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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节

  他像是在忍,又像是在心底藏了厌烦。
  而她却不知,他为何要忍,又在厌烦什么。
  思及此,温幼蓉的笑意淡了几分,她拖着下巴,喃喃道:“以前,我从没想过以后还会嫁给谁。可嫁给他以后,我才觉得,我这辈子只会嫁给他,只会给他生小崽子,等小崽子生下来了,也要给他照顾,只有他这样好的人,才能养出好的小崽子。游清其实很厉害的,可多半总是藏着,忍着,别人说他,他看似无所谓,但我知道,就算再淡泊名利的人,听到那些话也不会觉得多开心。”
  她冲怔愣的郑芸菡笑笑:“所以,你不要觉得麻烦了谁,我恨不得他一直这样厉害才好呢!”
  郑芸菡捏着的蒲扇半晌未动,直至善儿喊了声“汤滚了”,她才如梦初醒,连忙搅拌止沸。
  温幼蓉没留意到郑芸菡的异常,好奇道:“怎么又是熬汤又做果脯呀,你不是才回来吗,怎么也不歇一歇。”
  真儿告诉她,这本是为重阳出游准备的,不止这些,郑芸菡还准备了好些菊花酒,可是大公子病了,她就没有出游的心思了。
  温幼蓉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回来时我去了一趟太仆寺,三弟让我告诉你,他和秦博士选了几个不那么颠簸劳累的出游地,大哥本就是积劳成疾,大嫂虽然在府里养胎,可每天都是事儿,越养越闷,还不如趁这个机会出去走动走动,好好放松休息。你考虑考虑,再跟大哥大嫂商量一下,说不定他们也愿意出去走走呢。”
  郑芸菡一听,顿觉有理:“我稍后就去问他们。”
  ……
  秦蓁原以为,郑煜星的热情别有所图,所以殷勤做事时
  ,多少会因心猿意马掺水。
  但她完全想错了。
  他根本是有了个名正言顺占据她的书案理由。
  助教的事本就不难,所谓琐碎杂事,他做事效率高,又快又好,剩下的大把时间,便成了他摸摸这里,翻翻那里的大好时光,简直不亦乐乎。
  原本,秦蓁只当没看见,左右只是办公的书案,没什么私物,他看来看去都是些书册图鉴。
  然这日散学,她发现教案某处有误,遂回博士厅修改,刚一提笔,郑煜星抱着一堆吃的进来,看她一眼,笑的古古怪怪,她心生疑窦,不动声色的检查着面前的东西。
  她自问做的不显山不露水,一抬头,竟发现他坐在自己的书案前,托腮看着她,嘴角噙笑,撞上她的眼神时,提示地指了指她手里的笔。
  秦蓁垂眼一看,差点没把笔摔他脸上。
  笔杆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刻了字。
  郑煜星三个大字,霸道又幼稚。
  那种突突突的感觉又回来了,秦蓁扯扯嘴角,拿过书案左侧的笔挂一一检查。
  果不其然,全被他刻了自己的名字。
  秦蓁用笔有个不足为道的小习惯,她小时候练字觉得枯燥无聊,就自己给自己想招,她买好看的笔,换着笔练,换着心情选,久而久之,字练下来,习惯也保留下来。
  她习惯攒很多笔,每日根据心情和喜好跳一支用。
  那种坐拥众笔任她挑选的感觉,能让字写出来都更流畅好看。
  而现在,每支笔上,都刻了一个显眼的名字。
  像是在告诉她,选来选去,她终会选他。
  她的喜好,全是他。
  无聊,且无耻。
  秦蓁由衷地觉得,不能再纵着他了。
  哪怕他抓住“拒绝”与“不拒绝”这一点与她周旋,也不能忍了。
  然而,秦蓁还未发作,郑煜星蹭的一下跳起来,抱着盒子主动凑过来。
  “别生气,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这个,你看这个行不行?”
  他打开盒子,秦蓁垂眸看去,愣了一下。
  盒子里摆着与笔挂上一模一样的四支笔。
  郑煜星耐心的把它们挨个儿转身,露出了上面的刻字。
  这一盒,笔杆上刻的都是“秦蓁”。
  “不喜欢用我的名字也没关系,这样喜欢吗?”
  他献宝似的把新的笔给她,似乎是在为刻他名字的事道歉。
  秦蓁看着他没说话,郑煜星与她对视片刻,打响指:“明白了,也不满意。”
  他狡黠一笑,再拿出一只盒子递给她,里面还是一模一样四支笔,他如上将它们转了转,秦蓁看清了,这份是光杆,没有刻字。
  秦蓁眼神轻动,慢悠悠往座中一靠,抱着手臂,似笑非笑看着他,“你该不会要说,它们还没起好名字吧?”
