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秦天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想着艾德里安在草坪上对她说的话:“老大,我的身份已经瞒不住了,我留在这里会给你和其它团员们带来麻烦,我应该离开。”
  西蒙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你的决定?”
  秦天低下头:“对不起,老大。”
  西蒙猛地将她推倒在床,压了上去。
  秦天吓了一跳,慌忙挣扎,然而西蒙只是抱住了她,紧紧地抱住了她:“秦天,认真想一想再回答,不要因为别的原因,也不要说应不应该,认真想一想,要不要留下来,留在我身边……永远留在我身边。”
  秦天看着西蒙露出从来没有过的情绪:“老大……”
  “秦天,我爱你。”
  “老大,对不起。”
  压在身上的身体僵了僵,然后缓缓地放开了她。
  西蒙站起来,平静地转身:“你出去吧。”
  秦天看着西蒙伤痕累累的背影,从床上跳下退出了房间。
  第二天一早,艾德里安阴气沉沉的回来,只有他一个人,达弥并没有跟他一起回来。他将整个地下城都翻遍了,然而麦密莱尔还是带着达弥逃掉了,重新如老鼠一般藏进了阴暗的阴沟里,不敢再冒头。
  一个星期后,众人的伤都渐渐复原,其本跑跳是没有问题了,只除了阿尔失去了胳膊和腿还要在床上躺上好几个月。与此同时,西蒙、秦天、艾德里安三个人在房间里进行了一次气氛严肃的谈话。
  “再过几天,白狼将恢复通往地面的电梯,解开地下城的封锁,同时我也会带着秦天离开这里,就此消隐世间。我希望你不要阻止,你应该明白,她跟我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西蒙听着艾德里安的话,情绪平静:“达弥呢?秦天跟达弥感情很深,达弥没有找回来,她不会安心离开的。”
  “秦天是我的家人,达弥也是我的家人,我自会想办法救出他。而且这些事是我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你不必操心。”
  西蒙沉默了一下:“秦天为什么会得恶诅?她跟达弥是一样的存在,为什么达弥没事?”
  “秦天和达弥的初拥过程复杂,血液成份也与我身上不同,病毒潜伏在他们身上本来相安无事不会发作。然而秦天直接进食了自己后代的血使得血液浓度过高,加上被注射了东西,使得血液物质量在短时间产生巨大的变化,达到病毒繁衍发作的条件,所以才会爆发。”
  西蒙看向坐在旁边不说话的秦天:“你带走她,能治好她吗?”
  艾德里安道:“当然。她是我的家人,是我的妻子,我当然能够治好她。”
  西蒙看着艾德里安吐出“妻子”两字后,秦天脸上没有任何反驳之意,眼神冷了冷:“你要怎么治?”
  “我已经研制出了杀死病毒的疫苗,只要让体内的病毒进入休眠期,降低它们的活性,然后注射疫苗,那么她体内的病毒就会完全被清除,并且就此免疫。”
  “让体内的病毒进入休眠期?你是要让秦天沉睡,对吗?”
  艾德里安点头:“没错。”
  “多久。”
  “二十年。”
  二十年?秦天意外地看向艾德里安,他跟她讲了治疗恶诅的方法,知道自己要沉睡一阵子,但没想到竟要沉睡这么久。
  “二十年……”西蒙重复着,“很好,足够让一切刻骨铭心都沉淀为云淡风轻。”
  秦天听到他的话,心里突然像被一根针扎了一下,隐隐作痛。
  西蒙转头看向秦天:“你确定要跟他走?而不是留在我身边?”
