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节
………………
傻根把干草和豆子混合好,提起硕大的木桶,一古脑倒在马槽中,心思却没放在以往珍若性命的几匹骏马上,他有些奇怪,自己怎么就混到了如此悲催的地步?
不知为什么,他忽然就有些开窍了!
这里是花马驿,一个上万人口的大镇,战争期间兴旺发达,和平后慢慢衰落的驿镇,和其他的乡镇以农夫居多不同,花马驿大部分居民的祖上都是曾经的军人,所以这里的民风也是异常的骠悍!
这里没有修真,人们也压根不明白什么是修真,没有妖魔鬼怪,没有高来高去的仙人,只有脚踏实地的凡人!
这是个低武世界!
傻根连把式也没学过,他祖上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头兵,喂马的马夫,连战场都没上过,听人说是晕血!这个可笑的习惯在军队中是被人极度鄙视的,也不知道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的原因,
更蹊跷的是,这该死的遗传竟然就这么一直传了下来,傻根的父亲也见不得血,现在轮到了傻根继承了家族的光荣传统,所以,他只能给人养马,任人呼喝。
他为人养马的主人,是这个驿镇一等一的人家,无论是祖上军功,还是现在的官职,在花马驿都不做第二人想;少府监,虽然仍然是这个王国养马的地方官,但无论在当地,还是在王国军队中,都是有一定地位和人脉的。
丘迟王朝,是这片大陆上一个小国,花马驿,则是丘迟国的一个小地方;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傻根不知道,别说大陆了,丘迟国他都所知不多,以他愚笨的脑力,屁大点儿的花马驿,对他来说就刚刚好!
但那是以前,在今日把那桶马料搅拌均匀的同时,他似乎把自己的脑子也给搅拌清楚了!
所以,他对自己当下的处境有些不满!
当然,这种不满还仅仅停留在想吃得更饱些,更好些,换个更轻松的工作,或者,是不是该给管事提提醒,该给他涨工钱了?
随意收拾下马具,傻根走出马厮,这在以往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以前的他虽然脑子有些笨,做事却是很认真的,一定会把马厮打扫的干干净净才会离开,而不是象现在这般的糊弄,
因为现在他觉得,吃饭比干活更重要!
来到府中下人们用餐的伙房,大家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他,因为以前的他总是最后一个到,吃的也是别人的残羮冷饭,今天,他来的有些早,这不合规矩!
傻根却完全无视了别人的惊讶和不满,放在过去,这么多人盯着他,会让他手足无措,面红耳赤,然后狼狈退出;可现在,他不会了,他很饿,没人能阻挡他获取食物!
谁也不行!
肥胖的厨头看着他递过来的满是破口的粗瓷大碗,也有些疑惑,这还是那个胆小怯弱,不敢见血的傻子么?
不过厨头今天很高兴,昨日老婆给他添了个大胖小子,所以他的心情很愉快,心情愉快就想和人分享,所以也不怪罪这傻子的怪异,破天荒的在破海碗中舀了半勺锅底菜汤,再加上两个隔夜黑面馒头……
傻根却不接,因为他知道这不是做工仆人正常的饭量,下人们做的都是体力活,消耗大,菜要盛满,馒头也得至少四,五个才能勉强够饱,
这些,不够!
第821章 变化
看着傻根仍然伸的笔直的手,厨头立时气往上涌,翻出灶台,一把揪住傻根的脖领,怒骂道:
“我把你个给脸不要脸的臭傻子,老子今日心情好,给你吃食,你竟然得寸进尺?再不知足,信不信我老大耳刮子搧你?”
周围的下人们都在乐呵呵的看笑话,他们当然也不愿意见到正常吃饭时间再多出一张嘴来,下人们的伙食本来就不够吃,那厨头还要克扣些,所以几个象傻根这样的底层的伙食配额,就是他们瓜分的对象,他若正常来吃,大家岂不每人都少分一口?
所以,都乐得看傻子笑话!
厨头胖大,傻根黑瘦,站在一处便如一头白熊和黑狗,战力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但让人意外的是,此时的傻根却全无畏惧之意,反而很认真的看着厨头,语声平静,
“两勺菜汤,要有干有稀,五只馒头,不要隔夜的,这是府中下人定量,劳烦了!”
“你这傻子这么跟爷爷说话?怕不是失心疯了?今日便一根菜叶也不让你吃到!馒头?老子这里只有拳头!”
厨头大怒,一手薅领,一手提拳便打!
却不成想那傻子非但不躲闪,反而往上一顶,他身材矮小,正好前额顶在厨头下巴上,顶得厨头就是一仰,口中咬到了舌头,疼的半蹲下身,一时也说不出话,还未及再有动作,那傻子再把头狠狠的向前磕出,
这是一种两败惧伤的打法,唯一的好处就是快,就是气势十足,小脑袋撞在大脑袋上,顿时红的白的喷涌而出,红的是血,白的是鼻涕眼泪!
