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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节

  完了,真的不能直视简枢密使了,一瞧的忍不住想象出他穿女装的样子,然后一阵恶寒。
  简枢密使看了看裹得跟一头熊一样的姜砚之,试探着说道,“天寒地冻的,寿王请进屋喝一盏热茶。”
  就这么一瞬间,他已经在脑海中把整个家族的人都盘算过了,包括远方的七大姑和八大姨,没有任何人家中死了人,或者是牵扯进了杀人案里的,那么三大王来干啥?
  姜砚之端起茶盏,喝了一口,从怀中拿出一张纸来,笑道,“我前些日子,得了两份曲子,只有细微的差别,都说是魏晋遗风,可只有一曲是真的。”
  “我听人说,府上的简三郎,号称神耳,写的曲子,乃是当世一绝,若问这些古曲古谱,简府存得最多。年关将至,我想拿这曲子去编舞,博我祖母一笑。但又怕弄了个假的,贻笑大方,还请简三郎帮我辨上一辨。”
  “小王冒昧登门,若能得简三郎相助,委实感激不尽……”
  简枢密使松了一口气,太好了,没有死人。
  简三郎一愣,站起来行了礼,“若是三年之前,寿王有要求,那下官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但是三年之前,简宁已经对天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写一曲。过往以往,不愿意再提。我年少之时不懂事,做了许多出格的事情,惹得父母伤心落泪,实属不孝,因此……”
  姜砚之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简三郎是不是瞧我不过是一个无权无势的亲王,便如此敷衍于我。我自是知道,你发誓封笔,再也不写曲子了。”
  “但我今日,并非要你写曲子,只需要你替我听上一听,哪一首才是真正的古曲。这靡靡之音,本大王怎么着也不会拿去给祖母听。曲子有高有低,并非所有的音律管弦之事,都是出格之事。”
  “本大王冒着风雪而来,这事儿于你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听不出来,本大王绝对不会泄露半句,更加不会责备于你。只要你试着分辨一下,这也不行?未免太不给人脸面!”
  姜砚之的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饶是简枢密使,也觉得再拒绝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关键是,万一今日拒绝了,他日日登门,直到府上死人为止,那可如何是好?
  注意到了简枢密使的眼色,简夫人立马笑着打圆场道,“什么神耳不神耳的,都是小孩子的玩笑话罢了。我家三儿多年不碰丝竹之事,若是分辨不出,还请三大王见谅。”
  姜砚之一听,脸色这才好了几分,“多谢简夫人,多谢简三郎。小王之事,大人昨日也瞧见了。祖母为我操心良多,都病倒在榻了,我想要好好的尽孝,这才着急了几分,还望不要见怪。”
  他说着,拍了拍手,不一会儿,便有婢女抱了琴笛而来,吹奏起来。
  婢女一边吹,姜砚之便一边看着屋子里众人的脸色。
  最先有反应的,乃是简夫人,她动了动嘴唇,想要说什么,却被姜砚之摇头给制止了。
  再便是简枢密使,然后还有简夫人身后的一个梳着妇人髻的女子,她的眼睛红红的,时不时的拿帕子捂着嘴。
  两曲十分接近,不过只有分毫之差。
  曲子终了,姜砚之期盼的看向了简三郎,“三郎可能分辨?”
  简三郎摇了摇头,“曲子都是好曲子,不愧是出自魏晋名家之手,不过三郎驽钝,分不出哪首是真,哪首是假,还请三大王见谅。”
  姜砚之看着他,玩味的笑出了声,“哦,是吗?”
  站在简夫人身后的少妇,焦急的出了声,“官人,你糊涂了吗?这曲子哪里是出自魏晋名家之手,明明是你十岁那年,写来给母亲贺寿的。你惯来喜欢写那等婉转情爱之词,唯有这一曲,合了母亲心意,用的是魏晋豪爽之风……”
  简三郎瞳孔猛的一缩,往后退了几步,“我忘记了。”
  姜砚之笑了笑,又坐了下来,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哎呀,你忘记了啊!”
  简枢密使皱了皱眉头,古怪的看了简三郎一眼,又看向了姜砚之,“寿王这是何意?故意上门戏弄小儿?”
