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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4章 倩倩踪迹

  我暗道,果然如此,但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倒是如兰玉儿眼中闪过一抹阴霾,但马上就恢复如初。
  “你可能都不知道,那异族美女有多漂亮了。真的是,皮肤比雪还要白,眼睛像天一样蓝,咱们门口就张贴着她和少酋长的画像呢。”老头继续说道。
  “好了好了,知道了,赶紧去准备吃的喝的吧。”我说道。
  老头有些唠叨,这是老年人的通病,只听他神神叨叨的说道:“不仅人美,名字也好听,杜倩倩,真是好名字啊!”
  原本已经闭目养神的我,猛然睁开了眼睛,一把揪住了老头的衣服。
  “你说,要和费格山结合的女人,叫什么名字?”我狠狠问道。
  老头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说:“杜,杜倩倩。……怎么,怎么了?”
  我没有废话,一把松开他,来到了门口。
  门口有一张巨大的兽皮画,但上面布满了灰尘,因为大戈壁靠近沙漠,所以风沙很大。
  我赶紧抹开上面的灰尘,向着巨画上看去。
  只见其中一人,正是费格山。
  土著人的绘画技术很好,把费格山画的栩栩如生。
  然后,我一掌过去,掌风将所有灰尘吹掉,露出了另外一个熟悉的女人。
  而且这还是全身像,所以我将她看了个一清二楚。
  不错,正是杜倩倩,不会有错了,眼睛,鼻子,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她是怎么到这个地方来的?
  我记得从热带雨林到大草原,不是全部被血虫占领了吗?
  画像上的杜倩倩一脸的哀愁,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而她旁边的费格山,则满脸笑容,甚至有些肆无忌惮。
  “可恶!”
  我一把将兽皮扯下来,三五两下撕成了碎片。
  现在的我,完全控制不住情绪。
  杜倩倩是我的同学,她以前对我的好,我当时没感觉到。
  但现在想来,我却欠她太多了。
  无论如何,我是不能让她嫁费格山的,而且看她的样子还是被逼迫的。
  整个村落瞬间大乱起来,所有的马客,商队,还有普通人,全部围了过来,对着我指指点点。
  有两名一龙之力的人相互对视一眼,悄悄向着村口溜走了。
  “杜,杜大人,你,你怎么了?”
  一个柔弱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正是如兰玉儿。
  我深呼吸几口气,平息胸中的积郁,这才转过身来,说道:“没事,今天晚上不休息了,我们连夜赶路,去风暴海把东西取了。”
  如今的我早已没了当年的冲动,凡事都要考虑周全。
  要是我只身去救杜倩倩,无疑于进入纳玛桑的中心。
  那里肯定高手如云,先不说费格山和扎玛这种高手了,他的父亲,纳玛桑的酋长,实力肯定就在蒙颜烈之上。
  如果再精通一点其他的手段,我这十力齐发也不顶用。
  所以还是多吃点成熟体圣果,把自己的实力提升到巅峰。
  届时,我才能去救我心爱的女人。
  吃饱喝足,我们一行人继续上路。
  我和如兰玉儿的身体当然顶的住,但是那些马客却叫苦不迭。
  他们的实力,根本经不住长期奔跑,只怕再这么坚持两三天时间,他们马上要累散架。
  连续奔行了三天三夜后,有几匹马倒毙在了路上。
  而那些马客,我则将他们随手丢了。
  此时,前面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天空也不如以前那么蓝,而是乌云密布。
  又奔了几十里,我抬头前方看去。
  只见正前方,出现一座千米高的悬崖,一波接一波的海浪,向着悬崖不停的冲来。
  这里就是大名鼎鼎的风暴海了。
  而在风暴海的远处,天空长期乌云密布,偶尔会有一道直径上千米的龙卷风,在天海相接处来回扫荡。
  龙卷风的中间,不时发出呲拉一声,一条粗大的闪电在云层中若隐若现,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这种地方,不可能出现螃蟹,咱们往北边走,那里的风暴要小许多。”
  我说完,继续纵马狂奔。
  奔了一百多公里后,我眼睛一眯,惊喜的看着眼前的海湾。
  这海湾很大,呈半月形状,而在半月形的边缘,停泊着无数的船只。
  海湾的外面是狂风暴雨,海湾的内部却平静如湖,简直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时间,被一条白线分割开来。
  一些土著人正站在小小的渔船上,将渔网撒向大海,看起来应该是渔民了。
  但最引人注目的,却是停泊在海湾中心的那艘巨轮。
  不错,用巨来形容,非常恰当。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船,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泰坦尼克号。
  船长近三百米,宽约三十米,上面有很多现代化的痕迹,还有巨大的英文标识。
  但整个船身显得有些怪异,好像是经过改装的。
  比如船头,加装了一排长约二米的铁刺,船舷两侧则是锋利的刀片,可以在航行的时候,将两边遇到的东西切割成碎片。
  而且,船的顶端,还有四个巨大的烟囱。
  这些烟囱可没有现代化的痕迹,表面坑洼不平,明显是岛上的匠人改装的,也没有刷油漆之类的玩意。
  我心里一喜,有这种改装过的巨无霸,完全可以在风暴中航行,前提是必须得有个好船长才行。
  看到这里,我眼中紫芒一闪,利用了视线放大的能力。
  海湾的中心,离这里至少有十公里远,还好中间没有任何阻拦物,所以我能直观的看到它的全身。
  在甲板上,站着十几个人。
  他们有的穿兽皮,有的却穿着现代的水手服,穿水手服的人,皮肤为白色,是欧美一带的人。
  他们不仅穿着打扮是现代,而且后腰的位置,还别着手枪。
  在船的顶端,还站着五六名穿着破烂迷彩服的男子。
  他们的家伙可不是手枪,而是长长的步枪。
  “杜哥,那就是包太刚的船了。”如兰玉儿在旁边解说道。
  我点了点头,收拾起心情。
  现在还不是抢船的时候,因为我不知道包太刚的实力有多强大,我还是先把蟹黄弄到手再说。
  念及于此,我向着停泊在岸边的小渔船走去。
  “你们有螃蟹吗?”我大声问道。
  那群渔民吓了一跳,赶紧守在自己的小船入口,用警惕的目光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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