傻子却并不停,一手抄起大锅饭使用的大勺,一下一下,冲那个硕大的头颅砸下,仿佛他砸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肉!
周围的下人们被吓呆了,稍微有些见识的都知道,老实人,傻子,这样的人一旦疯起来那绝对是下手没轻没重的,是不能招惹,或者说在他平静下来之前不能招惹的。
更何况,这傻子既不喊,也不叫,平静死板的表情再配合满脸的鲜血,机械的动作,既不慌也不乱,让人乍一看,都觉不寒而栗!
没人敢上前拉架!直到厨头两腿一蹬,昏了过去!
傻根这才站起身,踩着厨头的肚子翻过灶台,自己动手,他也不多取,就是两大勺满满的,黏稠的菜汤,五个仍然漆黑,但新蒸的馒头,
就站在灶台前,一口馒头,一口汤,一口血的吞了起来!
他吃的既不快,也不慢,既不是细嚼慢咽,也不是狼吞虎咽;机械的仿佛一架机器,一口菜配一口馒头,绝不多也不少,当馒头吃净时,菜汤也正好见底!
然后他转身走出伙房,从头到尾也未看那些呆痴的长工们一眼,仿佛他们都只是死物一般,
走出房门,阳光下,傻根半眯起眼,舔了舔嘴唇,那里还依稀有血流下,那是他自己的血,和厨头头撞头,撞伤鼻梁流下的……
有些咸,又有些腥,他忽然发现自己不怕见血了,不管是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血;
当舌尖接触这些温热的液体时,他感觉到的不是恐惧,而是,有些兴奋?
他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是吃饱肚子了!
………………
赑屃古船中心,壮阔的大厅空间,千来名修士闭目入定,他们虽身体还在,意识神魂却早已不在这里,整个大厅,还能称之为活物的,便只有显圣和成朱两个。
红尘千丈画卷已膨胀至数百丈高,诡异的是,画上的人物却不是死的,而是都在各有动作,当聚神某一处加以放大时,就能清楚的看见,画中人或劳作,或读书,或买卖,或饮食,当然,也有在床上做那不可说之事的。
这件画卷,可不是轻易便能驱动的;每次使用过后,显圣都会把这画卷扔进某个界域,或者某个星体的凡人世界中,让其自行体验红尘万种,在经历百年或者数百年的积累,充盈红尘百态千变万方后,才有下一次继续使用的可能。
所以,红尘千丈中所演化的东西,都是现实中具体存在的,或曾经存在过的东西,可不是宝卷之灵的自我杜撰。
在一旁的成朱看的很仔细,显圣也不藏私,到了他们这个境界,很多东西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都是活了近万年的老狐狸,见识无数,又哪里能瞒的住?
指了指画卷中的一个小人,“此为十字星界第一大派星斗天门的弟子角亢,他现在在图中的身份为一郡太守之子,”
又指了指处于不同位置的其他几个小人,“这是青空界太清教的南浮,科举高中得入太学;那个是传须上界俱胜天的宣武,九世巨族的传人;古佛界定难寺的痴言和尚,掌此国超半数青楼;定胜天界的至纲……,新广成界的了凡……,
哦,还有这个鼎新界无上道德真宗的黑曜,军功世家,现在身份为边塞游击将军,圈他们入图,起=点便要高些,都是当下这一代元婴中的佼佼者,背后的门派底蕴也够,所以机会就大些,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完全的公平又怎么可能存在?”
成朱道人点点头,他也是看出来了,有十来名修士的入境起-点要比其他人高的,不过在凡世中,这个高可不是只高得一点半点,一个奴隶和将军之子,在凡世这根本就是无法追赶的距离。
以他看来,之所以选择这些人,也是有一定之规的,首先,背后的门派实力一定够硬,象无上,星斗,太清,俱胜天,定难寺等,哪个不是在左周都有威名的传承之派?
其次,妖魔鬼怪被排除在外,佛门也不多,体修便只一个,剑修则一个也无,很明显,这就是对法修的偏帮;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体修能力不足,不足以领-袖;妖魔鬼怪不用提,非我族类可不是说笑;剑修嘛,实在是太难以控制!
人类,终究是会拉帮结派的,哪怕你是五衰!就算更高的存在,不也一样么?
修真无派,千奇百怪!
在凡世的环境,没有修士个体力量的支撑,没有属于自己真正的意识,起步的艰难,这样的差距几乎就注定了永远无法超跃!
所以,这样的偏帮,几乎就是决定性的!
第822章 异类[银盟加更15/10]
显圣叹了口气,
“红尘千丈图的图灵太过固执,只肯依据他在红尘过往中所经历的来规划自己的世界,生灵的走向!当然,这种固执也是它存在的基础,是它与众不同的原因。
我掌之数千年,祭炼到现在,也最多能在修士意识入图时大致影响他们存身的对象,而这之后的具体走向,也是再无一丝可能加以引导,更别说左右了,也是憾事!”
