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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 第68节

  余锦年见他当真是被这话吓着了,顿时觉得戏弄他一点意思都没有,便发发慈悲坐端直了,正经道:“好了,不与你说笑。那我问你个问题。”
  严荣洗耳恭听,只见少年稍偏了偏脑袋,从酒壶上袅袅蒸起的热气中望过来,道:“严大人,你那么讨厌我拐带了你们季公子,那究竟是为何……还非要找我说话呢?”
  “……”严荣怔住了,倏忽心下也慌张起来,他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先前他借劈震春这酒,浇五妹寻死觅活的这股愁,出了府,飘忽到不知哪条街,闻到胭脂水粉的香气,便不由想到了余锦年,于是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一盒胭脂,买完了,才发觉无人可送,凄惨得很。
  今日见了余锦年来给姚儿看诊,他也不知怎么了,心里难受得紧,就想与人说说话,想将心里的一些不痛快倒出来,借着这阵清风一起卷走——当真是心随意动,等自己回过神来,已经将胭脂送出手去了,还说了些乱七八糟的话惹人误会。
  丢死人了,严荣苦哈哈地耸了耸肩,酒意熏陶,他也没了读书人的刻板架子,上半身歪七扭八地靠在桌上,拈着余锦年新烤出来的酥琼叶咔吱咔吱地咬,也没那精力去掐什么之乎者也,破罐破摔道:“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你惯好将人的话当做耳旁风罢。总觉得与你说话,似乎没什么负担,很是轻松……”
  余锦年摇摇头笑道:“严大人,若是你往日都像今天一样,与五小姐好好说话,或许你们兄妹也不至于到今天这步田地,五小姐也就不会去寻短见。”
  严荣似吃了一口黄连,苦道:“我往日很招人厌烦?”
  “一般般烦人罢。”余锦年想了想,吃了一口酥琼叶,又饮下一杯温热的劈震春,美滋滋觉得身体都舒畅了,才继续说着骇人听闻的话,“……就是让人很想套你麻袋。”
  严荣:“……姚儿也是这样看我的?”
  余锦年撇撇嘴:“那我不知道,你去问她。”
  严荣受了很大打击,又咕咚咚灌了半壶酒下去,余锦年眼见他脸皮底下都红透了,整个脑袋像是只熟烂了的苹果,显然是身体的解酒功能太差,是属于天生不该多饮的那类人,但碍于他此时愁苦万分,余锦年也就没有阻止,任他畅饮去了。
  过了会儿,厨下将做好的馄饨端了上来,猪肉白菜馅儿的,大尾巴,飘在汤碗里似一朵朵云彩,余锦年捞起来吃得正痛快,忽地眼前瓷碗似长了腿脚,呲溜一声跑远了。
  他怒腾腾地抬眼去看,见是彻底喝醉了的严荣,东摇西晃地抱着他的碗不给吃。
  “你们都说我不疼姚儿。”严荣突然喊道。
  余锦年指天道:“我没说。”
  “这个家,我、我是……最疼姚儿的!”
  因是家中唯一的小女娘,严荣最疼严玉姚,严玉姚也与他关系最为深厚。
  他知道父亲将严玉姚过继来,是存了有朝一日叫她去联亲的意思,家里兄弟几个都知道,祖母也知,他自己不认为有什么不妥,毕竟严玉姚是孤女,跟着他们日子还好过些。所以这些年,对严玉姚的教养尽是为了她以后能做一个端庄贤惠的当家主母。
  小妹娇巧可爱,又双亲早逝,他看着不由心生关怜,总是想着在力所能及内给她更多疼爱,有时小妹与其他兄弟争吵起来,他也时时站在小妹这旁替她撑腰。小妹谈婚论嫁时,还是他向父亲推荐了为人正直的仓部郎,甚至一力促成此事,他与那年轻官郎有私交,心想着嫁仓部郎总好过去嫁一个不知人品底细的。
  今次老太太过寿,哪个兄弟回来祝寿,回程时便要将严玉姚一并带回去,严荣又怕女儿家与其他几个哥哥不亲,路上寂寞,便自告奋勇回来接小妹。
  想及此,严荣哭诉道:“我这般向着小妹,小妹却转头就去悬梁!”
