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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炼气境

  “不过常盛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对方半月痕中的毒腺还只是褐色,显然功夫还没有练到家,也就只是一个先天高手的境界,你只要稍微注意下就好。不过,如果你看到有指甲中,半月痕毒腺的颜色是红色的,那你就要小心了。”
  “怎么说?红色的话,那人就是练气境高手?”常盛闻言迅速反应过来,以自己现在的状态,就算是再多的先天高手,对方也很难给自己造成多大的威胁,唯一能伤到自己的,也就只有先天高手了。
  “没错。对方修炼的毒功夫应该是百蝎千蛛指,这门功夫每天都需要用一百只毒蝎子,一千只毒蜘蛛的毒液来浸泡修炼者的双手,因此而得名百蝎千蛛指,另外修炼的时候,还需要一个活人,用浸泡过毒液的手指在对方身上戳出一个个洞来,让手指染上对方的血液,和毒液混合起来。”
  “最阴狠的是,一个人总共十个手指,要在一个活人的身上戳出数百个血洞来,但是,却又要给对方服下药剂,保证不让对方死去!因为,一旦修炼,十天内,只能借用一个活人的鲜血来修炼这个功法,一旦换人的话,则前功尽弃!十天后,则杀死男人,再换一个活人来修炼!”
  常盛听着古天魔的讲述,心底,一股寒意升起,这功法实在太歹毒了,用活人来修炼,而且还是在对方身上戳出一个个洞来,还不能让对方死。
  一天数百个洞,十天,那就是数千,甚至上万个洞。
  一个人被活活戳出这么多血洞后,才慢慢死去,这之前要遭受十天生不如死的痛苦!
  常盛和古天魔交流的功夫,对面,微微驼背的老者已经走到了身前:“这位先生。”老者冲常盛一拱手说道:“刚刚在拍卖行,我家老爷看到先生买走了几块太乙风壤石,正好我家老爷手里还有另外一种石头,于是,特点令我来找先生,我家老爷想和先生做一笔买卖!”
  “嗯?是什么石头?”常盛反问一句,不动声色的微微后退一步,隐藏在袖子中的双手已经攥紧,只要对方一有异动,他绝对会在第一时间打爆对方的脑袋!
  “天雷九泽石!”老者看着眼前的男子,心中冷笑不已,对方买太乙风壤石绝对是要打造武器来用的,就不信他听到天雷九泽石的名字会不动心!只要他动了心,只要他一会跟着自己去了自家的庄园,那么他就死定了。
  常盛脸上,刀疤猛然一抖,竟然是天雷九泽石这种好东西。天雷九泽石和太乙风壤石,都是炼制武器、尤其是重型武器的极品材料,两种材料都是坚硬异常,不过硬要比较的话,太乙风壤石的韧性应该更高,而天雷九泽石的坚硬程度则更高!如果把这两种石头融合到一起炼制武器的话,的确是比只放一种材料要好的多。
  尤其是,太乙风壤石具有风的特性,而天雷九泽石则是雷,某种程度,风是能生雷的。如果把两种石头合到一起,与人对敌的时候,挥舞起来,隐隐约会有风雷之势的!
  天雷九泽石这绝对不是能拒绝的!不过……
  常盛双眼一眯,双目中寒光一闪而逝,对方是修炼歹毒功法的人,其人品可想而知,他突然找到自己,显然是不怀好意。自己刚刚在拍卖行中拍下不少东西,难不成对方是想杀人夺财?
  可是,如果对方真的有天雷九泽石呢?
  常盛心中思索起来,以自己现在的实力,练气以下绝对是无敌的存在,而就算是碰到刚刚晋升到练气境的高手,自己就算是不敌,也有逃脱的把握!况且,自己刚刚拍卖的东西固然价值不菲,可是,在有练气境强者的实力眼中,怕也算不得什么吧!那样强大的自己无法对付的人,也不会看上自己的东西,既然如此,自己没有道理不去!
  常盛思考完,看着老者问道:“天雷九泽石,很好,我对这种材料很有兴趣,既然你家老爷想要跟我做生意,我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了,不知我要去哪里见你家的老爷呢?”
