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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酒窝里有酒 第64节

  “九九。”安晨晨在门外叫道,“天色不早了,我们上街买点蔬菜做饭吧,不然小贩都回家了。”
  “知道了。”
  辛九准备下去时,又看了看陆未修。
  就是他。
  就是这个混蛋,刚才挠她的脚心。
  害得她刚才险些在血姐来的时候叫出来,险些暴露了关系。
  而他做过坏事后淡定如斯,“看我做什么。”
  辛九没有直接下去,而是抬脚,在他后背不轻不重踢了下,以报复刚才他的小人行为。
  但辛九显然想太多了。
  这个男人不是她想报复就报复回来的。
  裸着的脚丫子刚碰到他的后背,男人好似有所察觉似的侧过身来,反手抓住她的脚腕,然后不遗余力地拉到自己的跟前。
  辛九原本是靠着枕头的,脚上的力道让她后脑一空,直接枕到枕头上,连人带衣服地被他拉到跟前。
  两只脚被他拿着。
  放在腰间。
  呈现出的位置十分耐人寻味。
  辛九恼了:“你放开我——”
  “不是你大白天的勾引我?”男人似笑非笑,仗着力道在上,指尖在她脚踝骨附近轻轻摩挲。
  脚踝骨分明没有脚心更痒更敏感,但被他一点一点地磨得让辛九心头一悬,脸蛋禁不住娇红起来,拿起一个枕头砸过去,“是你先欺负人的。”
  这个臭男人。
  安晨晨还在外面站着,他们没有继续嬉闹下去,陆未修接过她递来的枕头之后,抽身去开门。
  两人在里头磨叽这么久,安晨晨以为他们刚才在穿衣服,但似乎不是她想的那样。
  进来后,安晨晨第一句说道:“我还以为你们在……”
  辛九不自然地抚了抚头发,“在干嘛?”
  “没什么。”安晨晨摇头,四处打量一番,并没有其他异样,没耐住好奇心问道,“刚才血姐来过,你们怎么应付的?”
  辛九:“拿陆与应付的。”
  安晨晨疑问,这个怎么拿陆与应付?
  提到这个人安晨晨就想到今天输掉的游戏,不想听到他这个名字,没再继续追问下去。
  附近有菜园果园,每天晚上会有小贩摘取新鲜的蔬菜出来买,都是自家种植的,没有农药,用的是草鸡平常的屎肥,颇为天然健康,种出来的瓜果蔬菜口感也极好。
  早晚有时间的话,安晨晨会和辛九一起去采购。
  外头空气也好,顺便还可以带狐狸狗狗出去散散步。
  “我和你们一起去吧。”门口外,陆与探出半个身子,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安晨晨头也不抬,“滚吧你,坑了我那么多把,我再和你说一句话,你就是狗。”
  “不是……”陆与站直身子,试图狡辩。
  好歹他也是五好青年,长相俊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十几二十岁时还是个花花公子歌,怎么现在就成她嘴里的狗了。
  “晨晨,咱们好歹也是在一起通宵的人了,你可别跟那些沙雕网友学坏。”陆与严肃脸,“你可以叫我陆哥哥。”
  “绿哥哥还差不多。”说着,安晨晨随手把自己一个浅青色的花边遮阳帽往陆与的头上一戴,拿起牵引绳往外头走。
  走到楼梯口,看见血姐还没有离开。
  “晨晨啊。”血姐刚才离开后才意识到自己没说正事,这会儿看见人正好交代一声,“对了,晚上要投票,你记得和九九去网上拉票。”
  “好的。”
  “干嘛去啊。”
  “遛狗啊。”
  “狗呢?”
