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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我自倾城 第89节

  这种心态很难说正确, 但李澈本就是邪路子上的人物,他的良心全系在一个人身上。
  阿飞又养了两日的伤, 等到伤口结痂,不会再重复裂开,对他来说就是好全了,虽然他潜意识里也想在李宅多待些时日, 可他毕竟是个意志力极强的人,他怀着成名的目标,容不得一丝松懈。
  向李寻欢辞行过后, 阿飞直接离开了保定府,他准备从风云榜前十挑战起,假如连前十都挑不过, 他就慢慢地降低标准。
  风云榜第十名为吕凤先, 是个用戟的高手,号称“银戟温侯”, 三十来岁年纪, 为人极傲气。
  吕凤先的家离保定有些远, 阿飞踏上挑战他的路途时,吕凤先也坐着华贵的马车,摇摇晃晃朝着保定来。
  风云榜一出,原先兵器谱排行颇高的几个人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例如吕凤先,他先前排行天下第五,风云榜一出,直接落到了十一名,他闭关十年,练了一手极为特别的武功,正是待试锋芒的时候,江湖排名不进反退,对他来说倒没什么,反倒令他试手的对象多了几个。
  吕凤先自然准备先试试李寻欢这个实质上的天下第一。
  经太行山,入保定府,吕凤先的靴子踏上地面的时候,刚好是阳春三月。
  三月微寒,保定府中人来人往,吕凤先有些奇怪,毕竟保定从来不是多繁华的地界,他去过京城,怕也只有京城风光能和这里的热闹相比。
  下仆去打点住宿,吕凤先独自一人走在保定府的街道上,他面容冷漠英俊,一身不沾尘土的白衣,阳光下微微发光的料子一眼看去便知十分华贵,许多人都朝他望去,但他的眼里谁也没有。
  吕凤先感到很奇怪,保定府的江湖人很多,可少有高手,若说这些人也是来挑战李寻欢的,那他第一个不信,可这么多的江湖人凑在一起,总不能是为了观光。
  正当他如此想的时候,前头忽有一大群人挤在一个铺子前,因人头攒动,吕凤先便没了上前一看的意思,从那群人身边经过时,他却忽然听里面高声叫道:“诸位请看,这就是李寻欢的飞刀专用的铁锤打出来的——大刀!”
  江湖人的尖叫和欢呼一瞬间充盈了吕凤先比常人灵敏的耳朵。
  简直不知所谓。
  又过一条街巷,仍是一大群江湖人围在一处,这一次倒不是争着买刀,而是两个江湖人在对战。
  白线在地上圈出一个大圈,一个用刀的江湖人和一个用鞭的江湖人站在里面,外侧围着的人无不呐喊叫好,吕凤先微微有些失望,圈里的两个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高手。
  仍有许多江湖人兴奋地交头接耳,这个说用刀的那个乃风云榜排行七百五十二的高手,那个说用鞭的更厉害,是风云榜第七百一十三名。
  三月不见,风云榜的排榜范围又扩大了。
  吕凤先没心思去看两个“高手”之间的争斗,越过人群,不多时走到一处看着就十分雅致的茶楼前,抬脚便进。
  江湖人大都凑在酒馆客栈一类的地方,茶楼里人不多,基本上都是保定本地有钱有闲的人待在一处,底下是一个老头带着孙女说书,说得精彩时,底下看客便将许多铜钱扔上台去。
  吕凤先多看了一眼,倒不是觉得那小小一个的女孩儿好看,只是发觉这小姑娘的步伐轻巧,身姿灵活,是个习武的好根骨。
  但他也只是看了一眼,根骨好的人虽然少,可他又不打算收徒。
  雅间客满,吕凤先要了二楼一个靠窗的雅座,边上没人,和雅间也差不多了,他刚落座,茶楼里就走进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背上一把长剑,即便只露出小半截,吕凤先也能看出来是难得的好材料,再一看人,心下不由赞了一声,人虽年轻,但根骨绝佳,武功也不差,他当年习武时也就是这个水准了,但凡能够坚持下去,日后江湖上必然要多出一个人物来。
  年轻人手里捧着一个极为厚重的紫檀木盒,看长宽是属于兵器的盒子,吕凤先难得起了些好奇心,莫非是这年轻人从什么地方买来了一把绝世神兵,舍不得拿出来,便捧在手里行走?
  吕凤先想起自己当年得到祖传宝戟的时候,一连好几天也是这么个心情,冷漠的脸上不由带起了几分笑意。
  就在这时,底下一个看客忽然嘲笑道:“游龙生,你那刀还没送出去啊?”
  吕凤先闭关多年,不认得游龙生是谁,却认识游这个姓,只看那年轻人背上的好剑,他立刻就判断出来,这必然是藏剑山庄的传人了。
  他闭关时藏剑山庄还没落魄,就算是落魄的藏剑山庄,也不至于要传人亲自送刀吧,藏剑山庄锻刀,砸不砸牌子且两说,是什么样的人物配得上让藏剑山庄的传人亲自送刀?难道是李寻欢?
