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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这就是武者的世界,凡人建造的房子,用的材料,虽然听起来珍贵,可是比起武者用的天材地宝,那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易云那两件武器,一件天苍弓,一件千军刀,随便拿出来一件来,都比这一座大宅子值钱得多!
  一时间,连氏部族族人都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对周围的一切又是感到新奇,又是感到兴奋。
  他们很想去摸摸、看看,可是又怕弄坏了。
  “好大,好漂亮啊!”
  看着眼前的情景,周小可欢乐的不得了,看到清澈的水池,她忍不住挽起裤腿,脱掉鞋子,在池水里戏水,一双小脚丫明晃晃的,让人炫目。
  她去追花园里的蝴蝶,逗弄水潭中的锦鲤,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其他连氏部族的小孩子,看到周小可这样,都十分的羡慕,易云这次带着随从迁徙,带的小孩子很多,因为小孩子最是无辜。
  他们的心思相对单纯,培养他们长大,容易对庄子生出感情。其实忠心什么的,易云倒是不在意,只要他们别有害人之心就好了。
  在来中原的路上,这些孩子们就被各自的父母嘱咐了,来到易云的宅子里,小男孩要做小厮,小女孩便是易云的丫鬟,要明白规矩,不能像部族里面那么随性。
  按照太阿神国的规矩,他们进入国士封地,获得的户籍是“投靠主人”,除了跟易云有姐弟关系的姜小柔外,其他人都是奴籍,包括周小可也是如此。
  所以现在,他们都很拘谨,不敢像周小可那样尽情的玩耍。
  不过,易云精挑细选了这些人,却不会将他们当成奴仆了。
  当初离开云荒的时候,易云对每一个带走的人,都做了人品考证,那些人品有问题的,巧取豪夺的,欺负弱小的,易云都留他们在大荒,给了一点肉食任其自生自灭了。
  这么做,为的就是避免一些心思不轨的人混进来。
  有些人心思本质就是坏的,他们不会因为你将他们带出大荒就感恩,易云在的时候,他们当然会夹着尾巴做人,但是一旦易云走了,那就不好说了。
  易云加入锦龙卫,日后注定要训练、打仗,连续几年不在家都很正常。
  如果放一些心思不轨的恶人在家里的话,那么他们出卖自己,蚕食庄子的利益,搞各种破坏都很正常,甚至他们还可能对周小可和姜小柔做出什么事情来,那简直是易云不敢想象的后果。
  所以最后易云走出大荒,只从连氏部族带走了不到一百人。
  易云道:“以后,你们就将这庄子当成跟连氏部族一样的地方就好,这里就是我们的新村子,不过是漂亮一点的村子罢了,随便玩吧,不用拘束。”
  易云随便说道,那些孩子听了还有些害怕,易云笑了笑,挑了几个他还算熟悉的孩子,让他们带着孩子们去玩了。
  一开始大家都缩手缩脚,慢慢的才放开来,玩得十分兴起。
  他们在回廊里相互追逐,在假山里捉迷藏,在水池里戏水……
  那撩起的一片片水花,就像阳光下的珍珠……
  对大荒的孩子们来说,这豪宅的一切东西都是新鲜的,让他们兴奋无比,爱不释手。
  看着孩子们天真的笑容,还有大人们满足的微笑,易云也是很欣慰,能给这些善良淳朴的人们带来幸福,真的很好。
  “以后,这庄子就叫柔云山庄吧!”
