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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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多久就过年了,姜水生丧偶以后,每年都会带着姜穗去她大伯家一起过年。
  姜雪逮着姜穗,把她一张小脸仔仔细细瞅了一遍:“怎么回事呢你这脸,小时候长那么乖,现在这么多伤不会毁容了吧?我都快忘了你长啥样了,现在还经常摔呢?”
  姜穗点点头。
  姜雪说:“小笨蛋,你就不知道护着脸吗?”
  姜穗大眼睛笑盈盈的,语气又软又慢:“我知道,可是反应不过来。”
  姜雪忧愁地叹口气,突然八卦兮兮地问:“你们班有没有男生,嗯……特别爱招惹你?“
  小学初中么,男孩表达喜欢就是别别扭扭地招惹欺负。
  姜穗看着姜雪的八卦脸,差点笑出声。她姐姐什么都好,却独独长了个恋爱脑。
  姜穗摇摇头。
  姜雪遗憾极了:“要是你还长小时候那样儿就好了,保准全班都爱你。”
  “……”谢谢,可以但没有必要。
  姜雪捧着脸,忧愁地道:“你消失的美貌,怎么就没降临在我身上呢?”
  姜穗被她的语气逗得咯咯直笑。
  姜水生年还没过完就无奈带着姜穗回去了一趟,他囤积的药材发了芽,实在让人头疼。
  过来收货的开了一辆老旧的货车。
  一包包尼龙口袋的货物往车上扔。
  姜穗有心帮忙,可是她小奶猫的一样的力气实在没有用武之地。只能给爸爸和收货的梁军叔叔倒热水。
  最大的那一袋两个男人怎么也没法扔上车,两个人都大汗淋漓。
  那时候驰厌刚好挑着一担蜂窝煤过去。
  少年穿着单薄的秋装,脚步却分外稳健。他舅舅赵松石两次都挑不完的蜂窝煤,他一次就可以挑回家。
  收货的梁军眼睛一亮:“黑衣服的小伙子,过来搭把手。”
  姜水生愣了愣,姜穗也愣了愣。
  在大院儿里,驰厌是一个存在感很不强的人。他总在忙碌,年轻的躯体永远在为生活奔波,也几乎没有时间和大院里的人交谈。
  梁军不认识他,看他身量高力气大,自然而言就喊他搭把手。
  驰厌放下担子,也不多话,过来帮忙。
  梁军说:“我喊123,起!就一起扔。”
  门梁后,姜穗穿着桃红色的冬装,目光不经意就落在了驰厌手上。
  他那双手并不好看,冻得通红,还生了冻疮,皲裂的手背带着浅浅的血痕。生活的痕迹在少年手上刻了一刀又一刀。
  然而即便过了年,他也不过才十四岁而已。
  尼龙口袋被扔上车,姜穗揪心地看着,生怕他手上伤口迸裂开。
  好在他足够坚强,只微微平复了下呼吸。
  梁军笑着拍拍他的肩:“小伙子不错,有劲儿哈哈哈哈,怎么穿这么薄,别感冒了。”
  驰厌说:“嗯。”
  他也不多看,回去挑着蜂窝煤走了。
  姜水生说:“麻烦你了驰厌。”
  驰厌远远点了点头,雪地里落了一个个深深蜿蜒的脚印。
  晚上风雪依然肆虐着,姜穗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想起了少年那双手,其实这几个月来,她都尽量不和姓驰厌驰一铭有接触,路过驰厌修车的地方,往往目不斜视走过去。
  然而此刻驰厌这双被寒冷侵蚀的双手,却过早有了后未来的影子。
  她不知道驰厌遭遇过什么,后来人人都说驰厌先生的双手不太灵活。未来人人崇敬他,这一年却没人爱护他。
  哪怕是小恶魔驰一铭,至少都是冬天装扮。
  姜穗睡不着,干脆开了灯,把自己存钱罐翻了出来。
  叮铃铃的一个个硬币,还有今年才放进去的零花钱,零零散散落了一堆。
  姜穗平时不花钱,她毕竟不是同龄小朋友,不吃零食也不买玩具,如今已经攒了这么多钱了。
  她掰着手指算了算这一年的物价,开开心心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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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声响起,新年到了。
  姜穗偷偷买了一双羊毛分指手套,她软乎乎的小手戴进去,又大又暖和。
  崭新的手套似乎驱散了风雨,让人的心情都晴朗起来。
  姜穗不舍地看了它好几眼,才狠了狠心把它弄脏,又磨了磨。
  羊毛手套变得灰扑扑的,毛线也被磨损了些许。
  她注意到驰厌早上就出门了,现在还没回来。姜穗从窗户往外看,太阳完全出来的时候,驰厌也回来了。
  少年左手拿了绳子和一个破旧的竹编簸箕,右手拎着一个密不透风的袋子。
  姜穗赶紧走出去:“驰厌哥哥!”
