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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桂木器灵扫他一眼,难得没有开口讥讽。
  荒古瑞兽?
  竟是比凶兽还要恐怖。
  目送麒麟冲入树林,李攸下巴掉在地上。
  荒古瑞兽还有吃货特性?这究竟是麒麟还是饕餮?
  麒麟都这么能吃,饕餮又会是什么样?
  幻大抛开私怨,总要为老友解释一二,“尊者,麒麟平时不是这样,千真万确!”
  睡了这么久,一直没吃东西,逮住机会自然要大吃特吃。
  现今不必荒古,灵地稀少,如洞天福地一般,滋养千余灵草仙植,更是少之又少。
  麒麟入内,堪比蝗虫过境,撸起袖子开吃,结果自然不必说。
  “大肚汉?”
  李攸撑头,深深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
  这般大出血,若不讨回来,未免太吃亏。
  高投入,高风险,必须高回报。
  松开手,脸颊上的图腾慢慢浮现,笑容愈发-明-艳。
  幻大不敢再说,倒退两步。绿松和鲸王都没出声,噬魂藤更是紧紧缠绕树干,叶片卷起,动也不动。
  只有麒麟抱着一捆灵草,满脸陶醉,仍在大嚼。
  总而言之,再腹黑的吃货,美食当前,智商也会无限减退。
  巫界
  站在光幕前,巫帝久久无语。
  沉吟片刻,眉间微蹙。
  他该动身寻找灵地秘境,或是闭关修行,尽早飞升。
  比起三界,仙界的灵宝应该更多。
  ☆、第九十六章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此乃至理名言,万古不变。
  绿洲中,麒麟吃饱喝足,挺着圆鼓鼓的肚子,仰躺在地上回味。万年以来,这是吃得最满意的一餐。
  此处灵气充裕,远超之前所想。休息片刻,还可再吃一顿。
  李攸已然打好腹稿,看着麒麟,嘿嘿冷笑。
  算算被吃掉的仙植灵草,足够这头黑肚子麒麟为他打工五百年。
  想赖账?
  没关系,先把吃下去的灵草仙植还回来。要整棵,不要碎末。折抵法宝也不行。
  还不回来?
  那就只能认命,乖乖任他驱使,给他打工。
  绿松鲸王站在李攸身后,为麒麟抹一把同情泪。转念一想,能跟随尊者修行,也是他的造化。再者言,啃秃了三分之一的绿洲,得了天大好处,不付出点代价,可能吗?
  泪水擦掉,绿松鲸王表示,这家伙的确不值得同情。
  看到麒麟哭丧着脸,抹着眼泪签下卖契,凤凰一族大感快意,更对李尊者死心塌地。这辈子跟定尊者,打-架-斗-殴,上天入地,历凡成仙,绝不更改!
  幻兽表情变了几变。
  虽沉睡万年,老友的性子却愈发狡诈。
  苦笑?
  欠债-卖-身?
  仙-植没有,只能--肉--偿?
  迫不得已?
  幻大摇摇头,嗤之以鼻。
  若将麒麟内心真正的想法说出来,苦笑的还不知道是谁。
  察觉幻兽以灵力窥探,麒麟并不在意,只扭过头,目光凌厉如刀,狠狠刺在幻大身上。
  是你一场噩梦,惊醒了老子!
  也是你请老子来的!
  休要多嘴。否则别怪老子-喷-火-无-情,烧你个斑秃!
  在强大的威吓下,幻兽退缩了,屈服了。
  作为一头荒古凶兽,作为一头引发荒古大战的凶兽,作为一头引发荒古大战,使得荒古凶兽大能少去大半,成功为仙界减员的凶兽,这么没胆子,实在很掉面子。但比起失去半条命,或是被麒麟烧成永久性斑秃,面子值几斤几两?