  秦天的心被那一根细针反复的扎着,其实也并没有多痛,然而偏偏就刺进了心脏深处,带着整个心都疼得颤抖。
  她点点头:“是。”
  西蒙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间。
  几天后,地下城的封禁解开,在大量的人员涌入之时,艾德里安带着秦天没有与任何人告别,悄然离开了地下城。
  两人走上热闹的街头,看着来来往往穿梭如流的人群,秦天突然觉得迷茫,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艾德里安看着她迷茫的模样:“有些人和事注定会化为尘封记忆里一个微不足道的符号,时间会冲淡一切,等你从沉睡中醒来,你就会忘了现在的难过和迷茫。”
  秦天抬起头:“我会忘了老大、亨利、阿尔、玛若、尼古拉斯、黑狮子、洛水、托尼、白狼、山雷、珍妮、还有——”
  “会。”艾德里安打断她,“小天,这些人都只是你生命里的过客,你还年轻,算做人类的年纪也不过才二十二岁,以后你会遇到更多的人,更多的事,到时候你就会明白,对于我们而言,所有人都只是过客。”
  秦天垂下眼睛:“我以后真的会明白吗?”
  “你会的。”
  就在这时手机欢快的铃声从她口袋里传了出来。秦天怔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跟着艾德里安离开,什么都没有的,却将西蒙送给她的钻石手机下意识的塞进口袋,带在了身边。
  秦天拿出手机,发现是爱丽丝的电话。她接通电话,就听爱丽丝在电话里火急燎燎道:“秦天,你跑哪里去了?好不容易地下城通道打开,我进入地下城来找你,却到处都找不到你,你现在哪里呢?”
  秦天道:“我离开了。”
  爱丽丝没好气道:“我知道你离开房子了啊,不然我能找不到你,我是问你现在在哪儿呢。算了你别说了,无论你现在在哪里,赶紧去拦着西蒙,那家伙疯了。”
  “啊?”
  “啊什么啊?拉斐尔前几天恰好查到了圣血教在附近一个城市的地下秘密基地,那里至少还有三百名狂热的教徒,西蒙居然一个人都不带,独自一个人杀过去了。要不是拉菲尔将这件事告诉了我,我去找你时顺嘴问了亨利他们一声,他们这才知道西蒙一个人离开竟然是独自杀到圣血教的巢穴里去了,你说他是不是疯了?”
  秦天忙道:“他在哪里?”听到爱丽丝报出一个地址,她拔腿就跑。
  秦天赶到时,亨利、黑狮子等人正从坍塌的地道口扶出一个血淋淋的人来。
  这人最近身上的伤就没有断过,每每伤刚好,便又被伤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
  秦天看着这人伤痕累累的模样,急忙向他走过去:“老大……”
  西蒙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将旁边一个穿着圣血教服盖着宽大帽兜的人推进她的怀里:“赤蝠团的员工福利永远是最好的,我不会亏待任何一个曾经与我同生共死的人。这是你的遣散费,拿走吧”。
  秦天怔怔地掀开帽兜,看清达弥呆滞的脸时,眼睛瞬间瞪大。
  亨利从她身边经过,迟疑道:“小公主,其实老大他——”
  “亨利。”西蒙打断他,“该走的人留不下来,走了,回。”
  秦天牵着达弥的手,看着西蒙远去的背影,不知怎的,心上插着的那根针又开始痛了起来。
  艾德里安走过来:“小天,走了。”
  是该走了,达弥已经被西蒙救了回来,他们三人再没有理由留在这里。
  秦天转身:“好。”
  秦天跟着艾德里安回到了他的藏身地,躺在他为她准备好的棺木中进行沉睡。就在艾德里安要将能让她进入休眠的药剂注射进她体内时,秦天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腕:“艾德里安,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等我从长眠中苏醒,让我去见一见西蒙好不好?就远远的见一面,不让他知道。我知道他会变成我的过去,变成我的记忆,可我还是想去见见他,就见一面,知道他还好好的活着就行,好吗?”
  艾德里安的动作没有停顿,将针头刺进她的血管:“你见不到他了?”
  秦天一愣:“为什么?”
  “因为等你二十年后苏醒之时,他早就已经老死了。”
  秦天惊得从棺材里坐起来:“老死?什么意思?他不是吸血鬼吗?吸血鬼怎么会老死?”
