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听那法国侦探讲,她生前也是高级交际花,与死去的花国大总统还是金兰交。”
  “哦?”他挑了挑眉尖,显然被勾起了兴致,“如此说来,金玉仙的死,难道与斯蒂芬也有些瓜葛?”
  她没有回应,却低了一下头,假意在思考别的事。
  他看出她的窘迫与不安,又笑道:“高文的死,我还没找他算账呢,这回又牵扯到轰动上海滩的花魁谋杀案,他还真不低调!”
  “而且珍妮杀进红石榴的时候,嘴里牙齿被拔得一颗不剩,明显是受过酷刑的,不晓得又是谁动的手。”
  “必定又是斯蒂芬指使谁干的,然后自己完全脱净干系,在一旁看戏。”施常云竟讲得有些咬牙切齿,“就这一点来讲,他跟在英国的时候一样,没有变过。”
  “你与他怎么会认识的?又如何知道他在英国的事?”她明知问了也不会有答案,可到底熬不住,仿佛这样问了才能安心。
  施常云这一次却没有对她竭尽嘲讽,反而神情里有了一些苦涩,系她之前从未在他的字典里读到过的。
  “你心里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就该去阻止他。就像我为了对抗他,可以杀掉自己的哥哥。”
  刹那间她的呼吸凝固在半空中,斯蒂芬深情款款的魅笑,幻化为一个陷阱,她在陷阱中央游走,却怎么也无法逃脱。
  “乔安娜,你好不容易摆脱了他,如今却还是回到了他手里,可有觉得怨恨?或者……觉得高兴?”
  她继续无言以对。
  “你不觉得,高文的死,金玉仙的死,还有珍妮的死,上官珏儿的死,他们之间都有某种联系?”他像是手下留情,适时转了话题。
  “我也晓得他们之间有联系,只是一时还找不出那个交结点。”她抬头看他,“而且,你隐瞒了许多事,搞得我云里雾里。”
  “不管我隐瞒你多少,首先一点,你要找的小胡蝶——就是金玉仙,已经死了,你一味逞强,要待案子水落石出之时再去告知邢老板,恐怕都成了马后炮。记得乔安娜你从前是很喜欢往水里滴墨,看看那一池清水最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的,这次勿如也把金玉仙的事情找邢老板坦白了,看看他下一步会有什么行动。”
  “我会去讲,但不会再查下去。”杜春晓苦笑道,“小胡蝶已死的事情抖出去了,我就再也不能从邢志刚那里拿钱,所以我一直憋着,但现在,竟也有些……憋不住了。”
  话毕,她拿出手袋里的香烟盒,只剩最后一根了,她将它含在嘴上,将盒子捏扁,放在施常云的探视窗口。
  杜春晓离开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仿佛踩着斯蒂芬的名字。
  【9】
  花园街的黄昏没有落日余晖的美景,却弥漫着腔调沉闷的污浊气。几对洋人夫妇牵着狮毛犬在石板小径上散步,甜腻的桂花香绕过每个人的鼻尖,又飘忽而逝。云层附着了一些诡秘的淡粉,懒洋洋地在天际巡游。
  旭仔走过这样的街道时,总是心情舒畅,感觉身上所有的骨头都拆卸下来擦拭干净了一般,整个人都是纯洁的。他忆起在广东经历腥风血雨的日子,为了逃命,便闯进一间民宅,全然不顾里头正在批改作业的教书先生。那教书先生并没有惊慌,却捞起床单,让他躲进底下去,他在下面看着教书先生着一双黑色布鞋的脚在来回移动。待危险暂时过去,教书先生将他从床底拉出来,给他炖了一碗米仁粥,还包扎了右臂的刀伤。
  他触到教书先生微凉的手指,一双包藏智慧的眼睛在圆形镜片后闪烁着光芒。他不禁猜想对方的年纪,皮肤如此挺括,表情却像五十岁了。
  “为什么救我?”他也知自己提了一个蠢问题。
  教书先生拿过一面镜子,照他那张被疼痛扭曲了的脸。
  “因为你生得美,倘若刚才冲进来的是个五大三粗的丑汉,我是必定不会救的,反倒是逃出去作罢。但你是靓仔,你记得,靓仔靓女,总是比较占便宜。”
  若干年后,他来到上海,充分领略到那教书先生话里的分量,只可惜面上的疤痕断了他的特权。于是他总是在心里暗暗庆幸,倘若当初已被破了相,依那张残缺的面孔,又怎能打动那教书先生救他性命?