  余锦年:“是是是,那你先把馄饨还给我,我很饿的。”
  严荣“哦”了一声,只是人一醉,力道就难免失去控制,他将碗震桌一置,汤汤水水顷刻洒了一桌子,余锦年也难以嫌弃,凑凑合合扒了其中的馄饨来吃。
  他一只胳膊撑着脸,边看余锦年吃东西边嘟囔道:“我不知道她想嫁谁吗,那姓曹的!可那是个商户,吃了今日指不定就吃不上明日,姚儿跟着他有什么好?那仓部郎虽如今还只是个六品朝官,却与我关系匪浅,前途更是不可限量,又有什么不好?我不明白……”
  余锦年叹气道:“严大人,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令你眼前一亮、让你难以忘怀、让你不顾一切,哪怕是抛官弃爵,也想和她在一起的人?”
  严荣看着头上阁顶,绞尽脑汁地想了起来,但实在是脑中空空。
  想也如此,他这样的人,哪里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味是如何抓耳挠腮,欲罢不能。
  “阿鸿之与我,曹公子之与五小姐,就是这样的人。”余锦年说,“无所谓是否登对,只是有一瞬间认定了,那这辈子就是他,没什么道理可讲的。”
  严荣又说:“这叫私定终身,这不合礼法!”
  余锦年抿唇道:“我不否认你所说的世俗礼法,也不否认世间大多数人都在恪守它。你尽可以谩骂我,也可以用尽手段,只因为我是你眼中不合群的那个,但是终究,要不要离开阿鸿是我自己的事。五小姐也是如此,你可以说她错,说她不合礼法,说她忘恩负义,但好坏说尽,她选择如何,是她自己的意思,包括寻死。”
  严荣辩驳道:“我是他的哥哥,给她订亲事的是父亲,她理应……”
  “可她是个人。”余锦年一皱眉,反问道,“是人就有自己的想法,就可以去死,你能如何?绑住她的手脚,将她塞上花轿,数月后再迎回一枚牌位?当然,这些都随便你,毕竟你才是她兄长,我只是个治病救人的小郎中而已,还是你花钱卖一个时辰来陪你说话的。”
  严荣不解道:“你的意思是、是我不对了?我为她好,想许她一个更好的人家,是我不对?她说什么……什么将她卖了,她的婚事能让我们严家更好,有什么不对?”
  “没什么不对,你们都没错,只是身不由己罢了。”余锦年终于在百般折磨中吃完了馄饨,便又以酒漱口,火辣辣地清了下喉咙,“严大人,假如,我说假如……”
  严荣醉醺醺地盯着他看,挑挑眉头示意他说。
  余锦年道:“假如五小姐的眼病是胎中宿疾,若想痊愈须得以药攻毒,只是这药性峻烈迅猛,极大可能使自身胎宫受损,以后子嗣艰难。虽然仅以缓药医好目盲,我也能做到,只是瘀积之宿毒非猛药不可解也,否则不出三年五载,五小姐必会头痛欲裂而亡……严大人,此种状况,你待如何?”
  严荣霍然直起了身子,仿佛一瞬间清醒了,直愣愣地问道:“什么意思?”
  余锦年唤来门外小厮,讨了湿手巾擦了擦手指,慢吞吞答道:“便是话中的意思。是瞒着五小姐,让她风光大嫁、怀胎生子,以巩固你们严家的权势……还是要救五小姐的命?反正人都嫁过去了,过个五六年她若是香消玉殒,留下个奶娃儿,指不定还能让你们翁婿之间关系更为深厚呢。”
  严荣伸手抓住了余锦年的衣角,惊惑道:“你到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余锦年回头看见严荣的大红脸上还染着两团诡异的酡红,甚是滑稽,不由笑盈盈地说:“不是说了,是‘假如’么?而且严大人你自己说的嘛,你最疼五小姐了。”
  严荣还要再说,小阁的门忽地被人推开了。
  一阵冷风灌了进来,卷起几片园中残叶,簌剌剌地刮在人的脸上,二人均不约而同地眯起了眼睛,看到是一名小厮领着个身形俊美的男人。
  那男人衣袂鼓舞,淡然出声了,说是寒暄,话里总透着些冷意,可若说是不怀好意,脸上偏生还勾着一丝笑容,他施施然走进来,顺着严荣牵扯少年衣角的那只手,一直看到了余锦年粉扑扑的脸上,之后赫赫然在少年颈侧凝固住了,随即周身寒意锐增,森森道:“严大人与余老板挑胭弄脂,临景赏酒,怎么也不叫上季某一起?”
