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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正思索着该怎么说才能不伤她的自尊心,谢灵境小姐自己就先绷不住,笑出了声:“的确,”她点头,“我承认,我的确是没有什么艺术眼光。”
  看着她溢出眉眼的自满笑意,宋君临这次意识到,原来是他被耍弄了一回。
  正待发作,本该在前头接待的艾琳,又走了过来,手里两杯喝的,送到他们面前。
  “灵境的冰水,”她一直牢记谢灵境与众不同的选择,“您的香槟。”她递了香槟杯子给宋君临。
  “谢谢。”谢灵境笑得一脸明媚,灿烂犹如外面的六月天。
  宋君临算是发现了,她面对熟人的时候,常会这样笑,比如对她姐姐,对她室友,甚至,是才熟识没几天的刘叔。
  唯独对他,好似总有点云淡风轻。
  送完了冰水与香槟,艾琳自觉功德圆满,转身离开,留给他二人独处空间。
  “我是来为夏洛特取一幅画的。”饮了口沁心凉的冰水,谢灵境继续先前未完的话题,猜想宋君临会好奇夏洛特是谁,她率先解释,“哦对了,夏洛特是我舅舅的女朋友,她也是个艺术家,准确点说,是个插画师,平时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画儿。她在尼斯有栋别墅,专门建了个地下室,就为了放她收集的那些画作。”
  宋君临对夏洛特这位插画师并没多大兴趣,他敏锐地从她的喋喋不休中,总结出了他需要的一点:“所以,你跟这家画廊熟,只是因为帮你舅舅的女朋友,买过几次画儿?”
  简直是阅读理解满分,谢灵境赞赏地看了他,笑:“是呀,不然,像我这种没什么艺术眼光的人,来画廊这种地方,岂不是自取其辱?”她打趣着自己。
  宋君临心情大好,抿一口香槟,更是愉悦,帮着调笑:“没什么艺术眼光,也不是什么大事。”顿了顿,似不经意地走过她身边,附耳悄声一句,“有看男人的眼光就行了。”
  这个自大的男人。谢灵境心里鄙夷,口中跟着,呵呵一声。
  宋君临正待挑眉,转眼瞥见自她身后的拐角处,过来一个笑眯眯的男人,隔得几步路,便招了手喊:“嘿,灵境。”笑眯眯男人蹩脚地念着她的中文名字。
  “保罗。”听见声音,谢灵境理所当然地转了身,迎上过来的笑眯眯男人,两人熟稔地拥抱,行贴面礼——这是不算太熟的人之间,会有的举动?
  宋君临的笑,差点没僵在脸上。好在他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了,只一瞬,就掩饰好了情绪。只是更叫他郁闷的是,面前还互相搂着对方胳膊的两个人,开始热切地,用法语交流了起来。
  宋君临还在英国念商科的时候,有个来自法国的同学,跟着也会念几句简单的法语,但也只局限于打招呼用的“笨猪”、“萨瓦”这之类的,若再往深了去,他也是听得一头雾水。
  就比如此刻。
  好在谢灵境总算没忘,她今天还是带了人来的,她介绍了宋君临和保罗认识。和宋君临猜测的一样,这个叫保罗的中年男人,是这家画廊的经理人。
  和谢灵境打招呼,是拥抱和贴面亲吻,到了他这里,就成了握手——宋君临不动声色地,听这个还在同他握着手的男人,转头跟谢灵境,又叽里呱啦地,讲了一通什么。
  在保罗松开了手,率先上前,领他们往哪里去的时候,宋君临没忍住,小声地问了谢灵境:“他刚刚说的什么?”
  谢灵境方才恍然大悟:“原来你不会法语啊。”
  宋君临这下,连假笑,也笑不出来了。
  见他沉了脸色,谢灵境不再逗他,只凑到他身边,憋着笑,说:“他是在意外,这是我第一次,带男人来他的画廊。”
  起初宋君临乍一听她这话,还喜滋滋的。只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大对劲。他两步赶上了谢灵境:“第一次?带男人?你……”
  谢灵境终于没再忍住,扶墙笑出了声。
  这男人,蠢起来的时候,还有点,可爱?她一定是疯了,才会这样觉得。
  像模像样地在保罗办公室里验过画儿,谢灵境拿了他桌上价值不菲的签字笔,写了张支票,这趟的主要任务,也就算是完成了。
  画作她没有当场就带走,保罗会重新包装一番,确保在她离开苏黎世之前,会送到她手上,好让她带去尼斯,交给夏洛特。
  “你要去尼斯?”宋君临问。
  从画廊出来后,他们沿着湖边树荫下走,路遇一群游客在前方喂天鹅,谢灵境住了脚,停在浓荫下,四下搜索,企图找出一处能坐下的地方来。
  “是啊,”她点头,“过去度假啊。”话音刚落,就让她找着了一处落脚地。
  拽了宋君临过去坐下,看他拧眉思索的样子,她笑,肩头去撞了下他的:“怎么,舍不得我啊?”
