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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瓜保熟吗

  从正阳门出城,西边是宛平县,东边是大兴县。
  沐朝夕带着陆大人给他安排的二十骑兵和一辆囚车往东边疾驰而去。
  这两个县是大明都城的“城中村”,都属于北京南边的外城,外头也有巍峨的城墙,妥妥的京城人氏,但地域歧视的内城百姓都瞧不起这两个县城,说大兴宛平不算是天子脚下。
  挺多算是天子的脚皮。
  大兴县,五里屯,窦家村。
  大兴和宛平这两处城中村叫做窦家村的有好几个,这些窦家村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没有一个人姓窦。
  为什么?
  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大明建国时,都城在应天府南京,第三任皇帝永乐大帝把都城迁到了北京,建设一个都城需要大量工匠,永乐帝一纸诏令,将几万户工匠召集到了北京,内城房价太贵,这些工匠在地价便宜的大兴宛平落地生根,什么姓氏都有,“都”者,“窦”也,干脆取名窦家村。
  五里屯的窦家村在大兴县最偏远的东北角,这里散落着几个小湖泊,远离京城喧嚣,清风徐来,一副田园风光。
  沐朝夕问一个锄禾日当午的老农,问白府何在。
  老农遥指不远处肉眼可见的一堵高高的围墙,“就是那里了,窦家村最大的宅院,听说里头就像皇宫,好好的一块耕地围起来盖房子,真是糟践了。”
  听这老农民的语气,好像嫌犯白术在村里里风评不佳。
  沐朝夕等人朝着白府包抄而去,到了大门口,却看见一根婴儿手臂粗的大铁链子缠绕着门环,中间是一把锁。
  白术不在家。
  沐朝夕下马,走到门口,发现铁链子上均匀的蒙着灰尘,京城已经半个月没下雨了,从灰尘来看,这个白府最近都没有人出入。
  沐朝夕蹙眉,“你们十个,去后门看看。”
  十人小队很快拍马回来,也是摇头,“上锁了,从锁上的灰尘来看,应该最近无人进出。”
  却是扑了个空。
  正值中午,一路顶着烈日跑来,热得快炸了,连马匹都打蔫,众人又饿又渴,失望都写在脸上。
  沐朝夕第一次为沐大人办案,不想这就样错失大好的立功机会,瞅着前方有颗大树,树荫下摆着两筐西瓜,说道:“我请各位吃瓜,先歇一歇,然后去问问附近村民,看是否有人知道嫌犯行踪。”
  听说有瓜吃,众人不禁口舌生津。
  一张渔网做的吊床挂在粗壮的树枝上,乡下地方,路人少,生意不好,卖瓜的小老板正躺在吊床上睡觉,一张水缸那么大的碧绿荷叶覆盖了面部和上半身,睡得正香。
  从下半身的马面裙裙摆来看,是个女老板。
  沐朝夕轻咳一声,“你这瓜保熟吗?”
  一连问了三遍,女老板才醒过来,取下荷叶,蓦地见二十个骑兵对两筐西瓜虎视眈眈,一时怔住了。
  她好像还没彻底从梦中醒过来,眯缝着眼睛,伸长脖子,脑袋离沐朝夕只有一拳的距离,看到这一群人一模一样的制式圆领袍,好像被吓到似的,连连后退。
  女老板看起来是个十七八岁的村姑,一身布衣,一应首饰皆无,梳着道髻,用一根筷子当簪子。
  如此寒酸的打扮,长得却是不俗,就像刚刚剥出来的莲蓬,水嫩白透。
  “你这瓜保甜吗?”沐朝夕再问。
  村姑连忙说道:“各位军爷,不甜不要钱,随便挑。”
  沐朝夕用手敲瓜,问西瓜熟了没,挑出一个回响声音最大的,环顾四周,“你的秤呢?多少钱一斤?”
