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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千里嫁夫[穿书] 第49节

  别说,这样寒冷的天气,来上这么一碗热腾腾的汤面,简直绝了,小情侣吃饱喝足,脸色都红润了几分。
  吃完后,他们还在国营饭店里坐了一会儿,享受饭店内的温暖。
  当然,也不能坐的太过明目张胆,碗里得留一些汤汤水水的,不然见到空碗,服务员会撵人。
  好在很快就到了供销社开门的时间,在服务员第n次黑脸瞧过来的时候,穿戴整齐的两人才相视而笑,相偕着离开热乎乎、香喷喷的国营饭店。
  其实,若非必要,这种天气还是猫在家里最为享受。
  市区的供销社其实与镇上的摆设大同小异,除了门脸大了几间,东西种类多了些外,真没什么特别的。
  不过,好处也是有的,大约是天气太冷,愿意出门的老百姓少,所以供销社内,并没有田宓以为的那般人满为患。
  当然,买东西的人还是有的,却绝对算不上挤。
  田宓要买的东西很多,除了她跟大姐的,还有家属院里家属们嘱托的。
  哪怕她们嘱托要买的东西,镇上供销社就有,但很多人就是神奇的觉得,大城市的东西肯定比小镇上的要好。
  田宓虽然有些无奈,却又不好不给带,毕竟将来都是邻居。
  于是,一张一张的清单买下来,东西太多,很快就吸引了供销社内全体人员的注目礼,也包括其余的客人。
  田宓想,若不是自家对象一直冷着脸,瞧着够凶,又穿着四个口袋的军装,说不得忙的团团转的服务人员早就翻脸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又是憋屈,又是黑脸,却一句废话也不敢多说。
  等全部采买好之后,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小时。
  清单上的东西,并没有买全,幸运的是急需品都买到了。
  两人没有立马回去,而是去了一趟距离市区半小时车程的六二一农场,去见了蒙古汉子程朗,告知他,他们要结婚的消息。
  程朗一如之前见到的那般模样,热情的拥抱过后,便朗声道:“你小子,不错啊,比我猜的要快不少,总算能在过年前娶上媳妇儿了...婚礼订在明天是吧?放心,我会赶过去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娄路回这会儿也有些端不住,他笑道:“带上嫂子跟侄儿他们一起。”
  程朗大力拍了拍好友的肩膀,又对着弟妹笑道:“哈哈,都去,都去...恭喜你们啊,结婚啦!”
  闻言,田宓仰头看向娄路回,她还清楚的记得,不久前,刚来这边的自己,还因为陌生环境产生了恐慌与怀疑,但这一次,她的心中只有对未来的期待。
  回回,我们要结婚了呢!
  感觉到了小姑娘有些促狭的视线,娄路回也垂目,对视间,两人都弯起了眉眼。
  是啊,他们要结婚了!
  第32章
  北方的冬天, 刺骨的寒冷。
  但当整个天地都被铺盖上了洁白的素裹,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也算是另一种梦幻的浪漫了。
  田宓早上是被大姐从床上给轰起来的, 从前,她不解为什么结婚这一天,新娘子非得让旁人喊,自己不能起床吗?
  但事情搁在自己身上,她算是明白了...因为根本起不来。
  女孩儿大约都有一些所谓的婚前恐惧症吧, 哪怕对方是她向往的那个人, 但临门一脚之前,还是会忍不住忐忑未知的未来。
  这么一胡思乱想、辗转反侧,她觉得自己才眯了一会儿, 就又被喊了起来。
  不过,到底年轻,方才她照镜子的时候, 依旧是面色红润的小仙女。
  作为新娘子, 相对于房门外的忙碌与热闹, 房间里自成了另一副天地。
  田宓早早穿好了结婚的衣服,是一套崭新的军装。
  这是汪旅代表部队, 给她英勇救人的奖励。
  其实田宓自己准备了结婚的衣服,但几番衡量后,还是选择了军装,毕竟相较于自己准备的, 她觉得,军装更符合这个时代的标准。
  总之,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 不出挑, 中庸才是王道。
  但两辈子头一回结婚,她也有自己的小坚持,比如发型,她改了一直以来最长见人的双麻花辫,而是将及腰的长发,用鱼骨麻花辫的方式,从头顶编到发尾。
  最后再分散撒插上一些塑料小红花。
  其实这种打扮,尤其是那满头的塑料花,是有一些土的,但架不住这个时代很少有人这么打扮,再加上 田宓长的实在是漂亮。
  这不,提前过来的军属们,一个个好听的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蹦,夸的自许厚脸皮的田宓也没能扛住,脸红红的缩在房间里装淑女。
  婚期比预计的要早了大半个月,但这一天,并不显得混乱。
  大姐田雨的好人缘,在这个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一大早就有好几位嫂子自发过来帮忙,当然,能够这般有条不紊,婚宴安排在了食堂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本来田雨是想亲自下厨张罗妹妹的婚宴的,但田宓跟家里的男人都不同意。
  开玩笑,再是简单的婚宴,摆放出来,也得好几桌,不得累死人?
  还不如花些钱票,请司务长帮忙安排...
  “新郎来啦!新郎来接新娘啦!”
