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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招魂 下

  进到屋里后,叶天回头看向胡鸿德,说道:“老胡,看好门,一个人都不能放进来!”
  叶天对脑中传承的秘法,大多都知道其来源根由,但唯有这招魂术,叶天一直偶不知道原理何在,是以心中也多了一分小心。
  “好嘞,你就放心吧,天王老子我都不让他进来!”
  胡鸿德答应了一声,左右看了一眼,径直走到床边,将那床头柜给搬到门边,然后一屁股坐在了上面。
  “老胡,你要是早生三十年,一准比你家老子名声还大!”
  看到胡鸿德的行径,叶天真是哭笑不得,这老头不愧是在土匪窝里出生的,都六七十岁的人了,行事还带着一股子匪气。
  笑着摇了摇头,叶天拿过胡鸿德的包裹,将里面刚买的一个酒精灯和那套针具拿了出来。
  点燃酒精灯将针具消毒后,叶天站到了胡小仙的身前,右手拇指和食指捻住一根银针,闪电般的插入到了胡小仙的胸腹一处经脉之中。
  一针插下后,叶天右手不停,接连将五根银针都隔着衣服插在了胡小仙的身上,看得门边的胡鸿德一阵愣神,他干了一辈子老中医,今儿才知道针灸还能这么玩?
  五针插下后,叶天也稍稍有些气喘,这五根银针之中,每一根都蕴含了生之力,分别插在了胡小仙的心经、脾经、肺经、肾经五处地方。
  心经、脾经、肺经、肾经是为人身五脏,所对应的正是木、火、土、金、水之五行。
  叶天这是用银针之力震荡胡小仙的五脏之气,让她的身体机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可以恢复如初。
  刺入这五针,叶天又拿出一根银针,插在了胡小仙的印堂穴中,这一针却是用来定魂魄的。
  人身有三魂七魄,是人的本命精神所在,人的灵魂平时附于人体,当人受到意外或者惊吓后,其灵魂就会离体旁落,难以回归。
  丢失一魂一魄,可使人萎靡不振,精神恍惚,丢失二魂能让人卧床不起,三魂七魄尽皆散去,也就是人死亡之时。
  胡小仙至今还有生命气息,说明她不是三魂七魄都被人招引而去,叶天这一针就能定住她体内魂魄,增强胡小仙的本我意识。
  做完这些后,原本面色苍白的胡小仙,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红润,胸口的起伏也逐渐变得平稳了起来,叶天知道,这一番功夫却是没有白费。
  拿出那个香炉,叶天将研磨成了粉末的返魂草放入其中,用手将其搓成一缕缕丝线盘香状,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线头。
  或许本就具有燃香的作用,一缕烟气从香炉中冒了出来,只不过燃烧的速度要远远大于焚香,不多时,整间病房都被一股略带苦涩的烟雾笼罩在了其中。
  已经躺了三天的胡小仙,在嗅到这股味道后,身体忽然颤抖了一下,一股肉眼所看不到的精气溢出体表,凭空停留在身体之上。
  “所谓魂魄,其实就是人身精气凝聚所成的,小仙的之所以昏迷不醒,应该就是精气被人抽去了!”
  看到胡小仙身上散发出来的精气,叶天心中顿时有些明白了,精气乃是人身之本,精气丧失,人自然就会死亡的。
  不过此时可不是琢磨术法的好时机,叶天双手扬起,虚空连画了两个阵法,口中一声疾喝:“去!”
  叶天这一声断喝过后,整间病房的温度突然骤降了下来,窗边的窗帘无风高高扬起,而胡小仙身上似乎闪过一道光华,继而又消失不见了。
  叶天闭上了眼睛,在胡小仙病床三米外的地上盘膝坐了下来,手中接连掐着指诀,不断的往胡小仙的身上打去,同时口中发出低沉的喝声:“胡家有女,名曰小仙,魂归来兮!”
  随着叶天有如诵经般不断诵念着这句话,病房里的元气变得愈发紊乱了,叶天虚空画在胡小仙身上的阵法,生出一股吸力,使得房中元气疯狂的往胡小仙身上涌去。
  只是这些元气在触及到包裹住胡小仙的那层精气后,却又四散开来,两者完全不能相融。
  不过叶天低沉的诵念声,像是有魔力一般,引导着胡小仙的一缕精气透过窗户,遁入到无尽的夜色之中,仿佛在寻找自己消散的魂魄。
  “这究竟是招魂还是引魂啊?”