  严荣心里霍然一凉,心道:完了,今日这手保不住了。
  余锦年心里也霍然一凉,心想:完了,今日家里的搓衣板要保不住了。
  第69章 寸金肉
  余锦年率先反应过来,匆匆然往季鸿那边走,只才迈开一步,就被人拽了个趔趄,撞得桌上叮铃当啷一通乱响,他回头一看,竟是严荣紧紧扯着自己的衣角,还用一种求饶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他手上有些胭脂,本是干透了,这会儿桌上酒壶被余锦年撞翻,滴答的酒液顺着严荣的小臂流下来,又将手心给濡湿了,那块凝干了的胭脂又活泛起来,红彤彤地洇在余锦年的衣摆上,像是生了一团绚烂的牡丹。
  严荣后来酒醒,也觉得自己大概是不要命了,竟然敢跟郦国公世子抢人,只是当时醉着,脑袋都不听使唤,哪里能想到这茬,他尚且对上次季鸿的警告心有余悸呢,觉得只要余锦年吹吹耳旁风,哄得世子心花怒放,也就顾不上来克他们严家了。
  古往今来以色惑人的,不都会这一手么。
  他犹自给余锦年甩眼色,怎么讲也是一起喝过酒的了,看在娄南名酒劈震春的面儿上,也好歹替他说说好话。殊不知他这醉里八歪的眼色活像是挤眉弄目抛媚眼,看得余锦年一身恶寒,再扭头去瞧季鸿脸色,简直如六月飞霜一般冷酷了。
  酒液滴滴答答的往下漏,熏得满阁都是浓郁酒香,季鸿冷压压走近来,探了倾倒在桌沿的葫芦壶一眼:“酒好喝么?”
  严荣老实巴交道:“娄南劈震春,还挺……”
  “没问你!”余锦年捡起桌上碟中的榛子,罩头朝严荣掷去,随即回头朝季鸿笑了笑,道,“不好喝。”他心里有些虚,早上出门时他走得匆忙,只潦草跟季鸿保证了去去就回,耽误不了多久,后来跟严荣喝起了酒,忘了时辰,径直将对男人的保证忘在脑后了,此时见了季鸿的表情才想起这回事来,他怎么能不心虚。
  季鸿平静地点点头:“我看二位倒是相谈甚欢,那便继续喝罢。”
  竟然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
  严荣仿佛是九死一生般大松一口气,巴不得将这尊佛即刻送出府去,可又想到对方就是自己久念而不得结交的季三公子,又不由多看了两眼。
  余锦年哪里敢真的留下继续饮酒,赶紧灰溜溜地跟着季鸿回家,走了两步突然想起自己的药篮来,又扭头回去拿,抬眼看到严荣一脸痴迷的模样,登时又抓起碟子上一把瓜仁,扔在了严荣脸上。
  刚出了严府侧门,一顶紫帘软轿抬了过来,道是大公子吩咐的,不多时又奔出来个小厮,同样捧着一只白瓷葫芦,只不过这只葫芦上绘着青竹,看着应与严荣手里那只绘兰花的是一对。
  余锦年心里嘀咕,自己为了他们家五小姐,整日城东城西的奔波,都没见有人接送,怎么季鸿一来,连轿子都备好了!这又是备轿又是送酒,连眼睛都看直了,那严荣还说不爱慕自家季公子!
