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如今,最该的还是学习,可整天学习工农兵,背语录,这个学,还有什么读法。
  要不是老头子说,让几个孙子把初中毕业证拿到,以后做什么也方便点,钱奶奶肯定会让他们全部回家种地。
  毕竟如今学校里,老师不像老师,学生不像学生,学生都敢聚众批/斗老师了,老师还会给学生磕头道歉认错。
  都说天地君亲师,几千年来,老师一直和父母处在同样的位置,如今却教学生斗老师,这到底是个什么道理?
  再这样下去,岂不是以后,子也能斗父?
  没有人伦,没有孝顺,那这世道还能好吗?
  钱奶奶非常担忧,她完全没想到,她如今的担忧,早在很多地方成为了现实。
  她之所以不知道,不过是宏扬公社是个小地方,还没波及到而已。
  如今的世道,真的对农民很不友好,他们做的是最苦的活,收入也是最少的,所以当官的当兵的当工人的,才会被羡慕,因为他们工作体面又轻松,工资还高,这种好的谁不想。
  只是,如今人口大量过剩,工厂的人永远是充足的,城里人都有许多没工作的,得要等着接父母的班,农村人就更别想了。
  所以钱奶奶才会看重钱建兵说的当兵的机会,她的十个孙子,如今只有最小的双胞胎还在读初中,其他已经全部毕业了。
  可全部毕业了也没用,因为工厂不招农村人,他们只能回农村,而农村好一点的职位,也全部有人,最后他们只能成为农民。
  唯一一个当老师的钱红洪,如今因为有的老师被打成臭老九,钱建军怕他受到牵连也喊他回来种地了。
  农民的日子是真的不好过,钱奶奶发了疯的想让孙子们有个好工作,过好日子。
  因此只要有一丝希望,她都不想放弃。
  老娘和侄子包括侄女都一同死死的看着自己,钱建兵感到有一丝压力,有点沉重。
  见他们都这么关心,钱建兵也不说废话了,点点头道,“嗯,我们部队最近有来咱们县招兵的,凭我的关系,应该能有两个名额。”
  因为夏国人多,所以当兵可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必须身体好,素质好,品德过关,家庭成分还要好。
  可以说,一个县几十万的人口,一次基本就招几十个,可想而知,钱建兵说的两个名额,有多抢手了。
  “当然,即使有名额,也必须达到招兵的所有标准,不然一切免谈。”
  钱建兵后面说的,钱奶奶认同的点点头,“没错,当兵虽然好,但可是要保家卫国的,要是去些弱鸡,那还怎么保卫国家?”
  不过,钱奶奶又骄傲的说,“别的不说,咱们家的孩子,身体绝对好,其他方面你老娘我是怎么教的你,就是怎么教的他们,这些你放心,绝对不会有问题。”
  钱建兵闻言笑了,“我当然相信娘的本事,不过,这些不重要,咱们再说说其他的吧!”
  反正招人的军人还没到县里,不着急。
  钱建兵不急,钱奶奶也不急了,反正她儿子靠谱,从没说过没把握的事。
  同时,她又把脖子伸向钱建兵行李包方向,好奇的问,“还有什么?”
  钱建兵很快就拿出了另一件绿色的军大衣,不过这件一看就是冬天的,脖子处有厚厚的毛领,一看就觉得暖和。
  他也说:“娘你冬天不是很冷嘛!这是我特意为你换的。”
  钱奶奶把军大衣拿手里,顿时感觉皮肤接触军大衣的地方暖洋洋的,甚至很快就起了薄薄的汗。
  钱奶奶连说三声“好好好”,可见真的很喜欢。
  可事实上,钱建兵知道,他娘更喜欢的还是首饰,他记得,小时候她娘有一个镀银的手镯,她非常珍惜,一年都舍不得戴一次。
  那时候,钱建兵最希望的,就是长大之后,挣钱帮她娘买一堆首饰,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
  只是,钱建兵没想到的是,如今他是有能力力,可现在追求简朴作风,金的银的也变成了破四/旧,没人敢戴。
  即使有门路买,钱建兵也怕买了之后,他娘忍不住戴,被人看见之后,为自己招灾。
  钱建兵谨慎惯了,不想让他娘有一丝一毫的危险,最后他只能换成了最安全的军大衣。
  不过看娘的样子依旧很开心,钱建军总算没那么失落了。
  拿了钱奶奶的,钱建兵又拿了钱爷爷的礼物,是一瓶茅台酒,还有一件冬天的军大衣。
  衣服钱奶奶觉得没问题,可酒就不成了。
  她嗔怪的说,“你不知道你爸就是个酒痴吗?还敢买酒给他,不怕他一天喝到晚,身体喝出问题吗?”
