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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0节

  那种手握方向盘,脚踩刹车和油门的触感实在太过真实,真实到让他忘记了自己是一名躺在宿舍里的大学生,倒像是一名正坐在赛车残骸里熊熊燃烧的地下赛车手,他的手背和脚背都凸显出了粗大的青筋,青筋还像是触电的毒蛇般在皮肤下面狂乱游走,皮肤被绷紧到了极限,随时都有一种诡异而强大的力量,要从这具普普通通的身体中破壳而出,彻底改变他和整个世界的未来!
  李耀用颤栗的指尖点了一下手机屏幕。
  第三章,《异梦》。
  李耀愣住。
  和刚才李耀恍惚间看到的画面,几乎一模一样。
  “见鬼了。”
  李耀蜷缩成一团,他很想尖叫。
  摩挲着自己膨胀成玉米粒大小的鸡皮疙瘩,他颤声道,“赵凯  李耀继续往下点击。
  “妖刀彭海”,“模拟高考”,“大黑暗时代”,“二中女神”。
  那股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依旧萦绕在他的心尖上,令他在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代入到了“修真李耀”的角色中。
  说来也真奇怪,《修真四万年》这部小说虽然文笔平庸,人物单薄,情节也没摆脱修炼和打脸的老套路,包括修真和科技糅合到一起的设定也算不上多精彩,反而有点儿哗众取宠,为了吸引眼球而故作惊人之语的感觉,但是一旦看进去,真的接受了这种设定,不少地方还蛮有感觉的。
  “‘疯狗’赫连烈?”
  李耀看着看着,不禁笑出了声,“这就是赵凯和余新争论的那个什么富二代班长也不知道是学生会主席了吧?真是好老套的写法,好生硬的冲突,简直是没有矛盾也要硬生生创造矛盾!”
  这句话说完,他再次愣住。
  “我刚才说什么?”
  他有些不敢相信,“我说‘疯狗’赫连烈?没错,我是这么说的,赫连烈的外号是叫‘疯狗’没错,我不会记错!”
  不知道为什么,李耀对书里的赫连烈这个人物印象非常深刻,他是全书登场的第一个反派,就算是小喽啰级别,李耀也不至于把人家的外号记错。
  但是,无论往前面几章翻,还是往后面几章扫,从赫连烈第一次出场开始,作者都压根儿没有提到过“疯狗”两个字。
  没有,完全没有。
  第一次登场时,作者用的称谓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连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连烈发生矛盾冲突之后,咒骂对方的词汇则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几十章里面,赫连烈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风度和教养,根本没把主角放在眼里,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么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穷凶极恶,如同疯狗一般的形象?
  别说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为这样一个人物,取“疯狗”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外号吧?
  作者一直不惜笔墨想要描述赫连烈是如何嚣张、冷漠和霸道,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修真李耀”反击时的快感——虽然受限于文笔,作者的描写并不算成功,但无论如何都没有把赫连烈糟蹋成“疯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着作者对“贵公子赫连烈”的描写,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分明一张失去一切、困兽犹斗、凶神恶煞、刀疤纵横、满脸狰狞的面孔,真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又重新接上的疯狗。
  没错,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连烈,“疯狗”赫连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脑海中回荡着“疯狗”赫连烈豪迈的狂笑,还有黑暗星辰之间一朵冉冉绽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这样的“疯狗”赫连烈,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半点儿愤怒,反而令他的眼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涩,隐隐生出一股内疚和钦佩之意。
  “我有病啊!”
  李耀深深打了个冷战,放下手机,给了自己一巴掌,“别人让我去吃屎,我还‘内疚和钦佩’?我不是这么犯贱吧,我心理变态啊?”
