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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节

  “谢谢你……”贵人后退了两步和朱雀站在一起,两名女子一同对楚天涯抱起拳,然后转身走到帐外,走进了呼呼的北风与飘扬的漫天风雪之中。
  两名女子骑着马,很快消失在茫茫的风雪之中。
  “嗷——”铁笼子里,虎妞发出凄楚的长啸。
  楚天涯亲眼看到,这只体型比一般老虎还要庞大的花斑猛虎,宝石般的眼睛竟然是湿润的,眼眶边有了明显的两道泪痕。
  他走到铁笼子边蹲下,虎妞就狂躁的扑来跳去,尖锐发黄的牙齿拼命的撕咬着铁竿,都磕出血了。
  “虎妞,你安静一点。”楚天涯将那颗虎眼珠子拿出来,对它说道,“珠儿只是离开几天,马上就会回来的。从今天起,我是你的主人。”
  说来也怪,这老虎还真是通人性。它一看到那颗虎眼珠子就马上不暴躁了,而是像条乖巧的家犬那样匍了下来,一对天生杀意十足的眼睛怔怔的看着那珠子,眼眶一阵阵湿。
  “乖,我会好好待你的。”楚天涯壮着胆子,把手伸到了铁笼子边。
  虎妞探出头,将它带着倒钩刺的舌头伸到笼子外,轻轻的去}舔楚天涯的手背。
  “乖,乖。”楚天涯更加放心了一些,于是叫人割来一块刚宰的带血羊肉,用铁钩子顺着送进了笼子里。
  虎妞叭唧叭唧的吃,很快就吃光了,用舌头舔着唇边的羊血,一双冷亮的眼睛好奇却又虔诚的看着楚天涯,活像是训练有素的军犬。
  “真是神奇……”楚天涯看着手中的珠子,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是谁用什么样的工艺制成了这颗珠子。
  何伯走过来蹲到楚天涯身边,说道:“虎妞很通人性,比一般的猎犬还要聪明。它打小和珠儿吃一个虎娘的奶长大的,彼此之间亲如姐妹。在天枢峰上的那些日子里,虎妞就像是我们的小妹妹一样跟我们一起生活。其实,她也可以算是青卫的一员。”
  “那你说,我可不可以把它放出来,让她像猎犬一样就睡在我的军帐里?”楚天涯看着铁笼子里的虎妞,那眼神挺委屈的。兴许是出于对贵人的不舍与愧疚,楚天涯有了这个大胆的想法。
  “没问题。”何伯的回答很干脆,“只要少爷不怕,抱着她睡都没问题,大冷天的可暖和了。何况少爷现在手上有了这颗珠子,虎妞就会把你认作是主人,像对待珠儿那样的对待你。只不过现在是在军队里,少爷的军帐里进出的人很多,虎妞很护主的,万一受个什么惊吓扑死了一两个人,终归不好。”
  “那倒也是。”楚天涯点了点头,顺手召来小飞,“听着,以后由你亲自照顾它。不能冻着饿着,就跟伺候我的亲妹子一样。”
  “是。”小飞没有半分犹豫,笑眯眯的就应了诺,还趴到笼子边和虎妞谈笑玩耍去了。看来,虎妞的确是和青卫的人很熟,而且真正是人畜无害。但它见了汤盎和阿奴很害怕也很敌意,原因是,当初刚入七星寨的时候这两个莽汉曾经痛打过它一顿,差点将它浑身的虎骨都拍碎了。
  夏练三伏冬练三九,雪下得越大,小苍山八方军营里的操练就越火热。很多将士光着帮子在雪地里咆哮如雷的操练,震得满天的雪花都惊栗的乱舞。
  士气高涨,斗志旺盛,是如今河东义军的普遍现象。
  楚天涯也没闲着。除了一些重要的军情由他亲自处理,其他的大小事务他多半交给了白诩与六合来打理。剩下的大把时间,他练武。
  其实一直以来,楚天涯就没有间断过操练武艺。就算不是为了成为武林高手或是亲自去冲锋陷阵,强身健体也是必须的。生就这样的时代、又处于这样的环境,没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与同样坚强的意志,就算不被别人整死,自己的身体也会被拖垮。
