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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玄原屏住了呼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就看到对面一行字一行字地打来,绵绵不绝。
  一口咸:我个人喜欢《尘烟笑》更胜过《浩荡纪》
  一口咸:《浩荡纪》是个坑,《尘烟笑》也是个坑
  一口咸:我本来也很埋怨,玄原大大怎么老也不填坑啊,但现在觉得,他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那也挺好的
  一口咸:我其实不喜欢这个工作啊工资少,事情多,到处受气,公司也要倒闭了,是个人都不会想干的。我也想走
  一口咸:但万一我走了,《新绘》就真的倒闭了呢?那感觉好像十洲三海的时代就真的结束了
  一口咸:以前大大们在《新绘》讲故事,我们在《新绘》听,《新绘》没有了,我们就都散了。万一玄原大大哪天心血来潮想回来写《尘烟笑》,他也找不到家了。
  一口咸:听说四海纵横大大是玄原大大的好兄弟,他要是在天有灵,也不会希望大家都走散了的,所以他应该不会责怪我们找人续写他的作品
  一口咸:你觉得怎么样?你能干么?
  ……
  田恬对玄原怀有很深的感情。
  虽说鸡蛋好吃不用去管下鸡蛋的是哪只母鸡,但是,如果有一个人创造出你奉若神明的角色,如果有一个人仅用纸笔就让你体会刻骨铭心的爱恨,甚至于他的一两句话重塑了你的三观,你是不可能对他置若罔闻的。作者之于读者的意义,是让你于平淡的生活外,看到另一种五彩斑斓的人生。
  正因为玄原提供了最绚烂的梦与理想,因此田恬难以将他仅仅视作产蛋的母鸡。田恬会为所有印有玄原笔名的东西买单,即使他明知道自己在吃土,而玄原在暴富。他那么想为他的玄原大神做点什么,即使他卑微、无能,所能贡献得寥寥,也希望他喜欢的作者能过得好。
  屏幕另一端,单总助默默递上纸巾。他们老总虽然面瘫又爱装逼,但泪点非常低,偶尔瞄到婆媳剧都能把自己看哭。
  玄原抹着眼睛,故作冷酷地吩咐道:“把接下去一个月的时间空出来!”
  单总助:“商总,您要赶稿么?”
  玄原气哭了:“赶个屁稿,我去给大哥当枪手!”狗日的,京宇是不是故意雇佣他的小读者,向他发动十万吨感情攻势啊?!行,姓庄的你赢了,为了不让大哥的作品被玷污,我只好亲自上了!
  叶瞬回到休息室里,瞥了透明玻璃窗外的男人一眼。虽然未来走势还不清楚,但他觉得庄墨是个人物,如果京宇靠上连城、绝处逢生,那白殇殇继续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打紧。她的合约期还有一年,要不要先把跳槽的事缓一缓?
  白殇殇打断了他的沉思:“徐静之来干什么?”
  “他想买《浩荡纪》的版权,要求文本完结,现在大家都在忙着找枪手代笔。”叶瞬素来是对她毫无保留的。
  “我想试试。”
  叶瞬诧异道:“税后十万块钱,限期两个月,这种案子你都接?”
