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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后雨连绵不绝

  (一)
  我是在一场雨后捡到班默的。
  下雨天懒得做饭,出门吃饭时发现门跟前站着个表情阴郁,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看起来跟我妹妹差不多大。
  那时候我的善心还未完全泯灭,姑且算得上是个好人,想到这时候如果是陆惟喜湿漉漉地站在别人家家门口会不会有人上前帮忙,心一软便去跟他搭话,视线对上后还未来得及开口他却把脸一扭。
  被雨淋湿的头发有些长,长得都遮住了眉眼。他倚着墙,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彼时我还是个会热脸贴人冷屁股的,相信真心能捂热石头的笨蛋,硬是伸过头去看他被黑发遮住的脸。
  是一个,十分俊俏的孩子。即使绷着脸,五官混杂着可笑而天真的孩子气,也能窥见点将来长开后能横扫各个年龄段的帅气。
  “喂,你在这儿做什么?”
  他没有回答,我又换了几个问题喋喋不休地又问了好几次。他可能是觉得烦,终于在问到要不要帮忙报警时开了口。
  “不需要。”他说完顿了顿,一字一句地开口,“阿姨,你好烦。”
  我又惊又气。
  惊的是他的声音哑得像生了病,气的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三四岁,出门买衣服都要被问是不是高中生的我此刻居然被一个初中生喊阿姨。
  算算年龄今年二十九,三个月后满三十,人生尚且过完十分之三。不过在十三四岁的学生眼里,确实勉强可以称一句阿姨,陆惟喜那死小孩每次一生气就会喊陆漫云你个老女人。
  “你这小孩真不会说话。”我没好气地抱怨了句,接着说:“不报警也行,但你得说清楚为什么要站我家门口。”
  那时候班默身体还没发育,跟我差不多高,一抬眼我俩就能对视上。班默从小心智就比同龄人要成熟,但我三十年的阅历和经验也不是吃素的,视线交汇几秒后我就看出他是个离家出走的孩子。他那副表情跟陆惟喜一模一样。
  “离家出走啊?”我问。
  他没说话,把头扭得更彻底,彻底转身离开。
  第二次见到班默,他又是淋了一身雨。不过今天他穿的是校服,布料被打湿贴在身上,单薄得像张随时就能被吹走的纸。
  我关上门,靠在上边跟他并排站着。
  “离家出走?”
  这回他没扭过脸,“嗯。”
  “来这干嘛?”
  “我爸跑之前我就住这。”他指了指对面的门。
  我搬来的时候对面那户并没有住人,但曾听楼下阿姨说过里头的八卦。爹欠债带着小三跑了,妈受不了跳楼自杀,留下个五六岁的男孩被大伯收养。
  这套房子里或许有着班默美好的回忆,他时不时过来看几眼追忆童年也无可厚非。房子格局大差不差,我又开始心软当起好人,边开门边问他要不要进来坐会。
  梅雨季,雨从早晨就下个不停。
  推开门能闻见从走廊半开的窗户里飘进的雨水独特的气味,班默就是带着这样的气味走进我家的。
  (二)
  我人生中所有的重大事件似乎都是在雨里发生。
  陆惟喜出生那天是雨天,爸妈出车祸去世那天也是雨天,抚养我们长大的奶奶因病去世时也是雨天。奶奶去世时陆惟喜不过五岁,还不懂什么叫死亡,问我奶奶什么时候睡醒。我说奶奶不会醒了。那一天,我收到了宜大的录取通知书。
  没法带陆惟喜去上学,不得不让她寄宿在舅舅家。我知道她不喜欢寄人篱下,可我没办法。班默出现在家门口的那一瞬,我仿佛看见了陆惟喜。最开始我对于班默真的仅仅只是怜悯,他太像陆惟喜,而我愧对陆惟喜。
