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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仙君蹲大牢 第17节

  震洲仙试,只论才学,不问出身,就相当于这个世界的高考。
  ——如果连高考都不再公平,这世上的人,又能有多少出路呢?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聂昭扯动嘴角,冷飕飕地笑出声来,“谁做神仙,谁做不得神仙,竟然要由一条虫子来决定。这话说出去,别人都会笑话我天方夜谭。”
  黎幽附和道:“不错,确实是由‘虫子’来决定,但不是蛊虫。”
  聂昭回头望向他:“什么?”
  “……”
  黎幽将浓黑的眼睫抬起一线,一对眼眸也是黑幽幽的,好像透不进光的古井,里头沉了万语千言。
  他就这样目光沉沉地望着她,平静开口道:
  “聂姑娘想必知道,蛊虫的背后是富贵与权柄,是震洲这片泥沼之中,最臃肿、最贪婪的蛀虫。”
  “在下身无长物,命若微尘,只有一点不自量力的宏愿——”
  “将这些蛀虫清理干净,教天下人都能抬起头来,都能一路往上走,去登一登那直入云霄的高楼。”
  他的嗓音通透干净,每一字都能落到实处,虽然把话说得很大,却并不显得假或空。
  “日月星辰在上,本应普照四方,如今却只有少数人身居高位,手可摘星。这样的世道,未免太不公道。”
  “……”
  聂昭定定注视着黎幽,只见他目光专注,神色肃然,似乎在等待她的信赖与认可。
  不知为何,面对这份沉甸甸的期望,她心中忽然涌出一股强烈的使命感。
  没问题!包在她身上!
  她这人最好说话了!
  聂昭不常与人交心,但面对这番又红又专、闪烁着党性光辉的发言,她自然不会吝啬赞美,当即紧握住黎幽双手,声情并茂地开口道:
  “——黎公子,你可真是一位好同志啊!!!”
  黎幽:“…………”
  古语有云:
  “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
  “所与交友,必也同志。”
  他自然知道,“同志”指的是“志同道合”之意,乃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褒义词。
  但是他……
  他怎么就觉得这么怪呢!!!
  养狗的人果然好怪啊!!!
  “阿嚏——!!”
  在他身后,与小桃红一起赶来会合的哈士奇打了个喷嚏,“是谁?谁在说我坏话?”
  “是你想多了吧。”
  小桃红大摇大摆地趴在哈士奇头顶,用前爪拽住他两只狗耳朵,好像握着操纵杆一样来回拨弄,“除了我们家阿幽,谁会没事说狗的坏话?阿幽现在忙着呢,肯定没工夫理会你。”
  哈士奇被他扒拉成了飞机耳,垮起个狗脸问道:“为啥啊?狗得罪过他吗?”
  小桃红幽幽叹气:“那可不?他被狗咬过呢。”
  “那还是他小时候,在野外被一群恶犬围攻,毛都给揪光了,险些变成个秃子,从此就落下了心理阴影。”
  哈士奇:“……???”
  那还真是好大的阴影哦!
  “……”
  被狗咬过的黎幽谈笑自如,就连眉毛也没有动一下,只是状似不经意地滑退一尺,换了个方向和聂昭聊天,与哈士奇保持安全距离。
  聂昭:“……”
  同志,你后退半步的动作是认真的吗?
  认真后退半步的黎幽笑靥如花,抬手拨了拨柔顺的刘海:“方才一直站在风口上,倒有几分凉意。聂姑娘,你不觉得冷吗?”
  聂昭:“……”
  你掩饰自己怕狗的方式,还真是冷得很啊。
  第14章 魍魉市
  既然知晓移花蛊出自魍魉山市,接下来,就该把这种神奇的蛊虫抓来看看了。
  那么问题来了,所谓的“山市”,究竟开在哪儿?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
  “我、我不知道啊!!”
  镇国公世子身娇肉贵,打小养在锦绣堆里,从未踏足那种鱼龙混杂的“污糟地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他卖起亲爹倒是一把好手,还没等聂昭上刑,就涕泗横流地主动招供道:
  “但是我爹知道!给我爹卖命的人也知道!!”
  “……”
  聂昭满脸遗憾地收回手来,“说。”
  镇国公在震洲根深势大,攀附者如云,手下自然少不了赴汤蹈火的打工人。其中就有两个小卒,常被派去山市跑腿,采购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妖邪之物。
  这些物事大多无足轻重,“移花蛊”是从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蛊师手上买来,纯属意外之喜。
  据说,那名蛊师眼下仍在山市,为他们提供货源。
  聂昭:“好,我明白了。”
  半个时辰后——
  “姑娘饶命,姑娘饶命……!!”
  昏暗无人的窄巷中,两位打工人被结结实实捆成一串儿人肉粽子,伏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小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稚儿,不知何事得罪姑娘,求姑娘网开一面,放小人一条生路!!”
  “……”
  聂昭再次遗憾收手,“说。”
  这两人的嘴也没比世子牢靠多少,不过一转眼工夫,就将山市位置、进入方法都交代得一清二楚,而且一个赛一个积极,生怕自己说得比对方少,被聂昭的无情铁手一掌拍碎。
  讲到最后,两人恨不得将自己三岁尿床的经历都一一坦白,不过没人想听。
  “这……是真的?”
  将他们料理妥当后,聂昭盯着供词皱眉,“要进入魍魉山市,当真还有这种规矩?”
  乍看之下,这规矩倒也无甚稀奇,无非就是要他们前往指定地点,念出一段“芝麻开门”“天王盖地虎”之类的接头暗号。
  不过,这暗号的内容嘛……
  “……”
  又过了一刻钟,聂昭和黎幽一前一后,愁眉苦脸地站在一座花园里。
  当然,问题不在于花园。
  问题在于,他们获得的线索是——
  魍魉山市之主,江湖人称“流霞君”花想容,乃是妖魔界赫赫有名的大魔头之一。
  在一众魔头之中,他算得上好说话,不变态、不滥杀、不反社会,只有一个兴趣爱好,那就是喜欢听人夸夸。
  因此,外人若想进入山市,就必须站在花园中央,声情并茂、抑扬顿挫地朗诵如下文字:
  世上最美貌、最高雅、最风流倜傥的男子是谁?
  ——是流霞君!
  世上最睿智、最仁慈、最受人爱戴的男子是谁?
  ——是流霞君!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首诗说的是谁?
  ——没错,是流霞君!
  聂昭:……放屁,分明说的是杨玉环!
  虽然他们能使用隔音法术,不至于引起路人围观,但这是隔音的问题吗?!!
  这tm是良心的问题!!!
  “黎公子……”
  聂昭僵硬地扯着一边嘴角,缓缓转向黎幽。
  黎幽见她哀怨的目光扫过来,立刻后退一步道:“聂姑娘,莫要看我。旁的都好说,只此一项,在下实在是爱莫能助。”
  聂昭:“……”
  说什么“爱莫能助”,不就是你要脸,放不出这种彩虹屁吗?!!
  可是我也要脸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做舔狗呢!!!
  两人都寸步不让,最后达成共识,决定让哈士奇负责叫门——毕竟他本来就是狗,偶尔舔一舔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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