  当然了,无论“疯狗赫连烈”还是“修真李耀”都是书里的人物,是小说家胡编乱造出来的,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人家也并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么。
  总之,不知道怎么说,感觉还是怪怪的。
  “我明白了。”
  李耀攥着手机琢磨了半天,终于琢磨出一个貌似合理的结论,“其实这本《修真四万年》我以前看过,很可能是蜻蜓点水地扫了几下,对书里的一些人物和情节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过书名和作者什么的早就忘记掉了,今天重看一遍,这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网络小说又不是科学论文,没必要看得太仔细,像赵凯这样的资深爱好者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几百万字的大部头,几年大学下来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网络小说都不算多,李耀虽然没他这么夸张,但看过上百本小说也是有的,随便翻翻的更是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看过就算了,书名,作者,人物和情节都忘了个一干二净,有时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来“哎呀,这本书原来看过”,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原来这本书我是看过的,怪不得大部分情节都这么眼熟。”
  李耀重重点头,“没错,就是如此,这样一来,所有的怪事都解释得通了!”
  既然看过,似乎就更没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费时间了。
  今晚争取早点儿睡觉,明天一大早就起来,绝对不能再赖在床上堕落了,一定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去图书馆准备论文,再去搜集招聘会的信息,总之,他要振作,要上进,要风华正茂,要朝气蓬勃!
  这些什么鬼网络小说绝对不能再看了,都看出幻觉和幻听还有神经衰弱了,就连看书软件也干脆删掉吧,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毫无意义的东西,没错,就这么办,把它删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删掉,他发誓!
  嗯,那什么,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不过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无聊,无聊到要撞墙要跳楼,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修真四万年》了!
  李耀这样想着,再次点亮屏幕,进入
  第四十七章。
  这章的名字叫“丁铃铛”。
  第3170章 昨日重现
  轰!
  李耀的脑子里好像有个万花筒一下子炸开,无数绚烂又斑驳的画面如汹涌澎湃的潮水般涌来,他仿佛看到一个身材高挑,蜜糖色皮肤,嘴巴和耳朵都很大,不算太好看却充满了生气的女孩子,大咧咧朝他走过来,他们放肆地哭,放肆地笑,放肆地吼叫,放肆地拥抱……
  他还看到两头霸王龙在亘古的荒原上旁若无人地打滚;看到两颗古怪的大树互相纠缠千年万年;看到一对对豺狼虎豹在炎热的午后耳鬓厮磨,抵死纠缠;他甚至看到两颗星球——两颗电光石火的流星呼啸而至,狠狠撞击到一起,撞击了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炙热的岩浆狂涌而出,生命的气息扩散到整个宇宙。
  “怎么回事?”
  李耀挠了挠裤裆,喃喃自语,“为什么突然产生一种腰酸腿软,非常空虚寂寞的感觉,就好像贼去楼空,整个人都筋疲力尽、索然无味了——这两天也没那啥啊!”
  李耀定了定神,继续看下去。
  他很快就被丁铃铛这个看上去有些另类的女性角色吸引。
  按照一般小说的写法,这种凶猛到一拳能打死一头牛的大姐姐,不太可能是女主角。
  但不知为什么,李耀的脑子里就是隐隐浮现出了丁铃铛生气勃勃,如火焰花般怒放的画面,这画面在每一个脑细胞中都熠熠生辉,叫他忍不住想看下去,知道这个女孩子的一切,以及她和“修真李耀”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
  “这章太短了,作者真能水,根本没什么内容嘛这章,不算不算,再看一章。
  “哎,杀千刀的断章狗,好死不死刚好卡在情节的关键点上,这也太无耻了吧?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要不然,把这个什么魔蛟岛的情节看完,嗯,看完就睡觉!
  “果然这个‘修真李耀’还是很老套地昏迷,衰弱,被人耻笑,当成废物了,不过这又是什么情况,他不会真的和那个肌肉女丁铃铛好上了吧?要是他真的找了那个肌肉女,我就不看了,打死都不看了!
  “不知不觉已经看了快一百章了啊,要不然就凑个整吧,看到一百章就睡觉,我起誓!
  “一百章到了,嗯,嗯嗯,现在是半夜十一点五十七分,说起来也还算是‘今天’来着,最后三分钟,再看一章,十二点准时睡觉,用崭新的面貌,迎来崭新的明天!
  “搞、搞什么鬼!这究竟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刚才还是十一点五十七分,才看了短短一章就变半夜两点了?什么,不是一章,我已经看到了一百八十二章?不可能啊,见鬼了!