  “嗯,舍不得。”
  他这直白的承认,倒叫谢灵境一怔,随即笑:“你要是愿意,可以跟我一起啊。别担心我舅舅和夏洛特,他们都是很酷的人,不会对你指手画脚的。”她安慰。
  一贯都是众人眼中“财貌双全金龟婿”完美存在的宋君临,头一回听说,他也会是被人给指手画脚的,倒觉得新鲜。
  “这么快就去见你家亲戚,是不是也太早了些?”他玩笑。
  谢灵境不以为意:“你不是已经见过我姐姐了?”还是在彼此初见的,不甚友好的情况下。
  行吧,宋君临放弃,在脑子转得快这一项上,他承认自己比不上她。
  “想去喂喂天鹅吗?”谢灵境抬了下巴,示意他去看湖边的那群人。
  宋君临斜着眼:“是你说的吧,我三十了,不是三岁了。”
  谢灵境翻了白眼:“三十的人了,还这么小心眼。”她嘀咕着。
  宋君临听在耳里,觉得好笑,欺身压过去她那边,逼得她不得不往后,仰了上半身。
  他双手撑在了谢灵境的腰侧,凝视了她的眼,挑眉笑:“我当然小心眼,不然怎么就只能装得下你一个?”
  谢灵境庆幸,好在自己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了,不然这么一个多金帅气的男人,满眼里只有你,还深情款款地说着“心里只装得下你一个”,她必然会飘飘然到忘乎所以。
  也感谢她当年的愣头青男同学们,要不傻,要不更傻。
  “相比较于去喂天鹅,我更想知道,你说的‘第二个好地方’,是哪里。”
  第17章
  沿着浓密的夏日绿荫走上半坡道,耳畔尽是鸟鸣,不同于清晨的悠扬婉转,这里的不知名鸟儿,倒像是摇滚乐队出来的,恨不能扯破那细小的嗓子。
  宋君临甚少走路,今天却是走了不少地方。要是他也有打开社交平台计步器,今日该遥遥领先了众人。
  擦了把额头上的汗,他总算是明白,出门之前,谢灵境让他怎么舒适怎么来穿戴,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了。
  “想要见识下你所谓的‘好地方’,还真是不容易。”宋君临后悔没叫车来。
  走在前头的谢灵境转身,望着他嘲笑:“啰嗦什么,前面不就是了?”
  宋君临睁大了眼,总算是在新绿浓翠中,找出了一抹属于人类建筑的灰。
  隐藏得还挺深。
  再走近了细瞧,不止是新绿浓翠,还有繁花似锦,眼前这栋灰黑小房子,看起来倒像是停泊在这片自然汪洋中的小船,深深陷在了水里。
  原来是间书店。宋君临抬头看了招牌,忖度这里如何算得上是个好地方。
  “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快进来啊。”已经上前一步去推开了门的谢灵境,侧身朝他招手。
  门开的瞬间,黄铜门铃清脆地“叮铃”响,是属于夏天的声音。有猫从门缝里钻了出来,试图跑开,被谢灵境眼疾手快地弯腰拎起了后颈皮毛。
  “哦,是灵境啊,你来了。”跟着猫咪后面出来的一位老妇人,大约六七十岁的样子,满头银丝梳得齐整,在脑后挽了个光滑的圆髻。她高挺鼻梁上架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正透过那对圆润的镜片,打量着立在谢灵境身后的宋君临。
  “这就是你先前说的朋友?”打扮清斯的老妇人笑,“也是个帅哥呢。”说着招呼他们进来。
  宋君临敏锐地小声问谢灵境:“也?”