  对这个问题,钱建兵毫不担忧,他把酒放在桌子上,同时头也不回的说,“怕啥,不是还有你在嘛!”
  他爹再厉害,也逃不过他娘的五指山。
  钱奶奶走向钱建兵,把酒拿到手里才说道:“你得看看是什么,换成酒的话,你爹就是绞尽脑汁也要偷喝,必须藏好了。”
  “那随便吧!”钱建兵无奈的摊手,心想,老爹,不是我为你争取,而是咱们家,娘才是最大的,别怪我。
  分了两个老人的,钱建兵又对钱宝珠招招手说:“宝珠,过来。”
  有礼物了,钱宝珠一蹦一跳,笑的像个小太阳似的奔向钱建兵。
  可爱的小姑娘往往是最招人喜欢的,钱建兵忍不住会心一笑,然后掏出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以及一包糖果。
  “宝珠,小叔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托人帮你买了一双皮鞋,还有一包羊奶糖,你自己留着慢慢吃。”
  小皮鞋,讲真钱宝珠真不期待,没办法,穿的太多了,没了新鲜感了。
  但这可是小叔的心意,要不是疼自己,他才不会千里迢迢带这么一双鞋过来。
  因此钱宝珠装成了非常惊喜的样子,乐滋滋看着她小叔,夸到,“好漂亮,我好喜欢,小叔你真是太好了,我喜欢你。”
  见钱宝珠用湿漉/漉,晶莹剔透的眸子看着自己,加上钱宝珠长的好,穿的又干净又好看,像个小仙女似的,钱建兵内心一软。
  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娘给他写信的时候,也是三句不离钱宝珠。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真是太招人喜欢了。
  脸上露出宠溺的笑容,钱建兵伸手摸了摸钱宝珠头上的小啾啾,“喜欢是吧!那小叔以后年年给你买,让你年年穿上新鞋子。”
  旁边的钱红财:好嫉妒。
  钱红财嫉妒的眼都红了,爷爷奶奶的衣服,宝珠的皮鞋,他都想要,为什么小叔还没提到他。
  不过,俗话说留到最后的才是最好的,加上人人都有,他肯定也不会少的,小叔不会漏了他的。
  钱红财颇为期待,但为了礼物,还是老实的等着。
  而钱宝珠,听到她小叔的话,倒是连忙摇头,“不要了,小叔,我在县城里看过,一双皮鞋要十二块,太贵了。”
  “宝珠真懂事,”钱建兵摸了一把钱宝珠的小脸蛋,大气的说,“不过一双鞋而已,你可是咱们家唯一的姑娘,不给你买给谁买。”
  钱宝珠:……emmmm
  可是小叔我真不想你多花钱啊!现在你大方,以后结婚了可怎么整。
  不过,钱宝珠的心里话,她连半句都不敢提。
  因为她小叔,今年已经正式踏进了三十岁,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龄老剩男了。
  以前他远在天边,奶奶就是在信里催催婚,小叔装不知道,她就没办法了。
  可现在可是在家里,奶奶没记起来还好,要是被钱宝珠提醒了,那么钱宝珠敢肯定,明天她奶奶就能弄一堆姑娘上门和她小叔相亲。
  凭她奶奶认识的人,只要小叔看不上,她绝对你一天给他安排二十四个,让他没有一个小时的空闲时间,直到挑中为止。
  钱宝珠自己曾经也有被催婚的经历,只要她回老家,总会有一堆亲戚朋友轮番上阵告诉她该结婚。
  明明她当时才二十多岁,还是青春逼人的美少女,却被逼着嫁人,哪种滋味,简直让人烦不胜烦。