  “好吧,既然已经两点零二分了,那就再凑个整,争取两点半看到两百章,然后把这本书彻底删掉,连看书软件也卸载掉,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三、三点了?为什么,苍天啊,大地啊,这究竟是为什么!
  “三点半?怎么就三点半了?堕落啊,我怎么堕落到这种程度,难道真是最近写论文找工作压力太大,急需一个舒缓神经的渠道?也是,必要的休息和娱乐还是要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别太纠结论文和工作的事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钻了牛角尖,脑子纠结坏了也不好——话说这个作者还真是不会写感情戏啊,哈哈哈哈,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上我,没见过这种男女主,哈哈哈哈,怎么回事,感觉双腿越来越软,下半身隐隐作痛,就好像被火车来回碾压一样——以后真应该降低点儿频率了。
  “不行,一定要睡了,再看最后一章,一定睡,我起誓……”
  李耀迷迷糊糊,昏昏沉沉,一边揉搓着小腹,一边飞快划着手机。
  真是奇哉怪也——《修真四万年》这部小说除了修真加科技的噱头之外,的确平平无奇,了无新意,没有丝毫过人之处,就好像是大工业流水线上下来的标准化商品,看亦可,不看亦可。
  什么大荒列车上热血沸腾的桥段,也摆脱不了作者强行热血,却叫读者看了起一身鸡皮疙瘩的嫌疑。
  但是……
  为什么李耀越看越觉得熟悉,绝大部分场景和画面都像是百年前的记忆般朦朦胧胧,似曾相识,又越看越想看,急着知道“修真李耀”和他的朋友们,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赵凯没骗人,《修真四万年》真好看!”
  李耀打了个哈欠,“去尿个尿,尿完了一定睡觉,不睡觉不是人!”
  李耀睡着了。
  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睡着了。
  因为他又做了无数个光怪陆离,恍若隔世的异梦。
  而今天,异梦却比过去清晰了上百倍,清晰到他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做梦,还是坐在高低床下面的书桌旁,聚精会神看一本叫《修真四万年》的网络小说。
  他又看到了那头抹着口红的霸王龙。
  但这一次,霸王龙的背后还跨坐着一名蛮族女王。
  锐利的双眸,笔直的鼻梁,蜜糖色的双唇和小麦色的皮肤,周身散发着睥睨天下,唯我独尊的气势,正是小说里的人物“丁铃铛”。
  “过去那么多年,我一直在无尽星海中找你,从斗气宇宙开始,一路杀穿了那么多宇宙,那么多世界,那么多魅惑的天堂和可怕的地狱。”
  丁铃铛盯着李耀,声音低沉充满磁性,纯粹又充满了沧桑,“所有人都说你已经死了,神魂和生命信息彻底粉碎,湮灭于虚无了,但我就是不信,我知道你一定还活着,一定以你自己的方式坚持着,哪怕敌人是地球,甚至是……整个宇宙!
  “还记得我们离别时说的话吗?
  “我说过,就算有朝一日你死了,下了阴曹地府、九幽黄泉都无所谓,因为我会拆了阴曹,轰爆地府,把九幽黄泉都烧个一干二净,把你救出来的!
  “李耀,坚持住。
  “我来了!”
  李耀又一次猛然间惊醒。
  感觉自己的十指和腰杆这辈子都没这么酸疼过。
  那就好像有人把烧红的钢针狠狠戳到了他的十个指甲盖里,又用烧红的大铁锤在他的腰上狠狠砸了一锤。
  身体虽然已经苏醒,意识还沉沦在大脑的沼泽中,他浑浑噩噩地在椅子旁边坐了十分钟,直到惨白的阳光直刺双眼,才发现已经是早上九点半。
  今天是周一,毕业班虽然没什么课,但室友们都去图书馆准备论文,或者去外面跑实习和招聘了。
  宿舍里十分安静,令墙上挂钟的时间流逝声大到难以忍受,李耀屏息思考昨晚发生的一起。
  他好像看一部很有意思的网络小说看到了后半夜,然后下床去尿尿,完了回来坐在高低床下面的椅子上又看了一章,再看了几章,看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时还把自己记录异梦的小本子拿出来写写画画,然后就迷迷糊糊趴在桌上睡着了……应该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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