  吕凤先正想着,却见游龙生涨红了脸,只道:“我去找了李姑娘两次,可她不在,这把刀是我锻了一年的成果,我想亲手送给她!”
  好一个情窦初开少年郎。
  吕凤先稍稍宽慰了一些,毕竟陷在情爱里的人做出任何不合常理的事情都是合理的。
  却有好几个保定本地的人笑道:“不知道一年到头多少人守着李宅想见李姑娘,怕你游公子也是其中之一吧!”
  有人道:“何苦呢,李姑娘那样的人,也是凡夫俗子能想的吗?”
  又有人道:“踏踏实实找个姑娘成婚过日子有那么难吗?我们看着的都替你们臊得慌!”
  被众人这么一说,游龙生反倒不红脸了,他转身就走,只留下冷冷的一句话,“我愿意,只要她肯多看我一眼,我连命都可以给她。”
  台上说书的老头说得也正应景,说到“明月在天,美人在前,实在是红颜如画,不可辜负。”
  底下的人被拂了面子,又说起游龙生的不是,从他身上又说到那些整日堵在李宅门口的江湖少年,还有那些失心疯似的保定富户,还有许多外地来的公子哥,末了却又有几人道:“那李姑娘长得那个样子,就该关在家里,成日里出来走,不知道要了多少男人的命。”
  吕凤先被引起了好奇心,他见过的美人不少,可人再美,怎么能美到连一眼都不能看?
  思及此,吕凤先甚至连去找李寻欢的念头都淡了不少,只想看看这位传闻中的美人,究竟能有多美。
  吕凤先走出茶楼的时候,不曾注意到台上的老头眼皮一撩,笑呵呵地讲道:“那明皇大行前,哀叹两声,不如不见,不如不见。”
  保定府的热闹无处不在,李凝缠了李澈几日,终于哄得这个懒骨头肯出来吹吹春风,偏他一步路都不肯多走,就像是长在了车驾上似的,说是吹风,当真是吹风,车驾两侧帘子大开,他偶尔朝外面望两眼。
  李凝实在不想坐车驾,便骑在马上行在车驾边上。
  春日风景独好,保定城里却只能看到人挤人,李凝本准备把李澈带到城外爬爬山,但李澈坚决不肯,甚至还没出家门口多久,已经懒洋洋地躺在车驾里,一声接一声拉长了叫李凝,他想回去了。
  李凝对他实在没有法子,李澈又道:“等明年我把隔壁的房子也买下来,把花园池塘扩一扩,在家里也能骑马走动,就不要出来吹风了吧?”
  李凝劝道:“总待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李澈摇摇头,说道:“太劳累对身体才不好。”
  他这个人是自有一套逻辑的,寻常人很难和他争执上十句,大多数十句不到,就会觉得他很有道理。
  李凝也没能劝多久,只好松口放他回去。
  李澈连忙催促马夫一声,华贵的马车当即驾出了原有的速度,不多时就消失在了李凝的视线里。
  李凝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勒住下意识想要跟上去的马。
  她身后忽有个极为年轻的嗓音颤抖着叫道:“李、李姑娘!”
  李凝在马上回头,正见一个颇为熟悉的少年立在不远处,手里捧着一个盒子,她眨了眨眼睛,笑道:“游少庄主,好久不见了。”
  游龙生的脸立刻红透了,他支支吾吾道:“我、答应你的事情……做到了,这是我亲手为、为你打造的刀。”
  他试图打开盒子,开了两下才打开,盒子里静静躺着一把紫金长刀,泛着微微的光泽,一股难以掩盖的刀气附着其上,一看就是一把足以媲美神兵的宝刀。
  游龙生低下头,不再注视着李凝的容颜,说话便顺畅了许多,他低声说道:“我知道,李姑娘和林仙儿不同,林仙儿哄着我为她偷盗家传宝物,李姑娘却要我去学家传秘法,怕我荒废祖业,荒废自己,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姑娘,但我希望我锻的刀能陪姑娘久一些。”
  李凝取过长刀,笑了笑,说道:“好。”
  从转角处走出来的吕凤先忽然怔住。
  满眼倾城色,如花也似梦。
  第124章 飞剑客(10)
  游龙生锻的刀确实十分不错。
  除了材料和工艺很用心之外, 也完美贴合了李凝的用刀习惯, 李凝在他面前出刀不过两次, 他就把一切细微之处都复制得极好。
  少年的爱慕肤浅又直白,李凝却没法讨厌这个年轻人,也许是因为他心中尚有正气,不曾被魔鬼彻底侵占, 即便当初迷恋林仙儿, 也没有替她做什么恶事。
  世上的人本就是这样,恶人永远是极少部分。
  游龙生送了刀就走, 大约是怕自己留得久了惹人心烦, 也有不敢再留的意思。
  李凝骑马从街道路过, 和一个怔怔立在街口的白衣人刚好错开。
  吕凤先对于女色没有太多执念,他当年也有几个红颜知己, 闭关之后一个个就都断了,他一直觉得自己欣赏美人,却不会为美人付出太多,因为他本身并不是好色之人。
  直到绝色当面, 他才发觉男人都是一样的, 他也许不好色, 但一定爱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
  吕凤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发觉自己这趟保定之行实在太亏,什么天下第一, 什么一试锋芒, 都不重要, 他只知道假如自己再待下去,怕是真的会像那些成日守在姑娘家门口的人一样。
  吕凤先的傲气决不允许他那么做,于是连李寻欢都不找了,直接离开了保定府。
  李寻欢正在喝药。
  梅二先生自己是个酒鬼,却不允许他多喝,怕喝多了酒影响药性,但他总能找到各式各样的美酒,就算找不到,凭他这幅样子出去转一圈,也多的是江湖人想要请他喝酒。
  天下第二的名头已经足够可怕,李寻欢只求上头那位天机老人多活十几二十年。
  被人后来居上其实也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但他毕竟是个江湖人,哪有江湖人愿意落败。
  即便那些江湖争锋,快意恩仇的日子对他来说已经十分遥远。
  有时候李寻欢也有些恍惚,他究竟是怎么把日子过成这幅样子的?