  虽然楚天涯的起步晚,但胜在体格不差稍有博击的基础,而且有何伯这样一位良师悉心的传授与指导,一年多的时间,现在他的洪拳和楚家枪都有了几分火候。
  曾得一年多前的冬天,楚天涯拜入王禀门下学枪时被迫和王荀对打了一阵。当时王荀就像成年人教训幼儿园儿童似的,略施手段就差点坏了他半条性命。一年过后,楚天涯已经能和王荀战上几十个回合不落下风了。诚然这里面有王荀的谦让与顾忌在,但楚家枪法的精妙与楚天涯的进步之神速,还是把王荀吓坏了不止一次。
  相比之下,以武为乐、专心投入、并且在天枢峰上勤练苦训了数月之久的萧玲珑,使出来的楚家枪法可就不是楚天涯这等半调子威力了。由于她自幼练武而且乐之不疲,去年才练了没多久就曾经一枪把沙场宿将耶律余睹挑下马来。时至今日,五代名枪王铁枪的嫡系传人王荀,都已经不是她的对手。其他以枪为兵器的义军首领更不用提,就连醉刀王薛玉,也很难用他擅长的刀法在萧玲珑的太宁笔枪下讨到什么便宜。
  隐约之间,赛若桃花倾国倾城的萧郡主,有了“巾帼第一枪”的美誉。
  人们也都知道,她用的枪法就叫——楚家枪!
  萧玲珑也是有心,她将自己所练枪法一些路数加以改编,取其中最简单易学又实用的招式编了一路“女子军用枪法”,直接教给她麾下的夜叉女军。每逢校场操练,几百女兵使着清一色的花枪发出娇脆整齐的斥喝,简直就是十万军营里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开始人们还以为,这些女子只是练个把式图个消谴与好看。结果有一次,同属萧玲珑麾下的一些契丹骑兵们就发出了哄笑,惹恼了萧玲珑和女兵。萧玲珑就挑出十个女兵同十个契丹骑兵对战,结果女兵十人七胜,很是让人惊出了一身冷汗!
  从此,不光是契丹骑兵们对他们的同袍女兵服气了,连着其他部队的将士也对萧玲珑麾下的夜叉军肃然起敬。萧玲珑所编的这一套“女子军用枪法”,也就悄然在河东义军中流传开来,一些惯用长枪的男兵也跟着练。因为嫌“女子枪法”的名字别扭,想到军中有“青云十八斩”的刀法,人们就把这套枪法称之为——“青云桃花枪”。
  说的就是萧郡主,赛若桃花。
  军营本是个属于硬汉的地盘,谁更善战、更英勇谁就更有地位。萧玲珑的存在和这套枪法的名声大振,完全改变了人们心中“弱质女流”的传统观念,使她在河东义军里的形象日益鲜明。起初人们更多的关注她郡主的身份和与主公的关系,以及倾城无双的容貌,现在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萧玲珑做为“十二大首领”之一的地位已是名符其实,再也毋庸置疑。
  不仅如此,萧玲珑还担任起楚天涯的“私人教练”。原本这差事是何伯的,但何伯是能偷懒就偷懒,闲来无聊他更乐意和虎妞混在一起玩乐,就把这差事更多的交给了萧玲珑。
  男女搭配工作不累,夫妻搭配嘛,就更是天衣无缝了。可是有一件事情很奇怪。现在楚天涯每天都和萧玲珑在一起,偶尔,她又会因为萧玲珑的那张脸想到朱雀,就像当初总在朱雀的身上寻找萧玲珑的影子一样。
  同时还又想到贵人。
  然后心里就有愧意与担忧,偶尔还会走神。
  心细如发的萧玲珑看在眼里,嘴上从来不说,她甚至没有问起过朱雀和贵人去了哪里。
  楚天涯却就有苦头吃了。
  白天练枪,他免不得要被萧玲珑这个严厉的老师胖揍几顿;到了晚上,还得被她折磨甚至榨干。
  结果就是,楚天涯的枪法的确是精进得快了许多;萧玲珑的气色也就一天好过一天,真个是容光焕发明媚动人。
  萧玲珑也许是想用事实来证明,有爱情和男人滋润的女人,的确就是最漂亮的。
  用楚天涯的话说,你是白天精神抖擞,晚上眼睛发亮——我的一点精气神,全归你这小妖精给霸占了!照这样下去,我就算练好了一竿枪,也会练废另一竿枪!
