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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今天不适合发誓

  第二日。
  顾景珩早早就去了书院,直接去了后山竹林。
  李子川已经是秀才了,不过他还是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早上都会去后山竹林背会儿书,不管严寒酷暑,是整个书院最勤快的学生。
  不过这两天他心思有点被分散。
  林暖应该看见信了,他写的不是很难懂,她应该能看的懂吧,差不多也该回信了。
  李子川这般想着,脸上有些红,兀自一笑,他余光瞥见一个人影,吓了一跳,待见是顾景珩,李子川道:“顾兄。”
  顾景珩把信递过去。
  写信用的信封样子都长一样,李子川以为是林暖回了他信,让顾景珩转交,双手接过,心底隐约有些激动,“谢谢。”
  谢完李子川觉得还是和顾景珩说一声,以示尊重。
  他道:“顾兄,我有话想和你说。”
  “正好,我也有话想和你说,你先说。”顾景珩道。
  李子川想了会儿,道:“林暖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一直铭记在心,我愿意以身相许报恩,顾兄,我想求娶林暖为妻,长兄为父,我和林暖成亲后,会敬重兄长,我也会好好待林暖。”
  顾景珩脸唰的一下全黑了。
  去你大爷的长兄为父。
  顾景珩一副我比你小,你是有什么脸说长兄为父的话的表情,他凉凉道:“李兄难道不知我和暖暖是夫妻吗?”
  李子川“啊”了一声,惊讶道:“可是冯兄说你和林暖是兄长,并非夫妻。”
  顾景珩咬着后牙槽:呵,好一个冯生!
  已经到学堂上的冯生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李子川朝顾景珩拱手,诚恳道:“顾兄,以前的事,是我的错,林暖恼我,气我,要打要骂我都接受,可我待林暖之心日月天地可鉴,此生我定不负林暖,若有违此誓言,天打雷劈!”
  轰隆隆!
  天空炸起一道惊雷,隐约有风月欲来之势。
  李子川:“……”
  不是,这雷来的也太不是时候了吧?
  你说你大冬天的下场雨下场雪我都不觉得什么,来一道惊雷是什么意思?
  李子川有点尴尬,在次重申,“顾兄,我所言字字句句皆为真,我愿意重新发……”
  “誓”字还没说出来,呼拉拉,呱啦啦一声,一道劲风吹过,又是一道惊雷。
  小霸王抬头看了眼天,唇角弧度一点点勾起,似笑非笑的盯着李子川,“天都不应你,李子川,不管我和林暖关系如何,都和你无关,林暖不是你能肖想的!”
  “她虽喊你一声兄长,可你和她无亲无故的,你不能代替她做决定,你怎知她不接受我心意呢?”李子川不甘道。
  或许就是今天不适合发誓呢。
  “这封信,是她让我还给你的。”顾景珩说完直接离开,走出去几步,他扭头道:“我家暖暖,从来不吃回头草!”
  李子川一下子僵在原地。
  他迅速拆开信,是他给林暖的信,就这么还给他了吗?
  林暖是真的不接受他,还是还在介怀以前的事?
  再说林暖一大早起来,列了个单子,又跑了一趟镇子上,去了一趟落梅山庄,带回来大罐小罐的东西,还有很多干的月季花瓣,月季花瓣颜色浅,林暖又摘了些红梅花瓣。
  要说富贵人家就是好,许多材料都很齐整,要林暖自个去跑镇子上,光是洛神花油都找不到。
  林暖先用火把红梅花瓣烤干,和月季花瓣一块捣碎成粉末,同时把洛神花油倒进蜂蜡里,隔水融化。
  融化的同时,在花粉里加少量玉米粉和珍珠粉,研磨均匀,最后把加热好的洛神花油倒进去,装进小瓷罐里。
  她第一次做的不多,差不多十二罐,搁在一侧,又开始研磨昨天从医馆里拿回来的药材。
  捣碎,加羊奶和蜂蜜混合,敷在人脸上,可以达到美白的功效,和面膜功能是类似的。
  别看都是小玩意,做起来可废功夫了,张如意虽说不知道林暖在干嘛,不过也没打扰她,到吃中午饭的时候才喊她。
  林暖吃了饭继续回屋捣鼓,总算是全部做好了,她伸了个懒腰,张如意也收摊回来了,见她做完,看了眼,堂屋桌子上瓶瓶罐罐的,她问,“暖暖呀,这些都是什么?”
  “胭脂膏,也可以当成口脂用。”林暖递过去一罐。
  “你早上背那么多东西回来就是做这个的啊?”张如意惊讶,暖暖这丫头脑袋是怎么长的,怎么什么都会,她接过去,道:“暖暖,这些你都是要卖的吧?”
  “对,不过才做出来,还不知道效果,如意姨,你帮我试试。”
  “行。”
  张如意也没客气,抹了一点在脸上,桌子上有面铜镜,还是林暖特意买的,这年代镜子不便宜,磨的越清晰的价格越贵。
  “呀,暖暖,你这颜色可比我买的好看多了,衬的人气色好,而且很好晕染开,抹在嘴上也很水润,不干,这东西比胭脂铺里的都好,肯定好卖。”
  “也不一定。”林暖道,主要用料都贵,羊奶啊,蜂蜡啊,洛神花油,还有药材,哪一种都不便宜,所以卖价也不低。
  不过她目的也不是底层的劳动人民,在没想出廉价的替代品之前,她走的是高端路线。
  有钱人家的千金贵妇,可不在乎花在脸上的银子。
  而且霓凰阁不是要来了吗?她打算一手抓话本子,一手抓护肤化妆,争取谈成合作,赚一大笔。
  霓凰阁走南闯北,说不准还能给她免费做一波宣传呢,林暖心里的小本本计划例的特清楚。
  她把东西收回屋子,胭脂膏还没完全凝固下来,得放一夜,而且美白泥含有药材,所以晚上要做一波实验,保证大部分人用了不会过敏。
  张如意听说后,主动道:“暖暖,咱俩分工合作吧,一个晚上,就能搞定咱周围几户邻居。”
  “好。”
  此时应天书院后山竹林出去,离着差不多三公里的山上。
  俩个中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其中一个一袭墨色长袍,身后挂同样颜色的披风,已是中年,不过脸上未见岁月的沧桑,反显得俊逸矜贵。
  他看了眼前面,在落日余晖里辨认出掩映在树林里的房屋,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他一手勒紧缰绳,一手叉腰,道:“这次不会在错了吧?你确定,前面就是应天书院?”
  “侯爷,错不了了,属下去过一次应天书院,约莫还记得。”随从道。
  中年男子幽幽道:“你还好意思说记得?说什么走小路能快一倍的路程,结果迷了路,我的马儿都比你认路,本侯信了你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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