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黑褐色的石头,古代歌德时候的建筑风格让人感觉非常沧桑。
max大叔早就派人过来,当我们好像长征一般耗费九牛二虎的力气走到城堡的大木门钱,我听见它吱呀一声打开了,一排穿着管家制服的服务者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的脚下则是巨大的红色长地毯。
这里似乎曾经尘封在时间中,但是,max的人马让已经褪色的金碧辉煌重新焕发了生命!
古希腊神殿一般的内厅,暗红色的地毯,黑色的天花板和墙壁,上面用水晶布置出整个银河系,大理石柱子的边缘一律包着黄金的边。
我问max大叔,“这里,是勋先生的产业吗?”
“是的,少夫人。”
max大叔同我上楼,帮我打开了卧室的大门,omg,我似乎见到了叶卡捷琳娜二世女皇的冬宫!
有人会把如此海量,并且价值连城的艺术品、油画当做随意的装饰品一般摆放在卧室中吗?就这样如此简单的伴着大师们的旷世杰作入睡,会不会在睡梦中成为神仙而羽化飞升?
我,“为什么勋先生会购置这样的庄园,这完全就像是一个封存在历史尘埃中的博物馆。”
这里虽然最近被整理与彻底打扫过,但是卧室这里,还遗留着之前有人住过的痕迹。这里的卧室与书房是接通的,大床的旁边是9排顶天立地的深栗子色原木书柜,上面摆满了书,而书柜前面则是一个巨大的书桌,上面的各种图书铺陈的错综复杂,几乎可以把书桌淹没一般。这里看似完全没有规则,但是,仔细看一下,各种书的排序却拥有暗含的order,这些书全部按照一个人读书的习惯,还有他对事务的偏重而整理的。
我,“勋先生在这里住过?!这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以为,他买下这个庄园只是为了闲置这个作用的。”
max大叔平静的告诉我,“这里是少爷13岁得到普林斯顿学位的时候,勋老先生对他的祝贺与馈赠。这里曾经属于sinclair家族。”
我,“共济会13豪族之一?”
max大叔,“是的。”
我,“大叔,你在这里住过吗?”
max大叔,“少爷在这里住过很久,我也是在他刚得到这里的时候,从瑞士搬到美国,照顾他的生活,所以,我也在这里住过很久。”
我,“哦。”
max大叔,“从某种意义上,少爷把这里称之为家。”
我,“哦,他拥有很多家。”
max大叔,“不,少夫人,您需要分清楚,房产与家的区别。对于少爷来说,这里是家,还有,有您居住的地方,也是家。”
我走到书桌前面,那里有一个盒子。
似乎,是有人特意留在这里的,并且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打开它。
我打开它,里面是一支鲜艳的红玫瑰,花枝上绑着黑色的蕾丝绳,上面还吊着一个铂金做的小牌子,刻着’stantine’,盒子上的花纹是勋氏家族的徽章。
把玫瑰拿出,下面是印鉴,一个黄铜筑成的印,图案上还有火漆的痕迹。
下面是一张纸。
纸上有这枚印鉴的图形,上面是勋氏的家徽,下面是一个名字。
英文花体字:——alice hsun。
max大叔解释,勋氏家族遵循了古老世家的传统,一些极重要信笺与文件他们还是偏重于古老的方式进行签署,于是,每一代执掌勋氏的当家人都会拥有这样一枚黄铜印鉴,同时,家族主人的妻子也会拥有一个相似的印鉴。
平时可以不用使用它,但是特殊场合一定要加火漆盖上这枚印章,这样才显得隆重、威严、与不可一世。
我同时也看到了勋世奉的那枚黄铜印鉴。
这与我的类似,或者说,我的同他的类似,均是勋氏的族徽与名字,唯一不同的是,他这枚黄铜印鉴写着的是中文的名字,用的是大篆:——勋世奉。
还有。
一枚印鉴就是一个人,一个勋家的主人。
如果这个人死去,那么这枚只属于ta的黄铜印鉴就会被蒙上黑纱,用铁锤与钎子砸破它表面的花纹,放入棺木中,与那位死者同时入葬,同时也标识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勋世奉的祖父勋晚颐就曾经拥有这样一枚印鉴,现在也已经毁掉表面的图案随着他葬入了勋氏的私人墓地。
曾经的勋晚颐,现在已经被外界正式称为勋世奉家族。
我看着两枚黄铜印鉴,忽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max大叔,为什么勋先生就可以把中文名字雕刻上,而我的这一枚就必须写英文名字?”
max大叔刻板的回答,“少夫人,如果,我是说,如果,在这枚印鉴上刻上一个’勋艾彩凤’的名字,您会喜欢吗?”
呃……
不说别的,只要一提到艾彩凤这个名字,我就开始不寒而栗。
我,“为什么不是勋艾莉丝呢?”
max大叔,“……?”
午餐是max大叔请的厨师为我们准备的,主菜是龙虾,汤汁很鲜嫩,奶油很香浓,摆盘很赏心悦目。
午餐过后,我们去休息,下午4点,我吃完max大叔烤制的胡桃派与红茶作为下午茶,就开始独自一个人在庄园里面的探秘。
顶层还有一个屋子,里面是玩偶陈列室。
你见过温莎堡安妮王后陈列室的玩偶吗?
