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全职艺术家> 全职艺术家 第822节

全职艺术家 第822节

  秦洲官方账号发了条动态,对外公布某运动员的训练情况,就是先在博客发布了!
  足足二十分钟后。
  秦洲官方才打开部落的专用账号,发布了一样的动态。
  别小看这点的时间差!
  蓝运会期间各洲官方账号都是顶级的关注度!
  这一前一后的微小时间差,可是能直接让博客吃到第一口流量红利的!
  而如果一个洲这么做,大家可以理解为巧合。
  秦齐楚燕韩都这么做,那就绝对不可能是巧合了!
  更别说以前各洲官方账号都是以部落作为根据地,根本不重视博客的情况。
  傻子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一时间。
  各洲议论纷纷——
  五洲官方账号最近几天都选择以博客作为交流根据地。
  这算是给羡鱼那些蓝运应援歌曲的报酬吗?
  蓝运会期间各洲官方账号的流量是最大的,结果这流量全被博客吃了大半。
  部落只能吃些残羹剩饭?
  “之前部落那么坑害影神,差点让联盟开站首日就凉凉,看样子他们是把羡鱼给彻底惹怒了,毕竟联盟这家网站背后站着的就是羡鱼啊!”
  “鱼爹开始为影子复仇了!”
  “谁能想到羡鱼不但没有被蓝运会断送十二连冠的征途,反而能靠蓝运会赢得各洲官方的姿态倾斜?”
  “这下羡鱼把部落得罪死了!”
  “之前影子虽然天秀直接化身影神,但毕竟还是在抵抗部落的坑害,而羡鱼这一手就是纯粹的反击了,单枪匹马直冲资本高地,帅!”
  “博客流量要大涨了!”
  “比如我以前压根不玩博客的,但因为我们齐洲官方最近第一手蓝运动态都在博客那边发布,搞得我只能注册博客去看,毕竟新闻就要第一手才有价值嘛,那各洲像我这样的人会有多少?”
  “……”
  事实似乎的确如此,博客这边的流量果然因为掌握官方第一手动态而节节高涨。
  “靠!”
  部落内部陡然响起骂声一片!
  “凌空该死!”
  “凌空这个害人精!”
  “他现在装的跟没事人一样,代价全都咱们在承受!”
  “部落流量又变少了!”
  “蓝运会期间多高的流量啊,咱们竟然吃不到大头,怎么想都是凌空的错!”
  “凌空这dog日的!”
  “……”
  面对类似事件,似乎骂凌空成了部落各部门之间最大的默契。
  而部落高层内部也切实感受到了愤怒与威胁。
  一时间,各种关系纷纷向上交涉。
  效果还是有的。
  七月八号。
  秦齐楚燕韩官方账号终于不再明显的倾向于博客。
  无论博客还是部落,两边和蓝运相关的官方动态都没有了时间差。
  同时发布!
  虽然这不是最好的结果,但部落可以接受,博客也可以接受。
  毕竟之前博客这边是不太受重视的。
  几天时间已经让博客获得了一定的好处,而部落前后运作多少花费了代价。
  与此同时。
  林渊接到了来自各洲工作人员安抚的电话。
  林渊对此表示了理解。
  他当然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
  各洲的官方毕竟还是官方。
  除非涉及公事,否则大多时候都不能有自己的态度。
  他对此还挺无所谓的。
  真正让林渊有所谓的,是林渊发现金木的电脑上竟然还有部落软件——
  “你怎么能用敌人的东西呢?”
  “……”
  金木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看来这位的火气还没消啊。
  “总归要知己知彼的嘛,通过部落可以得到一些博客不容易看到的消息。”
  “有什么消息?”
  “这几天没什么消……”
  金木说着,顺手打开了部落,结果脸色就变得有些古怪起来,话音也戛然而止。
  嗯?
  林渊顺着金木的视线,看向他的电脑,结果部落上一条推广消息映入眼帘:
  【竞技漫画第一人与楚洲第一动画公司合作,倾力打造篮球类运动竞技动画,为第四十四届蓝运会助威献礼……】
  ————————
  ps:给小透明一点机会,再刷一下存在感,你们是不是以为接下来该上老贼的故事了?
  第七百四十章 灌篮高手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
  林渊在看到部落这段大张旗鼓的宣传之时,脑袋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
  我什么时候说要出篮球竞技类动画了?
  他会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自然也简单至极:林渊一直认为自己是体育竞技类漫画第一人来着。
  凭什么?
  就凭《网王》啊!
  这可是林渊以影子之名出道的处女作,而且是一画成名那种!
  那部落推出的这位竞技漫画第一人是谁?
  “原来是何大俊啊!”
  旁边的金木已经点进了宣传标题,而后发出了类似于感慨的说明,倒是恰好解开了林渊的疑惑——
  虽然林渊仍然不知道何大俊是谁。
  “何大俊是《篮球之火》的作者,这部作品你肯定知道吧,当时还被秦洲引进,所以我们很多秦人都看过,它也许不是蓝星第一部运动竞技类漫画,但却绝对是蓝星有史以来最火的运动竞技类漫画,也因此何大俊被称为运动竞技类漫画的天花板,而创作这部漫画时的何大俊才二十岁!”
  金木认真的做着介绍,然后画锋一转:
  “直到《网王》发布!”
  两部漫画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作品,关于《篮球之火》这部作品的具体记忆要追溯到很多年前,今年的何大俊已经四十五岁了。
  在影子出道前,《篮球之火》是最火的竞技漫画。
  影子出道之后,《网王》则以更优异的表现,打破了何大俊的成绩。
  这里要说一下。
  虽然运动竞技在小说题材中属于彻头彻尾的冷门,但在漫画行当里,运动竞技类题材还是颇有市场的,这点大概和漫画可以直观勾勒出无需想象的画面感有关。
  总的来说还是冷门,但起码没有在小说里那么冷。
  尤其是《网王》火了之后,运动竞技类漫画就更有生机了,部落漫画那边甚至有运动竞技类作品进入热度前十的迹象。
  对此现象贡献最多的是影子而非何大俊。
  讽刺的是,做出这个贡献的影子已经和部落分道扬镳。
  而经过金木的解释,林渊算是听明白了。
  何大俊那部作品的成绩,大概可以对标地球早期的《足球小将》?
  同样的经典,但同样又被后来更加火爆的运动竞技类漫画超越,毕竟岛国有那么两代漫画人着实妖孽。
  “他们玩的很大。”
  继续阅读宣传新闻中的内容,金木道:
  “何大俊的新作品叫《篮球之心》,是他上部作品的姊妹篇,不过这部作品他打磨了很多年,部落那边也非常重视,决定动画漫画一起出,漫画先更新一点内容,大概是为了让部落漫画掌握先行的流量,合作公司确实是顶级,声优好像也打算找顶级的那批,不过他们这个漫画第一人的说法倒是引发了很多争议,你看看评论区……”
  林渊凑过去一看:
  “竞技漫画第一人什么的,确定不是影神吗?”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