  毕业后我每天都活得跟打仗一样,拼命地想在宜淮立足,给陆惟喜一个栖息之处。等我有能力租房把陆惟喜接来宜淮上学后才发现她恨我,即使有家也硬要住学校,放假回到家就关在房间里避免跟我过多地相处。
  班默不一样。
  他对我很亲近,亲近到连头发都愿意交到我手里。我说让他去街口理发店剪,他摇头说别人剪得不好看想让我来剪。
  少年人的头发很软,我不懂理发,胡乱拿剪刀把他长到后脖颈上的头发剪掉,又撩起他眼前的发随便剪了剪。他的瞳孔很黑,鼻梁很高,唇瓣透着健康的粉。我尽量跟他保持着距离,碎发落在他脸上,下意识用指腹蹭去,被柔软细腻的触感吓得猛地收回手。
  “怎么了?”班默的声音还在变声期,有些哑。
  我搓着指腹试图消去刚刚的感觉,随便揉了把他的头,“没什么,剪好了你去洗一下吧。”
  他洗完头出来后让我像之前那样帮他吹头发,我拒绝,他就低下头很平静地说:“之前妈妈都会帮我吹头发。”
  “我又不是你妈。”
  嘴上这么说着,身体却老老实实把吹风筒插上电,站在他两腿之间替他吹头发。
  人的手会随着年龄一起长大,三十岁的手跟十几岁时的手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小时候在家里干农活,手被磨出很多茧,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是少年人的手。现在的手不需要干农活,敲键盘还养白养腻了点,看起来却能很清楚地知道这双手的主人已经不再年轻。
  我生疏地拨着他的发,意识到自己三十岁的身体已经发育成熟,班默却刚刚开始发育,骨肉轻而薄,我始终怀疑这时候的班默是有些营养不良的。于是在相识的一年里,我经常喊他来家里吃饭。学做饭是为了省钱,也是为了做给陆惟喜。陆惟喜很少吃我做的饭,班默跟我认识短短一年吃的次数都比她多。他十六岁身高突破一米八,这里面有不少我的功劳。
  除了给班默吹头发,我还给他量过身高。
  刚认识那会,他身高是一米六一,跟陆惟喜差不多高。后来代表着陆惟喜身高的刻痕只往上变动了几厘米就停滞下来,代表着班默的刻痕却一直在上升,以至于后来我都要踩着凳子才能给他量。
  班默一米六五的时候,会在我给他量身高时环住我的腰把脸埋在我肩上。班默一米七的时候,会微微弯下腰掰过我的脸跟我接吻。班默一米八五的时候,会直接把我抱起来摁在墙上,熟练地脱掉我的裤子进入我的身体。
  我始终记得跟班默上床的那一天。
  那一天的雨跟我离开老家时的雨一模一样。
  乌云一层盖一层覆盖住整片天空,风一吹雨就下起来。很细,很密,轻飘的,潮湿的雨雾无边无际,山沟失了轮廓,眼前的一切都模糊变形。
  窗外的闪电划破夜空,一响暴烈的雷声几乎要把我所有的理智都给震碎。暴雨倾泻而下,我在雨中迷失了方向,什么都看不见。年龄,法律,道德……暴雨像块黑布沉重地将我和班默之间隔着的那面玻璃覆盖,好似这面玻璃并不存在于世间。
  翻起情欲的风变弱后,雨并没有停住,只小了些,淅淅沥沥下着。班默的头仍埋在我腿间,下巴被雨淋湿。
  在其他事情上,班默或许还可以跟我博弈。因为我是个心软的老好人,稍微聪明点心狠点就能在我身上占到便宜。但在性上,十五岁的男孩永远不可能用引诱我沉沦。因为我曾在前男友身上经历完美的性爱,我俩没有善终,分手时闹得也很僵,但不可否认前男友的身体跟我很合拍。而班默,他还太小,太年轻了。
  我深谙如何以伪造的弱势来掌控主导,我在职场的生存之道被用在了十五岁男孩的身上,我用成年人也无法完全把握的性关系来扰乱对方的心智。班默或许察觉到了我需要他,不拒绝的原因是什么我不想去探究,我只想在我脱掉衣服的时候,他能爬到我双腿之间,再给予我一场大雨。这样就够了。