  叶天坐在地上自顾自的施展术法,门边的胡鸿德就有点受不了了,叶天的声音犹如魔咒一般,让他脑袋一阵胀痛,意识竟然有脱体而出的迹象。
  深深吸了口气,胡鸿德紧守住了心神,整个人这才清醒了一些,连忙从身上撕下两个布条,将耳朵给牢牢塞住了——
  下了整整一天一夜的大雪,将整个长白山都覆盖在了冰天雪地之中,在距离胡鸿德住处六十多公里远的山北麓,有一个住着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庄。
  冬天的农村异常的寂静,就连猎狗都缩回到了窝里,不过村头靠山坡的一间木屋里,却是灯火通明,不时传出喝五吆六的声音。
  这屋子前后不搭,与村子里别的房屋距离都很远,孤零零的很是扎眼,在屋子大门左侧,竖着一根长长的竹竿,在竹竿的顶端,系着一幅三尺多长的红布。
  红布上镶着一块三角形黑布幡头,被撕成三幅,中幅宽,边条窄而略短,下边镶着五指状黑穗,中幅下边镶锯齿状黑穗。
  如果是叶天或者胡鸿德在此,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满族所独有的引魂幡,而且在这幡正中的那个布条上,还写着胡小仙的名字。
  屋里坐着五个人,正在喝着酒,桌子上满是山中的野味,中间那一盆清可见底的汤,正是宋场长口中的飞龙汤。
  “孟爷,来,我敬您一碗!”
  一个三十出头长得尖嘴猴腮的男人将一碗酒饮干之后,抹了抹嘴说道:“孟爷,咱们下的那些套子,可都被胡汉三给毁了啊,这要是交不了货,那笔钱可就要飞了!”
  这人叫郭子琛,原是这村子里的一个无赖,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孤身一人去了俄罗斯,三年后回来,变得腰缠万贯。
  开始别人都以为他是做贸易发了财,但实际上他却是干着偷猎长白山中的珍稀动物贩卖到国外的勾当,从中牟取巨额利润。
  夜路走多了终归会遇到鬼,在一次猎杀东北虎的时候,郭子琛碰到了胡鸿德,被他给揪进了派出所,判了三年的有期徒刑。
  这犯罪的人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想不劳而获,郭子琛刑满释放后回家吃了两年老本,终于是按捺不住,又接了一笔生意。
  只是他心中畏惧胡鸿德,这次偷猎除了联系了几个与他经历相同,都被胡鸿德修理过的人之外,还找到了村子里的孟瞎子。
  孟瞎子并不是村里的老户,他爷爷据说在奉天当过大官,只是那位末代皇帝被俘之后,孟瞎子一家才来到了这里。
  不过孟瞎子的父亲运气不太好,当年胡云豹归隐之后,他加入到了国党,四九年那会又没资格去台弯,解放后被人揭发检举出来,最终落得了个枪毙的下场。
  当时的孟瞎子虽然才十二三岁的年龄,但靠着长白山,总是不会饿死人的,几十年下来,孟瞎子也在长白山区闯出了偌大的名声。
  只是自从父亲被枪毙,孟瞎子的脾气就变得有些古怪,加上他不知道从哪里学的跳大神,平曰里显得阴气沉沉,这也使得村民们都对他敬而远之。
  不过郭子琛知道孟瞎子枪法高明,要说这长白山方圆数百里谁能和胡鸿德相抗衡,唯有孟瞎子一人,所以这才把他给拉下了水。
  “那套子本来就不是对东北虎去的。”孟瞎子一碗烈酒下肚后,翻了个白眼,他本就白眼珠子多,这一来更是看不到黑眼珠子了。
  “孟爷,胡汉三在这山里也有几十年了,下套子恐怕难不住他吧?”
  郭子琛提到胡鸿德的时候,眼中满是怨毒,这长白山又不是他胡鸿德一人的,凭什么不让他们猎取了动物去换钱啊?
  “难不住他,我能难住他孙女,再过七天,胡小仙必死无疑,趁着这功夫,抓紧把事给办了,回头我再收拾那老东西!”
  孟瞎子撕下一条烤的焦黄的野猪腿,狠狠的咬了一口,他对胡鸿德的怨恨,丝毫不下于屋中的这几个人。
  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在孟瞎子的老子被枪毙后,胡云豹对他家多有关照,每个月都拿了许多米面送给孟瞎子娘儿俩。
  只是后来胡云豹自己也事发躲进了长白山深处,加上那几年自然灾害严重,胡鸿德一家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自然就顾不上孟瞎子了。
  但心胸狭隘的孟瞎子,却由此嫉恨上了胡云豹一家,等他成年之后,事事都和胡鸿德作对,偌大的长白山区没人不知道二人不对付的。
  “叮铃铃,叮铃铃!”正当几人商议着猎取东北虎事宜的时候,屋角的一个铃铛突然无风自响了起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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