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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被堵了

  金彩衣撇了撇嘴,小声的碎碎念叨:“到底有没有这么厉害,不就是一副画吗,还能画出花来啊。”
  “画圣不愧是画圣,这画简直是绝了。”
  “我仿佛看到这幅画上的人物眨眼微笑,天上的飞鸟,水中的游鱼,缓缓而流的溪水,以及河岸两侧繁华正茂的桃花树,风一吹来,落英缤纷的画面。”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整幅画就好像是活了一般,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要不说画圣就是画圣呢,传说画圣画的画,画中的人能从画中走出,画上的动物也会从画中跑出来,画的瀑布山泉能听到流水的声音,虽然这只是夸张的手法,但是从另一方面说明他画的水平之高啊。”
  “真是太厉害了,这画简直是画绝了。”
  “如果单纯比作品的话,画圣的作品很明显要比书圣的作品要强出不少啊。”
  “话不能这么说,不是一行,没有什么可比性,书圣有书圣的厉害,画圣有画圣的厉害。”
  “能亲眼目睹画圣这幅画,也是不枉此行了。”
  不少目睹这幅画的人,纷纷感叹道。
  “杜宇,这么多人看,要不咱们先逛逛别的,然后再来看吧。”金彩衣拉扯了一下杜宇的手说。
  杜宇笑了笑道:“咱们等一下吧。”
  他也算是经历过不少不可思议的事情了,接受能力已经是很强了,但是在见到吴道子这一副《桃花源记》之后,他还是被深深的震惊了。
  这幅画表面上看是一副栩栩如生传神无比的画,但是在他左眼透视之下,所看到的则是令一副画面。
  这幅画上的一切仿佛都是活的,如同屏幕上播放的画面一般。
  一个身穿粗布衣,头上绑着布巾,身上背着鱼篓,一手拿着鱼叉,一手拿着渔网的渔夫,沿着小溪捕鱼,走到了一处桃花林……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这一幅画尺度挺大,长得有一米五,宽有半米,在这幅画的左上角的空白处,则是用小楷写着陶渊明的《桃花源记》。
  关于《桃花源记》,杜宇上高中的时候学过,所以大概能知道讲的什么意思,结合上《桃花源记》,然后再看左眼所看到的画面,正如《桃花源记》上所描素的那样子,但是看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出入。
  一个武陵的渔夫迷路间进入到了桃花源,而画面中所出现的桃花源的景色,看起来如同人间仙境一般,路边随处可见的奇特花草,人或者腾云而起,或者是御剑凌空。天空中陆地上,有许多看起来奇怪的怪物。
  渔夫在进入到这里之后,差一点被高出他几倍的怪物所吞掉,一个老翁及时出现,一拳将巨大的怪物打死。渔夫在这里养伤,期间服用奇花异草,身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还得到了一个人指点他功夫。
  最后他因为思念家人,而离开桃花源,但是他在回来之后,想要再返回桃花源,已经是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他凭借着桃花源学到的功夫,成为一代高手,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在皇宫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比风光。
  因为他食用过奇花异草,所以活了好多年代。
  但是人终有一死,他在临死之前,将他的事情告诉给了一个宫廷画师,宫廷画师做画,将他曾经的遭遇给画了下来。
  “这个宫廷画师难道就是吴道子。”
  杜宇心中暗道。
  看来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吴道子了。
  如果杜宇没有记错的话,东晋和隋唐之间的朝代属于南北朝,东晋更早一些,而这个进入到桃花源的人,最早应该在东晋时期。
  所以就是说,这个人活了至少得三百岁。
  这故事难道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那么那个世外桃源之地,并不是大家所知道的情况,而是一个高手云集的地方。那些奇异的花花草草,难道是灵药?
  杜宇他们终有挤了进去,金彩衣见到这一副《桃花源记》之后,也是相当的意外,“好吧,算我说错了,想不到这个叫吴道子的,画画的水平很厉害吗,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陵水潭。”
  杜宇左眼在看了两遍之后,得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线索,那就是这个渔夫在无意间进入到桃源之地的时候,有一块石头上写着陵水潭。而后来那个人在让宫廷画匠做画的时候,也是让其画了陵水潭这个地方。
  “难道这就是桃花源所在之地?”