  郑煜星眼中划过一丝光亮,又迅速暗淡。
  惊喜又遗憾。
  刻了他名字的笔就代表是他,刻了她名字的笔代表是她,待光杆们起好名字,他们就是幸福的一家三口,每日挂在这笔架上陪着她,看着她,任她挑选,多么温馨。
  本是要玩个情趣的,他才起了个头,她就顺手掐死了。
  忽的,他心里一紧。
  她居然如此深谙这种暧昧的小情趣,莫不是跟自己的蓝颜玩过,或者哪个蓝颜跟她玩过?
  郑煜星一本正经的把光杆笔取出来递给她:“你决定,姓秦姓郑我都没意见,起什么名儿随你高兴。”
  秦蓁拼命按住心中想打人的冲动,把手中那支“郑煜星”摆在案上,然后在盒子里取了支“秦蓁”摆在“郑煜星”的旁边,最后取了支光杆笔在手中把玩,少顷,她眼眸轻抬,嘴角噙笑:“我起?”
  郑煜星意外的发现这个情趣还没死透,眸光复亮,认真点头。
  秦蓁笑一下,看一眼已经被细心开过笔的笔尖,右手提笔蘸墨,左手探出,抓住郑煜星的前襟往前一拉。
  郑煜星猝不及防,整个人前倾失重,双掌撑在案上,震得“郑煜星”和“秦蓁”挨在一起滚了几圈。
  秦蓁的脸近在眼前,郑煜星还没来得及紧张,冰凉的笔尖落在了他的脸上。
  额上四笔成字,又以唇上人中穴为中点,向左一撇,向右一捺。
  秦蓁眼中浮笑,提笔落笔一气呵成:“起好了,姓郑吧,连名带姓一起,随他爹。”
  郑煜星死死抿着唇。
  姓郑,连名字一起,随他爹。
  郑王八。
  你才是王八!你全家都是王八!
  ……
  没有人敢在小星爷脸上这样胡搞瞎搞,郑芸菡都不行。
  可秦蓁胡搞瞎搞
  了,还搞得很高兴。
  郑煜星以为自己会发火,可火气蹭上来之前,就在紧紧挨着的“郑煜星”和“秦蓁”面前熄火了。
  哪怕只是两个名字挨在一起,他就很高兴。
  和她有关系,显亲近,他就很高兴。
  一高兴,就不生气了,甚至觉得,在对方脸上写字这种行为,怪亲密的。
  揉着一股子文雅的亲密。
  哪怕写的是“王八”,也是温雅亲密的王八。
  郑煜星忽然吃吃笑起来,站在书架前的秦蓁莫名抖了一下。
  瘆得慌。
  她眯着眼探头去看,只见他自己用水盂里的清水沾湿帕子擦了脸,没事人一样说:“忙完没?完了跟我去一趟马场。”
  秦蓁这才注意到他抱进来的一堆小食,然后联想到重阳出行,看来他筹备的挺快。
  她取了几册书:“这个时辰去马场做什么?”
  郑煜星冲她挑眉:“我买了几匹马,你随便选。出游所需,不用客气。”
  秦蓁无意看了他一眼,忽然转过身,肩膀颤抖。
  上好的墨,哪那么容易擦干净,他此刻脸上一团黑一团白,太过滑稽。
  下一刻,他的声音幽怨的响起:“秦蓁……”
  秦蓁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他。不看还好,一看竟有些不忍。
  以他的脾气,刚才就该发作了,可他居然忍了,自己乖乖擦脸,结果把脸擦得乌漆嘛黑。他一身劲装,身姿挺拔,本该是风流倜傥的潇洒模样,却因脸上脏污显得滑稽,盘腿垂头坐在书案前,看着就……
  怪可怜的。
  秦蓁脸上的笑慢慢淡去,心里叹了好长好长一声。
  郑煜星垂头丧气的模样下,正在暗暗数数。
  不知过了多久,面前多了一双素白无绣的白鞋,女人蹲下时,裙摆层层叠叠堆砌,压下一片清新的香气。
  他的下巴被捏住,她的手指有些冰凉,没怎么用力,他已经配合着抬头。
  秦蓁面无表情的盯着他,像是在质问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以后还这样玩吗?”
  这种情趣,还玩吗?
  郑煜星默默摇头。
  这种情趣玩得效果不好,他要换别的情趣!
  秦蓁轻叹,抽出自己的帕子沾水,一手捏着他的下巴,一手帮他把脸擦干净……
  ……
  变回白
  俊小星爷的郑煜星,心满意足的催着秦蓁去马场。
  他已经带话回侯府,出游照旧,不过照顾大哥和大嫂,得缓着来,他还准备跟太子借一架宽敞舒适的马车,方便大哥大嫂。
  秦蓁看得出他的确认真在为郑煜堂夫妇准备出游,便没有扫兴,可来了马场,才发现这里挺热闹。
  秦意领着老范在巡视,马场里有几个熟悉的身影,兵部侍郎,工部侍郎,还有那个面白秀气的小状元,林林总总,也有十来人。
  秦蓁知道两边合并教学,只是现在已经散学,他们应当早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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