这里同安妮王后陈列室一样,不,甚至比那里更好。
我眼前的玩偶每一个都那么栩栩如生,如诗歌般精致美丽。
似乎一首歌,一个目光,一个吻,一句咒语都可以令它们转动宝石镶嵌的眼睛,发出轻轻的叹息,或者,落下珍珠般的泪。
它们没有生命。
在时间流逝之外,它们的美丽是凝结的——如同黄金宝石制作的珠花,没有生命,没有芳香,没有盛开,没有衰败,没有死亡。
因为从来没有生命,所以就不会有残败。
它们完美无瑕。
任何人,只要有生命,就绝对不可能精致完美的如同那些被陈列的玩偶。
第165章
——“这座庄园已经空置很久了,如果你同意,举办婚礼之后,我们就回到这里居住吧。”
晚上,我躺在床上,拿着样式很古老的电话筒同勋世奉聊天。
冬天的纽约与上海的时差是13个小时,现在我这里已经午夜12点了,上海是次日的下午1点。
勋先生只有这么一会儿时间,马上就要有另外会议,这一次,他似乎格外的繁忙。
“最近……你好像很忙,……”我想了一下,说,“很忙很忙。”
勋世奉,“婚礼举行完毕之后,我需要蜜月假期,这段时间必须把所有的事情尽可能多的处理好。”
我,“你这么忙,……其实,我们可以不用刻意度蜜月。”
max大叔告诉我,勋先生曾经说过,有我的地方就是家。
可是,他不知道,与他在一起就好,除去一些我们的婚姻进行磨合的日子,剩下的岁月就是蜜月。
勋世奉的声音很轻,但是带着温和的笑意,“已经安排好了。”
我,“哦。”
他,“困了吗?”
我,“嗯,不是很困。今天我被max大叔抓到,被迫做了很多的事情。他说,这个庄园开春要种花,但是种什么花需要女主人决定,我的品位又不够高,让我控制这么大的一个庄园,我看着就头疼,唔,然后,我决定就住两种好了,红玫瑰与白色蔷薇。”
勋世奉,“嗯。”
我,“还有,mary已经开始写请柬了,她专门为客人的名单开了一个数据库,里面的数据十分不friendly。所有人,几乎是康斯坦丁的朋友,哦,也许还有敌人,总之,所有人,似乎都可以接到邀请卡。”
他,“嗯,他们对婚礼,确切的说,他们对你很好奇。”
我,“那我应该穿的好像咱们顶楼那个房间里收藏的名贵宝石娃娃一样,穿着华丽,站在ball room正中央,让大家观赏吗?”
勋世奉,“不需要。我不会让那些人靠近你周围。”
我,“啊?那你为什么还给他们发请柬?”
勋世奉,“他们为了拿到请柬付出了很多诚意,看在诚意,当然,更是看在上帝的份上,他们还是值得拿到一张请柬的。”
我,“呃……”
好吧。
勋先生如此奸诈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好像也无力再暗自吐槽了,谁让我嫁给他这样一位华尔街的顶级银行家呢?
这样的男人,哦,这样人,也许此生与厚道、委曲求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还有忍辱负重完全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隔着电话听筒,我能听见他那边helena已经提醒他,会议的时间到了,很多人在等。
我赶紧说了晚安,想要挂掉电话。
勋世奉却对我说,“卧室使用的是古老的供暖设备,是壁炉,你不会烧,让max帮你看一下,晚上火不要熄,但是也要注意,不然有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
壁炉?
我看了一眼大床对面那个石头堆砌的壁炉,里面的木柴正在被烈焰熊熊燃烧。
之前的壁炉都是max大叔他们帮忙搞定,今天,我实在觉得大家忙了一天都恨累了,就不用麻烦max大叔他们,自己生的火,目前看来,我控制壁炉的能力还不错。
我能告诉勋先生,当年我没有同勋暮生一起搬到那个昂贵又现代化的宿舍之前,居住的就是需要自己烧壁炉的房间吗?并且,在去三一学院读书之前,我在英国读女校,那个时候,我们的宿舍也是使用壁炉的。
我一直认为越古老的设备对灾难的抵御能力越强悍。
如果大雪封冻,停水停电,只要家中有木柴,人就能活下去。可以用木柴取暖,烧雪为水,做饭,煮面,反而是越是现代化的城市,对灾难的抵御力越差。
我含糊了一下,“哦,知道了,你开会吧。”
“好。”
通话结束。
我躺在大床上,壁炉中的温度缓缓上升。
我入睡之后体温过低,很长一会儿,小腿之下完全是冰冷的,我蜷缩了起来,这个时候,才发现,有勋先生的夜晚才是完美的夜晚。
至少他的体温比我高,当我好像澳大利亚的考拉熊一样挂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就会成为一只完美的热水袋,呃,还是拥有一张倾国倾城脸的多功能热水袋,除了可以单纯的温暖身体之外,还可以暖床……呃。
这一夜睡的还算踏实,一睁眼,已经是早上7点半。
一晚上,壁炉烧的很好,屋子暖暖的,我从大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走进浴室,拧开了黄铜铸的水龙头,暴雨一般的热水从花洒中猛烈喷出,一下子把我砸醒了,马上精神百倍,似乎可以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重新投入这场号称康斯坦丁世纪婚礼的令人想要自杀的繁重的准备工作当中去。
下楼吃吃早饭,max大叔衣冠楚楚的站在餐桌旁边,我看见餐桌上放着一个胖肚子水晶瓶,里面是一捧火红色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