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春红帐暖> 第三十七章 就是很想去当兵

第三十七章 就是很想去当兵

  三春能感觉到他笑容里藏了许多辛酸,人从来都可以做许多违心的事,有人是为生活所迫,有人是被逼无奈,或者只是为了某个人,某件事。
  就像上次两人相处一样,他不会问她的事,她也不会询问他的来历,两人都谨守着心中的秘密,谈的都是身外之事。
  三春最想知道的是燕国与楚国的战事,便开口问了几句,容公子果然能替她解惑。
  他笑道:“楚国的大王颂人也是个人物,他知道什么时候该谋动,城阳君忙着攻打齐国,自然有人坐不住了。”
  三春眨眨眼,“楚国大王叫颂人吗?”
  他诧异,“你不会连楚国大王叫什么都不知吧?”
  她干笑,“现在知道了。”
  本来她就对人名记得不怎么清楚,到现在记住最牢的还是那几个。若说奉凌君她还知道,至于奉凌君叫什么还真不记得。
  容公子不禁摇了摇头,从遇到她开始就觉得她是很强势的一个人,既聪明武艺又好,处事也很冷静,没想到她还有糊涂的一面。
  三春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道:“你继续说。颂人坐不住了会怎么样?”
  “楚国大王颂人一向野心很大,他早就有心和城阳君一较高下,自然也要忙着开疆扩土,一方面在各国寻找联盟,另一方面忙着吞并弱势小国,而第一个要下手的肯定是燕国。”
  三春自然也知道,颂人看上燕国绝不是因为它弱势好欺,而是燕国的地理位置极好,就像一个十字交叉路口,不管你想往哪个方向,都要从此处经过。这样的地方自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就好像谁拿到了谁就拥有了最快最稳的运兵通道。
  容公子又道:“颂人是做梦也想要燕国臣服的,还有那个楚国丞相晏平也素来诡辩,这次找的理由也让人说不出什么。”
  燕国的一支商队在楚国杀了人,那人还是楚国贵族,据说是颂人的某个八杆打不着的亲戚。可从颂人嘴里说出来,那就是杀了他最心爱的弟弟,楚国以此为借口攻打燕国,只是为了心爱的弟弟报仇。
  而且是否真的是燕国商队杀了贵族,还不可知,后来那支商队里一百多人,都在楚国边境的地方被人杀了,正是死无对证。
  人家想打你,一般都是不需理由的,还费心巴力的给你找个理由,已经很不容易了。只是找好了理由却不通知,非得到了你家门口才告诉你“我来了”,这点很让人头疼,这简直就是偷袭嘛。
  前些时日燕国一直想对赵国用兵,也在积极备战,原因大约是燕王喜欢的某个女人被赵国公子霸占了,他一怒之下想要对赵国用兵。只是还未等绸缪好,楚国的大军就到了,燕国把兵力布局在北边,南方空虚,倒打了个措手不及。
  三春听得很是好笑,从容公子嘴里说出来,楚国还是很文明的国家了,不像魏国想找你打架,找的理由笑死人。
  两人说话的时候,马车停了下来。容公子笑问道:“要不要去家里坐坐,喝杯茶?”
  三春看看外面,那是一座大宅,应该是容公子在这里的私宅,她也没想到自己能跟他说这么久的话,还一路直到跟到人家里。而一个男人邀请一个女人去家里坐,总会让人觉得怪怪的。
  “不,就不坐了。”她慌忙摇头,迅速从马车跳了下来。
  容公子掀起车帘,对她一笑,“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问我。”
  三春点点头,转身在街上跑起来。
  容公子含笑着看着她好像只猫一样蹿远,遇上她,他的低落心情似乎也冲淡了不少。或者留在建城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此时大街上到处都是奔跑的人,三春虽然跑地很快,却也并不显眼。因为她一直坐容公子的车,冬笋早就拉的很远了。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候,把一个女孩子抛在街上是很不安全的。
  她匆忙沿原路跑回去,冬笋已经不在那儿了。等她急匆匆地回到家,才发现她已经到家,正准备午饭呢。
  这丫头也够细心的,知道她中午没吃几口饭就从酒楼出来,所以特意准备的。
  三春背靠着厨房的门,看着她忙里忙外的,突然叹了口气,“要是能带着你一起就好了,有你在身边这几个月都把我嘴养叼了。”
  冬笋停下手,略带惊讶地看她,“姑娘是要做什么吗?”