  易云这样说道,姜小柔愣了一下,转头看向易云。
  迎着西落的阳光,姜小柔的脸上泛起一丝醉人的红晕,“柔云山庄……挺好听的……”
  她当然知道,这柔云山庄,是分别取了她和易云名字里一个字组成的。
  柔云山庄,有云有山,云柔山青,别有一番意境,给人以无限遐想。
  ……
  这片庄园,除了宅子本身之外,后面还有数千亩的良田,这些良田上不但种庄稼,还能种桑麻,种茶叶。
  良田旁边,有大河流过,引水灌入鱼塘,既可以灌溉,又可以养鱼。
  不远处还有兽栏、马厩,可以喂养主人的坐骑,也可以养家畜家禽。
  毫不夸张的说,这一处庄园,只要库存一些盐和铁,那么跟外界完全切断了联系也能按部就班的维持下去,衣食住行都能自给自足。
  易云让姜小柔主持着,把千亩田地分下去,按人口分,差不多一人十多亩,一百人,也大概是易云封地养活的最优比例了。
  这些易云带来的连氏部族族人,从此以后就算是易云的佃户了。
  原本易云要抽几成他们的收成,不过易云将来不会局限于这里,也不会去追求这些凡人赖以生存的粮食,于是他干脆一点也不抽,所有的粮产,都归这些佃户自己支配。
  为此,连氏部族族人都对易云感恩戴德,这样的主人,去哪里找?
  以前在连氏部族,他们的劳动收获,有大半要上缴,每月只从连氏部族总部那里,领到极少的粮食。
  而那时候,耕地还是属于部族全体所有的,可是现在柔云山庄的耕地,都完全是易云一个人的,易云免租给他们耕种,为他们提供衣食住所,这样的主人,为之肝脑涂地他们也心甘情愿了。
  当耕地分下来的时候,连氏部族的族人都无法形容他们的心情了。
  在大荒他们哪里见过这样宽阔,这样肥沃的良田,一些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当即喜悦得泪流满面,跪下来亲吻土地。对农民而言,田地就是命,他们对田地有着一般人无法理解的深厚感情,有地种,有粮吃,那就是上天最大的恩赐。
  作为易云的姐姐,姜小柔就是宅子的女主人。
  偌大一个庄园,上百号人,谁养鱼谁种田都要规划,账房也要弄清楚,家规制度也要完善。
  这可都是繁琐的工作,易云要修炼,没空做,于是责任都落在了姜小柔身上。
  姜小柔有着跟她年龄完全不相符的聪慧,易云只是在城里请了一个做过管家的人教了姜小柔几天时间,姜小柔便将庄园里的一切打点得井井有条。
  这让易云由衷的庆幸,自己来到这个异世,能有一个这样的姐姐,关心他,照顾他,为他分担一切。
  易云把家安顿好了之后,他便回到了天都城,进入锦龙卫大营。
  易云是神国军人,自然不能呆在宅子里,他要继续自己的军旅生涯……
  第一百五十六章 神荒军营
  大清早,公鸡刚刚叫过不久,锦龙卫的新兵们,就全部来到校场上集合了!
  易云自然也得住在军营里,作为国士,易云的宿舍是单间,条件也非常好。
  闫猛龙站在校场中央,审视着新兵营的战士。
  “今天,是你们成为军人的第一天!从今天起,你们将接受一年到六年不等的超强训练!”
  太阿神国的锦龙卫,到退役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紫血后期以上的修为,还有很多人,要超越紫血。
  紫血后期的战士,能有一百五十岁以上的寿命,壮年期能到八九十岁。
  所以锦龙卫服役的时间很长,拿出前五六年来训练,也算不得什么。
  “你们,将会被分为三个批次,进行特训!”
  “这三个批次分别是:第三批次——天都军营,入选者留在天都城特训!完成训练之后,你们便是太阿神国的普通士兵,若有功勋,可以升为精英,甚至功勋卓约,封为国士也不无可能!一切,就看你们自己把握!”
  “第二批次——中州军营,入选者进入中州特训!中州,是太阿神国的第一大州,也是皇城所在的州,由神皇陛下亲自掌控。能进入中州特训,是莫大的荣耀!但凡在中州特训的,训练完成之后,便是锦龙卫精英,若有功勋,便册封国士!”
  “至于第三批次——神荒军营!由军部选拔,选出来有资格的人,自愿决定去不去,这第三批次,训练地点在神荒!神荒危机四伏,是一片绝杀之地!在神荒训练,要时刻有死亡的觉悟!”
  “神荒军营,也称死亡军营、或称死亡龙门!在这里训练,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十五,致残率高达百分之五,加起来就是百分之二十!在这里训练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但是一不小心,却会万劫不复!”