  “是的。”白殇殇道,“我想转型。”
  叶瞬敏锐地觉得她不是想转型,而是冲着徐静之去的。
  第37章 丝绸床品
  庄墨中午回了趟金龙花园,他有套西装还落在任明卿家里。自从那个兵荒马乱的晚上后,他就没有再跟任明卿碰过面。这不仅仅是因为最近应酬多、工作忙的缘故,就算他闲来无事,他也宁可呆在酒店里消磨时间,不再跟任明卿产生任何瓜葛。就算任明卿再好,也是颗随时都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庄墨不想引火上身。
  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只要他不主动找任明卿,任明卿是不可能进入他的世界的,连偶遇都不可能,所以两人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有见面了。他的小心谨慎就在这种时候派上了用场:任明卿大概至今仍以为他是个职业编剧,对他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他们也毫无关系,避免了后续的纠缠不休。
  不过任明卿一个电话也没有打给过他,也没有联系他的意图,这让他的小心谨慎看上去毫无用武之地。庄墨不得不说,他欣赏任明卿的识大体。即使他对自己体内的另一重人格一无所知,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有一大堆麻烦,自觉避免与人产生亲密关系——即使庄墨曾经不止一次给他“我会帮你解决一切”的假象。
  很少有人在被精心呵护之后,能够戒断依赖心理,要是换作田恬,估计电话都给他打爆。
  也正因为任明卿的识大体,庄墨才决定回去取西装,他还挺喜欢那套巴宝莉的。他知道任明卿不会质问他,为什么在突然闯进他的人生后又突然消失、渺无音讯,所以他有恃无恐。他甚至为这有恃无恐感到一丁点儿愧怍,打算请任明卿吃顿饭,在席上找个借口与他说再见,然后再永远消失,好像从来不曾出现过。他确信他们之间可以这样了结,毕竟任明卿很识大体,值得一个体面的告别。
  任明卿养了一个礼拜的伤,看起来依旧不太好,但跟庄墨想的一样,他的到来让任明卿很高兴。这种高兴发自真心、别无所图,虽然有点内敛,但从忙不迭下厨房的背影来看,绝对是欢天喜地的,庄墨忍不住都要跟着激动起来,仿佛这不是一场蓄意的告别,而是真正的久别重逢。
  庄墨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发现面前的桌子上满是法律书籍——他蹙起了眉头,曾经他们在这里讨论文章。他很快就从上头的笔记看出来,任明卿在帮他那个傻逼弟弟四处奔走,这让他的高兴烟消云散。
  如果他是任明卿,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姜勇送进监狱,然后跟自己远走高飞,找个清净地方无忧无虑地当作家。他坚定了“任明卿也是个傻逼”的想法,打算吃个饭就走,以后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后来任明卿中途匆匆忙忙回到客厅,不好意思地收拾他面前的法律文书,他也冷眼旁观。他打定了主意,如果任明卿敢开口提一句要他帮姜勇,他就要转身就走。然而任明卿一如既往地识大体,红着脸什么也没说,好像那个晚上不曾发生过。庄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任明卿这样着急和害羞,大概是怕他主动提出帮忙,麻烦到他。他又变得有一丁点儿愧怍。
  总之,庄墨这天坐在任明卿家的沙发上,一直忽喜忽悲、时晴时雨:他一会儿怕任明卿要求太多,对此厌烦不已;发现他一无所求后,又反省自己是不是对他太过苛刻。他内心做着复杂的心理斗争,这让他很不习惯,最后决定拿了西装马上就走。
  他在客厅的门背后什么也没发现:“我的西装在哪儿?”他已经难以回忆自己是怎么在这个公寓里住了一礼拜。屋子太小,连个衣柜都没有,他的名牌西装只能挂在大门背后的钉子上,简直魔幻。
  厨房里传出含糊的声音:“在你屋子里……”
  庄墨推开自己的卧室门,愣住了。
  任明卿围着围裙一瘸一拐地奔过来:“嗯……就在门背后,看到了么?”
  庄墨没看到。他撑着门,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床:“这是什么?”
  任明卿流露出做了好事被人发现后特有的不好意思:“原来的床单是旧的,别人留下来的,料子不太好……”他把情况说得很糟糕,显得自己这个二房东不负责任,很对不起庄墨,好让自己的好意变得顺理成章,“刚好要换季了,我看超市在减价,就给你换了一床。”
  他看庄墨神情复杂,以为他不够满意,惴惴不安地解释:“写着100%真丝,我觉得摸上去好像还透气……我下水洗过,干净的——这个天蓝色你还喜欢么?”
  虽然庄墨很小心谨慎,但以任明卿的敏感,他能感觉得到庄墨是冲着他来的。包括庄墨租用他的小屋子,他把这当做朋友间的怜悯。
  他始终觉得庄先生这么体面的人会在城外的5a级风景区有栋豪宅,而庄先生为了帮助窘迫的他、还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租住在自己这里活受罪,他得做些什么,让庄先生尽量过得舒服点儿。
  他挑剔了很久,把庄墨给他的租金拿出来买了丝绸四件套,还有一床乳胶床垫。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超市大减价,而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床上用品能最快最好地提升生活质量,把羊毛还给羊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他的愧疚感,让他觉得自己对庄先生也有所付出。
  庄墨掀起被褥,在那张堪称噩梦的床上缓缓坐下,发现柔软得陌生,不禁拍拍自己身边,示意他也坐。他想跟他说说话。
  任明卿在围裙上擦了擦自己择了菜后湿淋淋的手,有点不好意思:“算了,我身上埋汰……”话音刚落就被一个大力拉坐到庄墨身边。乳胶床垫柔软得他仿佛淌在惊涛骇浪的海上。
  庄墨对局促不安的任明卿说:“这看上去不便宜。”
  任明卿碰了碰自己的鼻子:“还行。”发现庄墨专注地盯着自己瞧,他又不得不向他坦白,“是用你的租金买的。”
  “那你还有钱么?”