  谢灵境抱了猫,一手顺着它背上的流畅线条抚摸,侧过头看了他,理所当然地笑:“艾瑞克,是艾瑞克介绍给我们这家餐厅的。”顿了顿,又举一反三地解释,“‘我们’,是指我和艾玛。”
  他像是已经不在意这些,转而发问:“餐厅?”他以为,正如外面招牌上所写的,这只是家书店。
  很显然,是他想得太天真。
  穿过林立的书架,他被带领着走出了房子,进入后院,视野顿时一片豁朗:绿树青草,繁花烂漫,宛如进入了莫奈的花园。
  而就在那其中,零零散散,摆了两三张桌子,都铺着纯白的桌布,上面一只透明长颈玻璃花瓶,里面半瓶清水,养着明显就是从这园子里摘下来的新鲜花束。
  “这是一家书店餐厅。”种有埃及蓝睡莲的小池塘边,谢灵境和宋君临在桌旁坐定,望着离去的老妇人身影,谢灵境解释着。
  “布朗太太是z大退休的教授,她教授英国文学。而她的丈夫,布朗先生,退休前则是一家五星级餐厅的主厨。如你所见,在退休后,他们一起开了这家书店餐厅。”
  宋君临环视四周,点头:“地方是不错,不过……”不过书店餐厅,倒不少见,如今国内也有很多这样的场所,多是文艺小资们爱去的地方,一本书,一杯茶,就着高大的落地窗,能坐一下午。
  知他心中所想,谢灵境笑:“等你尝过布朗先生的厨艺,就会知道,一天只接待五桌客人的这家餐厅,到底有多难约。”
  “五桌?”宋君临瞥着不远处那空空的两桌,挑眉。
  谢灵境两手撑在了桌上,手掌交叠托了下巴,望着他轮廓分明的侧脸,纯真地笑:“对呀,五桌:中午两桌,晚上三桌。”她笑得眉眼弯弯,“不过,为了能够让你更好地欣赏这里的景致,品尝布朗先生的厨艺,今天中午我包场了。”她笑着一歪头,“感不感动?”
  能不感动吗?宋君临微微笑着,看了她:“这几天,就为订这里,花了不少心思吧。”
  “倒也没有。”她却老实,“跟艾瑞克拿回个人情而已。”
  又是那个艾瑞克。宋君临稍稍皱了眉:“你们关系倒好。”
  谢灵境一点就通:“怎么,嫉妒他啊。”她藕白的胳膊平放在了桌上,上身前倾,如水般的眸子望了他笑。
  知道她又在拿自己开心,宋君临这回可不再上当了。他靠去了椅背,抱了胳膊在胸前,懒洋洋道:“我嫉妒什么?你花心思包场,现在坐这里跟你吃饭的人,又不是他。”
  被反将了一军,谢灵境怏怏,依旧坐了回去。低垂的视线瞥着桌下宋君临的长腿,忍不住踢上一脚:“怪不得人都说,太聪明的人不讨人喜欢。”
  冷不防就被踢了一脚的宋君临,这时候反应也快,长手往下一伸,就攥住了她盈盈一握的脚踝,仿佛只要他稍微用点力,那纤细的脚踝就会断掉一般。
  无视了她被陡然抓住后的怒目以视,宋君临倾身往前,视线与她的平行,笑:“可我就喜欢聪明人。”
  谢灵境迅速地在脑海里拐了个弯儿,再次勃然大怒:“你是说我不讨人喜欢?”
  好在大厨布朗先生及时出现,送上今日份午餐,谢灵境总算没给掀桌。
  只瞧了餐食一眼,宋君临不由得挑了眉:“汉堡?”他想起前几天打发时间时,看的那部电影,桌边坐着西装革履的英伦绅士,餐车推来,雪亮的西餐盖掀起,露出的却是麦当劳快餐……
  谢灵境知道他心理落差了,一面拿过盛有可乐的玻璃杯,喝了一口,才说:“能将蛋炒饭做得绝顶好吃的人,都是天才,汉堡同理。”她举杯论证。
  宋君临犹然怀疑。
  见此,谢灵境干脆搬了椅子,坐去他身边,殷勤地为他配好了餐,送去他嘴边,笑盈盈劝说:“你就先尝一口,要真不喜欢,再说。”
  宋君临于是将信将疑地,就着她的手,咬下了第一口。
  所谓万劫不复的第一步,大约都是这样踏出去的。
  充盈在唇齿舌尖的美味,叫宋君临头一回意识到,原来汉堡,也能做出这样的味道来。他这前面快三十年,都白吃了汉堡了。
  这一顿,他连一贯厌恶的生菜,都没有剩下一片。
  酒足饭饱,他满意地靠去了椅背上,点头:“就算是要欠你那个艾瑞克的人情,也值了。”
  所谓食色性也。
  谢灵境一手捏了已经温凉的玻璃杯,望着宋君临,一双长眼睛笑眯眯,弯成了月牙。
  “高兴了吧?”她明知故问,“既然如此,我要是告诉你这周末我不能再来见你了,也不许生气啊。”
  这又是什么逻辑?宋君临满头问号,但看在美味的份上,他还真就和颜悦色,只问:“哦?你要做什么去?”
  他以为期末仍会是她的借口,但却看她将下巴抵去了杯口边缘,两眼慵懒抬起,反问他:“你知道拉沃葡萄园梯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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