  他刚要拒绝:“我们不——”
  就见季鸿一躬身,竟撩开软帘坐了进去。
  抬轿的脚夫道:“小公子,后头还有一顶小的。”
  “我看这个就挺好的!”余锦年看也不看,一低头钻进了季鸿的软轿里,自说自话的挤着男人坐下,幸得两人都不重,抬起来也算稳稳当当。他也不是头一次坐轿子了,头一次去严府就是乘轿来的,不过这回与季鸿共乘一顶,两人腿并着腿,都伸展不开,他反而兴致勃勃的,很有些乐趣。
  轿中狭小拥挤,少年一丝一毫的小动作都会传到旁边人的耳朵里,只是季鸿一直闭着眼,也不理他,两手平搭在膝上,泠泠然有种贵公子般的冷淡气息。
  余锦年却不吃他这套,安分了没多会儿就开始裹乱,一会儿扒着轿窗看看外头的街巷,一会儿又歪着脑袋仔细观察闭目养神的季鸿,他小心地碰上季鸿摆在膝边的手指,本来还只是轻轻的,若有若无地勾搭,此时轿子拐了个弯,猛地晃了一下,他便借此机会实实在在地将人握住了。
  “阿鸿。”他低头看着季鸿腰间,似是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季鸿依旧不应,他闻到身边是一阵阵被蒸暖了的酒味,仅是闻闻便觉得醉了,他素来因身体差的缘故,鲜少碰酒之一物,偶尔饮了也是三杯即倒,此刻嗅着少年身上浓滟醇烈,四肢百骸都仿佛是被酒液冲过了一遍。
  觉察到手上的温热,季鸿也随他牵着去了,只是虽没有什么抗拒,却也没表现出什么热忱来,好像那只手不是他的,只是个长在自己身上没感觉的物件儿罢了。
  余锦年没话找话说:“你带子系拧了。”
  “……”季鸿仍然阖着眼,默不作声。
  虽然两人牵着手,余锦年却的确感受到了季鸿对他的冷落,心中不禁有些黯然,瑟瑟然将手缩了回去,没等他想好道歉的说辞,只听外头脚夫清嗓喊了一声,原是这么快就回到了一碗面馆。
  季鸿撩开帘子走下去,余锦年亦步亦趋地黏着他,两人一先一后才进了店,堂子里食客就与他打起招呼来,都是些五大三粗的男人,说起话来都没边没际的,还有见他神情不爽,故意说些顽笑话,图他蹦出个笑脸。
  因快到年底,好些走商都开始返乡,余锦年果见店中多了许多生面孔。
  说话的几个都是常来一碗面馆吃饭的,是跟年哥儿关系好才与他扯这闲皮。结果隔桌就有个不长眼的新客人,是南北跑船的,惯有些不喜美娘偏爱男郎的癖好,尤其是那种乖乖巧巧、纯真可爱的小少年。他才来信安县没几天,打前儿落脚觅食时见了余锦年,一下就入了眼,便动了要调戏一番的意思,只是见少年身旁还有个看起来颇是个硬茬子的哥哥,苦于无处下手,只能暗中垂涎。
  今日这船商又来偷看余锦年,听着众人这般说话,还以为这家小哥儿惯是那种轻浮人,便以点菜名义将余锦年叫了过去。
  余锦年只想着快些去找季鸿说话,语气也就不太欢畅,问道:“客官要点什么?”
  原本只是想近距离舔食一下少年美色,没想到声音也这般脆朗,船商美滋滋地回味了片刻,心里也净是想到些淫画秽景,飘飘然仿佛已经将人弄到手了。
  再一抬头,又瞧见小老板颈上红红的一坨胭脂色,这才上午就满身酒气,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郎君,指不定夜夜在谁胯下承欢呢,定也是那种能用钱财垄骗到手的便宜货。他心下大喜,嘴上也就没了遮拦,偷偷望着少年圆润俊俏的脸蛋,笑嘻嘻地要去摸人手,道:“这是在外头受了什么委屈?要不到阿哥怀里坐坐,阿哥暖暖你的心!”
  余锦年惊得向后一躲,叫那船商抓了个空,回过味来喝斥他道:“放什么不尊重!”