  驰厌回头。
  他依然一身秋装,筒靴踩在雪地里,又几分冷清的味道。
  姜穗磕磕绊绊走到他面前。
  驰厌皱着眉,小姑娘走个路都让人看得触目惊心。然而一双水亮的眼睛,似乎缀上了春天般生动的色彩。真漂亮又水灵的桃花儿眼,可惜小姑娘青青紫紫脸让人看得揪心。
  她奶声奶气问:“你要回家了吗?”
  “嗯。”驰厌没应付过这种生物,在他生命里最多见到的,就是邓玉莲和赵楠这样的。
  然而面前的小姑娘矮矮的,睫毛长得像两只蝶。她擦了擦落在睫毛上的雪花,笨拙极了。
  驰厌觉得神奇,一个人睫毛纤长可爱到竟然能落上雪花。
  她拿出一对灰色的手套:“这个爸爸让我送给你,是他的旧手套,希望你不要介意。”
  她语气糯糯,表情却认真极了。
  满脸写着,我爸爸让我干的。
  这个意思也完好地传达给了驰厌,他接过来:“替我谢谢他。”
  小姑娘也不笑,严肃地点头。搞得像秘密任务交接似的。
  驰厌看她一眼,从右手拎着的袋子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她:“拿去玩。”
  小姑娘下意识接住了,姜穗两辈子都没逮过鸟。
  手上一只被捆住了爪子和翅膀的、生无可恋强行挣扎的小雀鸟儿。
  她瞪大眼睛,白嫩嫩的手指捏住细绳,惊讶又无措问:“它它它……在动,我怎么办?”
  驰厌别过头。
  真是……
  真他妈……让人心软到浑身不自在。
  “捉不住就丢了。”
  第11章 我们年少
  然而这只小雀鸟到底是没丢掉,姜穗小心把它捉回家,姜水生还在院子里清理药材上的泥巴。
  “爸爸,鸟儿怎么养?”
  她小心翼翼捧着它,姜水生一看失笑:“下着雪呢,你哪里来的鸟?”
  姜穗想起曾经学过的课本《少年闰土》——“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她估计驰厌就是这样捉到鸟儿的。
  她说:“驰厌哥哥给的。”
  姜水生看了看:“这是野生斑鸠,养也能养,如果是麻雀就养不活。”
  姜穗隐约知道,麻雀性子烈,不是一种能关在笼中的雀鸟。
  姜水生问:“斑鸠养着也麻烦,要不炖汤喝吧?大冬天的,炖个汤也懒得养了。”
  姜穗哭笑不得,她连忙把鸟儿拿回来:“我养。”
  姜水生摸摸她脑袋:“那杂货屋里放了个鸽子笼,你给关进去。”
  姜穗兴冲冲就找笼子去了。
  她倒不是爱心泛滥,只不过如姜水生所说,斑鸠冬天可以拿来炖汤喝。驰厌总不是嫌着无聊去雪地捉鸟玩,这是他口粮,他自己都没舍得吃,她怎么好意思吃?
  这只斑鸠瘦巴巴的,姜穗摸摸它脑袋。
  把你养胖一点,再送回去吧。真没办法,驰厌先生现在活得还不如你自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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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厌快走到家门口,脚步顿了顿,看了眼自己手中的手套。
  羊毛手套一看就很暖和,然而这样的好东西,对于自己来说却没什么作用。他这双手不是养尊处优的手,总有活给他干,戴着这样金贵的手套不方便就算了,还容易弄脏弄坏。
  屋里驰一铭还在写字,这种分指手套给学生写作业再合适不过了。
  然而他第一次有些犹豫。
  许久,他拉开拉链,把手套放进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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