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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一样是麻醉的药,用后可以使人暂时陷入昏迷,感觉不到疼痛。”他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麻醉的药,不过麻醉剂的主要成分都是曼陀罗花、乌头、天南星那几种,只要药材齐全,这个不难配置。
  王子昭想了想,说:“乌太医会用金针刺穴法使伤患局部失去知觉,不知可否?”
  唐越眼睛一亮,是啊,他怎么忘了中医最伟大的针灸术,历史上确实早有记载用针刺麻醉进行手术的案例。
  “局部失去知觉按理是可以,但我个人建议还是全麻的好。”在人体上动刀子,病人很容易受刺激,万一在手术时乱动,很可能导致手术失败。
  “还有呢?”王子昭没有立即做出选择,他知道事情不会如此简单。
  “第二样便是固定骨头用的东西,我叫他接骨板,只是这东西不太好做。”不是不太好做,是这个时代根本做不出不锈钢或者钛合金的接骨板。
  “用何种材料所制?”
  唐越张了张嘴巴,吐出两个王子昭听都没听过的词,“不锈钢和钛合金!”
  “……”
  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瞪了一会儿,看着对方一脸“你在逗我”的表情,唐越先败下阵来,“好吧,我知道很难,我先想想办法。”
  其实也并非一定要用接骨板,只是他以前手术时用习惯了,撇开这些他熟悉的材料,他得先钻研了一下。
  王子昭表情逐渐平淡下来,大概是认定了唐越不靠谱,“生死有命,若是治不好也无妨。”
  “肯定能治好!”唐越瞪着他,他堂堂外科主任,如果连这种小手术都做不好,他不用混了。
  王子昭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被唐越的自信所惑,嘴角勾起一道细微的弧度,“既然如此,就拜托小郎了。”
  “好,三天内我给你答复!”唐越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不过手术前我会让人写一份文书,言明是你自愿的,若是发生什么意外情况,你不许降罪于我。”
  这些特权阶级,不事先讲清楚,事后要咔擦了他都没地方说理去。
  王子昭刚安定下来的心瞬间又被打乱了,不信任感爆棚,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相信这个年纪不大,又满嘴胡言的小郎君。
  可只要有一成希望,他也要试一试。
  “此事三天后再议,你若是拿不出可行的方法,本王子就当你今日是满口胡言。”
  “那会怎么样?”唐越紧张地问。
  对方露出一抹冷笑,“敢在本王子面前胡诌的人,现在不是死了就是哑了。”
  唐越用舌头舔了舔嘴唇,莫名觉得有些疼,“放心,我还没那个胆子。”
  “那就好。”王子昭说完喊了人进来送客。
  唐越走出昭王府的时候还在想这个病例要怎么做,其实骨折的治法很多,只是王子昭的情况特殊,他最好是能中西医结合,否则恐怕没那么容易被这个时代接受。
  一上自家的马车,栎阳侯就开始叹气,“越儿,你这是何必呢?南晋最好的医者都治不好王子昭的腿,你哪来的自信?”
  唐越抬头,冲他笑了笑,“阿父放心吧,没有把握的事我不会做的。”
  他想给王子昭治腿,除了同情这个少年外,也是为了自己的名声。
  他想要继续行医,就必须要有病患愿意给他治,而王子昭地位超然,只要治好他,他就能一夜成名,这样也算崭露头角了。
  没人会相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医生,可如果这个少年医治好别人无法医治的病例就不同了。
  唐越心里年龄快四十岁,自然不愿意从学徒做起,要想别人信服他,肯定要拿出本事来。
  栎阳侯却觉得他太自大了,事关王子昭的身体,怎么能胡乱答应呢?
  不过海口已经夸下去了,覆水难收啊。
  回到家里,栎阳侯立即命人去寻找医书,将所有能找到的医书都送到唐越的屋子里。
  这个时代的书籍是非常珍贵的,有钱也未必能买到,栎阳侯发动自己的人脉,从太医署抄了一部分出来。
  然后栎阳侯府里就出现了一幕独特的景象,他们的小郎君走在前头,后头还跟着一个书童,手里捧着书大声念着。
  “心居胸中,为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主神明,主血脉,心合小肠,生血、荣色……”
  唐越刚开始觉得神烦,走到哪耳边都有只苍蝇在嗡嗡叫,不过习惯了之后也就当他不存在了,偶尔还能从他读的内容里受到启发。
  “其华在面,藏脉、舍神、开窍于舌、在志为喜……”
  这好像是《黄帝内经》啊,唐越琢磨了两句就把思维发散出去了。
  唐越走到哪,那声音便跟到哪,来往的下人看到这一幕都分外好笑,不过这样一来,府里确实热闹了许多。
  后院中,侯夫人赵氏正喝着凉爽的酸梅汤,身边四个侍女捶腿的捶腿,打扇的打扇,好不自在。
  “夫人,小郎真的要给王子昭治病?”赵氏的贴身婆子低声问。
  “侯爷亲口说的,还能有假?”侯夫人脸上带着一抹幸灾乐祸的笑,“萍妪,那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
  “的确,不知是否会连累侯府。”
  “王子昭岂是那种不分是非的人?只是那小子今后怕是无法在邺城立足了。”
  “若是他治好了呢?”
  “荒谬!他一个小儿,还能比得过整个太医署?也就侯爷鬼迷心窍才会相信他。”侯夫人只要一想到这事就心情大好。
  他就知道,乡下长大的小子,终归是上不得台面的,这次定要让他自取其辱!