  杜宇心中暗暗的想。
  如果没有左眼的话,杜宇肯定不会知道这幅画居然会如此神奇。这不仅仅是一幅画这么简单,难道陵水潭乃是找寻桃花源地的线索。
  而如果这个桃花源地,真的如同左眼所看到这样子,那么这幅画不仅仅是一幅画这么简单,因为这幅画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画虽然好,但是在看了一会之后,新鲜劲过去了,金彩衣拉着杜宇离开了。
  一天就这么很快过去了。
  在陪同金彩衣逛完小吃一条街,目送她离开之后,杜宇本想着给莫小山打电话,问他干什么呢,莫小山一听他在小吃街,很是来劲头,兴致冲冲的便和董广义两人开车而来了。
  做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到一个地方,要是不好好吃当地小吃的话,这绝对是不合格的。
  很快两人便到了。
  董广义是当地人,自然是知道那个地方当地小吃比较正宗,他们来到一处不起眼的大排档,点了一桌子菜,坐在外面露天的地,头顶星空,面朝大海,吃着东西,喝着啤酒,不亦乐乎。
  “杜宇,我听小山说,你和金家的金彩衣这两天挺热乎的,行,你小子眼光不错,金彩衣长得那是没得说,按道理说我应该祝福的,不过,追求金彩衣的人蛮多的,而金彩衣又是金家的宝贝千金,门槛高的很。”董广义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笑了笑说。
  金家他当然知道,董家和金家还有一些来往,他也认识金彩衣。不过他说的这倒是实情,金彩衣身份高贵,而这种大家族,一般都讲究门当户对的。杜宇的身份他听莫小山说过一鼻子,是个有本事和有钱的主。
  但是光是这些,还是不够。
  他这么说自然也是为了杜宇好。
  莫小山笑着道:“宇子,你别听广义说,什么什么啊,难道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吗,不想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扯犊子吧,你小子嘲笑我是癞蛤蟆啊,你有见过这么帅气的癞蛤蟆吗?”杜宇忍不住挤兑了莫小山一句,然后又笑着道:“我和金彩衣没什么的,并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子。”
  想到金彩衣,今天两人在一起光珍宝会展,其实蛮欢乐的。若说杜宇对她没有想法,这不可能。毕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能觉察出来金彩衣对他的一些特别,不过要说喜欢,这个多少有些牵强了。
  毕竟两人才认识。
  三人聊着天,喝着酒,天色渐晚,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三人打算要离去,可是就在三人打算离开的时候,不远处路上有七八辆面包车就这么停了下来,然后从面包车上哗啦啦一股脑下来了好几十口子人。
  看这些人至少得六十多人,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穿戴非主流,手中大多拿着明晃晃的大刀片和棒球棒,一涌而上,朝着他们就这么冲了过来。
  “我靠,这是肿么回事?”莫小山有点怕。
  董广义也有点怕,不过他到底是董家少爷,加上董家也和港市道上人有些联系,随即说:“小山,杜宇,你们别动,应该不是找咱们的。”
  “山子,你和广义先躲一躲,这帮子人是找我的。”杜宇对他们两人说了一句,二话不说操起了一张木凳子,这么一用力,木凳子两条方腿便被他拿在手中。
  他一眼便认出来带头的那个人了,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前两天他和云卿吃饭时,遇到想要调戏云卿,但是却被杜宇给打了的金利华。
  很明显,他就是朝着他来的。
  说完之后,他往前迎了上去。
  “广义,咱们先躲一躲。”莫小山拉住想要上前的董广义。
  董广义一脸焦急的说:“小山,杜宇他一个人怎么行啊。”
  “广义,让你躲你躲就好了,宇子这人厉害的人,你就瞧好吧,别看他们这些人挺虎,根本不够杜宇打的。”莫小山一点也不怕,脸上反而是带着兴奋。
  “咱们真的不管杜宇,他真的有这么厉害吗?”董广义一脸不敢相信的道。
  莫小山嘿嘿一笑道:“当然了,广义,你看看就知道了。”
  而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带头的金利华见到杜宇不跑,反而是一个人拿着两个木腿冲了上来,手中拎着大刀片,一指杜宇冷笑道:“小子,你自己找死,别怪爷对你不客气,老子找了你两天了。”
  想到那天他带着几个人被杜宇给暴打了,想想就来气,而今天他得到消息,知道杜宇在这里,这不召集了一帮子马仔,就来堵杜宇来了。
  “兄弟们,给我剁了这小子。”金利华大声道。
  可是就在他的话刚说完,只见杜宇以极快的速度朝着他奔了过来,眼前一黑,鼻子传来剧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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