  姜砚之看了站在一旁看着简夫人发呆的男鬼简宁,叹了口气,“简夫人,你难道不觉得奇怪么?向来视乐曲为性命的儿子,突然之间,就封笔了,不光如此,他连自己写过的曲子都不记得了。”
  “原本最不喜欢科举的人,一转眼就中了进士。他喜欢吃什么,平日里有什么习惯,喜欢什么样的小娘子,别的人不知道,当阿娘的,是最清楚不过了。”
  “你仔细回想一下,站在你面前的简宁,真的是你的儿子吗?”
  简夫人抿了抿嘴,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却是不说话。
  “简宁,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可敢回答。你是十三岁,还是十五岁,还是十六岁,有了第一个通房?就是那个后来被你阿娘赶出府去了的那个……”
  简三郎喃喃不语。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我骗你的。三年之前,你根本就没有通房。”
  “我再问你,你小时候,从树上掉下来摔断了胳膊,当时除了胳膊摔断,还摔碎了一块玉。那块玉,上头雕刻的是观音,还是弥勒佛?”
  简三郎还是回答不上来。
  “不,我骗你的。你当时根本就没有摔碎任何玉。”
  “这些你都忘记了。那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拔马尾巴毛,却被马踹断了肋骨。后来马尾巴毛做成的琴,是叫听兰琴,还是叫西窗琴?”
  简三郎顿了顿,“我没有听兰琴,也没有西窗琴。”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这一次没有骗你,你的确是用了那马尾巴毛做了琴,名叫西窗琴,后来因为要送给你的表妹,所以改名叫了西莹琴。”
  第五百一十三章 父子同歌
  简三郎往后退了好几步,方才站稳,他咬了咬嘴唇,“三大王拿我年幼之事来问我,意欲何为?莫非你要说,我不是简宁不成?说我是那会画皮的妖怪,画了一张同简宁一样的脸么?”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别拿你贫乏的脑袋,来幻想本大王。你也不拿照妖镜照照自己,会画皮的妖精,做什么要画成你这么一副刻板模样?”
  “他是羡慕你摇头晃脑的背诗不辛苦,还是觉得你不苟言笑皱纹少?”
  “事到如今,简夫人,你还认为站在你眼前的人,是简宁么?”
  简夫人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我有感觉的,我有感觉的,三年之前,他一回来,我便感觉到了,他与往日不同了。”
  “以前的宁儿顽劣,却最为细心。他知道我喜欢吃素芳斋的点心,喜欢蒸笼最靠边的几个,口感与其他的是不同的;后来的宁儿,样样孝顺,买的也都是素芳斋的点心,味儿却是不同了……”
  “还有我宁儿,最喜欢同我玩传音令。我们不说话,我抚琴,他吹笛,便能互通意思。后来的宁儿,却听不懂我的琴音了。你还记得吗?那一次,我在湖心亭抚琴,瞧见你来,抚了一些杂乱之音。”
  “你上来便问我,母亲,你是不是病了……我当心心如刀割。我是在说,宁儿啊,湖中风大,给阿娘带衣衫来……”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她算是明白,简宁那缺心眼的性子,是像谁了!
  绝对是像他的亲娘啊!
  有谁会冷得要死,不嚷嚷着让人去拿衣服,非要不说话抚琴啊!也太难为人了吧!
  若是她阿娘,一定扯开嗓子喊道,“惟秀,给老娘把披风拿来!”
  “可是,可是你看看这张脸,你看看这张脸,分明就是我的宁儿啊!他怎么就不是我的宁儿了呢?”
  “在北疆附近,有一个涿县,县令的儿子,名叫杜晖。”
  简三郎一听到杜晖这个名字,整个人都发凉了。
  ”杜晖年少有为,奈何父亲被人诬陷入狱,仕途无望。他在寻死之时,被简宁救下。也是奇了,两人竟然一模一样的,好似一母双生。“
  说到这里,简夫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顿时嚎啕大哭起来,“我的宁儿呢?我的宁儿在哪里?”