  上午九点,高大俊美,格外喜气的娄路回,准时过来接他的小新娘,身后还跟了一长串看热闹起哄的尾巴。
  房间内,田宓本来正在跟唯一的女傧相汪寻燕小姑娘聊着天。
  听到外面的动静,两人立马抬头往外瞧。
  无奈男人还被军属们堵在门外,什么也看不到。
  汪寻燕笑着起身,俏皮道:“嫂子,我先去看看情况,等下跟你实时汇报。”
  “噗嗤...快去吧,我可等着你汇报呢。”
  但显然,汪大小姐不是个尽职的,出去没一会儿,就被外面的热闹环节迷了眼,还自诩娘家人的身份,挤在一群人之间,笑闹着跟大家伙儿看嫂子们为难接亲的娄路回,同时还不忘抢了一个红包。
  听到动静的田宓真真是哭笑不得。
  不过。她也没有等多久就是了。
  嫂子们格外好‘对付’,得了红包后就利索的迎人进屋,那喜庆的话,更是一句接着一句,没有一句重复的...
  当男人一身崭新军装,胸前别着大红花,俊朗的眉眼中全是欢喜的朝着自己伸手时,田宓突然就觉得,一切的彷徨与紧张在这一刻全都消失无踪。
  这是她自己选的男人,从今往后三餐四季,陪伴一生的存在。
  于是,在众人的善意起哄中,田宓笑着将手放进了男人温热的掌心里。
  然后一直牵着彼此的手,一路步行去了两个人的家。
  其实,娄路回之前是想借用汪旅的吉普车,接了新娘在岛上绕行一圈的,但田宓觉得没有必要,最后只是选择最低调的方式,手牵着手,一起步行去新房。
  今天是星期六。
  一路上,放了假的陈寻小朋友,领着弟弟妹妹,负责给家属区的小萝卜头们散糖果。
  这一天,不止是新人们的喜庆日子,对于小朋友们又何尝不是?
  全都跟在新人的后面,笑着、闹着,撒了欢儿...
  他们不在乎谁家结婚,反正只知道有糖吃,很多很多的糖。
  到了新房,婆婆钟毓秀已经等在了这里。
  防止有人不着调,闹腾新娘子,婆媳俩亲热了几句,她便让儿子将人送回房间,然后眉开眼笑的领着梅子一起帮忙招待客人。
  期间,钟毓秀脸上的笑就没消失过一秒钟,手上更是一直拎着大袋子,看见人过来道喜,就给人大方抓糖、抓瓜子花生,要不是大环境不允许,她真想抬上一箩筐的喜糖往外散,好表达她对于儿子结婚的欢喜之情...
  婚房,是昨天晚上娄路回跟婆婆,还有梅姨周建设他们几人一起布置的。
  田宓作为新娘子,反而是这会儿才看到,其实里面的大多东西都是她自己买的,但全部成列出来,又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仿是在这一刻,她坐在大红色喜床上,才猛然有一种真实感...
  ...这里就是她跟娄路回自己的家了。
  “在看什么?冷不冷?”婚宴办在食堂,他们只能在新房里小歇一会儿,等会儿就得去食堂挨着桌子给宾客们敬酒,担心妻子冷,将人安顿好后,娄路回便去冲泡了一杯奶粉端过来。
  这还是知道甜甜喜欢奶制品以后,他特地托人买的。
  是的,就是妻子,他们今天办了酒席,所以,在这个酒席比证件重要的年代,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想到自己总算将人娶回家,娄路回整个人还轻飘飘的,如同踩在了云端,这种感觉,从昨天晚上一直持续到现在。
  田宓接过茶缸,喝了几口才回:“不冷...没看什么,就是觉得有些高兴,这里是我们自己的家。”
  闻言,娄路回在她身边坐下,揽着她的肩膀,温厚轻笑:“对,我们自己的家。”
  又喝了两口,田宓将茶缸递到男人唇边,示意他喝。
  娄路回摇头推拒:“我不喜欢喝这个。”当然,更多的还是奶粉不好买。
  “不喜欢今天也得喝,你不知道牛奶可以稀释酒精的嘛?不然等下敬酒,万一你醉了,那晚上...你不想...”
  后面的话,显然已经不需要再说了,娄路回面红耳赤的一把抢过小姑娘手里的茶缸,然后一仰头,“吨吨吨...”的就给大半茶缸的牛奶全干了。
  未了还舔了舔唇,一脸正直的起身:“我再去冲一杯...”
  “...噗嗤!”
  感谢这个时代的特殊性,整个婚礼虽然有不少起哄的声音,但大多数时候还是收敛的。
  听大姐说,要是早几年,结婚能闹到人翻脸,什么低俗来什么,还列举了几个最常见的闹洞房项目,听得田宓头皮发麻,无比庆幸自己没赶上那样的时机。
  再是欢喜回回,她也绝对忍受不了那种恶俗的闹婚环节,真要那样,她肯定选择直接领证,不办婚礼。
  当然,今日这般稳妥,大环境是一个原因,更多的是汪旅作为证婚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别看汪旅长平日里一副老农民模样,发起火来,谁都胆颤。
  婚礼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等宣誓环节结束,便进入了最后的敬酒环节,也是整个婚礼中最为热闹的一环。
  男人们好酒,再加上北方天寒,很多人都喜欢喝几口暖身子。
  好在喝归喝,大家伙儿都还是记得自己的身份,哪怕是星期六,不少人吃完宴席还得回到各自的岗位,所以都留着度。
  但就算如此,新郎官娄路回几桌敬下来,俊脸上还是染上了红晕,映衬着他胸前的大红花更加喜庆了。
  田宓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她喝的酒水里面被婆婆提前掺了水,别看她每次喝酒的时候,都皱一下眉头,好似被辣到了,其实完全是太凉了,冻牙疼,她想若不是担心纯水结冰太快了会露馅,婆婆定然全给她换成了水。
  可是就算这样,田宓喝到肚子里时,还是带了不少的冰碴儿,就...很透心凉。
  她觉得,这也不比喝酒的娄路回轻松多少,起码他人是暖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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