的方式谋取最为盛大的褒赞,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做成之后,利远大于弊。
  他其实都明白。
  他从来都不是什么时代先锋,他只是一个趋利避害的小人。
  陆离僵在原地进退两难,薛梅叉着腰神情凛冽,就在这时候,陆离忽觉眼睛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他怔楞了几秒钟,才大梦初醒般想明白,这是相机的闪光灯!
  有记者在这儿!
  今天的事情要是报道出去了……
  陆离心头大感慌乱,想也不想便扑上前去:“这里禁止拍照!”
  那记者原本就是孙家人找过去的,压根不怵他,旁边两个助手把陆离拦住,他半蹲下身,对准陆离惊慌失措的面孔,又是咔嚓一声。
  到第二天,这张照片就作为诸多报纸的头条配图,出现在了陆离的书桌上。
  舆论哗然是必然的结果,紧随其后的便是社会大众对于明记产权纠纷一案的盛大讨论——这件事可供讨论的余地其实很小,长眼睛的都知道是薛梅占理。
  可正因为如此,需要思考的地方才更多。
  一件在公序良知和社会道德上毫无争议的事情,为什么却会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薛梅甚至要大闹司法部门口,才能寻求到所谓的公平和正义?
  薛梅作为明记的老板,商场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尚且要如此才能保全家业,换成普通人,又该是怎样一番场景?
  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陆离负责编纂的那几条继承法上。
  诸多评论家对此发表了尖锐的批判,更不乏有人对当前社会进行深入剖析,指出距离真正的妇女解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政府所谓的的业已实现男女平权,更是无稽之谈。
  这些舆论上的讨论需要时间发酵,才能结出真正的硕果,而对于萧绰和孙家来说,胜利已经近在眼前。
  那几条条令是陆离编纂的吗?
  是。
  那么,那几条条令是陆离出于本心编纂的吗?
  未必!
  作为男性,他或许有维护男性权柄的下意识作为,但究其缘由,还是因为这里边的水太深太浑,利益集团牵扯诸多,他谁都不敢得罪,只能闭着眼将那几条法律写了出来。
  而之后审核的人也好,总领这件事的人也好,都不敢同浑水下的那股暗流对抗,最终,这群发誓要用性命维护公平正义的人随波逐流,使得那几条荒唐法令得以问世。
  能就此废止那几条法令吗?
  不能!
  这条法令一旦废黜,总统、总理和督军们家的姨太太和非婚生子女算什么?
  他们岂不是直接被排除到了继承序列之外?
  但是能当成什么都没发生,直接把这一页掀过去吗?
  不能!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社会大众的呼声是能够被忽视的吗?
  能因此直接把编纂法典的总负责人拖出去毙了吗?
  不能!
  那位总负责人是孙先生在日本留学时候的同窗,党内元老、年高德劭,怎么可能在这种事情上翻船?
  而且他也不过是挂个名罢了,具体的事项都是底下人负责的。
  那这件事该找谁负责,不就很简单了吗?
  这人选都是现成的,陆离啊!
  事发之后,司法部是想要保住陆离的,一来部长的确赏识他,二来则是因为陆离的新式妻子涂曼——她的叔叔以华人的身份在米国做某位要员的参谋,是很能说得上话的那种。
  只是后来事情闹大了,陆离只能被推出去做替罪羊。
  他是有些才华、有些关系,但是跟社会舆论比起来也好,跟党内大佬比起来也罢,那点根基就是一层纸罢了,随手一戳就破。
  陆离硬着头皮上了几天班,就接到司法部的电话,告诉他暂时不必去了,在家里避避风头,没过几天又接到通知——他被开除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涂曼向他提出了分手。
  理由很正当,很像一首诗。
  当初吸引我的是你熠熠生辉的灵魂,现在你已经失去了光。
  他是跌落神坛的伪神,是声名扫地的旧时楷模,现在的他,显然已经不适合再站在涂曼的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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