  如果他能有答案的话,也许就不必这样成日醉酒了。
  自从出了林仙儿的案子,兴云庄在江湖上的地位直线下降,又有被林仙儿害过的人家乃至江湖门派认定兴云庄和林仙儿同流合污,龙啸云这个大侠的名声也变得不大好听,更重要的是和林仙儿义结金兰的林诗音,许多受害者连林仙儿的尸骨都挖不到,便想报复到林诗音的身上去,认为如果没有林诗音的地位相帮,林仙儿一个孤女根本翻不出这么大的风浪,做下这么多的恶事。
  龙啸云的武功并不高,他能在江湖得名,多半靠的是李寻欢这个兄弟,兴云庄的客人一减再减,普通的护卫拦不住迁怒的江湖人,所以李寻欢就在兴云庄不远处找了个宅子住了下来,方便保护大哥一家。
  谁能想到竟还顺便带动了保定经济发展。
  李寻欢平日已经极少出门,耐不住许多人知道他的住处,除了一些自认厉害的江湖人想要挑战他之外,更多的是只想见他一面,又或者和他打个招呼的江湖人,这其实不费什么事,但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圣人也会烦。
  怪不得大侠总是居无定所。
  真正居无定所的阿飞又碰上了麻烦。
  自上官金虹身死,荆无命远走之后,风云榜经历了一次比较大的变动,天机老人和李寻欢仍是第一第二,阿飞倒也没有顺延上去,而是又补全了两个先前没有太多战绩的高手,排在第三的是铁剑郭嵩阳,第四的是位苗疆女高手。
  提到苗疆女子,很多人会想起穿着苗疆服饰,明眸善睐,一笑两个酒窝的娇俏苗女,事实上这位天下第四的苗疆女子是个胖如佛陀的横练高手,被人称为大欢喜女菩萨,一身肥肉宛如铁塔,刀枪不入,甚至能一口咬碎铜铁。
  她的功法出处已不可考,然而阿飞确信,哪怕是他大哥在此,也和难和这个女人一斗,他刚才出了一十三剑,甚至没有刺破她的皮肤,最后一剑的时候,更是被她一张嘴咬碎了剑锋。
  于是他只能逃。
  大欢喜女菩萨胖得有四五个阿飞那么大,心态却很年轻,她并不是在追杀阿飞,而是在捕猎。
  她年轻时也许没有这么胖,看上去也没有这么可怕,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异族女子,又热衷逐欢,所以她有很多情人,然而等她功法练成,一日比一日更肥壮,像座肉山的时候,她的那些情人一个个就都想要离开她,她只好杀了他们,重新去找情人。
  她最喜爱的就是那些还带着几分稚嫩的少年,乖顺的时候惹人疼爱,挣扎起来也很有意思。
  阿飞的逃命方式是在动物身上学来的,他的轻功其实没有那么好,但他足够灵敏,就像能够提前感知危险的动物,大欢喜女菩萨的身法虽然好,但她实在太胖了,于是竟也维持了一个不相上下的水准。
  上一次和荆无命追逃,阿飞仍抱有反戈一击的希望,然而如今他的剑已碎,逃亡便成了真真正正的逃亡,全靠一股求生欲支撑。
  他曾亲眼看见大欢喜女菩萨的弟子给被掳掠来的少年喂药,直到把人喂得满脸通红,神志不清,再送上大欢喜女菩萨的床,那情景他只看了一次,就恨不得自己没生眼睛。
  如果他也落到那样的境地……本已枯竭的丹田陡然又生出一股内力来,硬生生和追在身后的肥壮身影拉开了一大截距离。
  阿飞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向什么方向跑,耳畔是风声,眼前是重影,身后的怪笑成了扭曲的尖叫,他不似在人间,更似在地府,渐黑的夜色像是要把他整个人淹没。
  李澈正在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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