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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马赛克相亲相爱那些年[快穿]_第227章

  他屏息凝神望去,可这样的倘若从不存在——即使沾了些尘土,那白家的标志也仍旧是醒目的,明晃晃刺着人的眼。像是毫不遮掩的刀子,一下子亮出了自己雪亮的寒光。
  ——这是真的。
  众目睽睽之下,沈翰修手中捏着的缰绳猛地一松,险些从马上坠下来。
  藏不住了。
  ......藏不住了!
  【虐渣任务进度:20点。】
  第74章 南风馆从良记(十)
  状元郎红袍乌发, 高高骑于一匹枣红大马上, 身姿英挺。
  只是此刻, 他的手紧紧抓紧了缰绳,连上头的青筋都暴凸了出来。原本仍在叫嚣的奴仆亲眼看见了那对青花瓷瓶下的纹路, 也是一怔,诧异不解地扭头去看自家主子。在看了一眼之后,他猛地打定了主意,怎么也得把这盆脏水泼回去,这样大好的日子, 绝不能毁在这群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手里!
  “我们是买来的,”他挺直了脊背, 嚷嚷道,“怎么知道原主人是谁!”
  寇秋双手拢于袖中,轻声笑了笑。
  “买来的, ”他慢慢道,“那敢问状元爷, 是从哪家店, 用哪里来的钱, 买来的?”
  沈翰修一言不发,仿佛已然凝固成了一座石头垒成的雕像。他抿紧了嘴唇, 眼睛也并没有再看寇秋, 只是沉默着抬起了视线, 沉沉落向远方。
  “是我。”
  寇秋仍旧望着他, 一字一顿道:“是我从十二岁起开始入南风馆做杂役, 供你——”
  “柳老板!”
  状元郎骤然截断了他的话,原本的平静也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他的眼神猛地投射过来,里头说不清装的是什么,像是油盐酱醋都混在了一处,酿的这味道也变得乱起八糟。他望着寇秋,目光中慢慢含了恳求。
  “......柳老板。”
  寇秋看到了乞求,可他并没有分毫心软。
  “沈状元,”他轻声道,语气坚定,“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
  不止一次。
  在两人的相处中,段存永远是节节败退的那一个。沈翰修说喜欢的,便毫无原则让给他;沈翰修说需要的,哪怕手上磨出泡来也要赚银子买给他。初时只是出自对同乡的照顾,可后来,这感情便慢慢变了味。
  段存的心里,沈翰修的位置很高很高。沈翰修又聪明又文雅,生来就应该坐在书院里,做他凡事都无需担忧的公子。
  而他,生来却就是风尘的命。
  他整整劳碌了一辈子。劳碌到把自己的位置一直降到了灰里,却还是不能让那个人低头看他一眼。
  甚至连他辛苦赚来的钱,沈翰修也觉得脏。
  可那又能怎样呢,沈翰修分明是忘记了,他自己便是被这些脏钱养大的。
  而如今,终于连段存也死了心。寇秋抬头再看着面前脸色铁青的状元郎时,心中平静无波,没有再因这个人而掀起半分波动。
  “怎么,”他笑道,“沈状元害怕了?”
  沈翰修的额上蹙起了一道道细纹。他拽进了绳子,把它狠狠地勒进手心里,许久后,才服软似的喊了声,“段存。”
  百姓们不知段存是谁,皆诧异地窃窃私语。寇秋将面前人的慌张不安尽数收入眼底,听着他这几近恳求的一声,仍旧没有后退。
  他沉默地立在风里,不打算让开。
  “段存!”
  沈翰修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他直直地喊出这个近乎十年没有唤出口的名字,厉声道:“你明知今日是什么日子,何须这般咄咄逼人!”
  “是啊,”寇秋说,声音轻飘飘的,像是也化在了这春风里,“我明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就专门挑的这一日,来咄咄逼人。”
  他轻笑一声,道:“原来沈状元也懂得,什么叫咄咄逼人?”
  “在我养了你这十几年,供你读书供你吃穿,你却转眼便把我弃如敝履时,为何不说什么咄咄逼人?”
  “同样是遭逢洪水出来的人,沈状元自己能在书院里花着我的钱读书,我却只能在南风馆砍柴挑水,那时,沈状元怎么不觉得自己咄咄逼人?”
  他的唇边慢慢溢出一个讽刺的笑。
  “状元郎恐怕记性不好,忘记自己前些日子亲口和我说我这些都是脏钱了罢,怎么,如今你要拿我挣来的这脏钱去下聘了,就不认为自己也在咄咄逼人?”
  “......”
  这几句,一句比一句诛心。沈翰修并不能答,他猛地咬紧了牙,额头处的青筋都在砰砰跳动。
  风愈发大了,将青年素色的袍子扬的呼啦啦作响,袍角翻飞。
  “——我如今,不过是想拿回我的东西。”
  “还请状元爷,把我的这些脏钱还给我,和我这个肮脏的风尘中人划清界限吧。”
  身畔议论声愈大,那些目光都如针一般,扎在了沈翰修身上。他几乎能听到自己血管内血液咔咔流动的声音,许久后才从嘴中,吐出几个字。
  “你要多少?”
  “不多,”寇秋淡淡一笑,将账簿哗啦啦翻到最后,“总计二十七万两,还请状元郎抓紧时间,迅速付清。”
  二十七万两这个数字一吐出,所有百姓的眼都瞪大了。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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