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从他们交谈的声音沈子夏知道,今年的莲藕长势不错,比去年产量高多了。
  这大窑村除了能像大鹰村那样赚砖瓦厂的钱之外,要数种莲藕最挣钱了。
  大窑村的水田淤泥深,也肥沃,由于过深,不适合种植花生番薯,就连水稻也不方便种,所以最后村大队长那边得了指示,种上了莲藕。
  刚开始大家还不乐意种莲藕,毕竟莲藕不是粮食,不能管饱,这事情还遭到了不少村民反对,生怕年底分下来没几块钱。
  为着这事,大窑村的大队长村支书等人没少去劝解村民,就连村长,也说这事不靠谱。
  不过最后,在大队长强硬要求下,村子试种两年,如果实在不如水稻的话,那就不种了。
  实践得真知,这些水田变成的水塘淤泥够黑够肥沃,第一年种下去,莲藕就长势喜人。
  大队长那边联系上的一家大型工厂正好需要莲藕,就供应上了,平时莲叶还可以做中药煲汤做包裹的外皮,莲子也能吃,好处多多。
  刚开始不乐意的村民,这会尝了甜头,也都纷纷努力种上了莲藕。
  这么多年下来,这大窑村都快变成莲藕村了,不少人不知道大窑村的名字,只知道种好多莲藕的村子。
  而这大窑村的村民,效益高,钱多,家家户户都建上了大瓦房,日子可美了。
  今年莲藕的收成比去年还好了,产量高了,收益好了,大家自然挖的高兴,就算水塘里头很冷,也丝毫不担心。
  沈子夏跟着沈贤国一路往前走,看见的,都是一块块的莲藕水田,有些还没有挖完,但是大多数已经挖完了。
  他们又往着小路走了很远,才算抵达村屋前。
  砖瓦厂那边早已经放假了,所以沈贤国抵达朋友家的时候,对方正在家里头。
  沈贤国喊了声,“大昌。”
  看见沈贤国,对方也有些惊讶,“贤国你怎么来了?”
  看见他身后跟着的两姑娘,对方又笑道:“哟,这是你俩闺女吧,都这么大了,是春子和小秋?”
  沈贤国不善言辞,被询问了,也只是羞赧一笑,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这是春子,这是夏夏,不是小秋。”
  “夏夏?你二闺女?”
  沈贤国点点头,“她比较少出来,你可能不记得。”
  对方一愣,随后惊讶笑道:“是夏夏啊,平时少见她,就看过春子和小秋,谁让你两个闺女都长的那么像,我还以为是小秋来的。”
  其实主要是沈贤国平时出门,都是没有带沈子夏出门的,不是不想带,是她那身子骨受不住,所以身边朋友见的多的,是沈子春和沈子秋。
  沈贤国让两孩子喊人,两人乖巧的喊上一声,“大昌叔”
  大窑村里头是姓何和胡两姓,大昌叔叫何大昌,平时就在边上的砖瓦厂上班,一个月工资不低,和沈贤国认识也是因为两人是同学,不过沈贤国读了几年就没读书了去打工。
  沈贤国人老实,人缘还算好的,早年何大昌家里穷,没钱了,当时找上沈贤国,那时候两人关系还不是和现在那么好,就是一曾经的同学。
  何大昌当时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爸病重,需要钱看病,孩子又刚出生不久,遇上沈贤国问他借钱,也是死马当活马医,并不确定能借来钱。
  沈贤国当时还没结婚,挣钱不少,二话没说,把钱借给他了,还让他不够再找他,为此,回家之后还被张金花大骂了一顿,也被沈栋材抽了几棍子,说他傻。
  后来,何大昌的父亲终究是走了,不过何大昌这人记着沈贤国的好,不单止把钱还上了,还每年都会去给沈贤国送礼。
  只是沈家那龙潭虎穴,去了两次,每次张金花那边都是阴阳怪气的,沈贤国怕朋友受这气,所以每年就自己来探望朋友。
  一般都是过了年之后,沈贤国会带着两个孩子过来走走。所以这会看见沈贤国,何大昌心里也有些惊讶的。
  连忙把人请进去,何大昌喊着媳妇冲茶水,又让几个孩子都出来见人。
  何大昌家的孩子都大了,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也该说婆家结婚的时候,大闺女何兰今年十八,已经说了婆家,明年就要嫁人了,小的闺女和儿子一个十六一个十七,都不小了,和沈子夏这些小豆丁站在一起,只能像大姐姐大哥哥带着他们。
  大人进屋里说事,沈子夏和大姐以及何家姐妹在外头玩。
  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倒是门口两棵桃树已经开始开花了,粉嫩嫩的,特别美。
  粤省气候暖和,到处还萧条一片,粤省还没过年就已经迎来了春天了。
  毕竟大家年纪相差的有些大,虽然沈子夏心理年龄有二十多岁,但是披着孩子的脸,也没法和何家姐妹玩一起。
  加上他们也忙,沈子夏劝着他们去忙,自己出去玩。
  何兰不放心,把她带到隔壁叔叔家,跟十三岁的堂妹玩,这才放心的走了。
  沈子春在这村子有同学,和沈子夏说了声,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找同学玩,沈子夏不想和孩子玩在一块,干脆摇头不去了,说跟何兰堂妹何晓玩。
  不过一群人玩了会跳绳跳格子,沈子夏找了个借口溜走了,何晓担心她一个人找不着路,结果被沈子夏三两句给糊弄过去了。
  等从院子出来,沈子夏大呼一口气。
  她过了玩格子跳绳的年纪了,也可能是因为和他们不熟悉,所以想出去转转看看。
  这大窑村比大鹰村要大的多,人口也比大鹰村多,一眼望去,都是房屋水田。
  对这地方带着好奇,她脚步也变的快了起来。
  四周都是在忙碌的村民,有人挑着藕回去,有人在河边洗淤泥,大家有说有笑,满脸是对生活的向往。
  看着这些人,让沈子夏想到了她以前小时候。
  那时候村子还有很多人,村子不大,但是哪里都是人,她喜欢跟着小伙伴整个村庄跑着转。
  到了傍晚,父母就会喊她吃饭。
  日子一天天的过,每一天都很高兴。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村子的人开始出去务工,渐渐的,人都搬走了,最后整个村子剩下的人寥寥无几。
  她一直没有搬走,是因为想念着村子以前的日子,想念着离开了的父母亲人。
  沈子夏一边走一边看,对周围的景物满是好奇。
  她顺着黄泥小道走走停停,也不知道怎么走着走着,走了很远的路。
  她抬头看向四周,一下子看到了不远处草坪上有不少猩红的小点。
  第77章
  沈子夏看了又看,不大能确定草坪上的东西。
  不过带着好奇,还是凑近了看。
  那地方是一块斜着的草坪,上面绿油油的小草,即便在这已经寒冬腊月,也散发着春的气息。
  沈子夏越走近越好奇,等到靠近些,终于看到在小水沟边上生长着的猩红的小点,居然都是些小小的草莓。
  沈子夏惊讶着,“草莓?”
