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一世倾城:冷宫弃妃> 第464章 我屠尽东州城!

第464章 我屠尽东州城!

  眨眼间,常庆和那个人已经战了数十回合,双方你来我往,打得不亦乐乎,虽然还未见胜负,但常庆已经激恼得满脸通红,哇呀呀的乱叫,手中的铜锤抡圆了挥舞着,恨不得立刻将对方击落下马。
  相比起他的暴怒,对方却依旧是冷静淡然,端是闲庭信步一般,手中铁戟挥舞得不紧不慢,每一招出必有所取,每一回防必有所得。
  杨云晖一直站在我们身边,这个时候也震惊的上前,扶着墙垛往下看。
  他也是个中高手,看得出好坏,脸色越来越凝重,额上也出了一头的冷汗,小声的道:“这个人——不简单。”
  听到这句话,周围的那些将士也都有些愕然心惊的感觉,而袁易初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个人的身影,一句话没说,神色凝重,也是若有所思。
  这时,城楼下激战的两人又是一次交锋,常庆这一次发了狠,策马飞奔过去,双手高高举起铜锤,带着千钧力道狠狠的朝那人的头顶砸下去,这一下虽然没有多的变化,但那样的狠招也着实让人有些心惊,显然,他是被惹上了火了。
  对方一见此情景,猛的调转马头,俯身在马背上,铜锤堪堪从他的身侧落下,他急忙往回跑去,常庆一见自己落了空,也不甘心,立刻策马追了上去。
  两个人相距不过十步,两匹马一前一后的在宽大的草原上奔跑着,激起阵阵沙尘,奇怪的是,那个人竟然只顾着跑,完全没有要回头再打的意思。
  他刚刚,明明还是占着上风的!
  就在我奇怪的时候,一旁的袁易初突然感觉到了什么,急忙道:“让他回来!”
  他一开口,杨云晖也惊了一下,意识到了他话中的危机,急忙往下大喊道:“让常将军回来!”
  话传下去,下面的人正要鸣收兵鼓,可就在这时,常庆杀得兴起,见那人还在往回逃,索性扬起手中的一柄铜锤,挥舞得如风火轮一般,突然朝着那人狠狠的掷了过去。
  这一把大铜锤扔过去,如果真的打中了,就算不死也要砸得重伤啊!
  我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上,所有的人也都紧张的看着下面。
  眼看那铜锤就要飞到那个人的身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那个人突然从马背上一翻身,整个人吊在了马匹的右侧,大铜锤一下子从他坐的地方斜斜的落下去,而在这同时,他的左手猛地朝着身后的常庆一扬。
  一个东西从他的袖中“嗖”的一声飞了出来,快如闪电,还没看清楚,那大铜锤落在地上轰的一声砸了一个大坑,顿时烟尘四起,将他们淹没起来。
  在那滚滚烟尘中,就听见常庆“啊”的一声惨叫,一下子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怎么回事?!
  顿时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杨云晖也变了脸色,急忙探头去看,只见常庆一手捂着脸,痛得在地上打了个滚,满身尘土,但他也硬气,硬生生的撑着站了起来,只见鲜红的血从指缝中汩汩流出,很快便染红了铠甲!
  “糟了,将军受伤了!”
  “快去救将军!”
  这边的人一见常庆见了血,急忙慌了手脚,立刻有几个将士飞快的策马跑上去,在接近那个人的时候,小心翼翼的下了马,过去搀扶着常庆。
  常庆咬着牙恶狠狠的看着那个人,道:“你——你是谁!”
  那人立在马上没动。
  “你到底要干什么?”
  那个人露出斗篷的刚毅下巴微微的一抬,那张棱角分明的嘴唇挑起了一抹冷笑,然后他伸出手,慢慢的撩开了头顶的斗篷。
  一张英俊的脸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这个男人大概二十多三十岁,黝黑健康的皮肤带着风沙磨砺后的粗糙感,五官显得俊朗而硬气,鼻梁高挺,微微带着一点鹰钩,更显得眉眼深如刀刻一般,那双眼睛微微眯着,抬起头来往城楼上看过来。
  他整个人都有一种倨傲的气息,就算是在我们脚下仰望着我们,可那神情却像是威风凛凛的战神在俯视脚下的芸芸众生一般。
  这人,是谁?
  袁易初也看着他,那张凝重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只是深黑的眼睛里透出了一点针尖般的刺。
  那个人只朝城楼上看了一眼,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们,又将目光收回去,看向了站在他面前,鲜血流个不停的常庆,冷笑道:“我知道,你们来了一个‘贵客’。”
  常庆和周围的人都微微一怔,瞪着他。
  “今天这一场,就算是给他看的,让他听清楚。”
  他的声音好像铁器撞击一样,远远的传来也听得一清二楚:“一个月之后,要么,把我要的给我;否则,我屠尽东州城!”