  只要在荒古走过一遭的凶兽,甚至如凤凰一般的灵兽、瑞兽,见到麒麟都会退避三舍,遑论被后者威胁。
  形势比人强。
  换到这里,变成威胁比兽强。
  幻大垂下头,躲开李攸和鲸王的目光。
  老友虽有诸般心思,总归不会对尊者不利。
  荒古血脉,身负上古传承,绝对是可遇不可求。别说与之定下古印,纵是为其坐兽,他日-随其飞升,登入仙界,在老祖和同族面前也是身价倍增。
  三界有宗门国别,仙界亦然。
  用李尊者的话来讲,神仙也有江湖。
  要想不被老资格压服,必须有强大的靠山。
  幻大对李攸有信心,再加上巫帝,不说在仙界-称-王-称-霸,像螃蟹一样横着走,也能占据一定地位,盘踞一座山头,令芸芸众生仰望。
  届时,身为李攸坐兽,飞临高空,俯瞰一众仙人仙兽,又将是何等风光?
  想到这里,幻大险些留下口水。
  举起蹄子擦擦,四周看看,又开始盘算。
  畅想虽好,无奈竞争上岗的人头数量太多。
  两头山鹿可以略过。虽是鹿王,本领实在有限,只能在人界抬头喘气,到了仙界,十足十的小虾米,不足为虑。
  白马……漂亮是漂亮,能划开虚空也算难得,没有荒古血脉,同样缺少必须的竞争力。
  自家的混血后代大可不计。敢和老祖抢饭碗,蹄子踹他丫的!
  凤凰?纯属一群傻鸟!想都不必想。
  玄龟?驮山运宝还成,升格为坐兽,相貌太对不起观众。
  仙界也要看脸。坐兽更要看身段,看外形。
  玄龟这长相,必定首先排除。
  鲸王倒是样样符合。然其只有灵体,尚未修得-肉-身,也可暂时不做考虑。
  余下只有麒麟。
  掰着蹄子算算,列出条件两相对比,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有力的竞争对手,谁胜谁负,难打包票。而且,麒麟的名声比自己好!
  “悔不当初啊!”
  幻大有些后悔。
  不是后悔寻找麒麟,而是后悔这么早叫醒他。
  等敲定自己的工作岗位,再用幻境入梦,岂不是更好?
  或许他该庆幸,白虎已陨落万年。不然的话,他和麒麟都要靠边站。
  想想看,骑老虎!
  纵然是人皇转世,也有现世记忆。
  白虎是瑞兽,又是战兽,武力值一流,皮毛顺滑,威武霸气,打架卖萌皆是手到擒来。
  三头古兽并排站,李攸会挑哪个,不言自明。
  幻大擦把冷汗,暂时按下寻找白虎藏宝窟的念头。至少要等他和麒麟分出胜负主次。若白虎尚有神魂存世,又恰好在藏宝窟内,被尊者找到,事情就会向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
  能帮自己重得肉身,白虎自然也可。
  假如尊者一时兴起,让白虎重新现世……打不打得过两论,外表的竞争力太过可怕,幻大没信心尝试,更没五成把握胜出。
  他漂亮,麒麟也漂亮,白虎更漂亮!
  同李攸相伴时日不久,对后者的审美却掌握八分。
  幻大百分百肯定,一旦白虎活过来,他和麒麟都只能找个犄角旮旯画圈圈。
  凤凰?
  在传承和血脉面前,那群傻鸟没一点竞争力,除非能得回荒古传承,浴火重生。
  深思之后,幻大打定主意,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绝不再主动提起白虎的藏宝窟。同时,必须和麒麟通个气,想必他也不乐意多出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抢夺还没捧稳的饭碗。
  李攸不知幻大所想,与麒麟结下古印,心情大好。
  实在没想到,麒麟不只立下心誓,更愿意以血为盟,与他结印!
  拂开长袖,手腕上已烙下三枚图腾,一黑一银一青。
  花纹层叠,环环相套。
  本该互不相容,各自为-政,如今却是三者并存,互为依托,共同牵引石玉周围的灵气,一遍遍冲刷灵脉,运行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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