  艾德里安将针筒里的液体全部挤进了她的血管,面无表情道:“我说过,他是一个短命的家伙,他是罕见的胎生血,拥有血族的力量,拥有血族不老的容颜,却没有血族的寿命。他的寿命跟人类一样,不会超过百年。他遇见你时正好九十岁,已经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等你苏醒,他已化为尘土。”
  “不!”秦天挣扎起来,这些天一直插在她心脏上的那一根针一瞬间变成了一千根,密密实实的将她的心脏扎成了一个刺猬,痛得连呼吸都呼不出来,“我要去找他,我不能沉睡,我要去找他!”
  “我从来不干赔本的买卖,吸我一口血,你打算付多少报酬?”
  “我一直知道你是什么,吸同类的血又怎样,我供得起。”
  “丑是丑了点,就当是皮肤病吧。”
  “除了一见钟情,大概没有更确切的解释了。”
  “不多,其实也就赚了一辈子的幸福而已。”
  “放心好了,我当血牛的使命到此结束,以后你就是想咬我一口都没门。”
  “说起来,我好像从来没有送过你花吧。”
  “秦天,我爱你。”
  “不……”
  秦天挣扎着想爬出棺材,然而视线却越来越模糊,眼皮越来越重,思维也越来越迟钝,她只能徒劳的用手指死死抠着棺壁,重复着“不……不……”
  最终她没了力气,闭上眼睛,松开手指,倒回了棺材中。
  世界黑下去的那一刻,秦天看到一个头发苍白的干瘦老者拄着拐杖站在她旁边,正低着头打量她。
  她好奇地问:“你在看我吗?先生?”
  老者沉默了一下道:“对不起,是我冒昧了,因为你长得实在太像我的初恋情人了。”
  眼角滑下一滴泪,她彻底失去了意识。
  艾德里安俯身将棺材中的女孩摆出祥和的姿势,随后温柔地将她眉头上皱起的纹理一点点抹平,最后擦干了她眼角滑出的眼泪。
  “小天,不用痛苦,不用伤心,不用哭泣,等你醒来,你会忘记他的。等你醒来,一切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
  ……
  ……
  ……
  ……
  二十年后。
  艾德里安站在床边,看着床上穿着洁白长裙,缓缓睁开眼睛的女孩:“天亮了,该起床了。”
  女孩眨了眨眼睛,窗外明媚的光线照射进来,将她黑色的瞳孔照射得晶莹剔透。
  她转头看向站在床边的艾德里安和达弥,嘴唇动了动,轻吐出两个字:“老大……”
  艾德里安眼眸暗了暗,装作没听见地转身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新鲜的血液:“饿了吧,先起来吃早饭。”
  等他再转过头去,床上的人已经消失不见,只有窗外的风将窗帘吹得如涟漪一般荡漾开。
  “走窗不走门,也不知道是在哪里学来的坏习惯。”艾德里安沉默了一下,转头看向安静坐着表情麻木的达弥,“看来我这漫长的一生,又只有你能陪着我了。”
  秦天没有钱,没有身份证明,没有护照,就如最初刚变成吸血鬼一般,一无所有,一身狼狈,走走停停,徒步跋涉了几万公里,来到了d城。
  d城正是秋季,落叶铺满了大街小巷。她拖着自己已经脏得不成样子的裙摆,走在秋风萧瑟的大街上。
  在街角处,她意外地看到一个卖衣服的地摊,摆摊的大婶看上去已经上了年纪了,却依旧穿着花哨的衣常,涂着艳红的嘴唇,旁边还蹲着一个光屁股玩耍的小屁孩。
  秦天走过去:“二十年了,大姐你怎么还在摆摊?”
  大婶抬头看了她一眼,愣了一下,然后翻了一个白眼:“是你啊,二十年了,你不还是个流浪汉?再说,老娘现在摆摊带孙子,惬意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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