  “有啊。”任明卿对自己的经济水平向来很自信,表示非常ok。
  庄墨怎么都想不通,一个刚丢了工作、被退了稿、一星期前口袋里只剩下200多块钱的人是怎么能如此夸下海口。某种程度上,任明卿比他还要会吹牛逼。
  庄墨略微偏了偏脑袋,不着痕迹的望向对面的房间。任明卿的木板床上依旧是那套旧床单,蓝灰格子的、洗白了的棉布四件套,看起来像哪所大学给新生入学时准备的。
  庄墨收回了目光,警告自己:眼前的任明卿只是一个美好的幻象。
  幻象当然是很完美的:天才,善良,心怀感恩,没有任何阴暗面,不会拒绝人,连骂人都不会,这是因为他把黑暗面深深地压抑起来,人格化为高远。别忘了他是个疯子,他人格分裂。跟他打交道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也许哪天稿子写了一半,他不见了,变成了高远那个初中毕业的文盲,那自己怎么办?亲自上阵写么?
  而且现在的作者跟明星没有两样,作家圈就是一个小娱乐圈,作者是偶像,读者就是粉丝,有哪个粉丝会愿意自己粉的偶像是个疯子呢?如果被曝光,任明卿的书会被看作是疯言疯语,他的所有努力都会白费,前期投入也会前功尽弃,竹篮打水一场空。再糟糕一点,高远哪天拿枪杀人了呢?他以后难道要去监狱里催稿?出的书叫《铁窗的泪》?
  不不不,他是个很理性的人,他知道任明卿就跟毒品一样,不能沾,沾上以后就完了,他的工作、他的人生、他为之所奋斗的梦想,全部都会毁于一旦。
  他全都明白。
  “所以我这里有个案子你要写么?”庄墨说完,就闭上眼睛,心里骂了一句脏话,他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
  第38章 他需要有个强硬的人替他拿主意
  任任明卿不知道为什么上一句还在聊床单四件套,下一秒就谈起了写文。
  他喜忧参半道:“我不知道我写不写得了……不过……”他还挺想写点东西的。
  “嗯,还是算了。”庄墨赶紧狠下心来截住了话头,拉开了距离。就算想要报答他的好意也不用自己出面,《浩荡纪》的案子让田恬谈就好,公事公办。
  见任明卿脸上是被捅了一刀的表情,庄墨一语双关地说了声抱歉:“那个案子比较难。”
  任明卿又被捅了一刀。如果刚才他只是后悔自己的话术,现在他开始自卑了。
  庄墨看他蔫蔫的,警告自己:不是不想帮他,实在是他身上的事太多了。就算他情绪稳定,定期分裂,那个姜勇又是好打发的么?看他们俩剪不断理还乱的模样,背后免不了有什么陈年旧账。若是他带了任明卿,这种事情谁处理?还不是他么?他能怎么处理?还不是顺着任明卿的意思,好吃好喝地供着么?这跟找农村凤凰男结婚还要照顾他农村的一大家子有什么两样?他是个理性的编辑,不是那被爱情遮蔽了双眼的小姑娘,麻烦的作者就不能带,他明白得很……
  他掏出了手机。
  任明卿就听到“当啷”一声响,支付宝账户上多了四万多块钱。
  “庄先生!”任明卿莫名其妙、一脸懵逼,“床单没这么贵!”