成朱笑道:“这样不是更有悬念?更有意思了么?真正你能完全控制了,注定的结果,我还来这里看他们做甚?
不过道友掌图数千年,可曾出现过完全违背你的布局的情况?”
显圣傲然一笑,“小差池总是有的,一,二个修士在其中携有大气运,逆势而起,不过也无非是成为成就者之一罢了,终归影响不了大局,
我不指望我安排的这十数人都有所成就,只要保证在最后的数名成就者中,属于我安排的占大部分就可以了!
总要给天道留条缝,否则追求完美的话,反而会出事端!”
成朱抚掌点头,这才是大道之言,到了他们这个层次,是能明白什么可取,什么应舍的,你要全盘控制?恐怕终归会搞成个鸡飞蛋打的结局,智者不取!
法修在修士群体中人数最多,占比最大,所以法修一定是首选!至于为什么不选那些单凭实力并不逊色于大派弟子的天纵其才,道理简单而残酷,这世上,在谈到一名修士时,又哪里会不提他的根脚的?小门小派大小猫三,二只,这样的底蕴,又怎么可能有人真正服你?修真界终究是现实的!
红尘千丈确实能让最后的成就者对其他修士产生一丝类似威压,摄服的效果,但这样的效果带进现实,却并不是领-袖他人的全部!你仍然需要其他的方面支撑,包括实力,背景,底蕴,人脉,财富,处事手段等等,它只是让你的引领之路变得更容易些,而不是绝对的予取予夺,号令众修。
………………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显圣在和成朱的交谈不足二日,而红尘画卷中的人物已过去了数年。
现在的傻根,已经不是以前的傻根了!
数年中,他已经成为了花马驿大名鼎鼎的人物,下手够黑够狠,手面豪爽大气的他,身边那是聚拢了几乎所有花马驿明里暗里的混江湖的人物,驿镇上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打手,不远处军营中早已军务荒废的中下级军官,更远处山岭大泽中四处出没的流匪盗伙,都是他的朋友!
傻根没练过武艺,他现在二十六,七岁的年纪也早已过了习练身手的最佳时间;他身体瘦弱,气力也就比普通人稍强,一个稍微有几年把式的汉子都能把他揍得满地找牙,但他依然得到了所有道上混的强人们的尊重!
因为,他敢拼命!
更可怕的是,只要他拼命,再是武艺高强的好手最终都会死在他的手下,也是邪门的紧!
其实连傻根自己也是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的!如果是较力,如果只是寻常的打斗,他身旁的闲人们几乎个个都能虐他欲生欲死;可是别动真格,真的分生死时,在存亡之间他总能爆发出自己都不明白的东西,
那不是力量,更不是招式,而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判断?选择?时机?意志?等等听起来很虚幻的东西,这种东西能让他在生死关头比别人更狠,反应更快,更能抓住对手的弱点!
帮闲朋友们都说傻二哥为人仗义,殴斗中对朋友总是手下留情,心怀善意,哪怕自己被揍得猪头一般,也不愿意伤了朋友!
可他知道不是这样的,他是真的打不过大部分人,除非到了生死一决那一刻!
他已不再是那个浑浑碌碌的傻子,所以他也不会和人说实话,虽然说了也没人信;他只知道,只要自己真正想杀谁,那么,武力从来也不是问题,不管对手名头有多响亮,手底下有多硬扎!
数年来,虽然限于眼界,对大陆的形势变化还不甚了了,但凭借其野兽般的直觉,还是让他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嗅出了一点蛛丝马迹,
驿镇百姓的生活更苦了,官府的盘剥更厉害了,落草为寇的越来越多了,逃难的人群从之前的偶尔几个变成了现在的成群结队,军队的执行力在下降,纪律松懈,甚至说兵不如匪也不为过,
这些,别人已经习以为常,可他不同,虽然没读过书没受过教育,可他还是从这些变化中本能的感到了危险,拉拢结识这么多人,就是他的自保之一,人和动物一样,都是需要抱团取暖的!
但他仍然没有离开少府监府邸,虽然在少府中他仍然是个马夫,不过现在的他早已不用去做喂马这样的粗贱工作,有无数府中下人为拍他马屁,愿意替他做事,厨房会为他准备最精美的食物,和少府主人一样的食物,而管事们没有一个敢多嘴,数年来,多嘴的人坟上荒草都割了几茬,还有哪个敢以身相试?
作为花马驿事实上的地下王者,为什么他还会留恋一个少府监低下的马夫职位?
很多人私下里议论,说这傻根的傻病看似全好了,实际上却没好利索,他性格之中仍然有傻的那一方面。
这是不对的!傻根心中明白,却也懒得去解释!
年少慕艾,说的便是男孩子到了少年,就会开始喜欢女孩子,简单的说,青春期到了,正常的生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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