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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4章 8.42 沙漠行走

  迎着朝阳走出城市后,一行人立刻进入无边无际的沙漠。
  走出孟菲斯城不过数百米,“道路”彻底消失。
  此时的埃及行省被阿拉伯帝国所占领。直到ad2021年,埃及的官方名称依旧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
  阿巴斯家族从ad639年在这片土地上镌刻下的烙印,直到一千多年以后依旧在发挥余温。
  阿拉伯帝国名义上控制了埃及全境。但实际上掌控的趋于只有地中海的“亚历山大港”到孟菲斯城这一小段距离。
  孟菲斯城往后的大片土地上没有军队,没有道路。目之所及只有一望无际的流动黄沙,以及永不停歇的灼热微风。
  哈什马帮此时人数近百,拥有一百多辆马车。
  他们整齐排列在孟菲斯城中街道上的时候,队伍整整蔓延了三条街区。然而此时出城之后进入沙漠,他们这一行人如同茫茫大海中的一根针,几乎淹没在浩瀚沙海之中。
  “如果能够轻松进入这片沙漠,没有商会会甘心在孟菲斯城中开设店铺。高额的赋税以及人工成本会让商会失去7成的利润,积少成多,这可是一笔巨款!”
  “但是这片沙漠的是如此的危险,以至于根本不会有商会前来送死。”
  “大哥,你发现没有?自从咱们出城以后,这连续不断的热风就根本没有停止过!咱们看到的沙丘以及地形或许到了明天,根本不会是现在这般模样!”
  “胆敢走进这片沙漠的人除了胆子大,更需要拥有自己一套独门的寻路方法。哈什老板能够稳定吃上这碗饭,他绝非凡人!”
  三天过后,学士们快速和洛基变得熟络起来。
  他们发现这名背负大斧的维京壮汉并不像他的同胞一样脑中只想着女人以及金币。
  他脑中许多学识经常会让学士们大开眼界,随行的学士越发相信传火帮众流传出的传言极有可能是真的。这位帝王的体内同样拥有一个并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灵魂。
  此时和洛基搭话的年轻学士,名叫汉斯·威尔士,来自英格兰群岛上的“威尔士王国”
  能够将国家的名称架在自己的姓氏上,这少年的出身必然不一般。通过两日的交谈,洛基得知现任威尔士郡守“查理曼·威尔士”是这少年的叔父。
  13年前,当洛基攻下巴黎城后,整个法兰西公国宣告分裂。富庶的土壤立刻引来周围群狼的凝视,韦赛克斯国主艾克伯特立刻联络7国所有国主。
  听说能够将一直骑在众人头顶上的法兰西端掉,7大国主抛下一切纷争立刻团结起来。
  经过长达3年的战争,彼时法兰西公国共有7座行省归于维京·英格兰联军之手。到了现在,英格兰7国早已完成统一,7国已经合并成了“新英格兰大区”,隶属于洛基统领的“诺曼底王国”。
  “新英格兰大区”的公爵大人正是14年前和洛基交战的艾克伯特。
  曾经的敌人,现在已经变成自己的下属。
  洛基的脑中没有这段记忆,但听到后,他感觉这极有可能是真实的。
  他对自己的能力有着清晰的认知。
  一生在杀戮中成长注定了他是一名强大的战士,他可以利用顽强的战意带领部下攻城掠地,但若说到如何在中古时代经营一个庞大的国家....
  这对于一个生长在极寒偏远之地的穿越者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历史上由“战士”治理的国家往往没有太好的下场。
  由蒙古铁骑创立的“元朝”打下广阔的疆土,却仅仅维持了97年。
  战无不胜的闯王李自成仅在故宫住了28天,就再次出征,战死。
  艾克伯特有野心,有能力。他能够让韦赛克斯在7国之中脱颖而出,甚至待其他6国如同傀儡政权。此人并不简单。
  后世的史书之中也多次提及,终结英格兰7国统治的正是他。
  这一世自己无形之中帮助他完成这一成就,不知算不算阴差阳错。
  “你们小心一些,相互间不要相隔太远。”洛基转头对身边的话痨学士说道,“老哈什曾经特殊提起过近期有许多行商在这片沙漠中失踪。
  根据他的猜测,他们极有可能命丧于沙匪之手。
  老哈什的判断绝非空穴来风。游荡在黑沙漠外围的“沙匪”,是马帮行商最大的威胁之一。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句话无论套用到哪个时代都是至理名言。
  黑沙漠外围活动的沙匪除了自由民,还有来自西哥特,阿瓦尔汗,保加尔汗王国的土匪海贼。他们居住在远离城市的山洞之中,平日里衣着光鲜,混入孟菲斯城中刺探情报。
  得知马帮出城的消息后,线人会放出信鸽联络山洞中的沙匪。沙匪全员蒙面,骑乘高脚军马跟随在马帮身为,随时准备发动劫掠。
  最近3个月里,哈什马帮是走出这座城市最大的一支马帮行商,没有之一。
  几乎可以预料到的是他们必然会引来沙匪的袭击。
  原因很简单。
  行商的减少意味着沙匪也没有了生活来源。此时好不容易遇到一支出城的大鱼,可想而知会有多少饥饿的沙匪如同野狼一样徘徊在这处沙漠之中。
  正因如此,老哈什破例没有购买骆驼,而是继续使用使用马匹牵拉车辆。
  亚历山大港到孟菲斯城这一段道路上,为了让骑兵部队能够快速巡逻,阿拉伯帝国安排到北大陆的执政官耗费巨资,沿着尼罗河修建了一条可供马匹同行的简易官道。
  钉有马掌的马匹可以在这条路线上快速奔跑,以保证商队能够短时间内抵达孟菲斯城。
  然而孟菲斯城外的沙漠之中完全没有道路,滚烫松软的黄沙更适合骆驼行走。更不用说骆驼在扛饥饿与耐旱能力上都要超出寻常马匹太多太多。
  老哈什宁可占用大量空间储存食物与清水继续选择带马出城只有一个原因。
  马匹比骆驼更加适合战斗。
  来自法兰西公国的纯种高脚马一旦奔跑起来,其速度足有骆驼的5倍。马匹带来的强大冲击力可以让兵器更加顺滑的切入人体
  一旦遇到沙匪,全员上马,哈什马帮会立刻变成一支人数近百的骑兵。这在沙漠之中可是一股相当强大的战力。
  或许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够冲破沙匪的袭击。
  老哈什骑在马背上,谨慎的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每走上几十步,他都要从怀里拔出望远镜仔细的观察一番天边的沙丘。
  他清楚,沙匪袭击的目标大多都是刚刚出城的行商。他们并不会距离孟菲斯城太远。
  第一天日落之前,他们必然会出现。
  结果....
  待到夕阳西下,哈什马帮抵达第一处落脚点的时候,天边依旧没有出现任何人影。
  这让老哈什拥有极大的不真实感。
  自由民大量减少,沙匪失踪,一天提心吊胆的行走给他的感觉就像是蓄势待发的一拳打入松软的棉花中。
  每一支马帮行商都有属于自己的落脚点。老哈什第一晚落脚的地点位于一处颇为隐秘的废弃矿坑。这是数千年前,奴隶们挖掘黄沙制作水泥而形成的坚固坑道。
  第一日的旅程处处透露着诡异,以至于老哈什当晚破例,增加了一倍的守业哨岗。
  然而一整夜过去。
  不要说沙匪。
  就连经常出没与洞穴中的沙狐和土狼,都没有出现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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