  “听我说,”庄墨按住激动不已的任明卿,怕他分裂,“这是《新房客》的定金。”
  任明卿好像记起是有这么回事。当时庄先生随口一荡说要帮他卖版权,他没放在心上。他没有想到,其实他的庄先生也没有放在心上。或许以前计划过,但在过去的一星期里,他已经完全把这件事丢在了脑后,直到一分钟前。
  庄墨重新拾起了这个计划:“我说了,这个稿子没有过稿没有关系,我按照千字一千的价格买下。不过不一定是做剧本改编,我也有可能把它转卖。如果我卖了更高的价格,我再把钱结给你。”
  “更高的价格?”任明卿找到了这件荒诞的事中最荒诞的部分。
  “我不敢打包票,不过大概会在六位数以上。”废话,如果在他手里卖不上十万块钱,他这么多年白混了。
  任明卿:“……”他对这个数目没有概念,毕竟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庄墨预估最后的成交价会在四十万到六十万这个区间,毕竟任明卿是个新作者,这篇文章也没有发表在任何平台,没有数据支撑,还是个4万字的短篇,庄墨只能靠刷脸出掉。当然,如果任明卿不是那么穷,他绝对不会着急变现,毕竟任明卿一定会火的,囤在手里可以升值,把短篇扩充到一定体量的中篇也能卖更高的价格……
  不不不,什么升不升值、扩不扩充,那都不关他的事,他帮任明卿出版权只是为了回报丝绸四件套,仅此而已,没有以后了。
  两人匆匆吃了一顿午餐,期间庄墨一直阴着脸,过后也阴着脸起身告辞,任明卿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
  自从庄先生教训过他后,他一直惴惴不安。
  的确,那天晚上他做得欠妥当,如果姜勇的计划成功了,他可能一辈子不能写东西了,国家会剥夺他写作的权力,他事后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就瑟瑟发抖。
  也是从那以后,他认识到自己有多喜欢写小说。他一点儿也不想去非洲,或者进监狱,他之所以漂泊不定、打着零工、对什么工作都不上心、不好好规划自己的人生,正是因为他是这么这么喜欢写东西,压根没想过过别种的生活。如果有一个机会可以以此为生,那毫无疑问是再幸运不过的事。
  庄先生大概是看出了他的这种热望,或者看到了他通过长久努力换来的一丁点潜能,希望他能走上创作道路。
  可是他的所作所为让庄先生很失望,他也因此不敢去主动找庄先生说话。他只是默默准备和期待着下一次见面,可以向庄先生宣布这个来之不易的决定。他的身边再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诉了,庄先生也是唯一一个不会嘲笑他的人。而且是因为庄先生的帮助才让自己下定决心,他觉得有必要让庄先生知道。这对于他来说也许不是一件大事,但任明卿觉得应该谢谢他。
  这一礼拜可谓是度日如年,他甚至一度以为庄先生再也不回来了,但是他又觉得一个人走时不可能丢下他的牙刷不管,更何况那是一支电动牙刷。今天见到庄先生,他高兴坏了,然而尴尬得是,他这一礼拜都在为姜勇的案子奔走,他隐约觉得庄先生知道了又要骂他的,这种情况下他也不好意思说他有多喜欢写小说了,他一个字都没写。
  后来庄先生发现了丝绸四件套,这让他提起了写作、提起了版权、提起了新项目——任明卿有点不好意思,他并不是为了这些才为他更换床品的,只是他有空,而刚好又换季了——不过那之后庄先生好像变得更暴躁了,任明卿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庄墨几乎是从任明卿家里逃出来的。他不能再待下去了,任明卿好像有种魔力,让他心里想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那我现在要写什么?”任明卿为他递上了西装,自然而然地问。
  庄墨暗骂了一句该死,他好像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编辑?
  “你可以随便写。”
  任明卿立刻变得很沮丧:“……我的确需要更多的练笔,我在人物塑造上有欠缺。”
  庄墨命令自己:他练不练笔都不管我什么事,毕竟我又不是他的编辑。他也不会因为沮丧而死,他刚刚才拿了4万块钱,他一点儿也不可怜。现在转头就走,立刻,马上!
  可是话已出口就变成了:“宝贝,你什么都不缺。你随便怎么写,我都能找到合适的买家帮你出掉。”
  庄墨、任明卿:“……?”
  庄墨不太确定:我刚才是喊他宝贝了么?
  任明卿也不太确定:他刚才是喊我宝贝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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