  等结果一定,她就说服侯爷和老夫人,将这小子送去城郊的庄子上,到时候给他送几个女子,生下几个子嗣,再抱回养就是了。
  第032章 顶级高富帅
  “小郎,有人递上了拜帖!”管家敲开唐越的房门说。
  唐越正埋头用刀子雕刻东西,这是他减压的方法,听到管家的话他放下木雕抬头问:“找我的?”
  管家的表情有些怪,犹豫了一会儿,点头说:“是公子显,人已经到门外了。”
  “公子显?这谁啊?真是找我的?”他认识的人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谁会来找他?
  管家也见他表情不像作假,也有些疑惑,“公子显乃是镇国公第三子,也是唯一的嫡子,外人称赵三郎,您不认识?可是对方说是来找您赴约的。”
  唐越自然还记得赵三郎是谁,“哦,是他啊,那把人请进来吧,直接带到我院子里。”
  “喏。”管家行礼退下,满脑子都是疑问,不明白小郎君何时与赵家三郎扯上关系了。
  这位赵三郎出身不凡,在邺城也颇有名气,说起来他还得喊侯夫人一声表姑。
  侯夫人赵氏出自赵家旁支,两家勉强也能攀得上亲,只是以往两家从未走动,现在赵家嫡子居然因为小郎君亲自上门了。
  管家恭恭敬敬地将人迎进来,把人带到唐越的院子里,然后让人送上茶点。
  赵三郎肆意地打量着唐越住的地方,摇头感慨:“唐小郎,你这院子着实丑的很!哪像人住的?”
  唐越懒得理他那龟毛的审美观,“你今天怎么来了?”
  赵三郎收回目光,凉飕飕地盯着唐越,“你是否忘了些事情?”
  唐越眨了眨眼,想起他曾经说过要给赵三郎支招的,还说了另约时间,结果这两天忙着想问题,都给忘了。
  “哈哈……是我不对,来来来,咱们来好好聊聊。”唐越给他倒了一杯茶,自己面前则摆着白开水。
  不是他不喜欢喝茶,而是这个时代的茶他实在下不了口,里头放了生姜、花椒、陈皮等等东西一起煮,堪比黑暗料理。
  “别拐弯抹角的,今日你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本公子就不走了!”
  “那正好,留在我家吃晚饭,让你尝尝栎阳侯府的厨艺。”
  “嗤……”赵三郎面露不屑,心里想:你一个侯府之家,厨子的水平还能比得过我家的?
  “你喜欢慧珠郡主?是真心的吗?”唐越开门见山地问。
  他紧紧盯着赵三郎,发现他居然脸红了,“自然,打从第一眼见到她,她便是我心目中的洛神。”
  “那你不介意她嫁过人,有个十二岁的儿子?”
  赵三郎瞪了唐越一眼,“嫁过人又如何?她夫君早逝,如今也是待嫁之身。”
  好吧,男未婚女未嫁,确实没什么好纠结的。
  “那她可喜欢你?”唐越点明了最重要的一点。
  在他看来,这段感情中最重要的就是慧珠郡主的想法,只有她想嫁,赵三郎才有机会。
  赵三郎支支吾吾半天也没回答出来,唐越就知道答案了。
  他敲了敲桌子,继续补刀子:“你知道郡主养面首的事情么?”
  赵三郎呼哧呼哧地瞪着他,“你如何知道的?”
  “这你别管,你肯定是知道的吧?”一个天天往郡主府跑的人,又心系于郡主,怎么可能不知道。
  “不过是几个玩物而已!”
  “……”唐越目瞪口呆,真想竖起大拇指,兄弟,你这心胸简直了!比太平洋还宽啊!
  这男人放到现代,绝对是一等一的妇女之友!
  赵三郎被他连着插了几刀,不乐意了,“喂,你的方法呢?本公子来这不是听你胡扯的!”
  唐越淡定地喝了一口水,“你的目的是娶郡主,所以你当务之急是赢得郡主的好感。”
  赵三郎点头,这他当然知道,可问题在于,他如何能赢得郡主的好感?
  “听说郡主当年与她夫君情深意重,这说明她喜欢的是她夫君那一类的男人,你觉得自己和她前夫有相似的地方吗?”
  赵三郎眉头一挑,得意地说:“本公子仪表堂堂,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本公子出身高贵,也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而且本公子对郡主情意深重,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
  总而言之,他赵三郎要相貌有相貌,要出身有出身,要感情有感情,简直是郡主的不二人选啊!
  唐越默默赞了一句:赵三郎算是这个时代的顶级高富帅了,可惜他想娶的人也是顶级白富美,虽然嫁过人,但那风姿足以迷倒性向正常的所有男人。
  “据我所知,郡主的前夫最受赞誉的是他的文采,他虽出身普通,但学富五车,一身清流,我想,这才是郡主最喜欢他的地方。”
  “……”赵三郎想了想,竟无法反驳。
  “所以,你觉得自己的文采如何?比得上他吗?”
  赵三郎不自在地挪动着屁股,底气不足地回答:“本公子三岁开始习文,自然是博古通今,文采一流的!”
  “是……么……?”唐越拖长尾音扫视着他,嘿嘿一笑:“就算没有一流的文采也不要紧,反正你家里的门客肯定不少吧?”
  “这是自然!”
  “那你可以请他们给你多写几首情诗,你一天寄一首给她,一定要能打动人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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