  所以“美色”是旭仔最在意的东西之一,没有美色,只能凭头脑,两者均无的话,在上海滩几乎无法生存。于是他总是留意那些外形出众的男女,尤其百乐门这个地方,舞女都要靠天生的本钱吃饭,旭仔总是严格评判她们的姿色,并偷偷预测这些女人的未来。有那么几次,他猜得极准,但是小胡蝶的下场却令他不禁怀疑起那教书先生的价值观来,漂亮女人未必总是幸运的,有时她们会不自觉地吸引仇恨与野心。他进而又想到米露露,这位珠圆玉润的大美人儿,五官如西洋女子一般大气,可她的鲁钝与自作聪明却损伤了福运,所以怎么样都无法飞黄腾达。
  旭仔实则也没有什么发财的念头,当年的一腔热血早被刀光剑影吓得无影无踪,他如今只想办好自己的事,比如像现在这样,潜入珍妮的住宅,找到邢先生想要的东西。
  那幢两层楼的西班牙式建筑系一位搞煤矿的山西暴发户在上海置下的一块私产,目的便是金屋藏娇。珍妮一死,那里便暂时空了出来,管家仆人均早已遣散,房子亦因没有人气而变得死寂。花园中茅草疯长,几株细小的枫树颇煞风景地弯曲着枝干。旭仔踏过干枯的草坪,用硬币在屋子后头的落地玻璃窗上画了一个圈,敲碎,伸手进那玻璃洞将窗子打开,乳白色花边窗帘吹拂到他脸上,有痒痒的感觉。
  他开始替珍妮惋惜,有这样的安身之处,又何必去做冒险的事?正如教书先生讲的,俊男靓女,总是在世间占尽便宜。可教书先生那张清秀的面孔,到最后还是毁在一瓶硝镪水里了,旭仔是眼睁睁看着教书先生的前妻扑向他的,而他则如往常一般腋下夹一本卷了边的《诗经》走在巷子里,风穿过他空荡荡的长袍下摆。他与她在最狭窄的地方打了个照面,旭仔就跟在后头,只觉那是一个面色蜡黄、唇皮被怨恨染白了的妇人,无名指上戴了一枚瓷戒,白瓷片上恍惚还印着那男人玉树临风的头像。她猛地将瓶口对住教书先生挥出去,教书先生没有躲开,只是捂着脸蜷在地上惨叫。
  不知为什么,旭仔没有去追那妇人,却看着痛苦挣扎的教书先生,一言不发。
  记忆被房内幽暗的光线扰乱,旭仔拿出金属打火机,制造了一点儿光明。随后摸上楼梯,辨别哪里是珍妮的房间。
  最后选定一扇虚掩的白色镂花门,因从门缝里看到有一张西洋四脚床,便猜到那必是主人的寝室。
  在那里,旭仔一面回味教书先生面目全非的惨状,一面翻箱倒柜。他并不介意在离去后会被人发现这里来过不速之客,重要的是找到那东西!
  但是在翻查的过程里,旭仔自己都觉得好笑,人都死了好几天,这里多半亦被警察和自家仆人扫荡过无数次了,东西说不定早已收走,哪里会留给迟来者一点机会?但倘若不查,又显得不够尽责,所以他找得非常仔细,摸过被褥的每一个边角,把枕头悉数割开,还想办法打开了床头的保险柜,保险柜里还是空的。
  旭仔了解女人,知道她们藏东西永远离不开卧室和床,于是他甚至把四只金属床脚都抬起来,拧掉垫脚,看那些空心的管子里是否会存在奇迹,梳妆台的每一个暗屉也都开启过了。
  一无所获。
  他有些沮丧,但还没有完全气馁,转身下楼开始敲第一寸地板,原本铺在客厅里的地毯应该是被管家偷走了,所以搜起来反而简单。但是胡桃木地板始终只发出沉闷的咚咚声,他最后只得站起身,靠在书架旁休息。
  书架?
  在旭仔的印象里,高级交际花都会将自己伪装成学富五车的才女,所以他不由得有些好奇这位珍妮姑娘会读些什么书,于是转过身去,将打火机凑近架子上的书脊窥探起来。他其实颇有将书架倾倒的冲动,只是怕动静太大招来麻烦,于是细细地看,上头有精装牛皮封的《狄更斯全集》、《茶花女》、《白鲸记》之类的英文原版书,只左侧最角落里放着一本《海上花列传》……这里罕见的中文读本勾起了旭仔的兴趣,便抽出来翻了几页,一张纸片从书页里飞出,在昏暗中跌跌撞撞飘落脚边。他捡起来,想也不想便放入衣袋。刚要转身,却突然僵住,不再动弹。
  因后头有一个人,似乎正打算趁他不注意的辰光离开。可真的没有什么人可以从他眼皮底下逃走,包括现在这一位。所以旭仔将手里的书丢向身后,只听得“啊”的一声,那人显然受了惊吓,他回头看到对方正捂住额头,却丝毫没有要再逃的意思,反而坦然地坐在地上,龇牙咧嘴起来。
  “你是谁?”旭仔走向对方,用打火机照那人的脸。
  “你又是谁?”
  他开腔的辰光已一拳打在对方面门上,下手有力,却不至于打晕他,对于挥拳的分寸,旭仔总是十分自信。
  可那个人却躲开了,轻巧、灵动,让旭仔的拳头结结实实砸在了空气里。
  “我是私家侦探,有人雇我来这里找一件东西,找到就可以回去了。”
  旭仔这才看清他戴的眼镜很旧,有一张温良的脸孔,眼睛却是有神的,似乎利益不容侵犯。他知晓来人不好应对,只得干笑一声,道:“那找到了么?”
  夏冰摇摇头。
  “为什么我在这里转了那么久,却没发现你?你藏在什么地方?”旭仔用平板的声音掩饰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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