  村姑眼珠儿一转,“我们乡下地方,西瓜论个卖的,大的五文钱,小的三文钱。”
  沐朝夕挑出九个大西瓜,“把西瓜切开,我们就在这里吃。”
  “这位军爷。”村姑有些为难的挠了挠头,“我没有带西瓜刀——我们乡下地方,没那么多讲究,吃瓜用拳头、或者在石头上磕,掰成几块啃就是了。”
  手下骑兵们早已饥渴难耐,抽出佩刀,“头儿,我们自己来。”
  一刀下去,汁水横流,个个都是沙瓤甜瓜。众人啃得兴起,连马匹闻到甜味,都伸长脖子和主人抢食。
  “头儿,我们的马也饿了。”
  出来一趟,人没抓找,还赔上瓜钱。
  沐朝夕年轻,要面子,手伸进钱袋子抠了抠,拿最后半吊钱,“一共五十文,包下你所有的瓜如何?”
  村姑点头:“行。”
  这两筐瓜起码能卖八十文,乡下地方,三十文是个不小的数字,村姑居然当成零头抹掉了。
  沐朝夕仔细一看,村姑长得挺好看,可惜眼神有些空洞迷茫。
  果然不太聪明的样子!
  原来是个傻村姑。
  沐朝夕心中一叹,把钱袋里剩余十几文全都倒出来,连同半吊钱都一起递给村姑,“都给你。”
  村姑的手伸出一半,停住了,随手拿起吊床上的荷叶接过这些钱。
  沐朝夕注意到村姑的小动作,仔细一瞧,此女虽穿着寒微,但是一身布衣干干净净,一双素手,若润玉雕琢而成,指甲平着指腹修建整齐,容易藏污纳垢的指甲缝里一丝污垢也无。
  看来是个有洁癖的傻村姑。
  众人将西瓜一抢而空,人和马都吃得尽兴,树荫下一片呼噜噜的吃瓜声。
  期间村姑一直坐在吊床上,仰着头,眼神空洞的看着树叶。
  傻姑娘不会说谎。
  沐朝夕乘机指着前方的白府,“你在这里卖瓜,最近可见这栋宅子的主人?或者有什么人出入?”
  “军爷说的是白府啊。”村姑摇头,“好像一个月都没有见过有人出入了,这栋宅院的主人是个女人,听说是宫里头出来的女官,去年刚搬过来。”
  “平日清高自傲,村里人红白喜事给她送请帖,她人不去、连礼都不随,瞧不起我们乡下人,我们村的人都不理她。”
  难怪锄草的老农提起白府也是一副鄙夷的表情,原来白术在窦家村是人憎狗嫌之辈。
  沐朝夕继续套话,问道:“你有没有听说那个女官去了那里?”
  村姑想了想,“那个女官是在蝉开始叫的时候走的,再也没村民见过她。这个人神神秘秘的,不爱搭理人,我们也不理她,谁知道她去了那里。”
  线索又断了。
  沐朝夕很失望,众人已经吃完瓜,正要上马回城复命,这时一人一骑狂奔而来,肩头背着一个包袱。
  一个彪形大汉翻身下马,他好像已经热昏头了,从头到脚汗水湿透,脸上还有几处伤,不顾村姑疯狂使眼色,说道:“白司药,我闯进贼窝,打了一架,把包袱找回来了,大门钥匙,银子,还有……”
  彪形大汉从包袱里翻检出一样亮晶晶的东西,递给村姑,“你的眼镜,现在能够看清楚了吧。”
  这是一幅玳瑁镜框眼镜。
  村姑戴上眼镜,霎时气质都为之一变,空洞迷茫的眼神瞬间消失,闪耀透明的镜片折射出来的目光锐利如刀。
  “锦衣卫办案。”沐朝夕拿出拘捕令,“白司药,请跟我们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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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白术出场了,近视眼,从不戴眼镜就六亲不认的症状来看,应该是400度左右的近视。明朝《南都繁华图》里就有戴眼镜的路人,刚开始是从西洋纯进口的玻璃镜片,后来大明的工匠们用透明水晶磨制出山寨版本的,也能用哈,就是不如玻璃的轻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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