  三春笑了笑,“也没什么,就是很想去当兵。”
  往回走的时候,她就在想这件事,身为燕国人,在国家危难的时候,若不做点事实在太应该了。而她身上最大的资本就是一点武功,以及跟几位军师名家学的兵法。
  冬笋听到她的话,表情居然很平淡,“姑娘若能上阵杀敌也是好的,只是毕竟一个女人家,做男人的事总归不好。”
  三春眨眨眼,有时候她很好奇这个十几岁的女孩,明明那么小的年纪,说出的话却深沉无比,每每还语不惊人死不休。尤其是她的表情很少有起伏波澜,感觉很像个历尽沧桑的老人。
  她颇为不舍的环顾了一下四周,“这个院子以后就给你了,家里还有些钱,够你过一阵子的,总算是跟了我几个月,不能不考虑你以后的生活。”
  冬笋问道:“姑娘不打算回来了吗?”
  “看吧。”回不回来又不是她能做得了主的,万一真的很不幸死在战场上了也是常有事。
  其实有时候她真的这样想过,活着太累,还不如死在战场上算了。
  她的性子一向是说什么做什么的,在这个住了几个月的小院子里享受完最后一顿午餐,然后她开始收拾上战场要用的东西。
  仔细想想,她也没什么东西要带,当兵的都是光屁股去从军的,换洗衣服都会发,包吃包住包兵刃,还真是什么都不缺。当然,如果她吃不习惯军营的饭,最好是把冬笋带上。可是她不可能把个小丫头带上,就算她肯,人家也未必肯的。
  在屋里找了半天,只翻到可以带的一只放着雪莲蟾蜍膏的木盒,这是她送给青的,而青临走时又塞还给她,说她留着比他有用。现在好了,终于能排上用场了。
  换了身男装,看了看镜中的自觉,很觉不能这个模样去军营。
  军营是什么地方?那是没有女人的地方,那是母猪赛美人的地方,在一群饿狼似地男人中间,若是出现个秀气漂亮的人会怎样?恐怕会有一群的苍蝇围着她转来转去,想要的更多吧。
  原来在军营的时候,她就曾见过几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围着一个瘦弱点的不放。她那时的身份是太子,没人敢随便亵想,否则以她当时的相貌,还不知道要遭多少次殃呢。
  从包袱里翻出青留下的易容丸,涂上之后立刻成了丑人一个。
  冬笋看着一个巨丑无比的男人从眼前出去,很难得露出一抹惊诧之色。
  “唉!”她惊叫一声,随后看见那男人对她眨眨眼,不由问道:“你是春姑娘?”
  三春笑了,“你眼力倒好,打扮成这样你都认得出来。”
  冬笋叹口气,刚才她真没认出来,要不是她知道屋里只有她一个,也不会那么肯定是她。心中很疑惑她是怎么弄的,那么美的人居然一转眼就变得这么丑?
  青教过她的,要想让别人不容易认出你,那就有多丑把自己弄成多丑,最好让人一看就恶心,看了一眼不想看第二眼,她就成功了。
  其实三春也没做什么,只是换了个脸色,贴了两道狰狞的疤,然后有点了满脸的麻子而已。只是这张脸让人一见就觉得肚子饿,因为它实在像极了烧饼,一张烙的焦黄的饼,上面洒满黑芝麻,然后“啪嗒”掉在地上,芝麻摔的移位,接着突然一只狗冲过来,在上面踩了两脚。
  冬笋盯着她看了十几眼,才适应了这张脸所带来的震撼。她喃喃道:“姑娘,你真的要这么出门吗?”
  三春很确定,她把身上的钱拿了一些给她,其余的包在包袱里带着,然后迈步出了门。
  对建城她还算熟悉,她知道每到战事紧急的时候,都会有一些热血青年自发奋勇的想要当兵,而按当年她制定的国策,朝廷对这帮人的待遇也都是从优的。只要有两下子,不至于迎风就倒,病重老朽,都会收留加以收编。
  与此同时,也会任用一些自愿帮忙的民众。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鼓舞民心,另一方面也为了把一些散落民间的有能之士网罗起来为国家所用。尤其是在敌众我寡之时,面向民间征兵更是势在必得。
  就像容公子,他谈起国政来头头是道,对兵书战法也颇为精通,要不是他身有残迹,她很觉他是个可以当元帅的材料。
  现任的太守冯成以前曾跟过庞万这个大将军,而庞万又是她的人,应该不会违背当年她制定的一些政策吧。
  来到太守府,门前已经聚了不少人,大多是建城的百姓,有不少是都来打听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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