  这话一出,周围的人全都倒吸了口冷气。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绝对不是开玩笑,也一定有这样的实力。
  说完那句话之后,他骑在马上,一只手拿起铁戟慢慢的指向了城楼上,我们所站的位置,一点,我心中一震——他正是指向的袁易初。
  袁易初的脸色铁青,而那个人已经冷笑了一声,调转马头走了。
  。
  常庆被人从城门外带回来之后,立刻叫来了军医,这个时候他那张凶悍的脸已经被鲜血染红,军医小心翼翼的忙了许久,从他的眼窝中摘出了一颗小石头,又是上药,又是包扎,忙完的时候天都黑了。
  我一直站在屋子的外间,隔着一层纱幔看着里面,听到常庆咬牙不肯呼痛,心里也有些敬意。
  而袁易初一直坐在桌边,扑闪的烛光照在他阴晴不定的脸上,显出了几分阴鸷。
  过了好一会儿,杨云晖才从里面走出来,轻轻道:“三哥,已经弄完了。”
  “如何?”
  “常将军——有一只眼睛保不住了。”
  话音一落,袁易初的脸色更阴沉了,杨云晖一挥手,背后的军医捧着一只铜盘哆哆嗦嗦的走上来,铜盘上放着刚刚从常庆眼窝里取出的石头,袁易初伸手拿起来,捻在指尖看着,半晌,慢慢道:“飞蝗石。”
  杨云晖立刻道:“三哥,那个人是——”
  袁易初从牙缝里蹦出了两个字:“洛——什。”
  “洛什?”杨云晖皱了皱眉头:“他是——”
  “铁戟王子,他的父亲就是当初威震八方的‘铁箭王’。”
  杨云晖一震,脸上流露出了一丝惊愕之意。
  “曾经在草原上驰骋纵横的八大天王,如今都已经老了,新一辈的人,大多不成器,唯有他,武艺强悍,骑射高超,一手飞蝗石百发百中。”袁易初一边说,一边低头看着指尖的那枚飞蝗石,冷冷道:“如今,胜京的掌事者,只怕就推他了。”
  杨云晖的脸色越发凝重了起来:“如果是这样的话,只怕云岭那边来的人,就不止这些了。”
  之前云岭屯兵四十万,而这个洛什还一直没出现,显然只是探探路,而现在袁易初出现在了东州,他就立刻出现了,这就是正对正的碰上,而且那个洛什放话一个月后要屠尽东州城,那胜京只怕还有人马要来!
  这场仗,恐怕难打。
  草原的骑兵原本就十分的强悍,否则当初中原也不会被从胜京南下的皇族统治,可现在,皇族在中原已经汉化了许多年,行军作战多用汉军,要再对上胜京的铁骑,胜负仍旧显见,否则也不会之前那么久都被压着打。
  而且今天这一战,那个洛什强悍的武艺,连常庆都伤了,别的人只怕也难敌,要找什么样的将领才能与他分庭抗礼呢?
  我在一旁也愁得眉头紧锁,袁易初看了我一眼,道:“你回去休息。”
  “呃?”我愕然抬起头,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云晖:“那,你呢——?”
  “我还有事,要去书房处理。”
  对了,这些天每次在书房都看到他在写折子,只怕这边的事必须随时向皇帝禀报,今天这场仗关系重大,也必须得上报才行,还要想对策,想到这里,我轻轻道:“那我先回去了。”
  想了想,又道:“你别太累,小心身体。”
  他们两原本都要准备往外走了,听到这句话,袁易初顿了一下,回头看了我一眼,连杨云晖也回头看着我,目光显得有些戏谑,我被他们看得不舒服,皱了一下眉头,转身拂袖离开了。
  。
  这一夜,整个东州都显得那么不平静。
  书房的灯也亮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起床远远的看到那里,还有一些副将进进出出,每个人脸色凝重,连带着整个府衙内都有些压抑了起来。
  我叹了口气,梳洗完毕之后,就有下人送来了膳食,我看了看桌上的白粥小菜,便问道:“书房那边送了东西没有?”
  来人回道:“大人吩咐了不准打扰,所以没敢送过去。”
  我皱了皱眉头——不吃饭怎么行?便吩咐下人立刻去做一些热汤饭,配上人参鸡汤,自己拿着往书房那边走去。
  刚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杨云晖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三哥,现在看来,只有他,才能和洛什一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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