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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露(作者:槙日) 第3节

  口内粘膜因为暴露在空气之下异常干涸。陆日晞虚弱地将手从薄被下抽出,摸索着想要探上那撑开了她嘴巴的异物将其取出,但手还悬在半空,就被谁握住了。
  “陆小姐。”一道冷淡的声音响起,“请不要试图擅自将气管拔出。”
  陆日晞侧了侧头,竟然是熟人。
  上午才为她做过身体检查的年轻女医生冷淡地看着她。杨澜披在身上的白大褂只扣上了一颗扣子,平日盘在脑后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有些凌乱,只被她简单地扎了个马尾。
  “现在是七月十三号,星期六,凌晨三点。你因为呼吸肌麻痹昏迷了接近三个小时,你的朋友还在外面守着,而我因为你的原因不得不在这个时间点加班。”杨澜一脸“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的表情,逐一把陆日晞醒来之后最迫切希望得知的信息一一报上,“算你命大,这次如果不是有人给你做了急救,明天市内的新闻估计就是女工程师猝死夜总会了。”
  有人给她做了急救?是谁?
  杨澜没有注意到她的疑问,只是继续嘲讽道:“忌烟酒,保持良好的睡眠,不要熬夜……我似乎在十个小时之前才跟你说过同样的话。医嘱是用来遵守的,你就那么急着去投胎么?别想着反驳,你不能说话。”
  被气管堵着嘴巴的陆日晞只能干瞪着眼。
  杨澜瞥了她一眼,似乎明白了她还想问什么,冷冰冰地说:“‘是因为过度疲劳而休克的。’”
  陆日晞松了口气。
  杨澜无奈地摇了摇头:“我现在帮你拔管,会有点难受,忍着点。”
  拔管全过程没有花费多少时间。终于能驱动自己的声带后,陆日晞第一句话便是:“我能离开了吗?”
  “你还真是急着去投胎?”杨澜挑了挑眉,“是不是下次给你做气管切开术,直接在你喉咙那里开个洞,插根管子,你才会老实一点?”
  陆日晞听得头皮发麻。
  惹谁都别惹医生,陆日晞现在算是切身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
  杨澜叹了口气:“我去把你朋友叫进来。”说完便转身出了门。
  这便是默许了。
  ***
  “啊?那小姐没事?那就好。”
  “人我们都扣着呢,哪敢放?”
  “是她自己的身体问题?好好好,我这边再问清楚一点。”
  年轻的警员挂了电话,然后开门走进了审问室。
  同样是一片清冷惨白的房间,只不过相比起医院,这狭小的房间要来得压抑多了。
  房间里只有一张桌子三张椅子,现在三张椅子上都坐上了人。
  负责审问的警员是刚从警校毕业没多久的愣头青,负责夜班,平日里这个时间段“造访”警察局的基本都是因为喝酒上头打架的小混混。
  这还是他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名字。”小警员问。
  坐在桌子对面的人拥有连女性都会羡慕的长相,脱口而出的却是干净澈亮的少年音:“……陆朝。”
  “哟。”小警员还记得现场刚问话时对方还装作柔柔弱弱的样子,“不继续装了?”
  他半夜接到紧急专线,电话那头的人急冲冲地说有谁晕倒需要急救。他原想直接将电话转给医院那边,待查清对方报的地址是一家夜总会后,还是出于保险跟上面汇报,派了警车一同前去。
  到了现场才发现没有斗殴,也不是因为滥用违禁药物,还真的单纯只是有个年轻的女人“普通”地晕倒了。
  急救人员粗略地查看了一下。女人身上没有外伤,似乎是自发性的休克,具体还要到医院进行检查,但初步来说,这情况应该不是由于外界因素导致的。
  那就没他们什么事情了,接下来全部交给医院,他们打道回府就好。
  临走前随口问了一句谁是报案者,那年轻女人的男伴却摇头说不是自己。于是便顺手查了查报案的号码,发现竟然来自于当事人本尊的手机。
  女人的男伴又跟他们补充说是陪酒小姐最先发现当事人失去意识的。当时他便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出于职业道德,他们还是决定去找那陪酒小姐询问一下事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
  调查结果却大出所料。
  这哪是什么陪酒“小姐”?
  小警员看着对面穿着一身女装的少年,觉得现在的孩子真是越来越厉害了。
  夜店那里灯光太闪环境太暗,所有人都得贴面才能看清楚彼此的长相,某种意义上给了男男女女们亲密接触的理由,另一方面却也给了一些人浑水摸鱼的机会。
  派出所里就只有白炽灯了,什么东西都被照得原形毕露。
  但还真像是个女孩。小警员忍不住一直打量对方,内心这样想到。
  如果只是根据体型判断,少年年纪应该在十四五岁左右。他的皮肤非常白净,骨架修长纤细,腰腹也非常窄小,这个年纪的少年刚抽条不久,比同龄的女孩看起来还要来得瘦弱一些。
  更何况这长相也太具欺骗力了一些,大概是因为年纪还小,五官精致,本人还留着及肩的头发,给人一种雌雄莫辨感,浓妆一化,谁也看不出来这竟是个男孩。
  但也不是完全辨别不出来,毕竟男孩的骨架终究和女孩是不一样的,非常细心观察的话,便会发现少年的肩膀还是比女孩们的要为宽厚一些。
  面对警员略带嘲讽的问题,陆朝保持了沉默。
  小警员便继续问道:“这假/身/份/证做得挺像回事的啊?从哪里搞来的?”
  少年沉默不言。
  “今年多大了?十五有没有?干这种事情多久了?为什么要干这种事?家住哪里?监护人呢?你爸妈电话多少?”
