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皇 第234节
第223章 《治安官霍姆斯》
这一刻, 艾萨克感觉到了什么叫脑中空白一片……
这一刻,艾萨克森森地体会到了世界的恶意……
扶墙站稳,艾萨克花了几秒钟的时间来平复心情, 极力镇定地:“我去二楼陪同子爵和王子殿下,爱德华, 你们看好一楼大厅, 务必不要——”
“莫里斯王子在一楼。”爱德华一脸扭曲地打断了他。
艾萨克:“??”
“他进门,就是对着一楼去的。”爱德华似哭似笑地。
艾萨克:“……”
心好累, 感觉天花板在转是怎么回事……?
“振作点, 艾萨克!”爱德华连忙上前搀扶。
“赶紧去……看看!”艾萨克一手扶墙、一手扒着爱德华的胳膊,挣扎着站了起来,还很坚强地迈步前进。
嗯……艾萨克只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不亲眼看到落下来的刀子他便不甘心……
走出环形走廊、亲眼看见大大方方坐带一楼的莫里斯王子,艾萨克差点没忍住、一口老血喷出——
这家伙居然真就拖着波普子爵坐在一楼前排普通观众席!!
丫左手边是半人马们蹲坐的草席席位、右边坐着一脸便秘的波普子爵, 而波普子爵的右手边, 好死不死坐着大胡子冯·阿尔多尼!
奥斯蒙王国第一通缉犯、各国合出的悬赏金额只比亚尔曼·j少一千金币那个!!
后一排,坐着王室侍卫和两位贵族的管家、亲近的执事。
第三排,整整齐齐地坐着一溜儿或大或小的通缉犯……
至于艾萨克的下属们,比如亚力、维恩等人, 则是坐在隔了好几排的中间位置,连打掩护的作用都木有,简直是摆明车马告诉别人:咱们跟前排的那些逗比不是一路人。
……为啥会坐得这么奇葩,原因么是因为罗宾斯剧团的舞台太大(是传统戏剧舞台的两倍大),来过一两次的人都知道坐前排会连舞台都看不全, 观影体验会下降。
通缉犯们没进过大剧院,莫里斯王子和波普子爵呢,这俩走哪家剧院都进贵宾室的人压根就没坐过大厅。
艾萨克看清楚了被一众通缉犯包围中的莫里斯王子波普子爵,终究还是没忍住、“噗”地一声喷出老血。
“……振作啊,艾萨克。”爱德华又劝了句,语气就特别地苍白无力。
莫里斯王子正跟波普子爵低声谈着什么,看见艾萨克从舞台旁边的环形走廊出来,抬手一招,一名王室侍卫便立即起身离席、小跑向艾萨克,客气地:“罗宾斯骑士,殿下给您留了座位。”
然后做了个请的动作。
艾萨克爱德华:“……”
爱德华默默松开艾萨克的胳膊,轻拍了下他的背部。
艾萨克侧头与兄弟对视两秒,收回视线,悲壮地奔赴战场……
骑士领有今天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骑士兄弟、亚力,还有别的兄弟姐妹们都付出了无数的心血汗水——这处汇聚了大家的梦想之地,是继续持续发展、承载着大伙儿的梦想迈步前行;还是止步于此、大家灰溜溜地滚出瓦伦丁继续漂泊不定的冒险生涯,就看今日!
振作起来的艾萨克摆出谦恭有礼的战斗姿态、向莫里斯王子和波普子爵致以问候;在王子殿下的“赏识”下入座第二排,与王室侍卫们并列。
才刚与侍卫们随意地攀谈了两句,艾萨克便感觉到啥叫心惊肉跳——波普子爵居然与邻座的大胡子冯攀谈起来了!!
冯·阿尔多尼依然是冒险者打扮,按理说这样身份的人不值得波普家的人“折节下交”,但奈何大胡子冯的气质太好——这货出身奥斯蒙大贵族,是个施法者又是个知名学者,气质能不好吗?!
一脸大胡子都挡不住丫由内而外散发的知性气质!
艾萨克听到波普子爵随意地问起大胡子冯的出身,大胡子冯更随意地扯了个淡、说自己的父辈是暂居于xx公国的流亡贵族……
贵族不拿没姓氏的平民当人看,贵族之间也没温情脉脉到哪去;政斗失败、丢失权力领土(没权力还想保有领土?)的贵族要么蹲农场庄园过日子,要么流亡国外,这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波普子爵没有怀疑大胡子冯的瞎扯淡,笑呵呵地与大胡子冯谈起了xx公国……大胡子冯还真接得上!虽然他很可能压根就没去过那个公国,但尼玛提起风土人情、政治格局,硬是头头是道!
艾萨克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
没过几秒,这放松下来的精神又差点给扯断——莫里斯王子居然也加入了他们之间的谈话!!