  那船商也怒了,横眉竖眼地指着他说:“你这小骚皮,莫要做了那婊子还要立牌坊,哥哥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开这破店能得几个钱?”他伸脚踢了踢腿边的凳子,嫌弃地啐了一口,又色眯眯道,“你晚上让我弄弄,短不了你吃喝,还给你买簪子戴。”
  余锦年又气又笑,气是气这人满口污言秽语,笑是笑这人来闹场子竟是为了姿色平平的自己,而不是那个绝世风华的季美人,简直是奇景一桩。
  清欢撩起袖子抄起扫帚,就要去与人干仗,被余锦年拦了下来,很无所谓地说:“什么香的臭的也值得你动手。”他自己也懒怠与这种人多说话,吩咐过清欢去做些别的事,便扭头就往后院去——才掀开隔帘,就撞见一脸森寒的季鸿,也不知是从哪句开始听的,总之眸中诡谲非常。
  他似乎是朝谁使了个眼色,余锦年忙回头去找,只见食客当中站起一个披蓑戴笠的陌生身影,先前从来没在这儿吃过东西,很是挺拔,腰侧鼓鼓囊囊,似半遮半掩着什么东西,那人起身后将面钱拍在桌上,便一言不发尾随着船商走了出去,瞬间湮没在茫茫人海之中了。
  余锦年再回过头来,季鸿依然面皮淡薄,转身往屋里去了。
  他黯黯心想,可能只是自己的错觉罢,毕竟季鸿是离家出走来的,在这里怎么会有熟人呢。
  余锦年边揣摩着边走进厨房,当头又被吓了一跳,清欢听他大惊小怪的,忙跑来问怎么了,见他指着挂在厨间梁下的一只大火腿问道:“这哪里来的琵琶腿?”
  清欢说:“忙得忘了说,正是早上年哥儿你出门以后,三个小娃娃给抗来的,哝,好像还是那个人送的,字条儿还在上头沾着呢!”
  余锦年摘下琵琶腿上一张纸条,果不其然写着“谢余先生”四个字,这人三番四次地送了好几回东西,却从不露面,倒是叫余锦年好奇死了,他将那纸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什么新线索来,于是忍不住问道:“也没说送礼的长什么模样?”
  “这倒没细说。”清欢摇摇头,“不过我偷偷跟着去瞧了一眼,看见他们几个跑回去跟一个人说话,太远了也没瞧清到底什么模样,只看着也是个半大少年。”
  这就奇怪了,余锦年实在想不出是谁。
  他自来随遇而安,既然人家送了,左右也不是什么万分贵重的东西,便暂且吃着,大不了到时再还人钱财就是,说着便围着这一整只火腿转了一圈,用刀割下了一块,摆在案上剁碎。
  火腿是腌物,从宰猪、盐制,到风干、翻晒,好的火腿前前后后少说要经过数十道工序,这选猪也是学问,须得大而有料,骨细肉精,皮薄肌实的猪肉才能熏出嫩而不油的好腿来,其中熏制的风堂、火气,乃至所烧得柴火都有很大的讲究,据说精贵的人家还会专门买“茶腿”来吃,届时取红嫩处细细切片来吃,风雅得很。
  这么一只火腿从挂梁熏晒开始,半年方成,也算是肉中大件儿了,平日季节虽也不乏有高门大户买来食用,但火腿此物,还是在冬季寒风飘摇时候,拥着火炉就着烫酒来吃,才最是有风趣,寻常百姓也唯有过年祭祖时方能从熏肉行切得一两块过过嘴瘾,像这么大一整只琵琶腿,余锦年也是第一次见。
  他将切下来的火腿剁碎了,用葱末搅拌成馅放在一旁,又取上好的猪扁担肉锤软了,片成寸宽的薄薄长片儿,先用调料腌上一会儿,这时便打上一颗蛋,掺搅上玉米粉。
  之后起锅烧油,将腌制好的扁担肉片卷上火腿葱馅,在蛋糊液里滚沾一圈,就放进锅里油炸。这般炸物多是炸两次才好,才能既使其中裹物保持鲜美,又能让外头表皮酥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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