  老者听着对方的话,脸上不可察觉的露出一丝得意,这人果然还抵不住天雷九泽石的诱惑。
  哼哼,正好家里的几只狼狗也要饿了,倒是不用麻烦给他们弄食物了。
  心中怪笑一声,老者开口说道:“在城外,我家老爷是个喜欢安静的商人,所以在郊外买了一处庄园,此去路颇远。先生,你远去是客,请上车,由我们带您前去吧。”
  老者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马车的车门,当先走了上去,老爷的身份可是礼部尚书,就算在京城,这都是数得着的大官,平时不知道多少人盯着他呢!这人刚刚在拍卖行买下东西,如果让别人看到他今天去了尚书大人的私人庄园,然后他再也不出现,这让别人都会怀疑是我们尚书大人杀了他,这对大人的影响可不好。
  大人以后可是要争夺宰相之位的,不能受到这些影响。这里是偏僻的地方,现在再让他坐上马车,那么就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大人的庄园,更不会有人怀疑是大人杀死了他!
  常盛紧随在对方之后,登上马车,对方想杀人夺财?如果他们真有这个想法的话,自己到时候不介意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黑吃黑!
  常盛坐上马车后,马车一路向着南方驶去,当马车到达城外后,大概又急速行驶了半个多时辰的时间,马车的速度突然慢了下来,常盛透过马车的窗户向外望去,一座占地不大不小的庄园映入眼帘。
  这一片地区虽然是在京城外面,但是住户却一点也不密集,一大片广袤的地域,尽是一座座零散的庄园。
  “好了,到地方了,成莫先生,请随我来。”
  马车在庄园门口停下,老者的声音立刻在耳边响起,这一路上,常盛已经知道,对方的名字叫做刘裕,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都已经无所谓了。
  常盛从马上上下来,跟在刘裕身后,走到庄园门口。
  “嗯?这两个人?”
  常盛看着庄园门口,两个护卫的样子,面色一变,看这两人的手,分明也是修炼过百蝎千蛛指的,难不成,这个庄园的人,都修炼过这种功夫?
  常盛一边想着,一边随刘裕走进庄园。
  庄园从外面看起来,跟普通庄园没有什么区别,可是,里面却没有跟别的庄园一样,满是亭台走廊,这个庄园显得很是荒凉,尤其是地面上满是都已经枯黄的杂草。
  “这草的颜色,这分明是中毒了!”
  常盛心中刚刚作出判断,脑海中,古天魔立刻跑了出来:“常盛,一会注意点,这个庄园中,隐隐约,透露着一股血腥味。”
  “血腥味?”常盛闻言一愣,鼻子用力在空气中一嗅,却是什么味道也没有嗅到。
  “不用闻了,这种血腥味不是靠闻能闻出来的,等你以后经历几次战场厮杀,这种血腥味你就能感觉到了,现在,你是闻不到了,你只用知道,这里肯定死过不少人,自己小心一些就行了。”古天魔的声音再次从脑海中响起,又一次的提醒常盛,要小心一些!
  常盛一边和古天魔交流着,一边跟随刘裕跨过前院,走入庄园内部,刚刚把腿跨入内院的门槛,突然,一声狗吠声响起。
  “汪汪汪……”
  常盛抬头向前一望,身前大约三十余米的地方,十余只凶猛异常的狼狗孟让从地上站立起来,伸着脖子,张开血盆大嘴,疯狂的嘶叫起来,带动的脖子上粗铁链孟让一阵摇晃。看那凶猛的样子,那拇指粗的铁链子不见得都能锁住他们,让人不由的担心,也许下一刻,这群狼狗就能拽断铁链,猛冲过来,胆子小的人,见到这模样,一定会被吓倒在地,这些狗,实在太凶猛了。
  “铛铛铛……”
  突然,一直狗因为挣扎的太猛烈,一不小心,一下打翻了它身前的食盆,一块犹自带着鲜血的肉块露了出来。
  风声吹来,常盛鼻子轻轻在空中一嗅,脸色再次一变,这肉块……这肉块中的血腥味分明是人血的气味,这是人肉,而且还是刚死不久的人的肉!还有,这些狼狗的獠牙上,上面分明也站着鲜红的血液,显然,它们是刚刚吃了肉的!
  常盛低头向着这些狼狗所在的地面望去,双目一转,陡然发现,在那只打翻了食盆的狼狗身前,已经被扒开的土地里面,露出一截粉红色的破布,像是女人的肚兜!
  常盛双眼一寒,瞬间明白过来,这庄园的人,恐怕他们是在用活人喂养这些狼狗!
  一旁,刘裕看到成莫一直在看那凶猛的狼狗,干干咳嗽一声:“咳咳,成先生,真是不好意思,因为庄园平时很少有外人来,所以这些狼狗见到生人,就凶猛了一些,还请成先生不要见怪。不过,等以后,您和老爷成为朋友,多来几次,这些狼狗一定会认识您,那时候它们对您就会亲热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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