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七零胖妞逆袭记> 第一百三十四章 心情不错

第一百三十四章 心情不错

  楚君殊在执行任务,发现林蝶衣认出他,并且朝着他走来,他害怕坏事儿,急忙找个地方和她碰下头。
  “逛完街就回家,没事儿别瞎晃,这个世界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太平。”
  “是吗?
  很危险?”
  “那倒不至于。”
  楚君殊看了林蝶衣一眼,“我得走了,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回去以后我给你邮来。”
  林蝶衣没吭声,她想要的东西很多,但是,她并不想让楚君殊给她买。
  他们之间好像并没有那么熟。
  “听说你和陆老,何老学东西。”
  “嗯。”
  楚君殊是什么人,林蝶衣不知道,但是,他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既然已经到山城,那么,孟老的事,还有她的事就瞒不住他的眼睛。
  知道她和牛棚里的几位老人学东西也很正常。
  “等我回去给你找几本书。”
  林蝶衣依旧没有吭声,说实话她应该拒绝的,但是,在这个特殊的年代,在这个小县城里想要找到一套完整的能供她学习的书籍很难。
  所以,林蝶衣有些犹豫了。
  “弓箭玩玩就行。
  千万不要仗着有武器就去深山。”
  “嗯,我尽量。”
  “不是尽量,是一定要做到。”
  楚君殊有些急。
  自古以来,大山都是神秘的,谁也不知道深山老林里有些什么。
  林蝶衣看了楚君殊一眼,什么时候这个人变得这么啰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有些急的模样,林蝶衣的心情突然变得不错。
  “我知道了。
  你快走吧。”
  “那我走了?”
  “走吧,走吧。”
  林蝶衣摆了摆手,“本事大责任也大,你赶紧去完成你的任务吧。
  我就是一个小老百姓,去山里采采药,最多抓抓野鸡打打兔子,能危险到哪里去?
  不用你担心。”
  本事大责任也大。
  楚君殊看着眼前的小丫头,不由得轻笑出声。
  小丫头本事不小,却低调的待在乡下,不冒头,不惹事,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的聪明低调的人他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那我走了。
  忙完这段时间给你写信。”
  楚君殊深深的看了林蝶衣一眼,转身从胡同的另一端离开。
  林蝶衣看着迅速离开的背影,轻轻一笑。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不过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即便是他说了什么,她又有什么可和他计较的。
  胡同外脚步声声,胡同里安安静静,林蝶衣发现这个胡同有弧度,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楚君殊还真是会找地方。
  闹市中自有静处,杀人放火做坏事儿的好地方。
  中午,林蝶衣去去国营饭店吃了一碗馄饨。
  馄饨的皮儿薄,肉馅儿大,汤还特别鲜美,吃起来特别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国营饭店的服务态度太差。
  下午,林蝶衣找个没人的地儿换了一身行头,宽大的粗布衣衫,遮住半边脸的草帽,特制的颜料抹在脸上,黑红黑红的皮肤,让任何一个认识林蝶衣的人看了都认不出来是她。
  粮店的粮食依旧是限购二十斤。
  林蝶衣买了二十斤大米,二十斤白面,还有二十斤豆油。
  说实话,这些东西储物袋里不是没有,但是,林蝶衣不常来山城,能买到平价粮的机会不多,想要换东西,当然是平价粮更合算。
  至于不够的部分,她也只能用黑市买来的东西凑齐。
  四十斤大米有,四十斤白面也有,只是换过这次东西以后,储物袋里又空了一大块。
  两百个鸡蛋,储物袋里正好有这么多,换过这次东西,她又得想办法再弄一些。
  不是没得吃,空间里不缺粮食也不缺鸡蛋,但是,那些东西都拿不出来,吴叔要的点心有用得到鸡蛋的,这个就有些难办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反正有罗庄河和吴叔他们,她想买点儿东西还不难。
  中秋节快到了,这几天供销社的猪肉不怎么限购,六斤猪肉能一次买齐。
  林蝶衣把六斤猪肉分成两份,一份三斤高高的。
  家鸡没买到,这东西不好买,没有办法,林蝶衣只能去黑市碰碰运气。
  林蝶衣在黑市几乎蹲了一整个下午才好不容易买到两只家鸡。
  价钱嗷嗷贵,弄得林蝶衣突然有一种回家就养两只鸡的冲动。
  傍晚十分,林蝶衣匆匆忙忙的跑到吴叔那里,买了一辆九层新的二八大自行车,永久牌的,质量杠杠的,一点儿也不比她卖出去的那个差。
  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吴叔是在哪里弄来的,又便宜又好,要不说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呢,让她弄这个,她肯定弄不来这么便宜这么好的。
  也或者是吴叔半买半送的?