  姜砚之叹了口气,从闵惟秀手中接过了那个小木盒子,慎重的交到了简夫人的怀中。
  简夫人颤抖着手,趴在那木盒子上嚎啕大哭起来。
  简三郎咬了咬嘴唇,他的声音有些发干,“母亲,这不过都是三大王的一面之词,他没有任何证据。”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如果杜晖还活着,敢去敲登闻鼓的话,我会重审他父亲的旧案。你知道的,我执掌大理寺,有旧案重查的权力。”
  简三郎眼眶一红,“我是杜晖,不是简宁。是我杀了他,我用砒霜毒死了他,然后把他扔到了悬崖底下。是我对不起他。还请三大王,一定一定要洗刷我父亲的冤屈,他是无辜的,他是被冤枉的。我以为我替代了简宁,做了官,就能够翻案了。”
  “可是根本就不行,我性子古板,又怕太出格被人发现。被分到了崇文馆,压根儿接触不到刑律之事。没有大理寺官员调卷宗,根本不可能重审旧案。三大王,我求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简枢密使一个耳光,狠狠的打在他的脸上。
  重重的啪的一声,让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
  简枢密使的声音有些发颤,“简宁再不好,那也是我的儿子呀!你要为父亲伸冤,为何不求简宁帮忙,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同他说,他一定会回来求我的。”
  杜晖捂住了脸,“爹,不,伯父……我那时候走投无路了,宛若惊弓之鸟,实在是不信任何人,等我取代了简宁,我才知道,他那日同我说的话,都是认真的……我也悔啊,我只能加倍的对母亲好,对父亲好,对莹莹好,可是我……”
  “我对不起简宁,对不起……”
  简枢密使擦了擦眼睛,再也不看杜晖。
  他越过了他去,走到了姜砚之面前,轻声说道,“宁儿已经死了,三大王是如何得知这些事情的呢?老夫早就听闻,三大王能见鬼神。可是我宁儿,我宁儿他……”
  “三大王,可有什么办法,让我见一见宁儿?”他说着,往姜砚之的身后看去,东看看西看看,一直看到一棵红梅树,这才定住了。
  “三大王,我宁儿可是在红梅树下。他虽然是个小子,却像是投错了胎似的,最喜欢华美的衣服,喜欢那些哼哼唧唧的小曲儿,喜欢花红柳绿。”
  “我一直都在懊悔,是不是我逼得太紧了,才把我的宁儿,逼成了他不喜欢的模样。”
  听到这里,闵惟秀的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怀孕真的不好,老是想哭……
  再看梅花树下站着简宁,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她从怀中,掏出了一瓶牛眼泪,递给了姜砚之。
  兴许是那头小青驴太丑,又喜欢撅着屁股唱歌,把母牛都气哭了,昨儿个他们倒是接了好大一瓶牛眼泪。
  简家人相聚了好一会儿,姜砚之才提醒道,“简枢密使,简宁的时间怕是不多了。”
  他的心愿已了,没有什么理由,再在人间徘徊,是时候去转世投胎了。
  就这一会儿功夫,他的身影已经越来越淡,淡到快要消失了。
  简宁一愣,看了看自己的手,他擦了擦眼泪,笑道,“阿爹阿娘,宁儿再给你唱最后一曲吧。”
  他说着,往后退了几步,远远的站在了梅花树下,开始唱了起来。
  唱的正是他名动京城的那一曲鹊桥仙。
  唱着唱着,突然之间,响起了三声破铜锣嗓子,闵惟秀扭头看过去,只见简家的三个国字脸男人,学着简宁摆着姿势,一字一句的唱起了鹊桥仙。
  他们虽然唱得荒腔走板的,难听得要命,但却唱得很熟,一句词儿也没有错,显然平日里在经常偷偷的私下练习。
  简宁听着,笑了笑,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鹊桥仙。
  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
  一直上了马车,闵惟秀还忍不住在吸鼻子。
  姜砚之递给她一条帕子,又手忙脚乱的给她倒了一盏茶,安喜不在,人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绝对不是我在哭,一定是福星在哭。我闵惟秀可是天塌下来了,眼睛都不带眨的人。怎么会哭呢!”
  姜砚之无奈的眨了眨眼睛,“没错,不是你在哭,我家福星是个好哭鬼!”
  闵惟秀喝了热茶,好受了几分,“简宁若是没有遇到杜晖,如今肯定还是唱着小曲儿,一直都不去考进士的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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