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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节

  那太监却笑道:“宁夫人,皇帝对您青眼有加,你也千万别辜负皇帝的厚爱啊。”
  丑姑气的恨不得进宫去骂皇帝一顿,却也不敢抗旨,只得皮笑肉不笑的接了圣旨,让管家送走了传旨的太监。
  那太监自知这一趟差事得不到好处,在管家私下里给他塞了好处费后,苦着脸说:“皇帝生了好大的气。”
  因人人都要参一脚,皇帝看着几帮子人马吵得不可开交,干脆一派留了一个人,就连宁二也在之列。当然了,因为宁二在北地种田,这事情就落到丑姑头上了,说什么暂由丑姑代夫办差。等宁二回来了,再移交。
  这要是安安再大个三五岁,只怕十岁的小人就要领了差事,就上朝当差了呢。
  女人向来不理国家,丑姑也不知道皇帝怎么会想了这一出,搞笑的是朝中大臣居然还同意了这么荒唐的决定。
  就连阿竹都吃惊的说:“那些人都吃错药了吧。”老是听到丑姑骂人脑残,吃错药什么的话,阿竹居然也骂得极顺口了。
  周妈妈等人也说:“夫人,您这回可真是被架在火上烤了。”
  丑姑气得连踹翻了几把椅子,跳起脚来狠狠的骂了一通。
  管家匆匆赶来,说:“夫人,您也别太担心了。皇帝既然下了这样的旨意,想必朝中各大臣也不敢说您什么的。您只管放心大胆的去办事。”管家刚才已经从太监嘴里得知了不少消息,知道皇帝既然敢把丑姑拎出来,就肯定不能看着她被别人欺负。皇帝还指望着丑姑给他赚银子呢。
  果然,丑姑第一次去议事,还真没有人敢给她脸色,个个都对她恭敬有加。当然了,这一群人的地位还都不高,皆是些六七品的小官,只是人人都精明的很。
  丑姑与他们打了第一次交道,就知道这些人都还有两把刷子,当然了其中也有极瞧不起她的人,总是话里有话的还想说她是个女人,就该在内宅。
  丑姑直接怼道:“大人这是对皇上不满吗?”她话音一落,阿竹的剑咣当一声出了鞘,比在他的脖子上了。
  阿竹现在可是领着皇帝的旨意,专门保护丑姑出门办差事。并且,她手上的这把剑可是皇帝亲赐的,上可斩皇亲国戚,下可斩贪官污吏。这办事不出力只会在后面使坏的人,被她逮住了,直接砍了头也没处伸冤枉的。
  从此以后,也没有敢诽议丑姑了。
  一个月后,丑姑准备带着两位与她算是同事的大人一起出发去北地。
  她得亲自去北地考察,实地了解情况。她原是想把云珊和安安托付给吴家或者周家照顾一段时间的。
  安安死活不肯同意去吴家,周家府上暂住,非得跟着她一起,还说:“我想我爹了,我要去找他。”
  安安十分聪明,不过才几岁的娃儿,说话办事就很有宁二的风范了。搞得丑姑老是怕自己教坏了他,偏生宁二又不在身边,所以这次安安想跟着一起走,她就同意了。
  青王妃和田夫人,周夫人和熊氏一起来府上抢人,得知她要带孩子一起去北地,都不赞同的说:“你们是去办事的,带着孩子干什么?这一去一回的把孩子累坏了怎么办?”