眼睁睁看着克洛宁的王子、克洛宁的大贵族与联邦通缉犯谈笑风生,艾萨克整个人都不好了……
“……快点开演吧!”心惊胆战的艾萨克,心中疯狂祈祷。
表面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实则度秒如年的罗宾斯骑士煎熬了好久、好久,舞台上的大幕终于缓缓拉开……
相谈甚欢的王子、贵族、通缉犯不约而同停下扯淡,将目光移向舞台上。
拉开的大幕下,首先亮相的是一处貌似城郊乡村的布景,远方小山、近处农田,几个穿着破烂、脏兮兮的小孩在乡间土路上玩耍、打闹。
嗯……本地农民子女本色出演,为了挑出这几个不害怕大场面、天生戏精的熊孩子,亚力不晓得跑了多少个村子。
这几个熊孩子在田间地头玩耍了十几秒,两个女孩合力把其中一个小男孩推倒到实景布置的草垛堆上,草垛坍塌了一小片,一条奇怪地卷曲着的、灰白色的手臂暴露了出来。
“嘶——”台下整齐地出现倒抽冷气声……那条手臂干瘪、带着泛黑色的擦伤(特殊化妆),怎么看都不像是活人的。
“这里面怎么还藏着人呀?”一个小孩好奇地念了台词,上前将坍塌的草垛又扒拉开一些。
“喂喂喂……”莫里斯王子眼皮一抽,不安地扭了下屁股。
藏在其中的“人”露出半身,双眼翻白、嘴巴大张,脖子上还插了一把刀,血液都变成了黑色、凝固得一片一片的!
“啊——!!”熊孩子们终于被吓到,尖叫着跑出舞台。
舞台上,只剩下那个大半身体被埋在草垛中的“尸体”,扭曲的面部正对着观众……
台下观众鸦雀无声。
看过戏剧的人都在怀疑人生,这真的是戏剧?!
没看过戏剧的半人马们倒没想那么多,还以为这确实就是戏剧的表演形式……
孤零零的“尸体”表演了近十秒的“默剧”,一群农夫拥护着两名穿着制服、戴着圆顶帽的治安官登场。
“治安官老爷,我们的孩子都快被吓死了。”
“是啊,之前还奇怪谁家把草垛堆在这里,没想到居然藏着尸体。”
“太可怕了,到底是谁干了这么残酷的事儿?”
农夫们议论纷纷,不安地站在较远的地方围观,两名治安官则打开提着的木箱子,拿出各种工具开始勘察现场……
没错儿,这出戏剧的表演方式就是现代刑侦剧的路数,还是比较“考究”那种。为了写好这出剧本,萧云专门把肖恩、伊芙琳两个找来,研究了一番在不利用魔法师“时光回溯”魔法下如何专业地勘察现场、要准备哪些工具……
扮演治安官的演员脱下黑色大氅放在一边,戴上手套,拿起金属夹子、布尺、放大镜等工具,走到草垛将草扒拉开、埋头检查尸体。
扮演助手的演员也戴上手套,一手拿笔、一手捧着个黑皮笔记本站在旁边。
治安官一边检查、一边嘴里念台词:“记录,华生,受害者代号a,男性,体型偏瘦,身着白色细棉中袖衬衣,青色绸料长裤,棕色鹿皮皮带,黑色及膝牛皮马靴。面部下颌有两点黑痣,手部皮肤较细,右手腕处有黑痣……身长xxx,鞋子尺寸xx,被刺伤部位为颈部右侧下巴五公分处,斜向下刺入颈部,从刀柄方向、入刀深度看,推测为左利手正面刺入……”
拿起受害人已经“僵硬”的手臂:“无防御、抵御伤痕,被刺杀时受害者没有抵抗……嗯?手腕上有勒痕,手臂有被捆绑痕迹,原来如此,受害人是在被控制的情况下被杀害的。”
又检查受害人的膝盖、鞋子:“膝盖上有轻微泥沙,与鞋底泥沙一致,受害人应当是双臂手腕被捆绑、并被强迫跪下的时候被杀害……泥沙的土质似乎不是农田的土,也不是这周围的土。膝盖仍旧保持弯曲状,手臂的形状也像是被捆缚住的形态——”
治安官转身面向报案的农夫们,严肃地:“这堆草垛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呃……应该是这两天吧?”