  我对不起班默。
  可谁让他出现在我家门口呢,还长得那么漂亮。是他引诱我在先,是班默的错。
  (三)
  十五岁的班默明白自己被三十岁陆漫云夹得后背发汗这件事是很不正常的,他清醒地沉溺于这不正常的性爱,很喜欢陆漫云用被空调吹得冷冰冰的手臂环住他的肩,鼓励又轻蔑地问他是不是想射了。
  陆漫云的皮肤在微弱昏黄的光下会愈发显得苍白,有时班默会觉得奇怪,明明有着许久未见过太阳的病人才会拥有的肤色,人却总是风风火火的,好似有着无限的活力。
  陆漫云的五官清秀端正,深栗色的长发从耳后披下显得很温柔。她眼睛的颜色是棕的,要比头发深点,高潮的时候聚不起焦,神思恍惚的样子比她清醒时更能挑动班默的情欲。但班默还是更喜欢她用手指卷着发尾思考时的模样,当各种外界事物纷至沓来将他弄得疲惫不堪时,他都很想把脸埋在陆漫云的发间。那里是他的乌托邦。
  每次紧咬牙关射出来后,班默都会把脸埋在她头发里,然后被陆漫云推开。她赤着身体下床去厕所洗掉精液,而班默盯着她的背影,意识到是自己的阴茎太小,对她来说可能还算不上一根鸡巴。所以她才会有力气推开他,甚至还能在性爱之后开场简短的电话会议。
  后来他逐渐长大,长到性器发育成陆漫云一手握不住的大小,长到陆漫云红着眼可怜兮兮地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射之后,陆漫云就不太跟他做爱了。
  班默觉得这里头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陆惟喜开始回家住了。那个讨人厌的占着陆漫云妹妹名头的女生在知道自己家里出现了个同龄人后,开始经常回家。
  班默很讨厌陆惟喜。
  每次陆惟喜一出现,陆漫云的眼里就没有他了。她甚至把锁换成了指纹锁,没有给班默录入指纹。陆漫云不知道该怎样向他讨回钥匙,用换锁的方式跟他划清界限。
  陆惟喜回来,班默就可以消失了。
  他本身就是陆漫云用来寄托对陆惟喜心意的存在,从某种方面来说,班默是陆惟喜的替身,陆漫云无处宣泄的爱全都给了班默。只是这爱后来在荷尔蒙的作用之下变质了,十五岁的男孩和三十岁的女人就是干柴,随便碰碰就能擦出烈火。
  班默收到宜大的录取通知书时,陆惟喜也收到了。陆漫云只留了在收到通知书后的那一个小时给班默,之后她要回公司请假,带陆惟喜去国外旅游。
  陆漫云的脸端正清秀,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小三四岁。她不喜欢化妆,连口红都不抹,或许是因为家庭里没有男性角色,陆漫云竭力消除身上女人的特征想扮成男人,结果却不尽人意。她常穿宽松肥大的裤子,系紧的腰带却显得腰更细,匀称苗条的身姿反而更能吸引男人。陆漫云刚进咖啡厅,班默就发现柜台后的那个男店员在盯着她。
  陆漫云给了班默一笔钱让他假期好好玩,声音温温柔柔的,语气像是在哄孩子。班默安安静静听她说完,而后撩起眼皮,平静地问她:“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陆漫云专心思考的时候,会下意识咬住下唇,在唇瓣上留下一道印。她皱眉思考了很久,班默盯着那道印子,突然觉得说出这种话的自己很没意思。
  那年他出现在陆漫云家门口,并不是为了追忆童年。班默在等,他知道无良爹在墙缝里藏了两千块钱,他在等那个男人回来拿钱,然后狠狠把他揍一顿。班默一直没等到他,或许死了或许忘了,无所谓,等到了陆漫云这些就都无所谓了。
  班默在陆漫云面前装太久,久到连自己忘了真正的班默是个无爹无娘只知道打架逃课的坏学生。高中三年拼了命地学习考上陆漫云的母校,只是想离她更近点。