  熊氏还说:“安安乖,去陪弟弟玩好不好?还有你小舅舅还等着和你骑马呢。”
  “不行,我要去看我爹。”安安十分坚持自己的主意,任凭诸人使出了百般手段,也完全不动摇。
  如此,丑姑只好把云珊交给了熊氏,让孙婆婆照顾云珊,自己带着安安出发了。
  第256章 出行
  临出发的时候,田夫人,周夫人及熊氏等人还在苦劝丑姑别带着安安去北地,吴氏兄弟更是专程来接安安。
  丑姑只好对众人说:“好啦好啦,别说了。我带着他,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再说了,安安想他爹,这也是个难得的机会,让他们父子两聚一聚。”
  其实这话已经说过好多遍了,丑姑不过是再说了一遍,众人却一送再送,只恨不得把她也留下来。
  跟着丑姑同行的两个官员,一个约三十的,也是所有人员当中年纪最大的,官级最高的名叫邓子兴,还有一个叫王高代,却是个约二十的年轻人,二人看着丑姑与众话别,嘴角直抽,心道:“女人出门就是烦。还拖家带口的。”
  他们觉得本来与女人同行办事就已经很多麻烦了,没想到丑姑还能安安也带上了,这哪里象是去办差的,简直就是打着办差的旗号去一家团聚了。俩人看的一阵阵火气,本身他们对皇帝指派丑姑负责这事也非常不爽,虽然不敢说什么,甚至还要努力协助丑姑,更是憋了一肚子的气。
  所以这二位,一出了京城,王高代就忍不住对丑姑说:“宁夫人,您带着小儿坐车太慢了。不如我和邓大人俩先行一步。”
  他想憋着一股气一路快马加鞭,给丑姑母子一个下马威。邓子兴虽然知道此举不妥当,却也没阻止王高代。
  结果,丑姑和安安早已经换好了装备,听了他的话,丑姑示意随行的仆人护卫们牵出了两匹母马出来,其中一匹还明显是匹未成年的小马。
  “走吧,我也不想坐车。”丑姑翻身上马,率先冲了出去。安安更是兴奋的小脸通红,两眼发亮,骑上他的小马,紧跟着他娘就跑了。
  两匹母马象一阵风似的刮过去,紧接着阿竹和两个护卫也跟了上去。五匹马得得的都跑远了,两人才醒过神来,连忙打马跟了上去。两人完全没想到,丑姑和安安骑术居然如此高明,并且显然是经常驾马快跑的人。
  虽然他们早已经知道丑姑经常带安安到庄子上去玩,也知道他俩会骑马。可是,这一跑起来,他们才知道,人家骑马的本领比他俩还要高呢。所以,二人只能拼着命的跟着前面的人跑,一口气也不敢放松。
  这一跑就是约一个时辰,要不是顾及着安安年纪还小,他骑的马也还小,丑姑还能多跑一段时间。
  他们俩人一停下来,阿竹和两个护卫也停了下来。紧接着邓子兴与王高代也到了。
  二人虽然会骑马,但这样猛跑的时候还是非常少的,更别谈长途骑马。所以,一停下来,两人反比丑姑等人显得更累。
  正好路边有条河流经过,护卫们就牵了所有的马去喝水,阿竹和丑姑带着安安,直接到河水洗手洗脸,准备在河边的阴凉处歇歇脚。
  阿竹一阵忙碌后,邓子兴和王高代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空地上已经摆起了一张小几子,小几上面满满当当的摆好了吃的喝的,样数还不少呢。接着,阿竹又拿出了几只折叠小马扎。
  然后,他俩就看着丑姑和安安四平八稳的坐了下来,招呼众人喝水吃点心。
  邓子兴和王高代虽然也带了食水,可是两人一向外出身边都有人侍候着,根本就没想着自己带东西,都是光溜溜的就一个人只顾着在前面跑。他俩的随行小厮却还在后面没赶上来。
  马毕竟不是普通物,更别谈丑姑他们五人骑的马可是一等一的好马,就是顾及着安安的小马年纪太小,众人不敢跑太快太久,但却也比小厮们的速度快多了。小厮们骑的可是最差的老马。
  所以,他们虽然是又渴又是饿的,却是很不好意思凑上来。
  丑姑倒是很和气的招呼他们过来一起歇歇。两人一身臭汗,满脸通红,一副运动过度的表情,也只能学着丑姑他们的样子先去河边洗手洗脸,稍微整理了一个仪容,然后别别扭扭的过来了。
  就这么一耽搁,安安的气就已经顺过来了,也已经喝过了茶水吃了两块点心下肚,所以二人就看到安安规规矩矩的坐在小马扎上一本正经的读着一本书呢。丑姑更是气定神闲,哪里象是刚经过了剧烈运动的人,这对母子比他们两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显得更加丛容呢。
  带安安出来肯定会耽搁安安的学习,所以丑姑也给安安带上了一应学习用品,准备有空就让他读读书,写写字,不能系统的学习,也不能完全丢下嘛。一天读一点算一点。
  两人吃了一惊,心服口服的说:“宁夫人,没想到小公子年纪这么小,骑马却比我俩还强呢。”
  丑姑笑了笑,说:“他天天都骑,这不算什么的。”
  说着招呼二人过来喝茶吃点心。丑姑带的吃食可不少,肉干烧饼,绿豆糕馒头包子等等,好几种都是她自己做的,外面哪里吃得上啊。所以,邓王二人尝过后,立马就被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等到他俩的小厮赶到时,主人已经吃饱喝足了。
  吃了喝了人家的好东西,再加上丑姑和安安骑马赶路比他俩还厉害的多,一连几天二人都没抱怨什么了。
  直到他们到达一处繁华的县城,丑姑说要在此停留两天,让大家好好的休整休整。连续赶路他们也已经累了,自然一口同意了。
  可是当他们狠狠的睡饱后,却发现丑姑带着人去逛街了,并且还买了些本地特产时,就有些想法了。他们觉得丑姑这完全是假公济私,趁机在外面玩乐呢。
  丑姑不知道他们的想法,就算知道也根本就不会解释也不在意。但安安这个鬼精灵却看出来了两人的不满,并且说:“娘,我们搞这些干什么吗?”