  萧玲珑对楚天涯的话不屑一顾,每逢楚天涯练武时要偷懒或者晚上耍贫嘴,她就懒洋洋的说,“连我都收拾不了,你怎么整饬十万大军?”
  楚天涯就被激得嗷嗷叫,二话不说挺枪再战。
  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他就这样痛并快乐着,并且乐此不疲。
  第224章 知足
  河东十万大军,像一台庞大又精密的机器,开始了高速紧张的运转,等待战争的降临。
  黄龙谷里,属于两个女人的战争,已经如火如荼。
  她们的对手,是老天爷。
  “姐,为什么我们要从这里走?”贵人牵着马,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积膝深的雪堆里,气喘吁吁的道,“完颜宗翰,不是在云中吗?我们不是应该从飞狐道过去吗?”
  朱雀不说话,同样的深一脚浅一脚,气喘吁吁。
  漫天的大雪没有停下的迹象,两侧头顶上的山林,随时有雪崩的可能。
  “要是被埋在这里,可就不划算了。”贵人的语气里倒是没有害怕,甚至还有点调侃和戏谑。她是漠北极寒的深山老林里长大的,见惯了这样的风雪,甚至能在雪地里睡觉。但若是被雪崩活埋,她也自忖没有那个通天遁地的本事能逃生出去。
  “怕了就回去!”朱雀冷冷的回了一句。
  贵人吐了吐舌头,不再废话了。朱雀这样的语气和态度,她早就习惯了。她也更加明白,朱雀从来都是面冷心热。如果现在自己要回去,朱雀非但不会生气与失望,反而真的会高兴。但她从来不会说出口。就算是出于关心,她也习惯用冷冰冰的喝斥来表达。
  “呜——”寒风卷着飞雪扭曲的乱舞,穿行在树木间发出鬼哭似的呜咽。
  “天快黑了。”贵人停下脚,“我挖个雪窑,今晚我们两个在里面栖身。”
  朱雀点了点头,跟着贵人走到一处能够避风躲雪的石块雪堆间,从雪地里掏出一个雪洞用树枝撑了马皮顶起,又捡来许多干枯的树枝烧火取暖,烤些干肉煮些雪水来喝,又安顿了马匹。
  这时夜幕已经降临,黄龙谷里只剩呜呜的风雪之声,吹得震响。
  二人对坐无言,但很奇怪都没有寂寞与恐惧的感觉。
  “姐,我真的爱上他了。”贵人突然说道。这时她抱着膝盖坐在火堆边,火光映红的脸上,笑容是甜蜜而羞涩的,“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再苦再累再凶险我也不怕,心里还很踏。原来这就是爱上一个人的感觉。”
  朱雀没有表情也不说话,从厚实的棉裘里取出一支造型奇特的笛子,放在唇边轻扬的吹了起来。
  曲调悠扬而悱恻。贵人虽然不懂音律,却也听出了这曲子中蕴含的淡淡忧伤与深沉情感。
  “你也在想他吗?”贵人问,表情憨态可拘。
  朱雀停止了吹奏转脸看着贵人,表情难得的柔和还带一丝笑意。
  贵人就嘿嘿的傻乐,露出一对虎牙。
  “好好珍惜你的第一份爱。”朱雀突然说道,“它可以无限美好,也可以给你永生难忘的伤痛。”
  “噢……”贵人似懂非懂的点头,眼神闪烁。
  朱雀将那支笛子举到了面前,凝视它,眼眸之中意境万千。
  “姐,我一直想问你,这笛子是什么做的?好奇特。”贵人问道,“我很少看到你吹,但我知道你一直随身带着它,不管到哪里。”
  “知道鹰笛么?”朱雀说道,“古老的突厥人曾经用过的一种乐器。是用雄鹰最大的翅骨来做的。”
  贵人点头。出身北狄大漠,这个她当然听说过了。而且她就是玩鹰的,对于鹰身上的每一处地方她都了如指掌。鹰骨是中空的,粗大的鹰骨的确可以像竹子一样做成乐器,音质很特别。
