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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章 原来是前辈

  妇人虽已不再年轻,性子却依旧活泼。
  她笑盈盈地将院门拉开:“难得二位不嫌弃我们这茅屋草舍,便请进来歇一晚吧。”
  中年男子的一双眼睛却只顾盯着萧小灰,甚至忘了自己身为主人的待客之道。
  萧小灰还记着萧姵之前说的那些话。
  眼前这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和方才那只肥硕的大黄狗一个样,对自己都不怀好意!
  它把重心放低,一双琉璃色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中年男子,一副随时准备扑上去咬他一口的模样。
  萧姵觉得自己的老脸都快被小白虎给丢光了,赶紧把手放下,喝止道:“小灰不准胡闹!”
  萧小灰直起身子,用爪子挠了挠圆脸。
  桓郁忙对中年男子抱了抱拳:“此乃内子爱宠,一向有些娇惯,若有得罪之处还望大叔多多包涵。”
  中年男子摆摆手:“某是觉得这小东西有意思便多看了几眼,公子言重了。”
  两人还在说话,妇人已经拉着萧姵走进了小院中。
  中年男子抬了抬手:“公子请屋里说话。”
  木屋和小院虽有些简陋,占地却并不小,正房、耳房、厨房一应俱全。
  几人走进正房中,妇人忙着沏了茶:“家中没有好茶叶,二位将就着解解渴。”
  萧桓二人道了谢。
  中年男子道:“梅娘,你去厨房烧几个拿手菜,待会儿我与公子好好喝几杯。”
  妇人笑着应下,又对萧姵道:“奴家和姑娘挺投缘的,要不你来陪我说说话?”
  其实萧姵对这妇人也挺有好感,可陪她去厨房?
  说话当然没有问题,但她的脸皮再厚,也做不出站在旁边看人干活的事情。
  可厨房里的事情,她真的是啥都不会做啊……
  不容她多想,妇人已经挽起了她的胳膊。
  萧小灰很想跟着萧姵走,但一想到守在厨房门口的大黄狗,它蹭到桓郁脚边,乖乖蜷缩成一小团。
  中年男子抿了一口茶:“某姓邬,单名一个鄯字,是这天罗山中的猎户。未知公子贵姓?”
  桓郁道:“在下姓桓,单名一个郁字,邬大叔若是不嫌弃,唤我名字即可。”
  邬鄯笑了笑:“这一带皆为天水郡的桓老郡公所辖,公子既是姓桓,莫非与郡公府沾亲?”
  “不过是姓氏相同罢了,在下乃是京城人氏,此次是陪同内子前来武威郡省亲。”桓郁面不改色地说道。
  邬鄯不便继续追问,再次看向蜷缩在地上的萧小灰。
  “瞧这只小白虎的个头儿,应该还不到一岁,不知公子是如何驯服的,竟能如此乖顺听话。”
  桓郁笑道:“这都是家中仆从之功,因内子着实喜爱,此次省亲也没舍得落下。
  邬大叔本是猎户,难怪一眼就看出了它的年纪。”
  邬鄯道:“邬某在天罗山中吃这碗饭二十多年,见过的野物比人还多,这么点眼力还是有的。”
  桓郁暗暗好笑。
  邬大叔的眼力没有问题,可这一次却真的是看错了。
  若非练老爷子告知,谁会相信这小白虎已经三岁了呢?
  “邬大叔住在此处,想来平日应该经常去起云峰狩猎吧?”
  邬鄯忙摆摆手:“公子有所不知,天罗山绵延一千多里,猎户们时常去狩猎的山峰少说也有几十座,唯有这起云峰是从来不敢去的。”
  “这却是为何?”桓郁挑了挑眉:“起云峰分明就在眼前,邬大叔却宁可去更远的地方狩猎?”
  邬鄯有些神秘地压低声音道:“老辈儿人都说,这起云峰上有神兽。
  就因为这个原因,从来无人敢上去惊扰,甚至连猛兽都不敢靠近半步。
  邬某之所以选择在此处安家,也是这个原因。
  公子,您和夫人今日果真是从起云峰上下来的?”
  桓郁点点头:“正是。”
  “那……”邬鄯咽了咽口水:“您二位可有发现什么异样?”
  “未曾,就是我下山的时候不小心扭了一下脚踝。”
  “难怪方才见公子行动有些不便。”
  邬鄯站起身,从一旁的柜子中取出一个小箱子:“邬某做了二十多年猎户,扭伤擦伤是常有的事儿。
  公子若是信得过,我替您上点药推拿一番,保管您不出五日就能彻底恢复。”
  他的话桓郁并不怀疑。
  猎户最容易受外伤,他们居住的地方往往又比较偏僻,若是自己没有几手绝活,单靠郎中救命根本来不及。
  两人聊了一阵,他大体上也了解了邬鄯的脾性。
  单纯热情的人是最难拒绝的,桓郁索性大大方方脱掉鞋袜,让邬鄯替他治伤。
  厨房中,邬大婶也正和萧姵说话。
  她做事极为干净利索,让萧姵帮忙打水添柴都是怕她尴尬才开的口。
  没过多久,她已经把所有的材料都备齐。
  把野鸡汤炖上,烙了饼擀了面条,这才和萧姵一起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
  “奴家一瞧姑娘的模样,就知道您一定是出身大富大贵之家。”
  萧姵之前就对邬大婶的眼力十分佩服,现下不管她说出什么话,她都不觉得奇怪。
  “我瞧着大婶也不像是一般人。”
  邬大婶把鬓发往耳后拢了拢:“不瞒姑娘,我娘家姓张,本是河东郡人氏。
  虽不敢与姑娘比家世,但娘家也是郡府中数得上名号的大户之家。
  二十多年前,我也是姑娘这般年纪,因着父母兄长疼爱,整日打扮成个男孩子出府游玩。”
  萧姵恍然,难怪邬大婶一眼便识破了她的伪装,原来人家是女扮男装的前辈!
  却听邬大婶叹了口气:“大户人家的姑娘,看起来的确是事事如意,唯有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上,真是半点不如意。
  十四岁那年,父母替我择了一门亲事,对方家世虽不错,那人却是个浪荡子。
  我在外游玩时,与你大叔早已经相识。
  我们彼此倾慕,却碍于他只是一名父母双亡的普通镖师,因此很难达成心愿。
  在父母的逼迫下,我和他只能选择私奔,从此再也没有回过河东郡。”
  萧姵抿抿嘴,对这位邬大婶的胆识是真心佩服。
  但要说认同她的做法,倒也谈不上。
  人心善变,她这么不管不顾地跟着穷小子私奔,万一对方变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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