  这些草莓和后世的草莓不一样,很小,但是叶子是一样的形状,就连花朵也是差不多的。
  沈子夏很喜欢吃草莓,什么牛奶草莓各种白雪草莓,都吃过,像眼前这种草莓,很显然是生长在这里的野草莓?
  她走的地方有点偏远,四周已经没什么人走动,而这半个山坡,杂乱的生长着野草莓,并没有人管理的样子。
  她迟疑着靠近一些,能嗅到草莓散发出来的浓郁香味。
  她想去摘一颗已经开始转色的草莓尝尝,但是又有些犹豫,这里头是不是有人管理的地块。
  于是,就这么站着犹豫了半天,她看四周连个人影都没,地方又那么偏僻,杂草丛生,确定是野生生长的草莓,才敢下手去摘。
  远看到处猩红点点,其实近看才发现,这些红点点其实并不多,而且颜色还只处于转色的状态,并不够熟,个别好像被鸟啄走吃了,剩下半个草莓肉,而大多数草莓都被摘走了,只剩下一个蒂。
  沈子夏摘了两颗尝了尝,发现味道偏酸,虽然很香很香,但是入口却偏酸,不喜欢吃酸的人,应该不喜欢吃。
  “怪不得没什么人来摘。”沈子夏嘟囔了句。
  不过别人觉得酸的东西,她却能吃,她本身就喜欢吃酸的东西,所以野草莓的味道对她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放眼望去,草莓不停的牵连着长出小苗,铺在地上,不停的往后伸展。
  沈子夏顺着草莓苗,一路跟进山沟里头,那里头草莓苗更多,但是成熟的果子大多数已经被人摘走了,或者被鸟偷吃了。
  见都是些野生的草莓,她想着这草莓对自己有用,加上自己有空间灵泉,这草莓在她手上,肯定能长的很快。
  到时候,草莓就算不能吃,也可以做果酱,味道肯定好吃。
  她会做不少果酱,所以这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她从边上找来了一根比较硬比较尖的棍子,直接上手挖野草莓,准备带点回家种着,到时候能改善一下她的零食。
  哼哧哼哧挖了好些,沈子夏挖的忘我,却没有发现,自己越走越往深处走。
  正这时,一只不只是哪里突然出现的大狼狗,冲着她“吼吼”的吠了起来。
  大狼狗出现的太快,吠出声的时候,在四周显得特别响亮,把本来安静采挖草莓的沈子夏吓的整个人跳了起来,然后脚一崴,直接一骨碌的坐在地上。
  “汪汪……吼吼……”这狗吠的特别狠,龇牙咧嘴的,样子看着十分凶狠。
  这一切都来的太快了,沈子夏还没反应过来,那只凶狠的狼狗已经朝的扑了过来。
  沈子夏整个人愣在那里,出于保命,在狼狗快要扑到她面前来的时候,身体发出警告一般,直接命令着整个朝着另一边歪过去“咕咚”一声,没等边上一声厉喝止住狼狗的进攻,沈子夏已经摔到沟里去了。
  那一声止喝声直接飘开,沈子夏只隐约听到,“大黄”两个字。
  她真摔沟里去了,这还是她人生第一次摔沟里去,里头淤泥不深,但是她摔下去,凭着本能乱扒拉,结果什么都没扒拉到,弄了一身的泥土,连嘴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进了点。
  她呸呸了好几声,浑身狼狈。
  一道黑色的阴影突然袭来,沈子夏一愣,以为狼狗又扑过来了。
  一抬头,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而这个逆着光的人影,正对她笑着。
  沈子夏:“……”
  居然是韩霖铮。
  她整个人愣在那里,似乎并没有想到韩霖铮会在这里。
  这是沈子夏最狼狈的一次,她看不到自己全身,但是却知道自己现在很狼狈。
  而对方,正对她笑着……
  笑什么笑!沈子夏郁闷。
  韩霖铮看着水沟里头的人,裤边上,还立着一只大黄狗,正是刚才拼命狂吠沈子夏的大狼狗!
  而刚才还凶恶非常的狼狗,现在温顺的靠着韩霖铮,变成一只乖巧的小狗。
  韩霖铮用手摸着大狼狗的头顶,说了声,“乖狗狗。”目光却落在沈子夏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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