  但朱雀的这支“鹰笛”明显比一般的鹰骨要粗大了许多,也不知道那只鹰大到了什么程度,反正玩鹰长大的贵人都想像不出来。
  朱雀自然看出了贵人的疑惑,她淡淡的一笑,“这是人骨做的。”
  贵人就打了个寒颤。
  “我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他的腿骨。”朱雀仍然在微笑,握着笛子的手指关节,却因为用力在节节发白。
  “不、不会吧……”贵人的声音有点哆嗦。
  朱雀仍是微微的一笑,将笛子包好又收回了囊中,如同叙述一件与她不相干的事情,淡然的道:“他说要娶我,却和我的父亲一样死在了完颜宗翰的刀下。我留下了他的一根腿骨,一直带在身边。”
  “说……说完了?”
  “就这样。”
  “呜——”风声呼呼,从来不怕冷的贵人,凑得离火堆近了一些。
  “知道吗,楚天涯给我的感觉,跟他很相似。”朱雀已经躺下了,如同自言自语的在说道,“一样的睿智与多情,一样的慷慨与热血。有时又很孩子气,不会照顾自己……”
  贵人睁大了眼睛,侧着身子躺在了朱雀的身边,轻轻的拉了拉她的衣襟小声的道:“姐,那我不跟你抢……他是你的。”
  “傻。他不是任何人的,他就是他自己。”朱雀笑,翻身把贵人抱在了怀里紧紧偎着,在她耳边说道,“等你再长大一些,经历一些更多的事情你就会明白。其实真正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他或是每时每刻与他在一起。能够知道他过得好,就足够了。”
  贵人眨巴着眼睛,似懂非懂。
  “睡吧!睡醒了赶路——我们的时间很紧,战争一触即发!三天之内,我们必须走出黄龙谷,然后快马北上!”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哦?!”
  “燕京府。”
  “找四太子?!”贵人吃了一惊,“四太子兀术、完颜宗弼?”
  “别嚷了,睡觉!”
  ……
  大雪已经下了几天了,仍然没有停下的意思。
  每天清理雪堆,成了河东大军早晚必须的功课。楚天涯尝试了几回用雪块搓澡,还就上了瘾。这是跟阿达学的,这个精悍的瘦小个子,身上全是精铁似的腱子肉,雪块搓在身上腾腾的热汽直冒,令人叹为观止。
  尽管是在军队里条件艰苦,但萧玲珑仍然保持着每天沐浴的习惯。每到晚上她就要煮上一大锅雪水泡在桶水洗个干净,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烫得粉红诱人。搓了雪块澡的楚天涯很容易就将被窝睡暖,她就光着身子爬进来,两人身上都变得暖烘烘的。
  楚天涯最爱她的酥胸,泡过澡后上面的静脉血脉清晰可见,肌肤如同刚剥去壳的煮熟鸡蛋,吹弹可破。
  每天的这个时候,总是充满爱恋与激情。萧玲珑喜欢骑在他结实的小腹上痴狂的扭动,淋漓的香汗化作细密的宝珠,滴落到楚天涯的胸膛上。
  然后一起喘着气,紧紧的相拥而眠。
  “飞狐儿,你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宝贝儿?”今天楚天涯突然问起这个问题。
  “那得问你。”萧玲珑懒洋洋的偎在他怀里,窃窃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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