  陆漫云跟人谈恋爱的时候,班默还在玩玩具车。一份录取通知书在玩玩具的人眼里是能跨越十五年的时间的台阶,在陆漫云眼中却什么都算不上。
  班默不想再为难陆漫云,把银行卡推回去,轻声说:“我知道了。”
  (四)
  “我长得不好看,配不上他。”
  在酒店里,陆惟喜喝了杯鸡尾酒醉得稀里糊涂,哭着跟姐姐倾诉自己的暗恋。
  陆漫云很少会在意相貌,也没法理解陆惟喜那自卑痛苦的心理。撇开一切不谈,陆漫云觉得陆惟喜长得挺美的,甚至美得有些俗气,有点没辨识度。如果她俩不是亲姐妹,陆漫云可能都记不住她的脸。
  至于陆漫云口中的那个人,陆漫云对不上脸,只在家长会上听过那个名字。她撑着下巴,适时给妹妹递上纸巾,等她哭完才打着哈欠回房。
  洗漱的时候无意间对上镜子里自己的眼睛,陆漫云难得开始端详五官。脑门有些大,脸也很圆,青春期时长的痘虽然没留下痕迹但也使得皮肤变得粗糙,没班默那样柔软细腻。
  班默的皮肤是真的很滑,她总是会无意识地在他手上蹭着,顺着小臂往上摸,贪图那细腻凉滑的触感。陆漫云漱掉口中的牙膏沫,班默现在在做什么呢。
  其实陆漫云可以打电话或者发消息问班默,他们还没撕破脸,她随便发句在干嘛,班默就会像之前一样重新迎上来。可陆漫云不能这样做。
  陆惟喜说得很对,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是不会一直爱着一个人的。就像今天,陆惟喜已经是第三次在她面前哭了。每次都哭得很惨,每次哭的人都不一样。
  在他们这个年纪轰轰烈烈地爱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雷声隆隆滚动后,一切又会归于平静。陆漫云是班默人生里的一道惊雷,一场暴雨。疾风呼啸而过,暴雨也会随之停歇。
  陆惟喜让陆漫云不要重蹈覆辙,她不想再陪着姐姐到酒店抓小三,还要看着出轨的男人下跪痛哭流涕认错。
  出轨。班默会出轨吗?
  这是当时陆漫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她不信任班默。班默太年轻了,能轻易被她引诱就能轻易被另一个人引诱,年轻人总是图新鲜。
  旅完游后,班默没再出现。
  陆惟喜说班默跟她一个专业,偶尔上公共课的时候会遇上。陆漫云每次从妹妹口中听到班默的消息时都会觉得恍惚,有次终于受不了开口让她不要再提,换来陆惟喜轻飘飘的一句我以为你想知道。
  “姐,如果你真不在意的话就不会让我闭嘴了。”
  陆漫云没说话。
  自那以后,陆惟喜没有提过班默。
  她一不提,班默就彻底消失在了陆漫云的生活里。也不算彻底消失,家里墙壁上还留着他身高的刻痕,陆漫云觉得烦,搞了幅画挂上去挡住。
  又是梅雨季,每次一下雨陆漫云都懒得做饭,却也不再会出去吃。可能是懒,可能是怕门打开又见到那个阴郁的少年。她点了外卖,缩在沙发上玩手机,门铃被按响后慢悠悠起身去开门。
  推开门,走廊半开的窗户里飘进的雨水独特的气味,二十二岁的班默带着这样的气味站在门口。
  陆漫云突然意识到,有雷声过后骤然停歇的雨,也有雷声之后连绵不断的雨。她人生里的这场雨从八年前班默踏进家门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淅淅沥沥下着,她无处可躲,或许只有躺进骨灰盒里才能避开这场雨。或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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