  “后头呢。”
  血姐朝后面一看。
  哟,这不陆与吗。
  安晨晨也回头看去,咦,大黄狗呢。
  牵引绳还被她攥在手中,但套圈不见了。
  陆与正慢悠悠地走过来,手里转着安晨晨刚才给的花边帽,看见血姐后,也自来熟地打招呼,“雪姐。”
  “老弟啊……”
  血姐眼色复杂地看着他,以及手中的女士帽子。
  年纪轻轻看不出来啊。
  平日里挺有男子气概,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癖好。
  还别说,陆与那小脸蛋长得不错,要是穿女装去直播的话,说不定能成为“国服第一扳手”。
  -
  辛九和陆未修是分开走的。
  宿舍楼的人太多,很容易被人看见。
  当然陆未修说自己会戴墨镜,而且就算两人走在一起被人看到又如何。
  辛九不信他。
  她不太想带着男人去街上买东西。
  他们什么都不懂,不仅帮不了什么忙,而且没准还会添倒忙。
  蔬菜不知道挑新鲜的,肉类不知道什么叫精瘦。
  而且像他这样的男人,在大妈眼里就是“有钱”“好忽悠”。
  辛九撇下陆未修后,便和安晨晨去集合,而陆与则屁颠颠地去找大表哥。
  “喂,你两别乱买东西。”安晨晨叫道,“那边有卖小鸡仔的,你要是买了我就剁你的鸡,养不活就是糟蹋生命。”
  陆与懒散地挥了挥手。
  知道了。
  他又不像是乱买东西的人。
  “九九,你觉得他们靠谱吗?”安晨晨不放心地问。
  “算了。”辛九没太在意,“他们想帮忙的话就帮忙吧,而且这里的民农也不容易,多买一些不会有坏处。”
  “也是。”安晨晨撇嘴,“我妈这把岁数也喜欢把家里种的菜拖到街心卖,说了多少次也不听,要是有多点你这样的人就好了,她可以早点回家。”
  因为联想到自己也有家人会在这里卖菜,所以安晨晨开始赞同辛九的想法。
  就像公交车上让座,也许累了一天的年轻人不想让,但有时候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在车上没人让座孤苦伶仃,就会产生共鸣的同情心。
  那两个男人本是打着帮忙的旗号来陪她们来买菜,但是走着走着就不知道在哪了。
  大概因为没有来过这里,低廉鲜艳的批发小物品,倒是引起陆与的注意力,看到花花绿绿的鹦鹉也停下来逗弄两番。
  还有摆满了的多肉植物。
  “啧啧。”陆与在摊子前停下来也拉着陆未修一起停下,“表哥,你觉得这个盆栽好看吗?”
  陆未修:“还行。”
  “我要是哪天想追安晨晨的话,绝对不买玫瑰花,就买这种耐操的多肉植物送给她。”陆与兴致勃勃,“玫瑰花多娇嫩,到她手里可就遭殃了。”
  话说出来后虽然爽,却不得不小心谨慎地看看周围,免得背后说人坏话被听了去。
  陆未修凉凉瞥着他:“说得你好像用玫瑰花就能把人追到似的。”
  “……”
  太直接了。
  陆与心痛。
  “帅哥,买花不?”
  他们准备走的时候,小屋子里才走出来一个戴草帽的女孩,看上去年纪不大,但因为常年在外头晒的缘故,皮肤黑黝黝的,开口笑的时候牙齿白净,熟练地招呼他们。
  “这儿两朵玫瑰,马上要天黑了,我便宜点卖给你们吧。”
  “不用。”陆与笑着拒绝,“买玫瑰干嘛。”
  “帅哥还单身吗?”
  女孩的话是对陆与说的,但是眼神却是不偏不倚看向了陆未修。
  陆与有时候自认为自己五官不差,个子也高挑气场,但和陆未修在一起时他就欠了点味道,以至于大部分女孩子的注意点永远是在陆未修的身上。
  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城镇。
  未必就是审美的问题,而是人在那里一站,光是背影就衬托整体的气质,永远地清冷矜贵。
  只是,不管面对哪里的女孩,好看的不好看的,陆未修都一视同仁,态度冷淡得仅剩下礼貌。
  陆与正要替陆未修回答,不经意地抬眸,看见不远处的人影后,慢悠悠地提了一嘴,“嫂子来了,要不你把花买着吧,虽然老夫老妻的了,但是玫瑰怡情,送她总没有坏处。”
  玫瑰没怎么包装,也不是特别鲜艳,陆未修没有要买的意思,倒是陆与,送人情地摸出一张百元钞递过去。
  “不用找了。”
  “这怎么行。”女孩大概想给他们留下好感,硬是要找钱。
  陆与讨厌兜里有零钱,便指着几个多肉,“那你给我装点这些吧。”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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