  应该不会,买卖人哪个不是又奸又诈,没赚她的钱倒是有可能。
  不管吴叔赚没赚她的钱,反正林蝶衣觉得自己占便宜了,心情超级不错。
  林蝶衣走的时候,吴叔给林蝶衣装了两个猪蹄子,一副猪下水,这是今天卖猪肉剩下的。
  其实这些东西不是没有人喜欢吃,但是,这个年代猪肉都要吃不起了,谁还愿意花钱买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经常剩,多数时候吴叔都是半卖半送给熟人,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吴叔特别喜欢送给林蝶衣,因为林蝶衣不吃独食儿,每次吴叔让罗庄河带回去的东西,第二天准能吃到调理好的美食。
  味道比国营饭店做的都好吃,吴叔的嘴都要被林蝶衣养刁了。
  晚上九点,如果是林蝶衣的那一世,这个时间正是热闹的时候,但是,在这里,一个没有什么夜娱乐的年代,一个小县城的偏僻的一角,人们早已经沉沉的睡去。
  林蝶衣推着木板车准时来到孙老头的旧仓库。
  孙老头和邢老两个人正坐在黑洞洞的院子里等她。
  三个人一见面,话也不多说,彼此之间互相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
  林蝶衣准备的东西都放在木板车上,孙老头和邢老把东西卸下来,拎进屋里,然后,又从暗室里把林蝶衣要换的东西拿出来。
  这一次,林蝶衣换的东西不少,但是,大件的东西不多。
  香檀木的梳妆台仍然是拆开的,镂空的屏风折叠起来占地儿不大,古琴和琵琶都用盒子装着,其他的东西更是规规矩矩的装在一个大箱子里。
  三个人通力合作很快把东西装好,林蝶衣检查一下,不少什么东西,便对着孙老头和邢老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林蝶衣推着木板车走出城北的地界,找了一个偏僻的阴暗拐角处把东西收起来,再把自行车放出来,借着月光骑上自行车一路飞奔回家。
  月光不明,道路不平,乡村的夜晚安静的有些可怕,但是,林蝶衣的心情却十分愉悦。
  这一次,空间里的主卧室终于可以布置完成,以后,她就可以在空间里休息了。
  这两次换来的东西林蝶衣都很喜欢,尤其是上次换的拔步床和这次换的两幅画。
  拔步床拆开的时候看不出来什么,但是,组装好了以后,大小正合适,颜色很漂亮,样式大气高雅,真的很合她的心意,尤其是拔步床上的那些雕刻,每一笔似乎都倾尽工匠们的所有心思,真的很小巧精致。
  丝帛的床幔,珍珠的流苏,丝绸的棉被,鸳鸯的绣枕,还有柔软温暖的毛皮脚垫,想一想都觉得舒服。
  林蝶衣不由自主的脚下用力,真想快一点儿到家好好好地体验一把拔步床的舒适。
  林蝶衣喜欢画,尤其是今天得到的这两幅画。
  一副春晓图,一副山居图,两幅画韵味儿十足,清新雅致,挂在屋里似乎都给屋子里添了一丝活力和人气儿。
  一张桌,一把椅,一沓宣纸,一管笔……梳妆台,菱花镜,装首饰的楠木匣子,两三件首饰,两把古琴,四五件摆件……雕花窗棱上悬窗,清风吹过,刺绣轻纱的窗帘随风浮动……这正是她想要的闺房,林蝶衣的心情在飞扬。
  想着邢老给她看的三件首饰,一件是红宝石戒指,一件是帝王绿的发簪,一件是南海粉珍珠项链,三件首饰虽然不成套,但是每一件都很漂亮也很珍贵。
  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不值钱,但是,再过几十年每一件都有几百万上千万的价值,所以,她换的不亏。
  今天的心情真的很不错。
  半夜十一点多,林蝶衣才回到上河村,村子里很静,偶尔的能听到几声狗叫。
  林蝶衣沿着村路快速前行,沿途有几家还亮着灯,昏暗闪烁的煤油灯在这个即将过半的夜晚显得有些奇怪。
  远处突然传来说话声,声音不大,参与的人也不多,但是,在这个宁静的夜晚显得格外的清晰。
  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怎样,男男女女的声音听起来都十分愉悦,偶尔的还能听到几声怪腔怪调的哼唱。
  这是那些练节目的人吧?
  怎么这么晚了才结束排练?
  怪不得向来早睡的村民这会儿还有没睡的,大概就是在等他们?
  林蝶衣趁着那些人离得还远,一个闪身躲进空间,半个小时后,林蝶衣才从空间里出来,路上已经没有人,村子里各家各户的大门紧闭着,整个村子的灯已经都灭了,林蝶衣左右看了看,除了婆娑的树影什么都没有。
  林蝶衣拉了下衣领,猫着腰快速朝着山脚下的房子走去。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