  因为遭殃过,钱宝珠到如今想起都会心有戚戚然,因此她就不坑她小叔了。
  至于皮鞋的事,钱宝珠决定,交给爸妈吧!他们会为自己解决的。
  钱宝珠现在更关心的,是小叔给她的羊奶糖。
  她愁他们公社的羊奶浪费了,居然把养奶糖忘记了,真是笨。
  钱宝珠迫不及待的撕开包装,发现里面的羊奶包装很好看,用白色画着水墨简笔画的糖纸抱着,形状长长的,却又不会太长,刚好够一口。
  钱宝珠剥开羊奶糖,就可以看到洁白如玉的糖果里夹杂着花生碎,配合起来意外顺眼。
  再放进嘴里嚼了嚼,发现羊奶糖很好的保留了羊奶的清香,却又把膻味去除,加上浓香的花生,味道又好又有嚼劲。
  特别是嚼着花生的时候,只觉得嘎嘣脆,在口腔里像烟花似的绽放。
  味道实在太好了,钱宝珠吃完,又忍不住伸手拿一颗吃,她感觉这种奶糖的味道,和大白兔奶糖也差不多了,可为什么只有大白兔奶糖出名?
  觉得好吃,钱宝珠又递给她奶,“奶,好吃,你也吃一点。”
  一大包,很是不少了,钱奶奶就说,“那我也尝一颗试试。”
  钱宝珠又递到了钱建兵面前,他却摇摇头。
  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吃奶糖这种女孩子家家吃的东西,太不像话了。
  不过,然后,钱宝珠又看向钱红财,问他,“红财哥,你要吃不。”
  “要,要,”钱红财小鸡啄米似的的点头,糖对他来说可是最好的零嘴,就是他大了,也想吃。
  钱建兵不太瞧得起钱红财嘴馋的样子,不过,此刻他终于想起来,还没拿钱红财他们的礼物出来。
  虽然家里是女孩重要,但若是只给钱宝珠一个人带礼物,其他几个哥哥心里肯定会不舒服。
  不过,男娃娃的礼物要想和钱宝珠比,那是不可能的。
  钱建兵直接从行李包里,提了一串军用水壶出来,但这些水壶有的颜色已经变淡了,两侧的帆布也灰突突的,细看还有一些粗毛。
  这明显是旧的,怪不得小叔能一次拿这么多出来。
  果然,钱建兵就看着钱红财说,“红财,小叔手里没什么钱,因为宝珠是咱们家唯一的姑娘,就对她好一点,至于你们,我这里有战友用过的旧水壶,全部都是好的,就是看着旧了点,你要是不嫌弃,就挑一个。”
  “我当然不嫌弃。”钱红财直接在钱宝珠他们面前表演了原地跳跃,脸上眉飞色舞的,可见他有多高兴了。
  钱红财当然高兴,他原本还以为没他什么事了,心里失望极了,没想到峰回路转,突然有了一个军用水壶。
  若是有人告诉你,今天只能吃半碗饭,结果到吃饭的时候,却突然说能准许你吃三碗。
  这就是惊喜,一个馒头要是加上惊喜,那简直比得到一个肉包子还让人高兴。
  再说,如今农村,塑料瓶都没一个,平时大家上工,都是用家里的小陶罐,或者小木桶打水,又笨重又不方便。
  这要是换成军用水壶,那岂不是既轻便又好用,要是拿出去,公社的社员绝对会羡慕死。
  至于旧不旧的,钱红财不在乎,如今物资匮乏,一件衣服那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孩子更不用说,基本只有最大的一个能穿新衣服,剩下的,全都是捡大的穿。
  钱红财长这么大,穿过新衣服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的清,这也就让他养成了,东西不管新旧,能用就成的习惯。
  lt;/divgt;
  lt;/divgt;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