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综合其它>[红楼]嘘,我有一个淘宝!> [红楼]嘘,我有一个淘宝!_38

[红楼]嘘,我有一个淘宝!_38

  贾珠半遮半掩的上了楼,看得掌柜娘子掐着嗓子调笑了几句,直把珠少爷笑得脸红脖子粗。
  没进荣国府前平安就是个穷人家的孩子,家里人多,他最小,啥事啥活儿也干不了,就被父母给送到府里去了,至少不用被饿死。
  从小生活在乡下,刚长大就被送去当奴仆,平安对一些事情还是有所耳闻目睹的,所以在生活上并不像贾珠这个少爷如此傻白甜。
  一主一仆都想着早点歇息,方便明日赶路,所以也没要什么额外的服务,只贾珠要了桶水洗澡。
  万万没想到。
  临近半夜时贾珠听到了一阵密集的敲门声,仿佛不把人叫醒誓不甘休。
  这在贾珠今早才过去的少爷生涯里是从来没有过的,哪个不长眼的奴才敢这么放肆?
  打开门的一刹那贾珠深吸了一口气,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你是荣国府的少爷,而且那都已成为过去,现在的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名小卒!
  站在门口等候多时的掌柜娘子早已不耐烦了,“开个门用得着这么长时间吗?你以为自己是哪家大少爷啊?老娘可不等着伺候你,这是宵夜,爱吃不吃!”
  一通咆哮后,掌柜娘子自觉心里舒坦了许多,这才扭着浑圆的臀一拐一拐儿走下去。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贾珠垂下眼帘,在心里默念起孔老夫子的名言。
  端着一盘连热气也散不出来的不知名谓的糕点,贾珠一点胃口也没有,轻声关好门栓又和衣睡下。
  一觉天明。
  结账时平安和掌柜娘子起了争执,贾珠怕平安吃亏匆忙大步走到平安身后,打算用自己比平安还单薄的身躯为小厮撑起半边天。
  两个人一个比一个瘦弱,根本不是无理刁蛮且膀大腰圆的掌柜娘子的对手,更可怕的是掌柜娘子撂的狠话,她的相公是个比她还膀大腰圆的汉子,一只手臂就能收拾四个贾珠的那种汉子。
  贾珠和平安对视了一眼,主仆两心有灵犀般的放下五两银子灰溜溜地走了,银子是挣不完的,小命只有一条,嘤~
  一边架着车平安一边碎碎念,“少爷,这女人太可气了,一盘子破糕点收了我们二两银子,太黑心了……”
  贾珠怨念也很深,是啊,早知道昨晚就不开门了,也不会让人黑了二两银子。
  (掌柜娘子:嘿嘿,这门是你想不开就不开的吗?)
  因为想着出海看看,马车一直向东行驶,据平安打听大晋东边最边沿处就有船行驶海外了。
  一路上的坎坷与挫折用文字是远远不够形容的,贾珠可谓是三观碎了一地补上后啪叽又碎了又补上又碎,就这样循环往复。
  他先后经历了无数个黑心商人,被打劫过,被强嫁过,在被一个麻子脸老姑娘强行亲热的时候,贾珠就不再是过去的贾珠了!
  他是丢失了初吻的贾珠!
  从那个古村落逃出来后,平安就发现他家少爷不再是对谁都善良了,处理事情更是利落无比。
  走走停停一年多,两人来到海边渔村时身上穿的衣服都破旧不堪。
  呃,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像只待宰的肥羊,贾珠忍痛把贾赦送的马车给卖了,买了辆破的一逼的老古董马车,他自己更是褪下了锦衣玉服,改穿和平安一样的粗布旧衫。
  把包袱里的金条拿出来藏好,贾珠和平安效仿着偷渡出洋讨生活的穷人一人只交了二两银子就成功登上了船。
  贾珠,还是有演技的!
  看着在船上和人争着抢肉丝儿吃的珠大少爷,平安暗自感叹,这要是不知道少爷的过往,谁敢说这是荣国府的珠少爷啊?比自己还像穷人家出来的……
  一路上凭着贾珠精湛的演技,聪明的头脑,两人成功登上了英伦三岛。
  这里远远不如大晋繁荣,这是贾珠踏上异国土地的第一感想。
  但这里的人们很热情,这是贾珠的第二感想。
  他和平安初来乍到,这里的通用语一句也听不懂,两人无奈只好跟着一个当地人去了教堂。
  从当地人手舞足蹈的架势来看,教堂里肯定有人懂大晋语言的。
  果不其然,这个一头毛茸茸卷发的波特神父曾去大晋游玩过并学习了官话。
  波特神父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也许是贾珠的三根金条让他看上去足够慈爱友好,他不仅答应为贾珠补习古英伦语,还为贾珠提供了一个自带小花园的风情小洋楼。
  拿到类似于地契房契的证书时,贾珠和平安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总算是有个家了!
  小洋楼两层,七八个房间,壁炉水壶应有尽有,收拾得也还算可以,贾珠和平安提包就可入住。
  入乡随俗,贾珠想着既然准备在这生活,肯定要和邻居打好关系,不然有什么大事小事也没人通知,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
  已经被任命为管家的平安神气十足,他最近一直忙着打听附近谁家出售田地的,不管是大晋还是这儿,手头上总得攥着资产才算实在。
  少爷也到了娶亲的年纪,要是还在府里老爷夫人定是准备得妥妥当当,平安一边整理着手头上的事情一边胡思乱想。
  自己可得帮少爷留意留意附近待字闺中的小姐,平安深觉身负重任。
  ……
  贾珠被撩了!
  被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姑娘给撩了!!
  花了一年半的时间贾珠成功融入了这座城镇,并给自己改了个本土名——斯皮尔·珠,平安随着他改叫斯皮尔·安。
  真正是他融入上流社会的是他的半吊子水平制香技术。
  众所周知,读书人向来是喜欢红袖添香的,常常也爱看些杂书小记,贾珠也不例外,偶尔在家也会帮着贾元春制点香料脂膏,当然大多数他都是只懂理论实践水平为零的。
  但就是偶然露的这一手叫有心人给看了去,找到贾珠寻求合作。
  对贾珠来说简直就是喜从天降,他要是再找不到事的话就真的坐吃山空了,这等出人不出力的好事不可错过啊!
  于是一家中等规模的香料厂不知不觉就开了起来,合伙人是个四十来岁的当地庄园主,约翰·伯格。
  约翰一儿一女,儿子汉斯爽朗有原则,已经和贾珠成了知交好友,至于女儿,据说去了她外婆家探亲,何时归来未知。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