  “但如果能完成训练,那将会成为神国的精英军人,甚至成为人族未来的雄主!神荒军营,是太阿神国的龙门,跳过去,前途辉煌,摔下来,粉身碎骨!”
  闫猛龙说话的时候,目光已经飘移到了易云和宋子俊的身上,整个天都城只有易云和宋子俊有资格进入神荒军营,至于去不去,就由他们自己决定了。
  神荒……
  易云喃喃自语着,他这些日子,也知道一些太阿神国的情况。
  神荒,并不属于太阿神国。
  事实上,神荒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它纵横不知道有多深,它的面积,比偌大无比的太阿神国,还要大十倍不止!
  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无尽!
  神荒深处,潜伏着真正的洪荒巨兽、太古遗种,那些神兽,实力相当于人族的圣贤,甚至传说中的大帝!
  神荒无边,太阿神国与神荒接壤,也只探索了神荒的小片区域而已。
  对于神荒,有太多的不可控因素,太阿神国在神荒设立军营,其危险性可想而知。
  所以说神荒军营是死亡龙门,其实并不夸张。
  “解散!易云、宋子俊留下!”
  闫猛龙说话很简短,三大军营,呈金字塔式的分布,他最关注的,便是金字塔最顶尖的神荒军营!
  “易云!子俊!你们大概也猜到我留你们做什么了吧。”闫猛龙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两腿稍稍分开,大马金刀的站在石台上,俯视易云和宋子俊。
  易云和宋子俊点头。
  “神荒军营,自愿选择!选择不去的话,你们也可以入中州军营,中州军营的死亡率不超过百分之二,以你们的实力,在中州军营是绝对拔尖的,定然平平安安的完成试炼,不会有事,日后也能封个不错的职位,慢慢的升男爵,做千户,再娶几房老婆,安安稳稳的做你们的老爷,你们想吗?”
  闫猛龙一句反问,易云和宋子俊同时道:“不想!”
  平平安安的在锦龙卫中服役几十年,之后退役、娶妻、生子,过富足的乡绅生活,百余年之后老死,除了几根白骨什么都没有留下,无论易云,还是宋子俊,都不想要这样的人生!
  人活着,总要有梦想,有追求!
  林心瞳已经有如此实力,却依旧追求续上她的天生绝脉,易云,自然也是如此。
  “很好!”闫猛龙点头赞赏,“如果你们选择神荒军营的话,我要告诉你们,神荒军营中,精英无数。”
  “神荒军营可不光只是锦龙卫一家的,我之前说的三种军营中,前两种都是锦龙卫自己组织的,可是最后的神荒军营,是太阿神国组织的。神荒军营的成员,锦龙卫只占了大概一成多而已。”
  “除锦龙卫之外,还有青鸾卫、四大军团、皇家亲卫军、大家族子弟和部分皇室成员!”
  “这些军队、家族中的精英,都会进入神荒军营!”
  “进了那里,你们会看到什么是天才,变态,三岁就药物洗体,八岁炼体圆满,又或者,有宗族的特殊血脉,天生就带有让人嫉妒的能力,甚至……还有被誉为少年圣贤的天才级人物!”
  “神荒军营,百分之二十的伤残率,可不是闹着玩的,在这里陨落的,都是顶级天才,很多死去的天才,他们的天赋都要超过你们!”
  听了闫猛龙的话,宋子俊深吸一口气,握紧双拳,他明白,神荒军营的人,谁也不比他差,甚至其中绝大多数人,都要比他强!
  整个天都城,就选了两个人,他和易云,宋子俊自认自己比不过易云,那么他在所有入选人中,多半算是偏下等的!
  实力越弱,就越危险,百分之二十的死残率,说不定就落在他的身上!
  闫猛龙又道:“你们去神荒,就代表了锦龙卫,更是代表了锦龙卫天都分部!不要给锦龙卫丢脸,也不要给天都分部丢脸,但是最重要的,我想跟你们说的是……记得平平安安的回来,命最重要!”
  闫猛龙没有再确认两人是不是后悔他们的决定,因为他在两人的目光中,已经看到了答案。
  神荒军营,是一场挑战,也是一个机遇!
  习武一途,是与天争命,想成大事者,就必须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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