“我记得前天早上我下田的时候还没有看见。”
“对哦,前天晚上我从这儿经过的时候也没发现。”
“昨天早上我一早就看见这里有个草垛了,我还问了xxx是谁家把草垛堆到这儿来的呢。”
治安官点头,转向记录中的助手,嘚吧嘚甩出一串台词:“记录,华生。人死后二小时内开始僵硬,十二小时内完全僵硬,过了三十小时便会软化,三天后恢复原样。受害者这古怪的躺姿应当是死亡时的形态,死后二~十二小时后被弃尸与此,此时他的身体完全僵硬。”
“此刻,尸体已经进入二次僵硬,也就是这个人已经死亡了三天以上。”
“尸斑集中在左面,此人死后左面朝下被静置十二小时以上才会让尸斑如此集中,换句话说,他是死后十二小时后才被移到此处弃尸。”
“死者虽然较为瘦削,但这个体格的成年男性至少也有120斤,要移动死者,必须有马车等辅助工具。”
围观农夫们一脸惊奇。
台下,等到现在也没等到唱开幕曲的观众们一点儿看不出不耐烦,纳罕地注视着演员们的表演。
治安官掏出透明小瓶,将死者膝盖和鞋底的泥刮下来收好,又仔细闻了下死者的衣领、更加细心地检查细节:
“记录,衣领处有极淡的香水味,衣物虽有刮擦、破损痕迹和污渍,但没有穿旧的毛边,指甲修得很整齐,头发上有发油。死者经济宽裕,但他的衣物配饰中没有定制品,都是能在商店中买到的现成货,应当出自中产人家,或是某个贵族家的边缘子弟。”
莫里斯王子波普子爵不由得齐齐点头……他们这种身份的人,身上没有几件特别定制的专属衣物、配饰,怎么走得出门去?
做完“尸检”,这位已经出场十来分钟、却连半句唱段都没唱过的治安官无疑已经奠定了他的主角地位……所有观众的视线都追着他走,好奇他接下来还会有什么言论、表现。
艾萨克偷看几眼专注剧情、不再闲扯淡的前排,心里可算舒服了点……不枉他到处去找能记得住这么长串台词的演员啊!
扮演治安官的这位演员,依然不是正经的歌剧演员,而是艾萨克好不容易找到的一名医生学徒。
在联邦之外的地区,医生被当成黑魔法师、巫术师、邪教徒对待,理所当然地,南大陆有志于“救死扶伤”的人只能往联邦跑,瓦伦丁下城区便住着不少追逐医学理想的人。
但并不是所有医生学徒都能顺利出师赚钱……艾萨克找到这一位便是个来自遥远的西部国家(教廷占领区)、没人脉没天赋甚至还被老师抛弃、穷困潦倒到不得不来骑士领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倒霉蛋。
这个小伙子于医学上天赋平平,也并不具备所谓的演员天赋,甚至于不怎么擅长跟人交道、一天到晚顶着一张后爹脸,打零工都交不到朋友。
但这货贼能死记硬背、傻大胆不怯场,就很适合治安官这个角色~!
台上,做完“尸检”的治安官抽出条白布将尸体盖上,挽起袖子,拿起放大镜蹲在地上一点点地寻找现场物证痕迹。
“霍姆斯(福尔摩斯),这周围全是小孩的足迹,现场已经被破坏了。”扮演治安官副手的演员绕着草垛走了一圈,道。
“再耐心点,华生。这里不靠近大路、没有水源,离最近的麦田也有上百米远,除了玩耍的小孩很少有大人过来,而小孩子的足迹不一定能彻底掩盖大人的足迹。”治安官蹲着转了转,便指着一处地板道,“看,这里有马车的车辙印。”
嗯……角色名阿云起的,艾萨克也不知道老师为啥坚持这对治安队搭档为啥一定要叫这俩名字。
发现车辙印后,很快,治安官福尔摩斯便找到了两组没有被破坏得太严重的成人脚印,拿着精巧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一号脚印,长二十六厘米,脚跟较深,前脚掌较浅,大约第二个脚趾起作力点外扩,步幅跨度较大且均匀,行走路线较直。”
报出勘察到的信息后,治安官霍姆斯抬起头,严肃地看向助手:“记录,华生,一号嫌犯为壮年男性,身高在175~180之间,年纪在三十五~四十五岁之间,身强力壮,体重在八十公斤以上。”
一名围观的农夫好奇地问出观众关心的问题:“治安官老爷,难道你见过那位罪犯?不然你怎么知道他有多高多壮、多大年纪?”
治安官点点头,解释道:“人的身高大约为脚掌的长度的6.87倍,有脚印长度便可推算出罪犯身高。至于年纪,少年人比较跳脱,行走时留下的足迹步幅短、脚印偏瘦,脚印间距浮动大、距离不均等,且行走路线多难以保持直线,习惯性转弯。”
农夫们惊奇地:“哦——”
台下的观众也惊奇万分地:“哦哦——”
“青年罪犯脚印大,步子跨得也大,脚印之间的距离均匀,走直线。中年罪犯走路稳、慢,脚印间的距离变短,脚跟受力、根部足迹深于前脚掌足迹。这组足迹符合中年罪犯特征,且因泥土比较潮湿的关系,留下的脚印颇为清晰,能看出前脚掌大拇指与食指较浅、着力点外扩。”
“年纪越大,走路时脚趾便会依次从大拇指起不受力,每多一个脚趾变浮,年龄增加二十岁。所以我判断,嫌犯中的这一人是个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壮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