  依然是一片沉默。
  见这边油盐不吃,小警员当即转换了炮轰对象。
  坐在桌子对面的还有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他便是夜店的老板,被抓进来的原因很简单:涉嫌雇佣童工。
  “你这店倒是与时俱进。”小警员翘起了二郎腿,“以为自己是隔壁本子家的萌属性咖啡厅吗?连伪娘都有?现在的夜店都那么时髦了么?”
  “不不不,不敢不敢,不赶那时髦。”已是中年夜店老板竟然听懂了,他立刻摇头,“店里很多小姐招的都是临时工,时薪结算,我哪知道会招来这种人。”
  “你看他看上去满十八了吗?”
  “这年头不是很多人都显小嘛……”
  “也真亏你说得出来,不怕被吊销营业执照啊?”
  ……
  年轻的警员和夜店老板竟然在旁边毫无障碍地就这么继续交流下去了。
  被放置在一旁的陆朝开始出神。他仰头,视线越过了警员的头顶,落到了接近天花板处的小窗口外。
  已是深夜,圆月当空,除此之外便什么也没有了。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导致一切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女人。她苍白痛苦的表情现在都能浮现在眼前,他当时应该转身就跑的,但在紧张之下竟然自己拨通了女人未能打出去的电话。
  都是自作自受。他想。
  夜店老板不久就被放了,除了警告和罚款之外没有别的处罚。
  陆朝还被扣留着,虽然涉嫌买卖伪造证件,但毕竟是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后直接让监护人领走就行了。问题在于,陆朝既不愿意告诉警察自己的家庭住址,也不愿意透露父母的联络方式。警方别无他法,决定等待次日再去调动资料。
  忙活了彻夜,天边已经吐白。到了交接班的时间,看守陆朝的小警员简略地给负责替班的人讲了一下情况,就打着哈欠准备回家了。
  他刚换回便服打算离开,迎面走来了一个身着运动服的年轻的女人。女人看上去身体有点虚弱,面上没什么血色,嘴唇都有些苍白。
  对方也没看他,和他擦身而过,径直地走进了派出所内。
  小警员忍不住回头,对方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门后。他觉得那面容姣好身姿曼妙的女人有点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她,最后晃了晃脑袋,决定不再深想,将原因归咎于那女人过分丰满的胸部上,那是宽松的运动外套都无法掩盖的饱满曲线,是男的都会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作者有话要说:  剧透:
  什么?你跟我说昨天那个给我做人工呼吸的不是妹子,是个男的?!
  嗨!留言可促进更新频率.!射射射射!
  第4章
  陆日晞醒来后,从郑蕊和宋明航那里大致地了解了在她昏迷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依稀记得自己昏死之前和夜店里那个陪酒女郎产生了争执,最后一幕便是少女远去的背影。
  宋明航那边却告诉她,正是那个少女报了警,还通知了他她晕倒在走道里这件事情。
  杨澜先前也说了,如果不是有人在救护车赶到之前,持续不断地为她做人工呼吸,她的大脑恐怕会因为长时间缺氧而受损。
  联想一下,救了她的人别无他选,肯定就是那个女孩了。
  她还得知了那女孩和夜店的老板暂时在警察局内为当时的情况做口录。恐怕警方是担心陆日晞的晕厥是外力所为,毕竟夜店那种地方什么事都时有发生,保不准是有人恶意下药,所以直到陆日晞醒来之前都没敢将当事人和责任人给放了。
  郑蕊便给警局打了电话,告知他们陆日晞并无大碍,以及证实了陆日晞的休克的确是自发的。
  打完电话后,郑蕊又告诉了他们警方无意中说漏嘴的一段小插曲。
  报警的压根不是什么陪酒女郎,那是个男孩子,还是个未成年。
  当时已去跳舞的郑蕊和顾泽自然没见过那少年,两人还调侃这年头怎么会有男孩子假扮陪酒小姐这种事情还不被发现的。
  陆日晞和宋明航久久无言。
  他们还真没发现。
  陆日晞倒是注意到了对方年纪不大,可她万万没想到那女孩竟然是个男孩子,也难怪他挣脱她钳制时能突然爆发出那么大的力气。
  宋明航则回忆起不久前那瘦弱漂亮的 “女孩”贴在他身上时的情景,瞬间起了身鸡皮疙瘩。
  事情到这里本该结束了。郑蕊再三向杨澜确认陆日晞的情况是否需要留院观察,而杨澜甩了他们一张账单要他们付完费后赶紧滚蛋。
  宋明航见状,主动拿走了账单去收费台付钱,没想到掏口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皮夹不翼而飞了。
  “会不会是留在夜店里了?”顾泽一边说,一边拿出了自己的钱包,直接将一沓现金递给了收费员。
  宋明航皱眉:“我不记得自己拿出来过。”
  “明天你们再去问问吧。”郑蕊搀扶着步伐还有点虚弱的陆日晞,对顾泽说道,“阿泽,我今天先送日晞回家了。”
  “行行行。”
  一旁听完他们对话的陆日晞保持了缄默。
  四个人互相道别。待郑蕊把陆日晞送回家的时候,已经接近早上五点了。
  “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明明前阵子才刚完成了一个项目,就拉你出来喝酒。”郑蕊愧疚道。她满脸疲倦,原先精致的妆容也已经脱得七七八八了。
  陆日晞摇头:“不是你的错。”
  “请个带薪休假吧,本来你就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郑蕊说,“之前总听前辈们说干我们这行的人秃头还命短,我以前还不信,现在总算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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