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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黄花菜都凉了

  在燕国,即便男女双方皆有意结亲,当媒婆上门时,女方也不能答应得太痛快,因为这样显得掉价。
  故而,常规做法是女方磨磨唧唧好几天,这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
  但,凡事都得有个限度,要是女方一直墨迹,一直不肯给出明确的答复,不免会令男方感到反感,搞不好亲事就此黄掉,即便不黄,男女双方也有可能因此而留下嫌隙。
  是以,沈采萱建议沈采莲家不要拖拖拉拉,假装考虑个一两天,便应下这门亲事。
  沈采莲脸上飞霞,几不可察的点了点头,沉默片刻,她轻声问道:“那个,要是我爷奶他们执意不肯答应,那可怎么办呢?”
  心中有所期盼,就不免患得患失。
  沈采莲很有些担心,家中长辈不看好这门亲事,会拒绝郑忠维的求亲。
  “不肯答应?为什么不肯答应?”沈采萱奇道,“郑大哥要家世有家世,要前程有前程,人品还好,最重要的是,他对你一往情深。这样的女婿人选,可谓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伯祖父他们有什么理由要拒绝他的求亲呢?”
  一往情深……
  这个词又让沈采莲闭气好久。
  隔了好一会儿,沈采莲方才支支吾吾的道出了缘由。
  简而言之,齐大非偶。
  郑忠维无疑是很好的女婿人选,可就是因为他太好了,好到沈寿山等人不敢高攀。
  别的暂且不提,就说嫁妆,现如今沈寿山家的凉粉铺虽说生意不错,但这种小本买卖的进项很有限的,以至于他们家的积蓄少的可怜,根本置办不出一份像样的嫁妆来。
  连像样的嫁妆都拿不出来,沈寿山等人敢把沈采莲嫁入全县首屈一指的郑家么?多半是不敢的。
  要知道,沈寿山等人并非惟利是图之辈,相比起与富贵人家攀亲家,为自家谋好处,他们更希望沈采莲能够幸福。
  考虑到沈采莲嫁入富贵人家之后,或许会因嫁妆简陋而遭到婆家人责难,沈寿山等人便忧心不已,宁愿不与富贵人家结亲,失去一门极好的姻亲,也不愿贸然将沈采莲嫁入富贵人家,受人欺负。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呢?归根结底不就是觉得自家钱少,配不上有钱的郑家么?”沈采萱不以为然道,“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是事。”
  沈采莲:“……”
  饶是性情温婉的沈采莲,也觉得自己心中的小人儿,正在摩拳擦掌,忍不住想要撕一撕沈采萱那张可恶的暴发户嘴脸。
  沈采萱故作惊讶:“嗨呀,你这什么表情?难道你觉得我说的不在理么?”
  沈采莲咬了咬唇,从牙缝里冒出几个字:“在理,但是我家没钱。”
  沈采萱笑嘻嘻道:“谁说没钱的?只要把这个东西弄好了,你就会有钱啦!”
  说着,她指了指桌上的图纸。
  沈采莲一怔,沉吟半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四娘,你是说这个精油做出来之后,可以卖了赚钱?”
  沈采萱笑着点头。
  “可是,这种花花草草做出来的东西,就算能卖钱,也卖不了大价钱吧?”沈采莲眉心微蹙,“因此而赚到的钱,怕是不足以解决咱家的问题呢。”
  方才沈采萱有说过,精油炼制不易——有些花草,用上五六斤,勉强能够萃取出一两小瓶精油来;有些花草,即便用上十几二十斤,都未必能够萃取出一小瓶精油来。
  沈采莲见识有限,在她看来,精油并非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就算再怎么美容养颜,也不可能卖出高价来,顶了天了,一小瓶卖个三五十文钱也就差不多了。
  因着炼制不易,她一天最多也就能炼制出三五瓶来吧,就算运气好,把这三五瓶全部卖出去,一天下来,也就能得个一二百文钱。
  这一二百文钱还不是纯利,还得扣掉各项成本,如此算来,她每天凭借卖花露赚到的钱,应当不会超过一百文钱。
  一天一百文钱,一个月就是三吊钱,一年就是三十六吊钱,相当于三十六两银子。
  在青州,寻常人家的姑娘出嫁,嫁妆普遍在十两银子左右。
  三十六两银子,足够置办一份相当体面的嫁妆了。
  可问题是,对方是郑家啊!
  三十六银子的嫁妆哪里拿得出手,至少得要三百两银子的呀!
  三百两银子,沈采莲得要卖上八九年花露,才能够赚得到手。
  远水解不了近渴,八九年之后,黄花菜都凉了。
  是以,沈采莲并不认为这门精油生意能够解决自家的燃眉之急。
  沈采萱道:“精油这种东西,价格波动很大。倘若是在燕京,碰上识货之人,一小瓶卖出个三五两银子,也是大有可能的。偏偏这儿是温阳,小地方,人们的见识有限,手里的银钱也有限,不大可能花大价钱来购买精油。
  “故而,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单卖精油,而是打算将精油掺进其他东西里面,和其他东西一起卖。”
  说罢,沈采萱就从她那无所不包的衣袋里取出一个小纸包。
  打开纸包,就见里面搁着一个淡黄色的块状物体。
  沈采莲:“?”
  看着像是糕点,可闻着却不像,这又是啥玩意儿?
  沈采莲算是发现了,自己或许是和这个小堂妹八字不合吧,和她在一起,自己就困惑个不停。
  沈采萱也不多做解释,而是让沈采莲赶紧打点水过来。
  尽管满腹疑问,沈采莲还是依照沈采萱的吩咐,出去打了一大盆水。
  沈采萱让沈采莲将盆放桌上,随即指了指搁在桌角的砚台:“阿莲姐,你在砚台上摸一把。”
  沈采莲自幼读书识字,尽管读到十岁上下,就因故没有再往下读,却坚持练字,几乎每天都要练上一段时间。
  今晨沈采莲练了小半个时辰的字,其间不免要用砚台研墨。
  那砚台上的墨汁至今未干,要是摸上一把,可想而知的,必然是一手黑。
  沈采莲又不傻,当然不乐意无故弄脏自己的手,便说道:“四娘,无端端的,摸砚台做什么?手上沾上了墨汁,可不容易洗干净,到那时,满手黑乎乎的,多难看啊!听我的,咱还是玩别的吧,就别玩砚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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