  “咱们不是要办商队吗?自然要知道各地的物价,什么东西好卖啊。所以这一路上先收集点资料呢。以后有大用处呢。”丑姑答。
  说实话,这是她早年与宁二已经玩过的招数,现在只不过是重温一遍罢了。并且因为时间紧急,她还不敢做的太细,都是粗略的过一遍而已。
  母子二人叽叽喳喳的一个问一个答,因为安安年纪还小,不懂的多着呢,所以他问的很细,丑姑为了让他听懂,也就答的仔细,甚至会举些例子来让他明白。而安安又是个很爱举一反三的孩子,有的问题他懂了还会引深到下一个问题。一个接一个,直问得丑姑答的口干舌燥,他才满意了。
  丑姑被安安这么一问,后面干脆就弄了个本子把这一路的物价风土人情,及一路见闻等全部记了下来。后来,这个记录本可起了大作用呢。
  听着听着,邓子兴的脸红了,他才发现自己想差了,并且也对丑姑的做法感到十分新奇。而王高代虽然没他那么快就反应过来了,显然也听得正带劲。
  时间一久,他们就发现了小宁公子别看是个小孩子,却真正长了副七窍玲珑心呢,那心眼不是一般的多,不好对付的很。因此,二人越发不敢小瞧丑姑了。
  后面在经过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时,丑姑居然又停下来了,说是要好好歇两天,但这两天,她却带着安安东奔西跑的玩了一天,也没干什么正经事。邓王二人也不在意了。
  邓子兴自己有就几个孩子了,虽然知道孩子的精力非常好,但却也没见过精神这么好的孩子。不止一次的对丑姑感叹道:“宁夫人,小宁公子身体真是好啊。”
  “那是,我儿子从三岁起就开始习武了。再加上天天骑马,还要下地干农活,他身体素质确实不错。”丑姑得意的说,儿子有个好身体,她是非常满意的。要是安安象宁二那般体弱,她真的只有哭了。
  也因此,她对安安的身体方面十分重视。除了加强锻炼,吃食方面也非常用心,当然也少不了白大夫的仔细调养。所以,安安的身体非常好,而且他应该还遗传了丑姑的大力气,不仅比普通孩子长得高壮些,还更加大力。
  只是受到宁二基因的拖累,安安的力气不如丑姑小时的大,只能算力气比较大,不能算天生神力了。这令宁二相当遗憾,不止一次觉得自己拖累了儿子的体质。
  “真是羡慕啊。我家几个孩子,虽然都皮的不行,却不如小宁公子这般精神气好。我看他比我们成年人都更有精神呢。”邓子兴笑道。
  “就是,安安只是个孩子,怎么比我还跑的多呢。”王高代也说,他这个年纪也正是精神旺盛的时候,但他都会觉得累。
  令他们不得不对安安的体力感到好奇,为什么他俩都嫌累而安安还有精神跟着丑姑跑,四处玩乐。诸不知,安安是个小孩子,体力虽然比不上大人,但小孩子得到休息后,身体还原的也快。并且小孩子极容易入睡,坐在车里,他基本都在睡觉,就算有时候他被阿竹或者侍卫带着骑马,也一样能在人家背上怀里睡着。
  所以,他除了活蹦乱跑的时候消耗着体力,大多数时间可都是处在休息状态呢,就象不停的在冲电一样,永远保持着体力。丑姑在养安安的这几年间,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总算是知道了,在现代为什么火车上小孩子那么闹腾的原因了。
  她曾经见过六七个小时,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居然一刻也没安静过,而后来她就睡了个把小时,剩下的旅途就又活蹦乱跳了。但其他的成年人旅客,却一个个满脸疲倦。就算有的人一直在睡觉,下车时也能看出来脸色不太好。
  而且丑姑此行的马车可是经过特殊改制过的,里面车厢不仅宽大,还铺着厚厚的垫子,甚至想方法让给车轮加了减振处理,睡在车厢里车走动时,也还比较舒服呢。安安又不晕车,比丑姑的精神好多了。
  而且为着安安的身体着想,丑姑也控制了行进的速度与歇脚的次数,晚上更是早早就歇下来,遇到可以打尖住店的地方,也绝不会放过。一开始丑姑也担心过,安安经不住舟车劳顿,结果见他完全能适应,才放心大胆的稍微加快了速度。
  所以,时间一长,邓王二人也就觉察出了丑姑的苦心。这二人一路上再也没抱怨什么了。
  而且丑姑明显是个会享受的人,原本十分枯燥的赶路被她弄得象出来游玩似的。每到一处风景优秀,或者繁华的地方,都会停留下两三天,除了享受了当地的美景美食,也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更是顺便调查当地的物价,人马还得极大程度上的得到了休息。
  原来的苦差事,都快变成了游山玩水,邓王二人心情也舒服了,对安安也更加和颜悦色了,有时还帮着指点一下安安的功课。只是越指点他们就越发现,安安是多么聪明。这孩子几乎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只要教一遍基本上就可以记住了。
  某一日,邓子兴对丑姑感叹道:“宁夫人,小宁公子真是个奇才,长大了可不得了。”
  丑姑笑道:“邓大人也太夸他了,不过是比一般孩子聪明了一分半分罢了。你家的子女也不会错啊。”
  她早知道自己儿子是个天才儿童,比宁二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呢。所以,她对儿子的教育也极用心,甚至有时候会觉得无从下手,生怕教坏了。偏生宁二又不是天天和他们在一起,真是让她觉得压力山大呢。
  教育孩子真是个大难题,孩子蠢笨些吧,你气得要死,恨不得捉着他的手去做功课,可孩子太聪明了,也令人难教。所以,丑姑时不时的还要反被儿子置疑智商,气得她恨不得吐血,只能时时提醒自己,这是亲生,亲生,亲生。
  “哪里哪里,我的长子十岁了,虽然在进学,也不过是中人之资罢了。”邓子兴笑道,说到长子,其实他脸上也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显然这个中人之资也是谦虚的说法。
  有了子女这个话题,邓子兴明显和气起来了。丑姑不由的暗暗松了一口气,这群人当中最难搞的就是这个邓子兴了。偏生邓子兴还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可以说大部分的人都以他马首为瞻,不能收服他,后面的事情就没那么容易办呢。
  第257章 惊喜
  四十天后,丑姑他们安全抵达北地。
  当宁二看到自己妻子儿子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是说不要你来的吗?跑这么远,不累啊。”
  “呵呵,不来不行啊。”丑姑答。
  “出什么事了?”宁二惊讶的问。
  丑姑指了指身后的邓子兴与王高代,邓子兴连忙说:“宁大人,这是皇上指派的任务呢。”
  搞了半天,他才知道自己老婆是打头阵,肩负着沉重的任务时,又差点儿气得晕过去。皇帝这次干脆就没有通知他。商队的事情,他和周大人还以为朝中正在商议呢。哪里连皇帝派的人都到了,他才知道。
  他按着火气,让人先带邓王二人下去休息了,才气呼呼的拉着丑姑和安安回家。
  安安刚睡了一觉,这会儿精神正好,又知道自己老爹肯定是要教训老娘了,所以脚底摸油,一溜烟的跑了,还叫道:“我要去那边玩。”阿竹连忙跟了上去。
  “太过分了。皇帝这是什么意思啊,把这事情全扔给你了?说什么代夫办差……”说到这里,宁二突然哑火了,左右看了几眼,小声说:“难不成,是你上次说什么要代夫种田的话,传到皇帝耳朵里去了?”
  丑姑猛咳了几声,心虚的说:“我也不过开了个玩笑而已。”
  她不过是口快而已,而且也是用开玩笑的口语说出来的。只是说自己种田水平高,可以代夫去北地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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